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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政一

“三说法”

【原文】

世传算茶有“三说①法”最便。“三说”者,皆谓见钱为一说,犀牙、香药为一说,茶为一说,深不然也。此乃三分法耳,谓缘边入纳粮草,其价折为三分,一分支见钱,一分折犀象、杂货,一分折茶。尔后又有并折盐为四分法,更改不一,皆非“三说”也。予在三司,求得“三说”旧案,“三说”者乃是三事:博籴为一说,便籴为一说,直便为一说。其谓之博籴者,极边粮草,岁入必欲足常额,每岁自三司抛数下库务,先封桩②见钱、紧便钱、紧茶钞(紧便钱谓水路商旅所便处,紧茶钞谓上三山场榷务③),然后召人入中④。便籴者,次边⑤粮草,商人先入中粮草,乃诣京师算请慢便钱、慢茶钞及杂货(慢便钱谓道路货易非便处,慢茶钞谓下三山场榷务)。直便者,商人取便于缘边入纳见钱,于京师请领。“三说”,先博籴数足,然后听便籴及直便。以此,商人竞趋争先,赴极边博籴,故边粟常先足,不为诸郡分裂。粮草之价不能翔踊,诸路税课亦皆盈衍,此良法也。予在三司,方欲讲求,会左迁,不果建议。

【注释】

①算茶:宋代向茶户征税,用茶折算, 称所征之茶为“算茶”。三说:读为“三悦”。

②封桩:犹言封存入库。宋初曾设封桩库,专储金帛及财政盈余等。

③上三山场榷务:官府设在茶场榷卖茶叶的机构。宋代有十三处榷卖茶场,分在蕲(今湖北蕲春)、黄(今湖北黄冈)、舒(今安徽安庆)、庐(今安徽合肥)、寿(今安徽寿县)、光(今河南潢川)六州,或统称“淮南十三山场”。疑后三州的榷场俗称“上三山场”,前三州的榷场则称“下三山场”。榷,官府专卖之称。

④入中:募商人入纳粮草(或其他军需物资)于规定的沿边地点,给以钞引,使至京师或他处领取现金或金银、茶、盐、香药等,称为“入中”。

⑤次边:极边以内的边境地区。

【译文】

世传国家税茶的发卖有“三悦法”是最为便利的。所谓“三悦”,都认为见钱是一悦,犀牛角、象牙和香药是一悦,茶是一悦,这是大不然的。这不过是一种三分法,指的是商民向沿边入纳粮草,官府的酬价用三种方式结算,一部分支现钱,一部分折算成犀牛角、象牙和其他杂货等,一部分折算成茶引支付。此后又有折算成盐引的方式,合起来就成为四分法,更改不一,而都不是所谓“三悦”。我在三司任职时,曾查到过所谓“三悦”的旧档案,“三悦”实际指的是下列三事:博籴是一悦,便籴是一悦,直便又是一悦。所谓博籴,是说最靠近敌国的第一线边境地区的粮草,每年的输入必定希望能够满足通常应需的数额,所以每年自中央三司下达计划数额给有关仓储机构,都先封存点检现钱、紧便钱和紧茶钞(紧便钱指水路 通、商业贸易较便利之处的国库钱,紧茶钞指上三山茶场榷货务的茶钞),然后召商人入中。所谓便籴,是说第二线边境地区的粮草,商人先纳粮草入中,再到京师结算请领慢便钱、慢茶钞及杂货(慢便钱指 通、贸易不甚便利之处的国库钱,慢茶钞指下三山茶场榷货务的茶钞)。所谓直便,是说商人就便在沿边入纳现钱,然后到京师请领钞引及货物等。此种“三悦”的措施,是在先保证博籴的数量充足之后,才允许便籴及直便。因此,商人竞相趋鹜,争先恐后,都赶赴极边博籴,故边境粮草常能首先充实起来,不为内地州郡所分占。粮草的价格也因此不能飞涨腾越,各路的税收也都有盈余,这确实是个好办法。我在三司,正打算讨论推行此法,适逢因事被降职,没有来得及向朝廷提出建议。

“赫连城”

【原文】

延州①故丰林②县城,赫连勃勃③所筑,至今谓之“赫连城”。紧密如石,劚④之皆火出。其城不甚厚,但马面⑤极长且密。予亲使人步之,马面皆长四丈,相去六七丈,以其马面密,则城不须太厚,人力亦难兼⑥也。余曾亲见攻城,若马面长则可反射城下攻者,兼密则矢石相及,敌人至城下,则四面矢石临之。须使敌人不能到城下,乃为良法。今边城虽厚,而马面极短且疏⑦,若敌人可到城下,则城虽厚,终为危道⑧。其间更多刓⑨其角,谓之“ 敌⑩”,此尤无益。全藉倚楼角以发矢石,以覆护城脚。但使敌人备处多,则自不可存立。赫连之城,深可为法也。

【注释】

①延州:古州名,治所在今陕西延安。

②丰林:古县名,故址在今陕西延安东南。

③赫连勃勃:匈族人,十六国时期夏国的建立者,407—425年在位。

④劚(zhú):挖,掘。

⑤马面:设于女墙上的战棚。宋人陈规《守城录》之二《守城机要》篇中载:“马面,旧制六十步立一座,跳出城外,不减二丈,阔狭随地不定,两边直觑城脚,其上皆有楼子,所用木植甚多。”

⑥兼:同时兼顾。

⑦疏:稀疏,少。

⑧危道:这里指危险的事情。

⑨刓(wán):削去。

敌:圆形城角。

备处多:指需要加以防备的地方很多,也就是指会多处受到守城方的攻击,以至于无法在城下立住阵脚。

【译文】

延州旧丰林县城,是赫连勃勃时建筑的,至今还叫“赫连城”。其城墙结实得像石头,用镢头刨它会迸出火花。城墙不甚厚,但马面很长而且密集。我曾亲自派人量过,马面都长达四丈,相互间隔有六七丈。因为马面密集,所以城墙不必建得太厚,人力也难攻破。我曾亲眼见过攻城,如果马面长,就可以用弓箭反射城下的攻城者;同时马面又密集,则箭矢、炮石的射程都能互相连接起来,敌人若攻至城下,就四面都有矢石 下而降到他们头上。必须使敌人到不了城下,才是守城的良法。如今边城的城墙虽厚,而马面都很短而且稀疏;如果敌人可以攻到城下,那么城墙虽厚,终究难免陷于危亡之地。现在的马面还有不少是建成圆角的,号称是为了“ 敌”,这尤其无益。马面全凭借楼角发射矢石,以遮蔽保护城脚。只要使敌人需要防备的地方多,他们即使到了城下无法存在立足。赫连勃勃所建的城,非常值得效法。

校书官不恤职事

【原文】

旧校书官多不恤①职事,但②取旧书,以墨漫③一字,复注旧字于其侧,以为日课。自置编校局,只得以朱④围之,仍⑤于卷末书校官姓名。

【注释】

①恤:忧虑,顾惜,这里指对自己的工作职责不尽心、不经意。

②但:仅,只。

③漫:本义是水涨,引申为满、弥漫,这里是指用墨汁将字涂盖起来。

④朱:红色,这里指用以改正错误的红色颜料。

⑤仍:还。

【译文】

过去校书官多不尽心于自己的职事,每天只是取来旧本书籍,找出一两个需要改正的字,用墨笔涂抹掉,并把自认为原文应该是哪个字的原字添注在旁边,就算完成了一天的任务。自从嘉祐中置编校书籍局,只许用红笔圈出所要改正的字,并且每天都要在实际校读的页数的后面写上校书官的姓名。

刑曹改判错案

【原文】

近岁邢①、寿②两郡,各断一狱③,用法皆误,为刑曹④所驳。寿州有人杀妻之父母昆弟数口,州司⑤以不道缘坐⑥妻子。刑曹驳曰:“殴妻之父母,即是义绝⑦,况其谋杀。不当复坐其妻。”邢州有盗杀一家,其夫妇即时死,唯一子明日⑧乃死。其家财产户绝⑨,法⑩给出嫁亲女。刑曹驳曰:“其家父母死时,其子尚生,财产乃子物;出嫁亲女乃出嫁姊妹,不合有分。”此二事略同,一失于生者,一失于死者。

【注释】

①邢:古邢州,在今河北邢台地区。

②寿:古寿州,在今安徽寿县地区。

③狱:官司,罪案。

④刑曹:刑部负责刑法的官员。曹: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

⑤州司:这里指州里主管刑法的官署。

⑥缘坐:因受牵连而获罪,相当于“连坐”。

⑦义绝:情义已断绝,文中指因为那个人杀了妻子的父母兄弟,实际上也就与妻子断绝了情义。这是刑曹据以改判错案的重要理由之一。

⑧明日:第二天。

⑨户绝:一家人都死了。

⑩法:这里用作动词,是“依照法律判决”的意思。

合:应该。

【译文】

近年来邢州、寿州两地各判决了一件官司,应用法律都有失误,被刑曹驳回改判。寿州有人杀了妻子的父母、兄弟几个人,州里主管刑法的官署以大逆不道为由连坐这个人的妻子。刑曹批驳说:“杀妻子的父母,也就是已经与妻子断绝了情义,何况这个人是谋杀,不应该再连坐他的妻子。”邢州有强盗杀了一家人,那家的夫妇俩当时就死了,只有儿子第二天才死。他们家的财产因为户绝,官署便依法将其判给已经出嫁的亲生女儿。刑曹批驳说:“这户人家父母死时,他们的儿子还活着,当时的财产就是儿子的财产。所谓出嫁的亲生女儿(实际上)是出了嫁的姐妹,不应该得到这份财产。”这两件案子大致相同,一件对活着的人有失公正,一件对死去的人有失公允。

战棚的作用

【原文】

边城守具①中有战棚②,以长木抗③于女墙④之上,大体类敌楼⑤,可以离合,设之顷刻可就,以备仓卒城楼摧坏或无楼处受攻,则急张战棚以临⑥之。梁侯景⑦攻台城⑧,为高楼以临城,城上亦为楼以拒之,使壮士 槊⑨,斗于楼上,亦近此类。预备敌人,非仓卒可致。近岁边臣有议,以谓既有敌楼,则战棚悉⑩可废省,恐讲之未熟也。

【注释】

①守具:防守用的设施。

②战棚:古代城堡攻守战中使用的活动装置。

③抗:支撑。

④女墙:城墙上面呈凹凸形的小墙,俗称城墙垛子。

⑤敌楼:城墙上用以御敌的城楼,也叫谯楼。

⑥临:待在高处朝向低处。

⑦梁侯景:梁代的将领侯景。

⑧台城:南朝国都建康(今 苏南京)城里宫殿集中的地方,即宫城,在今南京市鸡鸣寺一带。

槊(shuò): 手, 锋,这里是指用长矛 锋。槊:长矛。

⑩悉:全部,都。

讲:谋划。

【译文】

边防地区的城堡上防守用的设施有一种叫战棚的,用长长的木料支撑在城墙垛子上面,大体上有点像城楼,可以拆卸或组装,架设起来一会儿就能完成,用来防备突然之间城楼损坏或者城墙上没有城楼的地方受到敌人攻击,这时就可以迅速架设起战棚居高临下地反击敌人。梁代侯景攻打台城时,架起高高的楼台用来从高处攻击城堡,而在城堡上的守军也架起楼台来抵御,双方的武士用长矛在楼台上 锋,也就跟战棚的用法相类似。防备敌人,不是仓促之间就能准备好的。近年来边防守臣中有人议论说,既然已经有了城楼,那么战棚就全都可以不要了,这种设想恐怕谋划得不够到吧!

鞠真卿巧治斗殴

【原文】

鞠真卿①守润州②,民有斗殴者,本罪③之外,别④令先殴者出钱以与后应者。小人靳⑤财,兼⑥不愤⑦输钱于敌人,终日纷争,相视无敢先下手者。

【注释】

①鞠真卿:人名,宋仁宗嘉祐年间知润州。

②润州:即今 苏镇 ,古又称京口等。

③本罪:依据法律应判定的罪名。

④别:另外。

⑤靳:吝惜,不肯给予。

⑥兼:文中是“再加上”的意思。

⑦愤:怨恨,但是根据上下文意,用这个义项是说不通的,所以有的版本据《折狱龟鉴》卷八引文将“愤”改为“甘”,可备一说。

【译文】

鞠真卿任润州知州时,百姓中如有打架斗殴的,在依法判处应有的罪名之后,另外还要责令先动手的出钱给后动手的。那些市井小人们吝惜钱财,加上不甘心把钱送给对手,因此整天地争吵叫嚷、怒目相视,却不敢先动手打起来。

驿传急脚递

【原文】

驿传①旧有三等,曰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递最遽②,日行四百里,唯军兴③则用之。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④也。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眩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余里。有军前机速处分⑤,则自御前⑥发下,三省、枢密院莫得与⑦也。

【注释】

①驿(yì)传:指古代使用车、马传递官府文书。驿:古时供递送公文的人或来往官员暂住、换马的处所,也叫驿站。

②遽(jù):急。

③军兴:军事行动开始或战争开始。

④羽檄(xí):相当于羽书,指古时征调军队的文书,上插鸟羽,表示文书紧急,必须迅速递送。檄:古代官府用以征召、晓谕或声讨的文书。

⑤处分:处理,处置。

⑥御前:皇帝座位之前,指皇帝所在之处,这里指宫廷内。

⑦与:参与,过问。

【译文】

驿传的公文传递旧时有三个级别,分别叫做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递是最快的,每天要行四百里,只在军队行动有战事时才使用。熙宁年间,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同古代插羽毛的紧急军事文书。这种急脚递用红漆黄金字的木牌,光亮耀人眼目,随驿马飞驰有如闪电,望见的行人无不躲避,每天能行五百多里。如果有军事前线需要紧急处置的机密事项,则金字牌自皇帝御前直接发出,三省、枢密院也不能参与。

颂、韩公廉水运仪象台复原透视 图

范文正浙西救灾

【原文】

皇祐二年,吴中大饥,殍殣枕路。是时范文正领浙西①,发粟及募民存饷②,为术甚备。吴人喜竞渡,好为佛事。希文乃纵民竞渡,太守日出宴于湖上,自春至夏,居民空巷出游。又召诸佛寺主首谕之曰:“饥岁工价至贱,可以大兴土木之役。”于是诸寺工作鼎兴。又新敖③仓吏舍,日役千夫。监司④奏劾杭州不恤荒政,嬉游不节,及公私兴造,伤耗民力。文正乃自条叙所以宴游及兴造,皆欲以发有余之财以惠贫者。贸易、饮食、工技、服力之人,仰食于公私者,日无虑数万人,荒政之施,莫此为大。是岁,两浙唯杭州晏然,民不流徙,皆公之惠也。岁饥,发司农之粟,募民兴利,近岁遂著为令。既已恤饥,因之以成就民利,此先王之美泽也。

【注释】

①领浙西:指范仲淹晚年以前执政为杭州知州。

②募民存饷:指募灾民服役,以使服役者有饭吃。饷,给……以饭食。

③敖:通“廒”,粮仓。

④监司:宋代各路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长平仓等,总称为监司。

【译文】

皇祐二年, 浙一带发生大饥荒,饿死的人枕藉道路。是时范文正以前执政为杭州知州,发放官府存粮及募灾民服役以救灾,采取的措施甚为周备。吴人喜竞赛划船,又好做佛事。希文于是放开禁忌让民众举行划船比赛,地方官员每天都到湖上宴集,自春至夏,居民也都空巷出游。又召集各佛寺的住持劝导说:“灾荒之年,工役的价钱最低,可以趁此大兴土木。”于是各寺院土木工程大兴。他又重新翻盖粮仓和官舍,每天役使上千人。监司奏劾杭州不救济灾荒,嬉戏游乐无节制,及公私大兴土木、伤害消耗民力等事。文正因此自上条奏,陈述所以要宴会游乐及兴造工程等,都是为了征集社会上的余财以赈济贫民。从事货物贸易、饮食服务、手工技艺及其他靠出卖劳力为生的人,仰食于公家及富贵人家的,每天不下数万人,救济灾荒的措施,没有比这更重要的。这一年,两浙地区只有杭州秩序安定,民众没有逃荒外流的,这都是范公救灾的恩惠。灾荒之年,发放国家粮仓的粮食,招募灾民兴修公益工程,近年已著录于令典成为制度。既能救济饥荒,又因此而成就利民事业,这也是先王泽及后世的一个优良的传统。

水工高超

【原文】

庆历①中,河②决北都商 ③,久之未塞,三司度支副使④郭申锡⑤亲住董作⑥。凡塞河决垂⑦合,中间一埽⑧,谓之“合龙门⑨”,功全在此。是时屡塞不合。时合龙门埽长六十步⑩。有水工高超者献议,以谓埽身太长,人力不能压,埽不至水底,故河流不断,而绳缆多绝。今当以六十步为三节,每节埽长二十步,中间以索连属之,先下第一节,待其至底,方压第二、第三。旧工争之,以为不可,云:“二十步埽,不能断漏。徒用三节,所费当倍,而决不塞。”超谓之曰:“第一埽水信未断,然势必杀半。压第二埽,止用半力,水纵未断,不过小漏耳。第三节乃平地施工,足以尽人力。处置三节既定,即上两节自为浊泥所淤,不烦人功。”申锡主前议,不听超说。是时贾魏公帅北门,独以超之言为然,陰遣数千人于下流收漉流埽。既定而埽果流,而河决愈甚,申锡坐谪。卒用超计,商 方定。

【注释】

①庆历:宋仁宗赵祯年号(1041—1048年)。

②河:黄河。

③商 :在今河南省濮陽市东。宋时商 属澶州,归大名府(在今河北大名南)管辖,因为大名府是北宋的北都,所以文中称北都商

④三司度支副使:北宋时中央设盐铁、度支和户部三司,掌管财政经济,长官称使,掌管各司的称副使。度支负责管理财政支出。

⑤郭申锡:字延之,曾任侍御史、给事中等职。

⑥董作:主持某事。董:监督管理。

⑦垂:临近,将近。

⑧埽(sào):古代治理 河工程所用的一种材料,用竹索将树枝、秫秸等捆起来,在中间充填土石,用来填堵 河堤坝的决口。据后人治河著作记载,埽一般卷成圆柱形,长二十步,直径一丈至二丈不等。

⑨合龙门:文中指修复堤坝时最后封口截流,现今仍有叫合龙的。

⑩步:古代计量单位,宋时一步为五尺,约合现在的一百五十多厘米。

绝:断。

连属:这里是同义词连用,指把三节埽用竹索连接起来。连:相连接。属:连在一起。

信:确实,的确。

杀:这里是“减弱”、“削减”的意思。

既定:完成以后。既:某事做了以后。

贾魏公:即贾昌朝,宋仁宗时曾任宰相,封魏国公,所以人称贾魏公。

帅北门:文中指贾魏公当时在大名府担任最高长官。北门:文中指宋时的北都,即大名府。

收漉流埽:打捞被水冲走的埽。

坐谪:因此被贬职。坐:因犯……罪。谪:贬职。

卒:终于,最后。

【译文】

庆历年间,黄河在北京大名府的商 决口,久未能堵住,三司度支副使郭申锡亲自前往督察治理。凡是堵塞黄河决口,将近合上中间的一埽叫做“合龙门”,治决口的事功全在此举,而此时屡塞而不能合。此时合龙门的埽长六十步(三丈六尺),有水工高超提出建议,以为埽身太长,用人力不能把埽压下去,沉不到水底,所以河水不能断流,而缆绳多被冲断。当下应该把六十步的埽分成三截,每截埽长二十步,中间用绳索连接起来。施工时先下第一层,等埽沉到水底,再压第二层、第三层。旧水工和他争辩,以为这样做不行,说二十步的埽不能截断水流使它不漏,白白用三层,花费将增加一倍,而决口还是堵不住。高超对他们说:“第一层埽压下去,水流诚然未断,然而水势必然会减半;压第二层埽,只需用一半的力气,压好后水流纵然没全断,也不过是小漏了;等到压第三层,就是平地施工,足以尽人力了。在第三层处置完毕后,下面的两层即已自为水中的泥沙所淤,更不烦再用人力费功。”郭申锡支持旧水工的方案,不采取高超的建议。这时贾魏公为河北帅,驻大名府北门,独以高超的建议为对,于是他暗地里派出数千人,准备在下流截捞合龙失败后被冲走的埽。申锡按旧水工的方案实施既毕,合龙的埽果然被冲走,而黄河的决口更加严重,申锡也因此过失而被谪官。最后还是用高超的计策,商 的决口才被堵住了。

宋代食盐

【原文】

盐之品①至多,前史所载,夷狄②间自有十余种;中国③所出,亦不减数十种。今公私能行者四种:一者“末盐④”,海盐也,河北、京东、淮南、两浙、 南东西、荆湖南北、福建、广南东西十一路⑤食之。其次“颗盐⑥”,解州⑦盐泽及晋、绛、潞、泽⑧所出,京幾、南京⑨、京西、陕西、河东⑩、褒、剑等处食之。又次“井盐”,凿井取之,益、梓、利、夔四路食之。又次“崖盐”,生于土崖之间,阶、成、凤等州食之。唯陕西路颗盐有定课,岁为钱二百三十万缗;自余盈虚不常,大约岁入二千余万缗。唯末盐岁自抄三百万,供河北边籴;其他皆给本处经费而已。缘边籴买仰给于度支者,河北则海、末盐,河东、陕西则颗盐及蜀茶为多。运盐之法,凡行百里,陆运斤四钱,船运斤一钱,以此为率。

【注释】

①品:品种。

②夷狄:文中指除中原地区以外的少数民族地区。

③中国:古代指中原地区。

④末盐:颗粒较小的海盐。

⑤河北……广南东西十一路:宋代路名。路:宋代行政区划名,相当于现在的省。河北路,治所在今河北大名东。京东路,治所在今河南商丘南。淮南路,治所在今 苏扬州。两浙路,治所在今浙 杭州。 南东路,治所在今 苏南京。 南西路,治所在今 西南昌。荆湖南路,治所在今湖南长沙。荆湖北路,治所在今湖北 陵。福建路,治所在今福建福州。广南东路,治所在今广东广州。广南西路,治所在今广西桂林。

⑥颗盐:颗粒粗大的盐。

⑦解州:州名,治所在今山西运城西南。

⑧晋、绛、潞、泽:均为州名。晋:晋州,治所在山西临汾东北。绛:绛州,治所在今山西新绛。潞:潞州,治所在今山西长治。泽:泽州,治所在今山西晋城。

⑨南京:宋代指今河南商丘一带。

⑩京西、陕西、河东:均为路名。京西:治所在今河南洛陽。陕西:治所在今陕西西安。河东:治所在今山西太原。

益、梓、利、夔:均为路名。益:益州路,治所在今四川成都。梓:梓州路,治所在今四川三台。利:利州路,治所在今陕西汉中。夔:夔州路,治所在今四川奉节。

阶、成、凤:均为州名。阶:治所在今甘肃武都。成:治所在今甘肃成县。凤:治所在今陕西凤县。

缗(mín):穿钱的绳子,也指成串的钱。一千文穿成一串,称一缗。

自余:文中指其余各路各州。

盈虚不常:文中指税收的多少没有定数。

自抄:文中是“从里面提取”的意思。抄:用瓢、勺之类取物。

籴(dí):买进粮食。

仰给:依靠他人或他地供给,文中指依靠朝廷供给。

度支:官府名,负责掌管财赋的收支和调配。

蜀:四川一带。

【译文】

宋代云梯食盐的种类极多,以往史书所记载的,在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已自有十多种,中原地区所出产的也不下几十种。现在官私通行的有四种:一种是“末盐”,就是海盐,供河北路、京东路、淮南路、两浙路、 南东西路、荆湖南北路、福建路、广南东西路共十一路的人食用;其次是“颗盐”,为解州盐泽及晋州、绛州、潞州、泽州所出产,供京幾路、南京路、京西路、陕西路、河东路及褒州、剑州等地的人食用;再次是“井盐”,是靠凿井获取原料制造的,益州、梓州、利州、夔州四路的人食用这种盐;又次是“崖盐”,出产于土崖之间,阶州、成州、凤州等州的人食用这种盐。各地食盐的生产,只有陕西路的颗盐有定额的税收,每年盐税钱为二百三十万缗;其余的税收额度多少不定,总计大约每年收入二千多万缗。这些缗钱,只有东南沿海的末盐每年单独发行盐钞三百万,其收入用于河北边防官兵的食盐供应;其他地方的盐税都不过用作本地官府的经费而已。沿边籴买食盐的费用依靠三司度支部所掌管的中央财政的,河北则用海、末盐的税收,河东、陕西则以使用颗盐及蜀茶的税收为多。食盐的运费,规定凡行一百里,陆运每斤收四钱,船运每斤收一钱,以此为准。

用红光验体淤伤

【原文】

太常博士①李处厚②知庐州③慎县④,尝有殴人死者。处厚往验伤,以糟胾⑤灰汤之类薄⑥之,都无伤迹,有一老父求见曰:“邑之老书吏⑦也。知验伤不见其迹,此易辨也。以新赤油伞日中覆之,以水沃⑧其,其迹必见。”处厚如其言,伤迹宛然。自此 淮之间官司往往用此法。

【注释】

①太常博士:宋代官称,负责掌管礼、乐、郊庙、社稷之事。

②李处厚:人名,福建连 人,庆历二年进士。

③庐州:州名,治所在今安徽合肥。

④慎县:在今安徽颍上。

⑤胾(zì):大块的肉。

⑥薄:迫近,文中是“涂敷”、“覆盖”的意思。

⑦书吏:承办文书的官员。

⑧沃:浇。

【译文】

太常博士李处厚担任庐州慎县县令时,曾有人被殴打致死。李处厚前往验伤,用了往体上涂敷糟肉、灰汤等办法,都没有办法查出伤迹。有一个老人求见,说:“我是县衙里的老文书,听说大人查不出体的伤迹,其实这不难辨别。在正午的陽光下用一把新的红油伞罩住体,再往体上浇些水,那伤迹就一定会显现出来。”李处厚照他的话去做,体的伤迹清楚地显露了出来。从此以后, 淮一带诉讼验时往往使用这种方法。

盐钞法

【原文】

陕西颗盐,旧法官自搬运,置务①拘卖。兵部员外郎范祥②始为钞法,令商人就边郡入钱四贯八百售一钞,至解池请盐二百斤,任其私卖,得钱以实塞下,省数十郡搬运之劳。异日辇车牛驴以盐役死者岁以万计,冒禁抵罪者不可胜数,至此悉免。行之既久,盐价时有低昂,又于京师置都盐院③,陕西转运司自遣官主之。京师食盐,斤不足三十五钱,则敛而不发,以长盐价;过四十,则大发库盐,以压商利,使盐价有常。而钞法有定数,行之数十年,至今以为利也。

【注释】

①务:机构名称。宋代管理贸易及税收的机构均称“务”,州县皆置。

②范祥(?—1060):字晋公,邠州三水(今陕西旬邑)人。庆历八年(1048),以提点陕西路刑狱兼制置解盐首次推行盐钞法。嘉祐中曾总领盐事。

③都盐院:专掌以解州池盐供应京师及京东诸州并出卖。

【译文】

陕西的颗盐,过去的办法是官府自行组织搬运,设置专门的机构购进和卖出。兵部员外郎范祥始创为钞法,使商人到边境州郡纳钱四贯八百,即售予一帖盐钞,到解州盐池换取食盐二百斤,任由他们私自贩卖,以收入的钞钱充实边塞的费用,同时省去了数十个州县搬运食盐的劳苦。往日辇运拉车的牛和驴,每年因为盐运役使而死者达上万头,因为国家食盐专卖而犯禁抵罪的人不可胜数,这些情况至行钞法而都得以避免。钞法实行既久,盐价时有高低,又于京师设置都盐院,由陕西转运司自行派遣官员主持供应出卖事务。京师的食盐,如果每斤卖不到三十五钱,就敛藏入库而不发卖,以使盐价上涨;如果超过了四十钱,就大批发放库存的食盐,以抑制商人的暴利,使盐价保持稳定。而盐钞的发放是有定额的,推行数十年,国家至今赖以为利。

河北盐法

【原文】

河北盐法,太祖皇帝尝降墨敕①,听民间贾贩②,唯收税钱,不许官榷③。其后有司屡请闭固④,仁宗皇帝又有批诏云:“朕终不使河北百姓常食贵盐。”献议者悉罢遣之,河北父老皆掌中掬灰,藉火焚香,望阙欢呼称谢。熙宁中,复有献谋者。予时在三司,求访两朝墨敕不获,然人人能诵其言,议亦竟寝。

【注释】

①墨敕:犹言手书的敕令。宋人称皇帝的手迹为“墨宝”。

②贾(ɡǔ)贩:贩卖。

③榷:古代盐、铁、酒等物品的国家专卖之称。

④闭固:通“闭锢”,犹禁止。

【译文】

河北地区的盐法,太祖皇帝曾颁降手书的敕令,允许民间贩卖,只收税钱,不许官府专卖。后来有关部门屡次奏请禁止私卖,仁宗皇帝又有手批的诏书说:“朕终不使河北百姓常食贵盐。”凡是建议禁绝私盐的官员都被罢职外放,河北父老都手捧灰土,借以点火焚香,望阙膜拜,欢呼称谢。熙宁年间,又有人向皇上建议禁止私盐。我当时在三司,访求太祖、仁宗的手书敕令没有见到,然而人人能传诵那些话,禁止私盐的建议也最终被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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