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虚篇
【题解】
王充想在本篇中说明“精诚”至极能感动天地鬼神是虚妄的说法,故篇名称为“感虚”。
汉代解释儒家经典的人,在传书里讲了诸如商汤遭大旱,以身为牲,自责祷雨,于是上天便为他降雨;杞梁妻因失夫向城痛哭,感动了城,城为此崩塌;山崩堵塞黄河三日不流,晋景公穿着丧服对河哭泣,河水便流通了等等故事,来说明“精诚”能感动天地鬼神,天人感应能相通。王充则不以为然,在本篇列举了十五个典型事例,逐一加以驳斥。他认为“天道自然无为”,自然界是无目的、无意识的。但又有着自身运动的规律:“日月行有常度”,“寒温自有时”,“雨雪皆由云气发于丘山”。而这种运动规律不因人的主观感情的“精诚”而改变:“天地之有水旱,犹人之有疾病也,疾病不可以自责除,水旱不可以祷谢去”;“城土也”,“安能为悲哭感恸而崩?使至诚之声能动城土,则其对林木哭,能折草破木乎?向水火而泣,能涌水灭火乎”?他明确指出,即使传书上说的事情是真的,顶多不过是人们的行动与自然变化偶然巧合而已,跟人的至诚毫不相干,决不是人们的“精诚”感动天地鬼神所造成。
【原文】
19·1儒者传书言:“尧之时,十日并出,万物燋枯。尧上射十日,九日去,一日常出。”此言虚也。夫人之射也,不过百步矢力尽矣。日之行也,行天星度(1)。天之去人,以万里数,尧上射之,安能得日?使尧之时,天地相近,不过百步,则尧射日,矢能及之;过百步,不能得也。假使尧时天地相近,尧射得之,犹不能伤日,伤日何肯去(2)?何则?日,火也。使在地之火附一把炬(3),人从旁射之,虽中,安能灭之?地火不为见射而灭,天火何为见射而去?此欲言尧以精诚射之,精诚所加,金石为亏(4),盖诚无坚,则亦无远矣。夫水与火,各一性也,能射火而灭之,则当射水而除之。洪水之时,流滥中国(5),为民大害,尧何不推精诚射而除之?尧能射日,使火不为害,不能射河,使水不为害。夫射水不能却水,则知射日之语虚非实也。
【注释】
(1)行:运行。
(2)伤:疑衍文,是上句“伤日”之衍误。
(3)附一把炬:附着在一个火把上,意思是点着一个火把。
(4)亏:毁坏。
(5)流:递修本作“泛”,可从。
【译文】
儒者的传书上说:“尧的时候,十个太阳同时升起,万物焦烂枯死。尧就举箭射十个太阳,九个太阳被除掉,一个太阳永久升起。”这话是假的。人射箭,不超过一百步箭的力量就完了。太阳运行,是按天上星宿一定的度数转动的。天离人,要用万里来计算,尧举箭向上射,怎么能够射着太阳呢?假使尧的时候,天地相隔很近,不超过一百步,那尧射太阳,箭就能射到太阳;超过一百步,就不能射到。假使尧的时候天地相隔很近,尧射着太阳,尚且不能伤害太阳,太阳怎么肯离开呢?为什么呢?因为太阳是火。假使在地上的火点着一个火把,人从一旁用箭射它,虽然射中,怎么能使它熄灭呢?地上的火不是被射中而熄灭,天上火(太阳)怎么是被射中而去掉呢?这是想说尧是用真心诚意去射太阳,凡是真心诚意达到的地方,金属和石头都会被毁坏,似乎在“精诚”面前没有坚硬的东西,那么也就没有远得达不到的地方了。水与火,分别具有同是物质实体的特性,能射中火而使它熄灭,那就应该能射中水而使它消除。洪水成灾的时候,泛滥中原各国,成为老百姓的大祸害,尧为什么不拿出真心诚意来射洪水而使它消除呢?尧能够射太阳,使火不成为灾害,却不能射河,使水不成为灾害。射水不能使水退却,那就知道尧能射太阳的话,是虚假不真实的。
【原文】
19·2或曰:“日,气也,射虽不及,精诚灭之”。夫天亦远,使其为气,则与日月同;使其为体,则与金石等。以尧之精诚灭日亏金石,上射日则能穿天乎(1)?世称桀、纣之恶,射天而殴地;誉高宗之德,政消桑穀。今尧不能以德灭十日,而必射之,是德不若高宗,恶与桀、纣同也,安能以精诚获天之应也?
【注释】
(1)日:根据文意,疑为“天”之误。
【译文】
有人说:“太阳是气,用箭射虽然达不到,但真心诚意能去掉它。”天特别远,如果它是气,那跟日月相同;如果它是物体,那跟金属、石头一样。用尧的真心诚意能去掉太阳毁坏金属、石头,那他举箭向上射天就能射穿天吗?社会上声称夏桀、商纣的罪恶,射天而打地;称赞殷高宗的德操,能用善政消除桑树穀树生于朝廷的凶象。如今尧不能用良好的德操来除掉十个太阳,而一定要射掉它,这是他的德操不如殷高宗,罪恶则与夏桀、商纣相同,如此,怎么能用精诚的心获得上天去掉九个太阳的报应呢?
【原文】
19·3传书言:“武王伐纣(1),渡孟津(2),阳侯之波(3),逆流而击,疾风晦冥(4),人马不见。于是武王左操黄钺,右执白旄,瞋目而麾之曰(5):‘余在,天下谁敢害吾意者(6)!’于是风霁波罢(7)。”此言虚也。武王渡孟津时,士众喜乐,前歌后舞,天人同应,人喜天怒(8),非实宜也。前歌后舞,未必其实;麾风而止之,迹近为虚。夫风者,气也,论者以为天地之号令也。武王诛纣是乎,天当安静以祐之;如诛纣非乎,而天风者,怒也。武王奉天令,求索己过(9),瞋目言曰:“余在,天下谁敢害吾者(10)?”重天怒,增己之恶也,风何肯止?父母怒,子不改过,瞋目大言,父母肯贳之乎(11)?如风天所为,祸气自然,是亦无知,不为瞋目麾之故止。夫风犹雨也,使武王瞋目以旄麾雨而止之乎?武王不能止雨,则亦不能止风。或时武王适麾之,风偶自止,世褒武王之德,则谓武王能止风矣。
【注释】
(1)武王伐纣:周武王十一年,武王以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与庸(地望在今湖北竹山)、蜀(地望在今川西、陕南)、羌(地望在今甘肃)、髳(地望在今山西平陆)、微(地望在今陕西眉县)、卢(地望在今湖北襄樊西南)、彭(地望在今湖北房县)、濮(地望在今川东、鄂西)等族联合讨伐商纣,战于牧野(在今河南淇县西南)。由于商奴隶阵前反戈,纣兵败自焚,商灭。
(2)孟津:古渡口,在今河南省孟津县东。
(3)阳侯:传说是古代陵阳国的诸侯,被水淹死后其神成为波涛之神。参见《淮南子·览冥训》高诱注。
(4)晦冥(hu@m0ng会明):昏暗。
(5)麾(hu9辉):通“挥”。
(6)害:妨碍。
(7)引文参见《淮南子·览冥训》。
(8)参见《淮南子·天文训》、《后汉书·郎f传》。
(9)求索:寻找。
(10)根据上文原话,“者”前夺一“意”字。
(11)贳(sh@世):赦免。
【译文】
传书上说:“周武王讨伐商纣,过孟津,碰到惊涛骇浪,逆流而上,大风刮得天昏地暗,人马都看不清楚。于是周武王左手拿着黄钺,右手握着白旄,瞪大眼睛挥动着它们,喊道:‘我在这里,天下有谁敢违反我意志的!’于是风停了波浪也平息了。”这个说法不真实。周武王过孟津的时候,将士们都欢喜快乐,前边的歌唱后边的舞蹈。照传书的说法,天和人是互相感应的,人欢喜而天发怒,这实在不合情理。前边的歌唱后边的舞蹈,未必有其事;手挥动风就停止,事情近乎是虚构,风是气,议论的人认为它是天地发出的号令。周武王讨伐商纣是对的,天就应当用安静的环境来保祐他;如果讨伐商纣是不对的,那么天刮风就是发怒。周武王没有遵奉天的命令,检查自己的罪过,却瞪着眼睛喊道;“我在这里,天下有谁敢违反我意志的!”这就加重了天的愤怒,增加了自己的罪恶,风怎么肯停止刮呢?就像父母亲发怒,儿子不肯改正过错,反而瞪着眼睛大喊,父母亲肯饶恕他吗?如果风是天自然而然刮的,那么水波逆流,疾风晦冥这些祸气就是自然形成的,可见这些也是无意识的,不会因为周武王瞪眼、挥旄的缘故而停止。风同雨一样,即使周武王瞪眼用旄挥动雨就会停止下吗?武王不能使雨停下,那么也不能使风停刮。或许是周武王正好挥动白旄,风碰巧自然停止,世人为了赞扬武王的圣德,就说武王能制止刮风。
【原文】
19·4传书言:“鲁襄公与韩战(1),战酣日暮,公援戈而麾之(2),日为之反三舍(3)。”此言虚也。凡人能以精诚感动天(4),专心一意,委务积神(5),精通于天(6),天为变动,然尚未可谓然。襄公志在战,为日暮一麾,安能令日反?使圣人麾日,日终不反,襄公何人,而使日反乎?《鸿范》曰(7):“星有好风(8),星有好雨(9)。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月之从星,则有风雨。”夫星与日月同精,日月不从星,星辄复变,明日月行有常度,不得从星之好恶也,安得从襄公之所欲(10)?星之在天也,为日月舍,犹地有邮亭(11),为长吏廨也(12)。二十八舍有分度(13),一舍十度,或增或减。言日反三舍,乃三十度也。日,日行一度。一麾之间,反三十日时所在度也。如谓舍为度,三度亦三日行也。一麾之间,今日却三日也。宋景公推诚,出三善言,荧惑徙三舍。实论者犹谓之虚。襄公争斗,恶日之暮,以此一戈麾,无诚心善言,日为之反,殆非其意哉(14)!且日,火也。圣人麾火,终不能却;襄公麾日,安能使反?或时战时日正卯(15),战迷,谓日之暮,麾之转左(16),曲道日若却(17)。世好神怪,因谓之反,不道所谓也。
【注释】
(1)襄:疑“阳”之误。本书《对作篇》有:“鲁阳战而日暮”,可一证。《太平御览》卷四引《论衡》文作“阳”,可二证。以下“鲁襄公”皆为“鲁阳公”。鲁阳公:春秋时楚国鲁县(在今河南省鲁山)县公,即鲁阳文子,楚平王孙司马子期之子。楚君自封为王,其守县的大夫都称公,故又称鲁阳公。韩:韩国。其地望在今山西省东南角和河南省中部。
(2)援:执,持。
(3)反:同“返”。
(4)《太平御览》卷四引《论衡》文,“天”下有“者”字,可从。
(5)积神:积蓄精神。
(6)精通:感应的意思。
(7)《鸿范》:即《洪范》,《尚书》中的一篇。
(8)星有好风:古代有人认为,二十八宿中的箕星(东方苍龙七宿的未宿)好刮风。月亮靠近它就要起风。
(9)星有好雨:古代有人认为,二十八宿中的毕宿(白虎七宿的第五宿)好下雨。月亮靠近毕宿就要下雨。
(10)据上文,疑“襄”上脱一“鲁”字。下文亦同。
(11)邮亭:古代供出巡官吏或传送文件的人途中食宿和休息的馆舍。
(12)长吏:泛指地方官吏。廨(xi8泻):官吏办公的地方。
(13)分度:我国古代天文学家把一周天分为365度多,二十八宿中,各占的度数有多有少,据《淮南子·天文训》载:“星分度;角十二,亢九,氐十五,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一四分一;斗二十六。牵牛八,须女十二,虚十,危十七,营室十六,东壁九;奎十六,娄十二,胃十四,昴十一,毕十六,觜巂二,参九;东井三十二,舆鬼四,柳十五,星七,张翼各十八,轸十七。”
(14)意:疑“实”之误。“殆非其实”,本书常用语,可一证。与上文“犹谓之虚”相应为文,可二证。
(15)卯:古人用十二地支表方位,卯表正东。
(16)左:这里指东方。
(17)曲:这里指歪曲,错误的意思。
【译文】
传书上说:“鲁阳公跟韩国打仗,打得正起劲太阳落山了,鲁阳公举戈一挥,太阳因此退了三舍。”这话是假的。凡是人能够以真心诚意感动上天的,都要专心一意,放弃一切事务,全神贯注,才能感应给天,天才会改变移动,但是还不能说就一定会使它如此。鲁阳公心思在打仗,因为太阳落山而挥了一下戈,怎么能使太阳退回呢?即使是圣人对着太阳挥戈,太阳也始终不会退回,鲁阳公是什么人,而能使太阳退回呢?《尚书·洪范》上说:“星宿有好刮风的,星宿有好下雨的。太阳与月亮运行,才有冬有夏。月亮靠近箕宿毕宿,就要刮风下雨。”星与太阳月亮同样是精气,太阳月亮不靠近星,星总是在反复变化,同样要刮风下雨。这表明太阳月亮的运行有一定的度数,不会随着星的好恶而靠近或离开星的,怎么会顺从鲁阳公的欲望而退三舍呢?星在天上,是太阳月亮休息停留的地方,就像地下有邮亭,作为地方官吏办公的地方。二十八舍划分得有度数,每舍大致十度,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说太阳退回三舍,就是三十度。太阳,每天运行一度。挥戈一下顷刻间,就退回到三十天前所在的地方。如果说一舍为一度,三度也就是太阳三天的行程。挥戈一下的瞬间,竟使太阳退回了三天的行程。宋景公发自诚心说了三句好话,火星就移动了三舍。实事求是的人尚且说这件事是假的。鲁阳公正在打仗,讨厌的太阳要落山,因此挥了一下戈,没有诚心,也没有说好话,太阳就为他退回,这大概不是事实吧!况且太阳是火。圣人向火挥动一下,始终不能使火退却;鲁阳公对着太阳挥动一下戈,怎么能使太阳返回呢?或许打仗的时候太阳正在东方,打迷糊了,以为太阳要落山,于是挥戈转向东方,就错误地说太阳好像倒退回去了。世人好谈神怪,在此就说太阳退回去了,而不讲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文】
19·5传书言:“荆轲为燕太子谋刺秦王,白虹贯日(1)。卫先生为秦画长平之事(2),太白蚀昴(3)。”此言精感天(4),天为变动也。夫言白虹贯日,太白蚀昴,实也。言荆轲之谋,卫先生之画,感动皇天,故白虹贯日,太白蚀昴者,虚也。夫以箸撞钟,以筭击鼓(5),不能鸣者,所用撞击之者小也。今人之形不过七尺,以七尺形中精神,欲有所为,虽积锐意(6),犹箸撞钟、筭击鼓也,安能动天?精非不诚,所用动者小也。且所欲害者人也,人不动,天反动乎?问曰“人之害气,能相动乎?”曰(7):“不能(8)。”“豫让欲害赵襄子(9),襄子心动(10);贯高欲篡高祖(11),高祖亦心动(12)。二子怀精,故两主振感。”曰,祸变且至,身自有怪,非適人所能动也(13)。何以验之?时或遭狂人于途,以刃加己,狂人未必念害己身也,然而己身先时已有妖怪矣。由此言之,妖怪之至,祸变自凶之象,非欲害己者之所为也。且凶之人,卜得恶兆,筮得凶卦(14),出门不见吉,占危睹祸气(15),祸气见于面,犹白虹、太白见于天也。变见于天,妖出于人,上下适然,自相应也。
【注释】
(1)白虹贯日:古代有人认为,白虹象征兵器,太阳象征君主,白色长虹穿日而过象征君主要遭到凶杀。传说荆何去秦国时,天上出现过这种现象。
(2)卫先生:战国时秦国人。画:谋画。长平:古城名。故址在今山西省高平县西北。长平之事:指公元前260年秦、赵长平之战。秦将白起把四十多万赵国军队在长平围困46天,结果赵将赵括被箭射死,赵军全部被俘活埋。卫先生为秦画长平之事:白起在长平战胜赵军后,打算乘胜灭赵。这可能是卫先生出的主意,于是派卫先生向秦请求支援。传说这时天空出现太白蚀昴的星象。
(3)太白:太白星,即金星。昂(m3o卯):二十八宿之一,白虎七宿的第四宿。有较亮的星7颗,俗称“七姊妹星团。”太白蚀昴:古代有人认为,太白是天将,在西方,象征秦。昴宿是赵国的分野。太白星侵蚀昴宿,象征秦将灭赵。引文参见《史记·鲁仲连诗经》、《周礼》和历算。为人宽厚仁爱。平帝时为密县令。善教化,教化大行,道不拾遗。东汉光武帝时官至太傅,封褒德侯。缑(g#u勾)氏:古县名。治所在今河南省偃师县东南。南阳卓公为缑氏县令:《后汉书·卓茂传》云:“卓茂字子康,南阳宛人也。迁密令”,故疑王充记述有误,当为“南阳卓公为密县令”。《后汉·光武纪》云:“以前密令卓茂为太傅”,可一证。《水经注·洧水》有密县“今县城东门南侧,有汉密令卓茂祠”,可二证。密县:古县名。汉置。治所在今河南省密县东南三十里。令:参见9·15注(3)。
(2)闽(w6n蚊):通“蚊”。虻:昆虫名。形似蝇较大,雌性食血。
(3)根据文意,疑“名”后夺一“偶”字。“偶称于世”与上文“适不入界”语气相同,可一证。本书“偶”与“适”平列甚多,可二证。
【译文】
社会上称道南阳卓公做密县县令时,蝗虫不飞入他的县界。这大概是因为他贤明得极诚心,害虫不会进入他县境的缘故。这又不真实了。贤明极诚心使卓公德化,与同类相通,能互相知心,然后对他仰慕,信服。蝗虫是蚊虻之类,它们何时知道何时看见而能够晓得卓公德化?如果贤者住在茫茫荒野之中,蚊虻能不飞入他的房子里吗?蚊虻尚且不能避免飞进贤者的房舍,蝗虫怎么又能不飞入卓公的县境呢?发果说蝗虫是一种灾变,跟蚊虻不同,那寒冷与温暖也是一种灾变,假使一郡都寒冷,贤者做一县之长,一县之内能单独温暖吗?寒冷与温暖不能避开贤者的县,蝗虫又怎么能不飞入卓公的县界呢?要么是这样,蝗虫碰巧没有飞入县境,而卓公的贤名恰好在社会上被称颂,于是世人就说他能使蝗虫不入境。拿什么证明呢?蝗虫在野外降落,不可能完全都把地遮盖住,往往有的地方聚积得多些,有的少些。它们没有聚积的地方,只有盗跖住的地方;聚积少的野外,只有伯夷隐居的地方。降落和飞过的蝗虫有多有少,不可能把一个地方完全都遮盖住。蝗虫聚集的地方有多有少,它们飞过的县,有的停留,有的飞走。其降落的多少不可能证明谁善谁恶,那么有没有降落怎么能够用来说明谁贤谁不贤呢?大概当时蝗虫自己飞过,并不认为是贤人管理的县界就不飞进去,这是很清楚的。
微信扫码关注
随时手机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