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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赵方传》原文+翻译

【原文】

赵方,字彦直,衡山人。淳熙八年举进士,调蒲圻尉,疑狱多所委决。授大宁监教授,俗陋甚,方择可教者亲训诱之,人皆感励,自是始有进士。知青县,告其守史弥远曰:“催科不扰,是催科中抚字;刑罚无差,是刑罚中教化。”人以为名言。

进秘阁修撰、知 陵府、主管湖北安抚司事兼权荆湖置司。时金逼于兵,计其必南徙,日夜为备。荆门有东西两山险要,方筑堡其上,增戍兵以遏其冲。金樊快明谋归宋,追兵至襄,方遣孟宗政、扈再兴以百骑邀之,杀千余人,金人遁去。金人围枣急,方遣宗政、再兴等援枣,仍增戍光化、信、均州,以联声势。已而枣守赵观败金人于城外,再兴、宗政至,与观夹击,又败之,枣围解。方申饬诸将,当遏于境上,不可使之入而后拒之于城下。时麦正熟,方遣兵护民刈之,令清野以俟。再疏力陈不可和者七,战议遂定。

方料金人数不得志于枣,必将同时并攻诸城,当先发以制之。命宗政出师向唐,再兴向 ,戒之曰:“毋深入,毋攻城,第溃其保甲,毁其城砦,空其赀粮而已。”宗政进破湖县,擒其千户赵兴儿;再兴破高头城,大败金兵,遂薄 州。唐州兵来援,迎败之,降者踵至。已而金兵至樊城,方命再兴阵以待之,方视其师;金人三日不敢动,遂遁。

俄得疾,进徽猷阁学士、京湖制置大使。归还,力疾犒师,第其功上之。病革[注],曰:“未死一日,当立一日纪纲。”引再兴卧内,勉以协心报国。贻书宰相,论疆场大计。寻卒。赠银青光禄大夫,累赠太师,谥忠肃。

(节选自《宋史•赵方传》)

[注]革:通“亟”,指病重。

【译文】

赵方,字彦直,衡山人。赵方在淳熙八年(1181年)考中进士,调任蒲圻县尉,案情不明难以判决的案件多被他解决。他被授予大宁监教授,(那里)风俗很鄙陋,赵方选择可教的学生亲自教导,人们都受到感染勉励,从此才有(人考上)进士。赵方担任青县知县时,他曾对知州史弥远说:“催租不扰,这是催租中的抚恤;刑罚无差错,这是执法中的教化。”人们把这话作为名言。

他升为秘阁修撰、 陵知府,主管湖北安抚司事兼权荆湖置司。当时金兵逼近,(赵方)估计他们一定南来,就日夜做准备。荆门有东西两山险要处,赵方在上面修筑堡垒,增加守兵来扼守要冲。金国的樊快明谋求归宋,金的追兵到达襄,赵方派孟宗政、扈再兴率一百骑兵去截击,杀敌一千余人,金人逃走。金人围枣很紧急,赵方派孟宗政、扈再兴等救援枣,仍增加光化、信、均州的守军,以便联成声势。不久枣守将赵观在城外打败金人,扈再兴、孟宗政到来,和赵观夹击金人,又打败他们,枣被解围。赵方告诫众将,应当把金人阻挡在边境上,不能让金人入境而后再在城下阻挡他们。当时麦子正熟,赵方派兵保护百姓收割,下令坚壁清野等待敌人,又上疏极力陈述不能和金人讲和的七条理由,和金人作战的主张就决定了。

赵方料想金人在枣多次不得志,一定将同时进攻各城,应当先发制人。命令孟宗政向唐州出兵,扈再兴向 州发兵,告诫他们说:“不要深入,不要攻城,只要击溃他的保甲兵,烧毁他的城寨,使他的粮草空乏就行。”孟宗政攻破湖县,捉金人的千户赵兴儿;扈再兴攻破高头城,大败金兵,于是逼近 州。唐州金兵来增援,被扈再兴打败,来投降的金兵接踵而至。不久金兵来到樊城,赵方命令扈再兴严阵以待,赵方检阅他的军队;金人三天不敢有什么举动,就逃走了。

不久赵方得病,升为徽猷阁学士、京湖制置大使。回朝后,他竭力支撑病体犒劳军队,排列他们的功劳上奏给朝廷。(他)病重,说:“一日不死,就应当立一日纪纲。”他把扈再兴叫到卧室,勉励他忠心报国。赵方给宰相写信,论述边疆大计。不久去世。他被赠官为银青光禄大夫,累赠为太师,谥号为忠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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