恋爱与烹调
发现一个现象:但凡文学史上把吃写得妙不可言的作家,普遍也是写爱情的高手。陆文夫当年一部中篇小说《美食家》把吃和吃客都写绝了,而他的成名作《小巷深处》则被誉为中国爱情小说的经典。我至今还记得莫泊桑小说《羊脂球》中的一段描写:“已被饥饿裹了一层纱的眼睛,忽然看见了一些冻了的油脂透在那种和其他肉末相混的棕色野味中间,像是许多雪白的溪涧,凝固的溪涧。”这才是大作家的笔力。莫泊桑不光写吃写得好,写恋爱中的男女同样是强项。或许就像袁枚所说,爱情也好,美食也罢,都讲究一个“配搭”。八戒之所以比孙悟空受到更多女性青睐,就在于他俩一个爱吃爱喝爱臭美,另一个却不食人间烟火,前者让人很亲切,后者却只可敬而远之。
许多人都怀念上世纪80年代,还有80年代的爱情。那时候姑娘爱上一个小伙子,不是因为他有车有房,而是因了那天下午的阳光极好,小伙子穿了一件白衬衫,手里拿着一本世界名著。那时候男孩子女孩子,相互碰一下指尖就会脸红心跳,男孩子把情书夹在书里给女孩子送去,女孩子工余偷偷给男孩子织一副手套,爱情就像花儿一样开放了……如同那时候的饭桌,没有大鱼大肉,只有西红柿炒鸡蛋,青笋炒香干,简简单单,却是色香味俱佳,令人忍不住大快朵颐。
当年巴尔扎克在恋爱问题上曾写信向他妹妹求助:“留神一下,看看能否物色到一位有巨额财产的姑娘,哪怕是富孀,并且为我向她吹嘘一番一个超群出众的青年,仪表非凡,一身似火,真是上帝烹调出来的充当丈夫的最佳美味。”巴尔扎克不是“高富帅”,却不影响他追求“白富美”,把自己形容为一道美味,恐怕也只有巴尔扎克才想得出来。这也道出了爱情的口味不同。爱情可是肉香大餐,也可是清爽时蔬,浓淡因人而异。有人胃口只适合咸菜小米粥,却总羡慕人家的酒香肉肥,真给他端来,他却根本消化不了。据说月老手里的姻缘簿,有情人的名字早已被写在上面,月老就像是高级“配菜师”,经他调配,不仅合理且“营养丰富”。有人抬杠问,那要是没办手续的情人咋办呢?古人聪明,姻缘簿属于“正册”,还有“副册”、“又副册”一说,也称“露水姻缘册”,不过,那册子里的搭配就没那么讲究了,因那原本也不是月老管得了的。
食物的搭配最初也有“门当户对”一说,贵重食材都是相互搭配的。不过,后来人们发现这样不仅不利于口味,也不利于营养吸收。于是,“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在烹饪界便不再只是传说。比如葱烧海参,大葱我们熟悉,可以生吃,可以蘸酱,海参再值钱,却不是这道菜的亮点,这道菜的好坏全在于裹住海参的葱香是否纯正。所以就像婚姻,你可以觉得自己身价不菲,要是没有“糟糠之妻”的辅佐,你就永远不会成为一道“名菜”。
听人说过,一道美味,有人只尝一口就给另一个人吃,这是父母对孩子;有人吃到只剩下一口,才给另一个人吃,这是孩子对父母;而有人却是一定要等到另一个人回来一起慢慢享用,这,才是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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