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包拯传》原文+翻译
宋史
【原文】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始举进士,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包拯即解官归养。后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徘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
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谓拯曰:“雄州新开便门,乃欲诱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尝开门矣,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其人遂无以对。
召权知开封府,迁右司郎中。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日“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
中官(宦官)势族筑园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适京师大水,拯乃悉毁去。或持地券自言有伪增步数者,皆审验劾奏之。
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一党一 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尝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
【译文】
包拯字希仁,是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最初考中进士,被授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的知县。因为父母亲年纪都大了,包拯辞官不去赴任。得到监和州税的官职,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老人。几年之后,他的父母亲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过了很时间,包拯才去接受调遣,当天长县知县。有个盗贼割了别人家耕牛的舌头,牛主人来到(县衙)告状。包拯说:“(你)只管回家去,杀了牛卖了它。”不久又有一人来到(县衙)告别人私自宰杀耕牛,包拯说:“(你)为什么割了别人家耕牛的舌头,又来告他的状?”这个盗贼感到很震惊,也很服气。
(包拯)转到端州当知府,升为殿中丞。端州出产砚台,此前的知府趁着进贡大都敛取是贡数几十倍的砚台,来赠送给当朝权贵。包拯命令制造的砚台仅仅满足贡数,当政满一年没拿一方砚台回家。
(包拯)出使契丹,契丹命令典客对包拯说:“(你们国家的)雄州城最近开了便门,就是想引诱我国的叛徒,以便刺探边疆的情报吧?”包拯说:“(你们国家的)涿州城曾经也开过便门,刺探边疆的情报为何一定要开便门呢?”那个人便无言以对了。
(包拯被朝廷)召令暂时代理开封府尹,升为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为人刚强坚毅,贵戚宦官因此而大为收敛,听说的人都很害怕他。人们把包拯笑比做黄河水清(一样极难发生的事情)。小孩和妇女,也知道他的名声,叫他“包待制”。京城里的人因此说:“(暗中行一贿)疏不通关系(的人),有阎罗王和包老头。”按旧规矩,凡是诉讼都不能直接到官署(递一交一 状子)。包拯打开官署正门,使告状的人能够到跟前陈述是非,办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瞒。朝中官员和势家望族私筑园林楼榭,侵占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发大水,包拯于是将那些园林楼榭全部毁掉。有人拿着地券虚报自己的田地数,包拯都严格地加以检验,上奏弹劾弄虚作假的人。
包拯性情严峻刚正,憎恶办事小吏苟杂刻薄,务求忠诚厚道,虽然非常憎恨厌恶,但从来没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他)跟人交往不随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悦人,平常没有私人信件,连朋友、亲戚都断绝来往。虽然地位高贵,但(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饮食跟当百姓时一样。(他)曾经说:“后代子孙当官从政,假若贪赃枉法,不得放归老家,死了不得葬入家族墓地。假若不听从我的意志,就不是我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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