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乌鸦
瓦罐
在斯莫兰西南角有一个名叫索耐尔布的地方,那里地势平坦。如果有人在冬天冰雪覆盖的时候看见那个地方,一定会以为积雪下面是休耕地、黑麦田和苜蓿地,就像 一般平原地区那样。但是,到了四月初,索耐尔布地区冰溶雪化的时候,人们就会看到原来积雪下面只是一些砾石覆盖的干燥荒漠、光秃秃的山岗和大片湿软的沼泽 地。当然,间或也有一些耕地,但是数量少得可怜,几乎不值一提。人们还能见到一些灰色或红色的小农舍深深地隐藏在桦树林里,好像怕见人似的。
在索耐尔布县与哈兰德省交界的地方,有一片辽阔的沙质荒地,面积很大,一望无际。荒地上除了灌木外其他什么也不长,要想让其他植物在这样的土地上生长也不 是容易的。人们要想在这种地方种东西,首先必须把灌木连根拔掉。因为那里的灌木很细小,树枝又短又细,叶子干枯、萎缩,但是它们总以为自己也是一种树,所 以也模仿真正的树木,大面积繁殖成林,真诚地团结在一起,把那些想侵占它们地盘的外来植物置于死地。
荒漠上唯一的一处灌木没有称雄称霸的地方是一条低矮、多石的山脊。那里长着刺柏和花揪,也长着几株高大、好看的桦树。在尼尔斯·豪格尔森随同大雁们四处漫 游的时候,那里还有一间周围有一小块田地的小屋,但曾经在那里居住的主人因某种原因早已搬走。小屋已经没有人居住了,田地也一直闲置着。
房子的主人从那里搬走的时候关上了炉子,插上了窗户上的插销,锁好了门。但是他们没有想到窗上有一块玻璃打破的地方是用破布遮挡着的。经过几个夏天的日晒雨淋,破布腐烂了,最后,一只乌鸦把破布撕走了。
荒漠上的那条山脊实际上并不像人们所想像的那样荒芜,因为住着一大群乌鸦。当然他们不是一年四季都住在那里,冬天他们就移居到外国去;秋天他们在耶特兰从 一块庄稼地飞到另一块庄稼地,啄食谷物;夏天他们散居在索耐尔布县的各个农庄上,靠食鸟蛋、浆果和幼鸟过日子,但每年春天筑巢产蛋的时刻来临的时候,他们 又回到了这块灌木丛生的荒漠上来。
那只从窗户上撕走破布的乌鸦是一只名叫白羽卡尔木的雄乌鸦,但是其他乌鸦都叫他迟儿或钝儿,或者干脆叫他迟钝儿,因为他总是笨手笨脚,傻里傻气,除了让人 当做笑料外其他什么用处也没有。迟钝儿比其他任何乌鸦都要来得大而强壮,但是这一点并没有帮他多少忙,他仍然是大家的笑料。尽管迟钝儿出身名门,但是并没 有从这良好的家庭出身中得到益处。如果事情进展顺利的话,他早已成为整个乌鸦群的首领了,因为这一荣誉自远古以来一直属于白羽家族的长者。但在迟钝儿出世 以前,这一权力已经转移了,现在由一只名叫黑旋风的残暴、凶猛的乌鸦掌权。
这次权力交替是由于乌鸦山上的乌鸦想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方式。许多人也许会以为,所有的乌鸦都是以一种方式生活的;但实际并非如此。有许多乌鸦以极其体面 的方式生活,也就是说,他们只会吃谷物、虫子和已经死亡的动物。而另一些乌鸦则过着一种强盗式的生活。他们袭击幼免和雏鸟,把看到的每一个鸟巢都洗劫一 空。
过去的白羽家族是个严格而又稳健的家族,在他们领队的那些年里,乌鸦的行为很规矩,使得其他鸟类对他们无懈可击。但是乌鸦数量很多,生活也非常贫困。乌鸦 们终于忍受不了那种清规戒律的生活,起来造了白羽家族的反,把权力交给了一只叫黑旋风的乌鸦。乌鸦黑旋风是一个最残暴的鸟巢洗劫者和强盗,不过他的老婆随 风飘比他还要坏。在他们的带领下,那些乌鸦便开始了另一种生活,现在看来他们比苍鹰和雕鸮还要可怕。
迟钝儿在这群乌鸦中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发言权了。乌鸦们一致认为,他一点儿也不像他的父辈,因此不配当首领。要不是他经常做出一些傻事来,谁也不会提起他。 一些比较识时务的乌鸦有时候说,迟钝儿傻里傻气对他来说也许是件好事,不然的话,黑旋风和随风飘不会让他这样一个老首领家族的后代留在乌鸦群里。
现在,他们对他比较友好,愿意带着他出远门去寻猎。人们可以看出他们比他熟练得多,而且勇敢得多。
乌鸦群中没有人知道是迟钝儿将破布从窗户上撕走的,如果他们知道是他干的,他们一定会感到非常惊奇。他们从来没有想到,他竟然有胆量接近人类居住的房屋。 他对这件事极为保密,他这样做有他充分的理由。白天,当其他乌鸦在场的时候,黑旋风和随风飘待他还算好。但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当其他乌鸦栖息在树枝上 的时候,他遭到一群乌鸦的袭击,险些被谋杀。此后,他每天晚上天黑以后,就离开平时睡觉的地方,到那座空房子里去过夜。
一天下午,乌鸦们在乌鸦山上筑好巢以后,偶尔发现了一个奇异的东西。黑旋风、随风飘和另外几只乌鸦飞进了荒漠一角的一个坑里。那不过是人们采石后留下的一 个大坑,但乌鸦们并不满足这样一个简单的解释,而是不断地飞下去,翻遍每一颗沙粒,企图找出人们挖这么一个大坑的原因。正当乌鸦们在大坑底部寻来找去的时 候,一大片沙石从旁边塌了下来。他们立即飞上前去,有幸在塌下来的石头和沙土里发现了一个用木钩子锁着的大瓦罐。他们自然想知道里边是不是有东西,因此一 边用嘴在瓦罐上啄洞,一边想尽办法撬开盖子,但是都没有成功。
正当他们眼巴巴地站在那里,望着瓦罐无计可施的时候,忽然听到:
“要不要我下来帮你们乌鸦的忙呢?”
他们迅速抬起头来,只见在大坑的边上坐着一只狐狸,正对着他们往下看。无论从毛色上还是从体形上,那是他们见到的最漂亮的狐狸之一。唯一的缺陷是他少了一只耳朵。
“如果你想帮我们忙的话,”黑旋风说,“我们是不会拒绝的。”
与此同时,他和其他的乌鸦从大坑里飞了上来,然后狐狸纵身跳下坑去,一会儿对着瓦罐撕咬,一会儿又撕扯盖子,但是他也没有能够把它打开。
“那你能猜出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吗?”黑旋风说。
狐狸把瓦罐滚来滚去,并仔细倾听里面的声音。
“里面装的肯定是银币。”他说。
这可大大超出了乌鸦们的意料。
“你认为里面会是银币吗?”他们问道,同时露出了一副馋相,急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说来也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银币更使乌鸦欢悦的东西了。
“你们听听里边叮叮咚咚的响声吧!”狐狸说着又把瓦罐滚了一遍。“只是我不知道我们怎么样才能得到这些钱。”
“是的,看来是不可能了。”乌鸦们说。
狐狸站在那里,一边把头在左腿上来回蹭,一边思考着。也许他现在可以借助乌鸦的力量把那个一直没有抓到手的小人儿弄到手。
“对!我知道有一个人能替你们打开这个瓦罐。”狐狸说。
“那快告诉我们!快告诉我们!”乌鸦们喊着,他们得意得几乎忘了形,以至于跌跌撞撞地都掉进了大坑。
“我可以告诉你们,不过你们得首先答应我的条件。”他说。
然后,狐狸将有关大拇指儿的情况告诉了乌鸦,并且说,如果他们能把大拇指儿带到荒漠,他会替他们把瓦罐打开。但是作为对这个建议的报答,他要求一旦大拇指 儿替他们搞到了银币,立即将大拇指儿交给他。乌鸦们认为,留下大拇指儿对他们也无多大用处,因此很快就答应了他的要求。答应这件事倒很容易,但到哪儿去找 大拇指儿和大雁群却难办得多。
黑旋风亲自带领五十只乌鸦出去寻找,还说他很快就会回来的。但是一天天过去了,乌鸦山上的乌鸦连大拇指儿的影子都没有找着。
遭乌鸦劫持
四月十三日 星期三
这天早晨天刚破晓,大雁们就开始活动了,以便在启程飞往东耶特兰之前能够找到点吃的东西。他们在高斯湾过夜的那个岛是个光秃秃的小岛,但岛周围的水中却长着一些植物,可以供他们吃饱。然而对男孩子来说很糟糕,他找不到任何可吃的东西。
他站在那里又冷又饿,昏昏欲睡,不时地四下张望,他的目光落到了正在小岛对面一个长满树木的海岬上玩耍的一对松鼠上。他思忖着,也许松鼠还有一些剩余的过冬食物。于是,他就请白雄鹅把他带到海岬那边去,以便去跟松鼠要几个榛子吃。
白雄鹅带着他一会儿就游过了海峡,但不走运的是,松鼠们只顾自己玩耍,从一棵树上追到另一棵树上,根本不想费心去听男孩子说话。他们追追打打进了树林,男孩子紧追不舍,站在海岸边等他的白雄鹅很快就看不到他了。
尼尔斯正在齐他下巴一样高的几棵银莲花之间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突然他觉得有人从背后抓住了他并试图把他提起来。他转过头去,看到一只乌鸦咬住了他的衣领。他竭力想挣脱开,但还没有来得及,另一只乌鸦又赶了上来,咬住了他的袜子,把他拖倒了。
如果尼尔斯·豪格尔森立即呼喊救命的话,白雄鹅一定能够搭救他。但是,也许男孩子认为他可以自己保护自己,对付两只乌鸦他不要任何人帮助。他又是脚踢又是 拳打,但乌鸦们紧紧咬住他不放,不久他们就将他提到了空中。更糟糕的是,乌鸦们飞行时毫不留意,结果他的头撞到了一根树枝上。他的头受到猛烈的撞击,两眼 发黑,转而失去了知觉。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已高高在空中了。他慢慢地恢复了知觉,起先他不知道在哪里,也不知道看见的是什么。当他向下看的时候,他发现底下有一块 毛茸茸的大地毯铺在地上,上面织着巨大的毫无规则的绿色和棕色图案。地毯又厚又好看,但是他为没有很好地利用它而感到非常可惜。实际上地毯已经破烂不堪, 上面有许多长长的裂缝,而且缺边少角,残缺不齐。最为奇怪的是,地毯正好铺在用镜子做成的地板上,在有破洞和裂缝的地方露出了光亮耀眼的玻璃。
接着,男孩子看到太阳在空中冉冉升起,地毯上破洞和裂缝地方的玻璃镜子立刻发出红色和金色的光芒,这景象看上去光彩夺目、绮丽无比。男孩子虽然不知道他看 到的是什么,但是对不断变化着的美丽的彩色图案感到由衷的高兴。但乌鸦现在开始降落了,他立即发现,他身下的大地毯原来是被翠绿的针叶树和光秃秃的褐色阔 叶林覆盖的土地,那些破洞和裂缝原来是闪闪发光的海湾和小湖。
他还记得,他第一次在空中飞行的时候,以为斯康耐的土地看上去像一块方格布。但是这个看上去像一块破碎的地毯的地方会是哪儿呢?
他开始向自己提出一大堆疑问。为什么他没有骑在大白鹅的背上?为什么有那么一大群乌鸦围着他飞行?为什么他被扯来扯去,晃晃悠悠,总像是要被扔下去摔成碎片似的?
然后,他突然恍然大悟了。原来他是被几只乌鸦劫持了。白雄鹅还在海岸边等着他,今天大雁们将飞到东耶特兰去。他正被乌鸦们带到西南方,这一点他是明白的,因为太阳在他的身后。他身下的大森林地毯肯定是斯莫兰了。
“我现在不能照顾自雄鹅了,他会不会出什么事?”男孩子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他开始向乌鸦们大声呼喊,要他们立刻把他带回大雁们的身边。而对他自己,他却一点儿也不担心。他认为乌鸦们把他抢走纯粹是出于恶作剧。
乌鸦们毫不理会他的大声呼喊,还是和原来一样快速向前飞去。不一会儿,其中的一只乌鸦扑打着翅膀示意说:“注意!危险!”接着,他们就一头扎进了一个杉树林里,穿过茂密的树枝,落在地上,把男孩子放在一棵枝叶茂密的杉树下,把他藏得严严实实,连游隼也发现不了他。
五十只乌鸦把他团团围住,用尖尖的嘴对着他,以防他逃跑。
“乌鸦们,你们现在也许应该让我知道你们把我抢到这里来的原因了吧。”他说。
但是,他话还没说完,一只大乌鸦就嘶哑着嗓子对他说:“住嘴!否则我就挖掉你的眼睛。”
很显然,乌鸦是会说到做到的,男孩子无可奈何,只好服从。因此,他坐在那里,眼睁睁地望着乌鸦,乌鸦也望着他。
他越看越不喜欢他们。他们的羽毛又脏又乱,令人恶心,好像他们从来就不知道洗刷和润滑羽毛。他们的爪子上带着干泥巴,肮脏不堪,嘴角上粘满了吃东西时留下 的渣子。他发现,他们是和大雁们完全不同的鸟类。他认为,他们长相凶残、贪婪、多疑、鲁莽,完全是一副恶棍和流氓的神态。
“我今天肯定落到了一帮十足的强盗手中。”他想。
就在这时,他听到大雁在他头顶上呼喊。
“你在哪儿?我在这儿。你在哪儿?我在这儿。”
他知道是阿卡和其他大雁出来找他来了,但是还没有等他回答大雁们的呼叫,看上去是这帮强盗的头目的那只大乌鸦在他的耳边嘶哑着嗓门威胁说:“想想你的眼睛!”他除了保持沉默外,别无其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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