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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孙以宁书》译文

《与孙以宁书》【参考译文】

以前归有光曾经遗憾自己足迹没有出过乡里,所见所闻的人物中没有杰出节操、伟大行为可记述。我承蒙您嘱咐为征君作传,这是我的文章仰仗所记人物来增加分量的机缘,我岂敢不竭尽自己的心力。

你给我看的那些别人给孙征君写的论述,都没有抓住最重要的东西。他们所写的大致内容,不超过三个方面:有的详细记述他平生讲学所宣扬的宗旨以及师友相承渊源关系;有的逐条列举他一生仗义行侠的事迹;有的极力称颂他弟子众多,国内向往仰慕他的人很多。这三个方面,都是征君细微的事迹。这三个方面写得详细,征君一生立志的大事反而被淹没了。

古代明了作文规律的人,人物传记中所记载的事迹,一定与所记之人的行为规范、事业格局相对称。司马迁为陆贾作传,将陆贾给五个儿子分配婢财产等琐细的事情都写上去了。如果《萧相国世家》《曹相国世家》中也逐条例举二人的政绩,那么文字增加十倍,也不可能全都写下来。所以司马迁在《留侯世家》中标示了写作的道理:“留侯生平经常和高祖谈论天下之事很多,但不是关系到天下存亡的事,所以不记载。”这就明确地告诉了后世写作文章的人如何处理虚实详略的标准。宋、元各史书,就像街市店铺里的流水账簿,使得读者无法将一篇文章读完,就是因为不懂得这一原理。

征君仗义行侠,除了营救杨涟、左光斗之事,其他的都是乡村里对自己的行为要求高的人能够努力做到的。他的弟子每个人众多,是因为他能够审度时世,正确估价自己,不敢像孔子、孟子那样拒绝孺悲、夷之,是不得已的。至于他研究学问,他自己所写的书已说得很详细。所以这些我都没有采取来写入传中,只是用虚笔写了一个大略情况。从前欧修作《尹师鲁墓志》,以至专门写文章为自己辩白,韩愈为李元宾作“墓志铭”,至今还有人对他写得过于简略表示疑惑。李元宾年纪不到三十,德行还没有修成,功业也不显著,而铭词中已说到“才高于当世,而品行超过古人。”那么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我的这篇传公开后,一定会有人嫌我写得太简略,不知道以往各家的记述,只求验证事实,所以事迹写得越详细,而义蕴反而更狭校我现在把要详写的事迹写得简略,具体的事迹写得概括,而征君的真正精神品格反而能够在文字之外表现出来,以后载入家谱, 送史官,千万不要用别人写的替换我这篇。只有您明辨是非,不被一般人的言论所迷惑,这是征君依赖于你的,对我的文章并没有什么损害。如果还有别的什么要商量讨论的,就请明确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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