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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王兰》

【原文】
王兰
   利津王兰[1]暴病死。阎王覆勘[2],乃鬼卒之误勾也。责送还生,则尸已败。鬼惧罪,谓王曰:“人而鬼也则苦,鬼而仙也则乐。苟乐矣,何必生?”王以为然。鬼曰:“此处一狐,金丹成矣[3]。窃其丹吞之,则魂不散,可以长存。但凭所之,罔不如意。子愿之否?”王从之。鬼导去,入一高第,见楼阁渠然[4],而悄无一人[5]。有狐在月下,仰首望空际。气一呼,有丸自口中出,直上人于月中;一吸,辄复落,以口承之,则又呼之:如是不已。鬼潜伺其侧,俟其吐,急掇于手,付王吞之。狐惊,盛气相向。见二人在,恐不敌,愤恨而去。王与鬼别,至其家,妻子见之,咸惧却走。王告以故,乃渐集。由此在家寝处如平时。
   其友张姓者,闻而省之,相见话温凉[6]。因谓张曰:“我与若家夙贫[7],今有术,可以致富。子能从我游乎?”张唯唯。曰:“我能不药而医,不卜而断。我欲现身,恐识我者相惊以怪,附子而行,可乎?”张又唯唯。于是即日趣装[8],至山西界。富室有女,得暴疾,眩然瞀瞑[9]。前后药禳既穷,张造其庐,以术自炫。富翁止此女,常珍惜之,能医者,愿以千金为报,张请视之。从翁入室,见女瞑卧;启其衾,抚其体,女昏不觉。王私告张曰: “此魂亡也[10],当为觅之。”张乃告翁:“病虽危,可救。”问:“需何药?”俱言不须,“女公子魂离他所,业遣神觅之矣。”约一时许,王忽来,具言已得。张乃请翁再入,又抚之。少顷,女欠伸,目遽张。翁大喜,抚问。女言:“向戏园中,见一少年郎,挟弹弹雀[11];数人牵骏马,从诸其后。急欲奔避,横被阻止。少年以弓授儿,教儿弹。方羞诃之,便携儿马上,累骑而行[12]。笑曰:‘我乐与子戏,勿羞也。’数里人山中,我马上号且骂;少年怒,推堕路旁,欲归无路。适有一人至,捉儿臂,疾若驰,瞬息至家,忽若梦醒。”翁神之,果贻千金。王夜与张谋,留二百金作路用,馀尽摄去,款门而付其子;又命以三百馈张氏,乃复还。次日,与翁别,不见金藏何所,益异之,厚礼而送之。
   逾数日,张于郊外遇同乡人贺才。才饮博不享生产,奇贫如丐。闻张得异术,获金无算,因奔寻之。王劝薄赠令归。才不改放行,旬日荡尽,将复觅张。王已知之,曰:“才狂悖[13],不可与处,只宜赂之使去,纵祸犹浅。”逾日,才果至,强从与俱。张曰:“我固知汝复来。日事酗赌,千金何能满无底窦?诚改若所为,我百金相赠。”才诺之。张泻囊授之。才去,以百金在豪,赌益豪;益之狭邪游[14],挥洒如土。邑中捕役疑而执之,质于官,拷掠酷惨。才实告金所自来。乃遣隶押才捉张。数日,创剧[15],毙于途。魂不忘张,复往依之,因与王会。一日,聚饮于烟墩[16],才大醉狂呼,王止之不听。适巡方御史过[17],闻呼搜之,获张。张惧,以实告。御史怒,笞而牒于神[18]。夜梦金甲人告曰:“查王兰无辜而死,今为鬼仙。医亦仁术,不可律以妖魅[19]。今奉帝命[20],授为清道使[21]。贺才邪荡,已罚窜铁围山[22]。张某无罪,当宥之。”御史醒而异之,乃释张。张治装旋里。囊中存数百金[23],敬以半送王家,王氏子孙,以此致富焉。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利津:县名,即今山东省利津县。
   [2]复勘:复审。勘,审问犯人。
   [3]金丹:见《耳中人》注。
   [4]渠然:高大深广的样子。《诗·秦风·权舆》:“于我乎,夏屋渠渠。”渠渠,孔颖达疏谓高大貌,朱熹集传谓深广貌。渠然,义同渠渠。[5]悄无一人,底本原作“俏无一人”,据二十四卷抄本改。
   [6]话温凉,叙别离,致问候;犹言“道寒暄”。《文选》陆机《门有车马客行》:“抚膺携客位,掩泪叙温凉。”李善注引郑玄曰:“春秋,言温凉也。”吕向注:“叙别离之岁月。”
   [7]夙 (sù速)贫,素贫,一向穷苦。
   [8]趣(cù促)装,匆忙整理行装。《汉书·曹参传》:“参为齐相。及萧何卒,参乃趣治行装曰:‘吾且人相。’三日,果召参代何为相。”[9]眩然瞀(mào冒)瞑:神志昏迷,闭目不醒。
   [10]魂亡:俗言掉魂。亡,失落。
   [11]挟弹 (dàn旦)弹 (tán谈)雀,拿弹弓打鸟。弹 (dàn),弹弓。弹 (tán),弹射。
   [12]累骑:共骑一马。《晋书·阮咸传》:“遽借客马追婢,既及,累骑而还。”
   [13]狂悖 (bèi背):狂妄背理。谓其行为放荡,做事乖张。悖,违背常理。
   [14]狭邪游:狎妓行为。狭邪,通作狭斜,指小街曲巷,妓女所居。古乐府有《相逢狭路间行》(又名《长安有狭斜行》),写长安贵家宴乐狎妓生活,后因称狎妓为狭邪游。
   [15]创剧 (jí亟):指刑伤恶化。
   [16]烟墩:明清防卫报警设施。洪武二十六年,命于“腹里边境险要处所安设烟墩,昼则举烟,夜则举火,接递通报。”见《山东通志·兵防志八·兵制一》。明清时代,烟墩常与烽火台并称为台墩。此指烟墩废址。
   [17]巡方御史:即巡按御史。自明初始,派御史至各地巡察,称巡按御史。简称巡按。三年一换,职权同汉刺史。清初因之。
   [18]牒于神:具文通报神界,或具诉状于神界。牒,泛指官府间往来文书,或指诉状。其时王兰、贺才已死,所以御史乃以此举告神,请求审治其罪。
   [19]律以妖魅,当作妖魅,绳之以法。律,谓依刑律治罪。
   [20]帝,天帝。[21]清道使;封建时代,皇帝、大臣出入,扈卫人员预为清净道路,辟除行人,称为清道。此处清道使,是传说中为尊神前驱清路的下级神官。
   [22]窜:处以流刑;流放。铁围山:又称铁轮围山,代指极荒远的地界,犹言化外之地。佛经记载,赡部等四大洲外有铁轮围山,周匝如轮,围绕别一世界。其地距以须弥山为中心的佛国极其辽远。见《具舍论》十一。
   [23]数百金:底本百下衍“里”字,据铸雪斋抄本及二十四卷抄本删正。
【译文】
利津地方的王兰,得急病死了。阎王在复查此事时,发现是鬼卒错把他勾来的,便责令鬼卒送王兰魂返还阳间,使其复生。但因时间长了,尸体已经腐烂。鬼卒害怕为此受到阎王的责罚,便对王兰魂说;“人死变成鬼,也是痛苦的,鬼终变成仙,则是欢乐的。如果能得到欢乐,你何必一定要返还人间复生呢?”王兰一听,感到鬼卒说的很有道理。
鬼卒说:“这里有只狐狸,它所炼的金丹已经完成。如果能偷来它的金丹吞吃下去,那你的魂就能聚而不散,长存于世。那时来来往往,无不随心所欲。先生,你愿意这样吗?”王兰同意了鬼卒的话。于是,鬼卒领着王兰前去。他们进入一座高门大院,只见楼台殿阁宏伟高耸,却静悄悄地没有一个人。唯有一只狐狸在月光下,抬头望着天空。它一呼气,便有一粒金丹从口中吐出,直上到天上的月亮中,又一吸气,金丹就复落下来,用嘴接入口中。这样,又呼又吸,反复不止。鬼卒偷偷藏在狐狸的身边,等它一吐出金丹,便迅速地抢到手中,递给王兰吞了下去。狐狸大吃一惊,怒气冲冲地看着他们,见是两个人一起来的,恐怕敌不过,只好满腔怒气,恨恨地走开了。
王兰和鬼卒分别后,回到家里。老婆和孩子一见到他,都害怕的立刻躲开了。王兰向他们述说了事情的原委,他们才慢慢回到他的身边来。从此,王兰在家里,无论是睡觉或醒着都和往常一模一样。
王兰的一位姓张的朋友,听到这件事后使来看望他。他们相见后,说起生活的艰难来,王兰便对张某说:“你与我家生活都是贫苦的,如今,我有法术在身,可以用此发财致富。你能和我一起干吗?”张某听后,满口答应。王兰继续说道:“我能不用药就能治病,不用占卦就能断事。如果现出我的身形来,恐怕认识我的人,一定会惊奇地以为出现了什么妖异。我可以附在你的身上做事,这样可以不可以呀?”张某听后满口答应。于是,他们便在当天准备行装上路出发,来到山西地面。
此地有家富翁,有个女儿突然得了一种疑难病,昏昏沉沉,两眼看不清东西。得病后用药医治,求神除灾样样办法都用尽了,却毫无效果。张某听到这件事,便亲自来到富翁家拜访,谈话中炫耀自己医术高明。富翁对他的女儿很是疼爱。听张某一说,立即表示,如能医治好他女儿的病,情愿拿出千两银子来酬谢。张某请富翁同意请他去看看,便随富翁进入小姐的闺房。姑娘闭目躺在床上,掀开她的被,摸抚她的身体,姑娘依然昏睡,毫无知觉。王兰暗中告诉张某说:“姑娘的魂魄已经走开,我可以去为她寻找。”张某于是告诉富翁说:“姑娘的病虽然很是危险、沉重,但还可以医救。”富翁问道:“需要用什么药品吗?”张某回答说:“什么也不需要。”又说:“女公子的魂魄离开身躯到别处去了,我已派遣神仙去寻找了。”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王兰忽然走来,告诉张某说,已经得到了姑娘的魂魄。张某立刻请富翁一齐再进入闺房,又重新抚摸姑娘的身体。不多时,姑娘伸了伸手脚,双眼突然睁开。富翁一见大喜。一边抚摸着姑娘,一边询问。姑娘说:“那天在园中玩耍,看到一位少年公子,挟着弹弓在打雀,还有好几个人牵着骏马跟在身后。我一见,便急忙躲避,却在道中被拦住。少年公子把弓递给我,教我射。因为害羞,刚一开口责骂他,便被他挟在马上,同马而行。他笑着对我说:“我喜欢和你玩耍,你不要害羞。”走了几里路。进入一座山中,我在马上一边哭,一边骂。少年公子一生气,便把我推下马,趺落在路边。正在想回家却认不得路时,恰好有一个人来到我的跟前,抓住我的手臂,快得如同骑马飞奔一般,转眼之间,便到了家里,感到是一场梦,忽然醒了。”富翁听女儿这样一说,便把张某看成神仙一般人物,果然酬谢了千两银子。
当天夜里,王兰和张某商量,留下200两银子做路费用,剩下的收起来,连夜送回家。叩开门后交给儿子,又叫儿子从中拿出800两银子,送给张某的老婆,办完此事后,立刻返回来。
第2天,张某与富翁告别,富翁见不到他把千两银子收在何处,越发感到惊奇。就另外备了厚礼送他上路。
过了几天,张某在城外遇上同乡人贺才。这个人吃喝赌博,不务正业,穷得和乞丐一般。他听到张某学得了特别的法术,挣得钱不知有多少,数都数不过来,因此,到处在寻找张某。王兰劝张某多少给他一些钱,让他回乡去。贺才不改恶习,一天之内,便把钱花个精光,打算再去找张某讨要。王兰已经先知道了这件事,说:“贺才狂傲不懂事理,不能和他结交,恰当的办法是送点钱给他,再让他走开,虽然这样做也会留下祸根,但还是较轻的。”过了一天,贺才果然来到了。他强行要和张某一起共事。张某说:“我本来知道你会再来找我,你日夜酗酒赌博,纵有千两银子也难填满这无底洞。你真能痛改前非,我就送你百两银子口”贺才答应了张某的条件,张某把自己的钱都拿出来,全部送给了他。贺才回去后,自以为有百两银子在兜里,赌的注更大,愈发吃喝玩乐,挥霍无度。
城中官府的捕盗差役怀疑贺才钱来的不正当,便把他抓了起来,进入官府,严刑拷打。贺才受刑挺不过,便供出了自己钱财的来源。于是,官府派遣差人押着贺才去捉拿张某。几天后,贺才因刑伤加重,死在路中。
贺才死后的魂魄依然峦恋不忘张某,又去寻找他。因此,贺才魂才与王兰魂相见。
一天,他们一齐聚在烟墩处喝酒。贺才大醉后狂呼乱叫,王兰制止他,他也不听。恰好,巡察地方的御史大人在此经过,听到有人喊叫,便令人搜查。结果,捉到了张某。张某害怕受刑吃苦,便把实情向御史供了出来。御史一听大怒,令人用竹板抽打张某,并把此事写成牒文,焚告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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