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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狼与看门狗

来源: 《时文博览》 作者: 区家麟 时间: 2013-09-12 阅读:

在加州死亡谷的荒原上,你是我第一头邂逅的狼,你蹲在路边盯着我,我在车上瞧着你。

饿着肚子的草原狼

我的草原狼朋友,你蹲在这里干什么?狼的领地,应是广阔草原,金色的夕阳余温下,浩瀚黄土有点荒凉,蔓草看来干枯瘦瘪;但在荒原追赶落日,奔驰捕猎,是草原狼的命运;滚滚红尘的公路边,不是你的地方,你不应久留。草原狼,看着你不肯走开,我明白,你肚子饿了,要吃的。

与你对望着,我从你眼眸深处,看到千万年前,荒野一隅,你有些先祖选择了一条不归路。

那时候,原始部落的火堆旁,一头饿着肚子的草原狼,在篝火旁的暗处探视,人们抛给它一块骨头,它高兴地啃,慢慢地,它选择了一种较容易的生存方式:它跟随着火种、随着主子的脚步,等待骨头与剩肉。从此,这些草原狼不需在荒原劳碌奔走,它得主人庇佑,保两餐温饱。

你选择主人,主人亦选择你,舒服的生活要付出代价。农业社会伊始,人们逐渐把野狼驯养为狗。

主人当然喜欢爱摇尾巴的狗,那些甘愿放弃尊严,隔着三丈远嗅到主人气味就欢天喜地、扑上去替主人衔鞋的,总能好好活下去;那些野性难驯的,也未必一无是处,只要懂得牧羊,或作看门狗,守着家门对外人狂吠,忠心服从,不会獠牙对内,也可以好好利用。

草原狼,你不会明白什么是进化论,但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狗之演化亦雷同。由狼至狗,你的远亲,样子由狰狞变得可爱、性格由暴戾变得温驯,对主人恭恭敬敬,吐舌屈膝;对外则张牙舞爪,狼假虎威。这些变化,并非“天择”,而是“人择”,选择者虽然不同,但机制相似。

身不由己惹人怜

其实“人择”不难,俄罗斯科学家BeIvaev,半世纪前开始进行一个著名实验,尝试把野生银狐驯养。实验室把银狐幼子分成三类,喂饲时远远避开,从不与人接触的是第一类;吃东西时不介意被人触摸的属第二类;第三类小银狐,主动接触人,还会向人嘶叫。

科学家只选择第三类小银狐,有系统地配种,怎料野性的银狐很快变得温驯,银狐繁衍三十代以后,竟有七至八成的银狐爱与人嬉戏,会舔拭实验员的手,爱吸引人注意,外形与性格都变得如狗一样。

草原狼啊,狗虽然丰衣足食,但被主人圈养,丧尽天性,实在可怜。忠心耿耿的狗,有奶便是娘,主子永远是对的,对上奉迎,吐舌流口水,对外则恶相尽露,却又爱惜自己,欺善怕恶。有些狗变成玩物,身不由己,更惹人怜,如沙皮狗,皱皮怪相,样子鲁钝,狗不成狗,颜面无存,一切只因主人喜爱;街上的芝娃娃,四脚穿着七彩袜,头戴哪吒发髻,这些狗,自以为高贵,甚得恩宠,感觉良好,却不知自己是一个笑话。有些富贵人家,爱饲养纯种狗,只能近亲繁殖,结果多数体虚多病,赢弱难救。

草原狼,你明白了吗?为了一口安乐茶饭,狗失去本性,身不由己。走上歪途,就从你乞求路过的人,丢一片火腿给你开始。

草原狼望着我,我望着草原狼,对不起,我不会给你食物,前路也许有点艰苦,但请你继续在原野奔走,无拘无束地闯荡,我不想你变成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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