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夜 跑
年轻人以飞快的速度穿过了切割机,接着就像慢动作回放一样,年轻人的身体依旧前倾着,但他的脚掌却留在了那里,伤口向外喷涌着鲜血,但他却爬起来,用失去脚掌的伤腿继续跑着。
林斯平在这里待了几天后就离开了。不过最近城市里总流传着一个说法。那就是在夜晚独自赶路的时候,经常会遇见一个怪人。
说是怪人,是因为他老是从后面猛地冲上来,如果你带了包或者其他东西的话,他会抢走,然后继续跑。
如果去追他,他就会大声高喊:“跑啊,跑啊,来追我啊!”接着便是漫长的赛跑。似乎从来没人追上过,自然也没人看见过他的容貌,而且据那些遭遇过的人叙述来看,这个人经常改变穿着,甚至改变个头的高矮等等,总之是非常的奇特。当然,这仅仅是传说罢了,因为起码我和我认识的人都未曾遇见。
周五是比较忙碌的日子,每次都会弄得很晚,因为要把排好版的报纸大样拿去印刷。快过年了,需要写的东西也多,没想到把所有事忙完后居然快10点了,这才想起连晚饭也没吃,匆匆交付好一切后,就提起外套回家去了。由于肚饿,我没有走通常回家的大路,而是拐了个巷子,抄近路,想去吃点夜宵。巷子还算宽敞,但是也很长,整条路上别说人,连条狗都没有,还好我不是女孩子。由于没有路灯,我几乎是扶着旁边的墙壁走的,走一会儿再用手机照一下,冬夜大家似乎都睡得很早,狭长的路上我居然没有看到一个行人。还好手机刚刚充满电,用来照明倒也无所谓。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突然听见身后响起了很急促的脚步声,我感觉到身后有人快速地接近,我刚一转头,一阵夹杂着汗臭味的风便扑面而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个人飞快地从我手中抢去了用来照明的手机。手机的灯光让我稍微看清楚了点,个头中等,但是他在这么冷的冬天居然只穿了件单衣,可是下身却穿了条厚实的棉裤。
“来追我啊!”他居然高喊了句,声音听上去异常的刺耳,却像是在哀求我。我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两步。当他的第二声发出的时候,却已经看不到人影了。你可以想象一下,在这样一个冬天的夜晚被人抢走手机是什么感觉,我如同傻瓜一样呆立了几秒后,只好自认倒霉,扶着墙回家,当然,回去后那裤子就无法再穿了。不用猜我都知道明天告诉纪颜后他会是什么表情。
“你是说真的?太有意思了!”纪颜几乎把喝进口中的啤酒吐出去,一个劲地捂着肚子大笑起来,我则委屈地把手叉在胸前,鼓着脸斜靠在沙发上,没好气地看着他,直到他稍微收敛了一点。
“不要再取笑我了,一个手机倒不贵,不过要重新去输号码然后还要通知那么多人太麻烦了,下次遇见抢手机的我直接给他钱算了。”
“嗯,是个好办法。你说会不会是冬跑爱好者?”他又在开玩笑了,我没有搭腔,而是央求他陪我去再买个手机。周末的街上行人拥挤,而天气似乎也受到了感染一般,变得燥热起来。我们选择了步行去,老原因,纪颜讨厌汽车。当我们经过昨天那条小巷子的时候,我执意一起再走一次。纪颜笑我呆——难道人家抢了你的手机,还会在原地叫卖么?这和刻舟求剑有什么分别?我却极认真地说,丢掉的东西,应该去丢掉的地方寻找。
小巷子里只有几个孩子在玩耍,这里原本是城市的中心繁华区,但依旧有几条这样的老巷没有拆除,倒是照顾了这几个小鬼,不至于让他们玩到马路上去了。巷子两边黑灰色渗着水滴的墙壁粗糙得很,在白天看去也让人感觉不舒服。巷子两边大都是在这里居住了几代的家族了,相互之间熟悉得很,另外还搭了很多竹棚砖房之类的,用来存放杂物,不过这就使本来就不宽敞的过道显得更加拥挤了。走在高低不平青色开裂的旧石板铺成的地面上,我们尽量放慢脚步四处望,还向人打听是否有一个爱跑步的人,结果当然是没有。巷子的出口已经可以看见了,再过去一点就是手机专卖店。看来我真的要破财买个新机子了。
“倒不如我直接打打看,说不定他正在旁边拿着你的机器向人叫卖,我们一边打一边四处走。”说完他居然真的开始拨我的号码。
我刚想笑他,但很快便笑不出了。
我听见了自己非常熟悉的铃声。那是我自己设置的。虽然开始比较微弱,但现在已经非常强烈了,我能清晰地听到。
“今天好运气,老狼请吃鸡,请吃鸡,你打电话我不接,你打它有啥用啊。”纪颜也听到了。声音来自前面。
很奇怪,巷子的出口处好像有个空置的竹棚,门虚掩着,声音是从里面传出来的。纪颜冲我示意,意思大概是两人慢慢过去,包抄一下,怕他突然冲出来又跑掉了。
我们如同小偷一样摸了过去,甚至还做好了搏斗的准备,如何闪避,如何左勾拳、右勾拳,让他知道惹毛我的人有危险。心里感叹看了这么多年的动作片终于不必在家里对着镜子“自打”了,等到那小偷一出现我就冲上去,我绝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李小龙成龙释小龙会在那一刻灵魂附体。何况今天还有纪颜在,我自然更不会胆怯。然而事情并没如我想象的一样,直到我们走到门口,里面也一点反应都没有。我拉开了门,阳光透过空隙,恍如拉开了黑色帷幕的舞台一样,里面的东西一下被看了个一清二楚。
里面只有一个人,一个躺在一垛厚厚的草堆上的人,这里的人经常会准备一些干草用来防冻之类的。不过准确点说,那个人应该是具尸体了。
他赤裸着上半身,我以前从未见过他,剃着个平头,脑袋就像一个肥胖的仙人掌一样,额头高耸,宛如一个大包,稀少而短的碎眉如同胶布似的贴在眼睛上面。他就像得了甲亢的病人,本来细长如缝的眼睛被暴出的眼球硬是撑得像铜铃一般大。宽而塌陷的微带着赤红色的大鼻子下面的嘴巴吃惊地张开着,惨白如死鱼肚般的舌头耷拉了出来,嘴角边以及胸口有些鲜血。他的脸苍白如纸,似被白色油漆刷过。他的左手正拿着还在唱歌的手机,那正是我昨天被抢的。下身穿的倒是棉裤,不过奇怪的是,他那双平底胶鞋磨损得太厉害了,几乎快磨没了。在他身体旁边,扔着一件内衣,我用脚碰了碰,居然冻上了。他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难道是冻死的?
我们很快报了警,本来平静的巷子被弄得热闹非凡,旁边的住户老的少的忙的闲的都跑出来看热闹,有的手里还拿着挂了肉丝的菜刀,或是抱了个叼着奶嘴的孩子,看来鲁迅先生所说的国人爱看热闹的心理还真是亘古不衰。而这间竹棚的主人可就苦了,哭丧着脸一个劲地跟警察解释自己从来都是好人,除了偷过邻居家的几串腊鱼腊肉、没事偷看过裙子太短领口太低身材太好的女孩、欺负欺负大人不在身边的小鬼、躲在暗地里咒骂几句工商执法人员、对着马路上的奔驰宝马排气管吐口水外,连蚂蚁都不敢踩死一只,更何况杀人,当然,前天杀的用来煲汤的鸡除外。问话的警察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陈述,对他盘问了几句就开始调查死者的身份。作为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我和纪颜也接受了盘问,不过警察对他抢了我的手机比较感兴趣,当然,手机被当做证物收进了塑胶袋,而我依旧要买部新手机了,我想没谁愿意使用一部被死人握了一整晚的手机。
“你怎么看?冻死的?”我问了问对这方面比较专业的纪颜,他从发现尸体开始就没说过一句话,当然,除了应付警察的盘问。如同平时一样,他收起了笑容,一脸严肃地摸着光滑的下巴,眼睛一直望着那具尸体。
“不像。”他终于开口说话了。
“哦?那他是怎么死的?”我好奇地问。
“鲜血。你也说当时他在跑步,我觉得他可能是累死的,夺去你手机的时候是他跑得最快的时候,也正是就要油尽灯枯的时候,最后他一头栽进了棚子里,天色太暗,你没发觉。嘴巴旁的鲜血来自肺部,长时间剧烈奔跑,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天夜晚,需要大量地呼吸,那些冷空气呼进肺部,造成肺部毛细血管破裂导致出血,当然,还有其他症状,不过最令我觉得费解的是,当人累得吐血的时候为什么还在不停地到处奔跑,这太不可思议了。”他的视线没有离开尸体,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尸体脚上的鞋子。
“看来有必要先弄清楚他的身份。”纪颜忽然走过去和警察交谈了起来。起初警察有点不耐烦,然后纪颜当他的面拨通了一个电话并交给他,很快我从这个警察的脸上看到了惊讶和惶恐的神情。两人谈了会儿,纪颜就过来了。
“好了,我们可以走了,死者的身份还在查,不过他们很快会打电话通知我们。”说完便拉着我回去了,自然,手机也没买成。我很好奇警察为什么对纪颜的态度大变,问起来,他却眨巴眨巴眼睛,笑道:“只是认识这里警队的朋友罢了。”看来他认识的人还真是不少。
我们回到纪颜家中,很快便接到一个电话,他嗯嗯了几下后挂断了,然后望着我说:“他是个运动员,准确地说是名长跑运动员。”我一听,难怪看上去身体还蛮健壮。纪颜穿好外衣,对我做了个出去的手势。
“去省田径队吧,或许能问到点什么。”他依旧是老脾气,对任何奇异的事一定要查个清楚才满意。省田径队离这里不远。很快我们便从队里的主管主任那里知道,这个死去的运动员叫连富华,22岁,是省里很有希望的长跑运动员,已经失踪几天了,没想到居然横死街头。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别的消息,他和其他人也无任何冤仇,平时是个很检点的人。我们失望地回来后,验尸报告也出来了,算比较快的。和纪颜想的一样,没有外伤,属于运动过度导致肺部呼吸衰竭。简单地说,他是累死的,或者可以说是跑死的。见过很多种死法,但这种死法和用双手掐死自己没什么两样了。
“你说是什么促使他不停地跑呢?”纪颜的眼睛看着窗外,突然问了句。我当然不知道,总不可能说连富华是在练习吧,这未免牵强了点。
“另外,那个时候他抢你手机却反倒叫你追他,这也很奇怪啊,那种情况下估计他应该已经接近极限了,却仍能跑那么快。”纪颜继续说着,他习惯于把所有问题一一列举出来,这样才能有条理地解决。我和他想了一下午,都没个头绪。但是很快,另外一名死者也被发现了,死于同样的症状——活活累死的。看来连富华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当天晚上,纪颜收到了一卷录像带,与其说是他收到的,倒不如说是警察给的,这卷带子是发现第一个死者的时候收到的。我和纪颜坐了下来一起观看。
画面很暗,但还是可以看得蛮清楚。似乎在一个非常空旷的地方,天气很暗,四周都是黑色的石砾和砂石,还有一条白色的跑道,非常简陋,地面也很粗糙,勉强可以算是条跑道吧。跑道上有个人在跑步,似乎是个年轻男子。他看上去很辛苦,但还是拼命地奔跑。过了会儿,在年轻男子的前面,跑道上不知道怎么出现了两架切割机,并且被发动了,但跑步的人没有丝毫停止的意思,虽然他大声叫嚷着“不”,但是身体却奇怪地一直冲了过去。
下一秒钟的画面真的是令我和纪颜骇然,年轻人以飞快的速度穿过了切割机,接着就像慢动作回放一样,年轻人的身体依旧前倾着,但他的脚掌却留在了那里,伤口向外喷涌着鲜血,但他却爬起来,用失去脚掌的伤腿继续跑着,在白色粗糙的跑道上留下一串圆形的红色印记,每跑一步他都拼命地大喊一声,没过多久,他就倒在了地面上,但是腿却依然坐着跑步的动作,只是越来越慢,最后终于没有再动弹了。
“看到了吧,一直在跑,直到死亡。”一个穿着风衣的人出现在镜头前,说了这么一句。似乎经过了处理,他的声音听起来像机器人一样生硬,冷冰冰的。
“人一辈子都在努力向前奔跑,为了前面的目标,名利、金钱、女人或者尊严,反正是要跑的,所以我让他们干脆一齐跑起来,只要你开始跑,你就无法停止,只要你开始跑,你的腿你的身体就不属于你了,停下意味着死,不过即使一直跑也会死,除非有人可以……”画面停止了,成了一片雪花状。
纪颜站了起来,关闭了电视。
“这算什么,是挑衅么?”我生气地说,纪颜却似乎若有所思。
“跑,跑到死,或者有人……”看来他想到了一些东西,不过还不完全。
“这个穿风衣的人是疯子么?或者是看多了《电锯惊魂》系列,把人命当儿戏来开玩笑?”
“不,他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玩游戏。”纪颜伸出左手打断了我的话,“吉卜赛人有一种咒语,可以隔着很远控制人的身体。道术也有,以替身的形式,但是那大都是希望操纵别人或者干脆杀死受害者,但这个人却让那些人不停地奔跑,这就有点不合情理了。如果是你被操纵,身体不受控制地奔跑,哪怕前面是悬崖或者是火海,你说你会有什么感觉?”纪颜朝我望来。
“当然是憎恨、绝望,抑或是对死的恐惧之类吧。”我靠在沙发上不假思索地回答,忽然转念一想,“你干吗拿我打比方啊,真不吉利。”
纪颜笑道:“你还把我的来电设置成老狼请吃鸡?”我也笑了笑。不过笑过之后当然是要弄清楚这个风衣男子的真正目的。我们回到了警队,咨询了第二名受害者的信息。这个人是个小偷,或者说是惯偷,非常难抓,因为据说他的奔跑速度不亚于职业的运动员。当然,他也是死于运动过度,而缺水导致了身体发热,从而并发了急性肾衰竭。也就是说,同样是跑死的。
“似乎和连富华一样,这个人也是个跑得非常快的人。”纪颜翻看了一下他的资料。我也附和了一句,的确,目前除了录像里的那个被截去腿的年轻人之外,发现的两个死者都是运动量很大的人,尤其擅长跑步。线索并不多,至于那盘录像带,似乎暂时也看不出什么端倪,整个背景似乎是在郊区的偏僻地带,就算找到,估计人也早跑了。切割机的牌子倒是看清楚了,问题是这种机器非常普及,任何人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
看来,我们唯有守株待兔,等着他继续如同操纵木偶一样让受害者不停地跑起来。反正是周末,我自然陪着他,中午的时候,两人随意买了点面包饮料,权当作午餐。
“你说的那个咒语是怎么回事?”我们站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我喝着可乐问他。纪颜吞下口面包,向我解释起来。
“作为非常古老神秘的民族,吉卜赛人其实是非常弱小的,他们四处流浪,据说神可怜他们,教会了他们使用魔法,其实就是咒语,包括简单的读心术和占卜。但是,也还是有一小撮人利用咒语控制人,吉卜赛人没有使用魔法的介体,也就是血液和契约,所以他们需要靠水晶球或者塔罗牌之类的辅助工具来实现。很早的时候有吉卜赛人靠使用黑水晶来控制他人,成为傀儡。所以我说这次有点相像,不过我始终不明白那个人的目的。还有,吉卜赛的魔法通常无法可解,除非施法者死去。而录像的意思好像某种方法可以让人停止奔跑,这才是重点啊。”
我疑惑地表示那或许只是那个疯子的戏言。纪颜摇头,说他觉得那个人不像是个精神失常的人,这么做一定有自己的目的,而且他把录像带发到警察局,恐怕还会发到电视台或者杂志,可能会弄得人心惶惶。纪颜提议再去仔细看看录像带,虽然我对那断腿不是很难忍受,但好歹刚刚吃完东西,我不想有恶心的感觉。但纪颜还是硬拉着我去看了。
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我几乎看得厌倦了,纪颜却始终盯着显示屏,然后不时地倒带定格。忽然,他定住了画面,手指着左上角的一个小点叫我看,我眯起眼睛仔细一看,好像是一架飞机。
“准确地说应该是教练机。”纪颜肯定地说。我奇怪他怎么这么确定,他告诉我,一般的民航飞机这个高度我们是看不到的,而这个城市郊区附近有一个大型的军工飞机工厂,有教练机的出现不奇怪。看录像带的天气,应该是前几天阴雨的时候。纪颜兴奋地告诉我,只要能查到最近教练机的飞行路线,一定可以找到录像带里的地方。当然,我们必须要先去查,因为是军工产业,相对来说不是太好说话,我们费了很大的气力才打听到最近教练机的飞行路线。我们没有告诉警察,纪颜说警察出动的话目标太大,也过于招摇,所以所有的事都是我们独自去做的。
按照收集来的资料,我们分头寻找。将近一个下午过去了,我们终于发现城南外一个正在兴建的大学体育中心很符合录像带里的画面。我们赶到那里时候,因为是周末,工地上似乎很冷清。果然,我们看到了一条跑道,还有切割机,全部符合了。但我总觉得事情似乎太顺利了,而且整个施工现场过于安静,一个人都看不到,死气沉沉。就算是周末,也该有些值班的人员吧,况且到处都堆放着钢筋水泥和沙石。
“他们似乎把手头上的事都抛掉了。”纪颜奇怪地走到一片沙地旁边,一把铁锹正插在沙子上。我大喊了几句“有人么”,但回应我的只有不断的回声。在不远处,有很多杂乱无章的脚印,我和纪颜决定顺着脚印找找。脚印虽然乱,但却一直延伸到好远,看得出有一大群人,地面上还有很多呕吐物。我和纪颜互相看了看,内心里涌出一股很不好的预感。
果然,在顺着脚印追了几百米之后,我们看到了。
相信大家都看过南京大屠杀相关的资料,有时候鬼子们把要执行枪决的人赶到墙边,然后集体扫射,尸体就像柴草一样,一摞一摞地压叠着。现在的画面也是一样,只不过看不到那么多的鲜血,却更让我觉得冷。
大约一百多工人模样的人,个个面白如纸,有的口吐白沫,倒在墙边,而且都已经死了,但尸体居然还是温热的。他们重叠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尸堆。只是非常奇怪,大部分尸体的额头上都有或多或少的擦伤,又红又肿。
我们正准备打电话,这时从墙角处慢慢出现了一张轮椅,上面坐着一个戴着风帽穿着风衣的男人。
“看来你还是发现了录像带里我故意拍下的飞机啊。”他的声音不再像录像带里的那么难听了,带着磁性,却非常阴沉。纪颜没有说话,只是手指着尸体。
“你干的?”
轮椅上的人摘掉风帽,露出一张残缺不全的脸,他的头发全掉光了,额头上伤口增生形成的丑陋臃肿的肉芽耷拉下来将左眼完全盖住,巨大的鹰钩鼻歪在了一边,上嘴唇只剩下三分之一,盖不住肉红色的牙床和仅有的几颗碎牙齿,右脸上还有道很明显的伤疤。很明显他受到了很严重的伤害。他笑了一下,姑且称之为笑吧,恐怕世界上没有比这更难看和恶心的笑容了。
接着他摇了摇头。
“不是我杀了他们,我只是让他们跑了起来。你来晚了,几分钟以前还能看见几百人拼命奔跑的场面,何其壮观啊,即便是前方有墙一样的阻碍,他们也顶着,奔跑着,虽然中国有句俗话,‘不撞南墙不回头’,可是这在刚才就不太适用了。”说完,他难以克制地大笑起来,由于没有嘴唇,他的笑声就像漏了气的鼓风机一样,呼哧呼哧的。
我和纪颜的脑海里恐怕都同时出现那样的画面,上百人拥挤在一起,拼命地朝墙撞去,他们不愿意,但身体却不听使唤,就如同看不见玻璃的苍蝇一样,一下又一下地往透明的世界撞去,直到气绝身亡。
“你到底想干什么?玩弄人有这么开心么?”我看得出纪颜一直在克制,但他的眼睛已经在充血了,,嘴唇也变得鲜红,整个人就像是一头发怒的狮子,看准了猎物正要冲锋一样。轮椅上的怪人也有点警惕,收起了笑容,轮椅朝后退了几下。
“我曾经是个天才运动员,一个非常热爱跑步的人,如果不是那场该死的车祸,不是为了躲避那个反应迟钝不知道跑动躲避的蠢货,我不会搞成现在这样,说不定去奥运会的就不是刘翔而是我了!车祸后我破了相,而且下半身永远瘫痪,我想过自杀,但是,上帝是公平的,在我最低谷的时候,神力出现了,我得到了一块黑色的像云母一样的东西。”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发着暗光、巴掌大小的黑色晶体,在晶体的旁边居然起了层非常厚的黑雾。不过很快他又收了起来。
“我获得了神力,是的,我可以控制人的双腿,我可以让他们不停地奔跑直到死,除非失去了双腿。你也看见录像了,即便没了脚掌,那个人也在往前奔跑,对一个无法奔跑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看着一群傻瓜跑步更令人兴奋和开心的呢?”他的脸在抽动,看得出很想笑,却在强忍着。
“你用录像带无非想引我们过来,到底有什么目的?”我大声质问他。怪人不屑地看了我一眼,伸出如枯枝般的手指着纪颜。
“我只是要他,和你无关。”
纪颜听完吃惊地说:“我不认识你。”
“是的,我和你也不熟,但是,一个男人告诉我,只要我把你引诱到这里并杀掉,我就可以获得更多的神力。”
男人?到底是谁?
“好了,废话说完,我们开始做游戏吧。”怪人把手指向了我,“其实我大可以杀了你,不过我始终觉得做游戏才是有意思的,就这样让你们跑死太无趣了。这个眼镜是你的好朋友吧,现在我就让他跑起来,我说过,想要破除这个诅咒,只要另外一个人跑得超过他,那诅咒自然会落到那个人身上。你们是好友,两个只能活一个,好好选择吧,而且你最好快点,我看这个眼镜的身体跑上十分钟就会断气了,哈哈哈!”他话音刚落,我就感觉自己的腿没有知觉了,自动跑了起来,并且跑向了跑道。纪颜和怪人离我越来越远,我只能看着,却听不见他们的谈话。跑速越来越快,起初我还能支撑,但大口的呼吸使得大量的冷空气灌进我的肺里,我的喉咙气管肺部像塞了个有着锋利边角的冰块,但身体却热得要命,眼睛也开始充血了,前面的视野开始变得狭窄。腰部以下的大腿开始抽筋,却依然在剧烈地摆动,浑身的每一块肌肉仿佛被针线穿了起来,每次拉扯都产生剧痛,整个身体仿佛在不停地挥发一样。
我的腿已经不属于自己,平时的我绝对跑不出这种速度,看来怪人不但可以让人跑起来,甚至还可以控制速度。我的神志开始不清楚了,大概几分钟后,当我即将丧失知觉的时候,我感觉有什么东西飞速地超越了我,接着我就昏过去了。可当我醒来的时候,自己躺在了跑道上,纪颜正在用手指蘸着水涂抹我的嘴唇。
嗯?我怎么没再跑呢?而且纪颜也没有动啊。纪颜见我醒了,笑着指了指远处,那个本来坐在轮椅上的怪人居然在前面飞快地奔跑!
“这个蠢材,我本来想靠杀掉施法者来破除咒语,可是他居然跳了起来开始奔跑,并对我说既然他可以让别人跑,当然也可以使自己的身体跑起来。我自然在后面追他,他不时地回头嘲笑我的愚蠢,可是没想到他的左眼视野不好,居然从你身边跑过去了。结果按照他说的,诅咒落到自己身上了,你就没事了。”真是戏剧性的结局。不过我也知道了,为什么连富华要抢我的手机,为什么只有跑得最快的两个人死了,因为没人可以追得上他们。
“不过,还有事没弄清楚。”纪颜站了起来,走到工地的起重机旁边,拿出一桶汽油泼到跑道上,然后点燃根香烟,站在那里看着跑步的人。
“告诉我,那个人是谁。”纪颜猛吸着香烟,火光一闪一闪。
怪人痛苦地高喊起来:“他是一个留着银发戴着墨镜的高大男人,肩膀上停着一只模样很怪有点类似蚕的动物。我真不知道他是谁,你饶了我吧,我错了!”他的声音已经模糊不清了,气喘得厉害。
纪颜听完,脸色变了,但那人继续高喊着放过他。
“你要我怎么做?要不杀了你,要不为你找个替身?算了吧,你还是慢慢跑吧,享受一下,反正你喜欢跑步。”说完,纪颜站了起来,扶着我离开了。等走了一段路,怪人跑到汽油那里的时候,纪颜把香烟弹了出去,跑道立即燃烧起大火。
“以地狱之孽火洗涤尔等之罪。”纪颜低沉着说了一句。顷刻,怪人就烧成火人,但他依旧往前跑着,像火人一样继续奔跑着,并发出痛苦的怪叫声,不过没多久,他就躺了下来,不动弹了。我不忍再看,转过了头。
我们捡起地上遗留的那块黑色云母状的东西,可纪颜的手刚一碰,那东西就像冰块遇火一样融化消失了。
“到底是什么?”我看他呆了老半天,问了句。不过纪颜没有回答我,只是说了句走吧,回去再谈。路上纪颜说,虽然烧死那人是为了超度以偿还罪孽,可这毕竟是他第一次亲手杀人,心里也非常不舒服。我安慰了他几句,但纪颜依旧愁眉不展,我知道他还在想着那块黑色碎片和银发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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