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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政要·贪鄙》原文+翻译

原文

贞观初,太宗谓侍臣曰:“人有明珠,莫不贵重。若以弹雀,岂非可惜?况人之性命甚于明珠,见金钱财帛不惧刑网,径即受纳,乃是不惜性命。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不可弹雀,何况性命之重,乃以博财物耶?群臣若能备尽忠直,益国利人,则官爵立至。皆不能以此道求荣,遂妄受财物,赃贿既露,其身亦殒,实可为笑。帝王亦然,恣情放逸,劳役无度,信任群小,疏远忠正,有一于此,岂不灭亡?隋炀帝奢侈自贤,身死匹夫之手,亦为可笑。”

贞观四年,太宗谓公卿曰:“朕终日孜孜,非但忧怜百姓,亦欲使卿等长守富贵。天非不高,地非不厚,朕常兢兢业业,以畏天地。卿等若能小心奉法,常如朕畏天地,非但百姓安宁,自身常得欢乐。古人云:‘贤者多财损其志,愚者多财生其过。’此言可为深诫。若徇私贪浊非止坏公法损百姓纵事未发闻中心岂不常惧?恐惧既多,亦有因而致死。大丈夫岂得苟贪财物,以害及身命,使子孙每怀愧耻耶?卿等宜深思此言。”

贞观六年,右卫将军陈万福自九成宫赴京,违法取驿家麸数石。太宗赐其麸,令自负出以耻之。

贞观十年,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上言:“宣、饶二州诸山大有银坑,采之极是利益,每岁可得钱数百万贯。”太宗曰:“朕贵为天子,是事无所少之。惟须纳嘉言,进善事,有益于百姓者。且国家剩得数百万贯钱,何如得一有才行人?不见卿推贤进善之事,又不能按举不法,震肃权豪,惟道税鬻银坑以为利益。昔尧、舜抵璧于山林,投珠于渊谷,由是崇名美号,见称千载。后汉桓、灵二帝好利贱义,为近代庸暗之主。卿遂欲将我比桓、灵耶?”是日敕放令万纪还第。

(节选自《贞观政要·贪鄙》)

【译文】

贞观初年,太宗皇帝对侍臣们说:“一个人(如果)手中有一颗明珠,没有不以之为贵重之物的,如果拿(它)去弹射鸟雀,这难道不是很可惜吗?何况人的性命比明珠更珍贵,见到金银钱帛不惧怕法律的惩罚,立即直接收受,这就是不爱惜性命。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且不能拿去弹射鸟雀,何况更加珍贵的性命,竟用它来换取财物?各位大臣如果能够竭尽忠诚正直,有益于国家,有利于百姓,那么官职爵位立即就可以得到。一律不能用这种受贿的手段求取荣华富贵,随便就收受财物。赃物贿赂暴露以后,自身也将受到损害,确实是可笑的。帝王也是这样,任性放纵逸乐,强迫百姓当差服役没有限度,信任小人,疏远忠诚正直的人,犯有其中一件事,哪能不灭亡的?隋炀帝挥霍浪费钱财,过分追求享受,却自认为贤能,自身死在一介匹夫手里,也是很可笑的。”

贞观四年,太宗对公卿说:“我整天都不敢懈怠,不仅仅只忧念爱惜百姓,也想让你们能够长守富贵。天非不高,地非不厚,我长久以来小心谨慎地敬畏天地。你们如果能小心遵守法令,总是像我敬畏天地那样,这样不但百姓安宁,自己也可常得快乐。古人说:‘如果明智贤良的人财多了会影响他奋发向上的志向;如果愚笨的人有很多的钱财,那只会增加他们去犯错的机会’,这话可以深以为戒。如果徇私贪污,不但是破坏国法,伤害百姓,即使事情没有败露,心中怎能不常怀恐惧呢?恐惧多了也有因此而导致死亡的。大丈夫难道能为了贪求财物,而害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使子孙总是蒙受羞耻吗?你们应当深刻地思考这些话。”

贞观六年,右卫将军陈万福从九成宫去京城,他在驿站处违法取得几担麦麸。唐太宗知道后,就把这些麦麸赐给他,让他自己背出宫,以此来羞辱他。

贞观十年,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上书说:“宣州、饶州的大山里埋藏有银矿,如果把它们开采出来,可获得极大的收益,每年可向朝廷上缴钱数百万贯。”唐太宗说:“我贵为天子,这样的事知道得很多,现在,我需要的只是采纳对老百姓有益的忠言,推行对老百姓有益的善事。再说,国家积攒数百万贯钱,哪如得到一个有才行的人?你不推举贤能,表彰善事,也不揭发奸邪之人,肃清豪强,只知道上奏售卖银矿这些有关实利的事情。过去,尧舜把美玉扔在山林,把宝珠沉没在深渊,因此高尚的美名,流芳千古。后汉时,桓帝、灵帝重利轻义,是近世有名的昏聩之君。你这样做,是竟然想把我与桓帝、灵帝相比吗?”就在这一天,他下令将权万纪削官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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