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情里,我们都曾做过傻瓜
一位亲戚的孩子今年20岁。女朋友在老家。老家是小城市,女孩又高又瘦不爱读书但有一个模特梦,男孩来大城市上学后,手机里永远存着她的三围尺寸以及一些艺术照片,逢人便说,我要帮我女朋友在武汉找一份模特的工作。
当他向我先生寻求帮助时,先生毫不客气地对他说。只有二百五才会帮自己的女朋友去完成模特梦。
我暗暗赞同先生,却又忍不住喜欢那个20岁的男孩。他的爱尚未有得失之心,他的字典里尚存不遗余力的爱,以自己全部能力甚至不惜超出自己的能力。也要给对方她想要的整个世界。
当她的世界变得宽广与丰富,还会不会有他的容身之处,他不想这些的。
还有一位“二百五”女友,为帮先生完成赴德国留学的梦想,欠下一笔外债,不得不打三份工还钱。在身边朋友都告诫她这事儿不靠谱的时候,她如清高的女神般淡淡地笑。第二年,男人在国外有了新恋情,她手里的结婚证换成了离婚证,女神摔在地上成了猪八戒,大家只好反过来安慰她;想想在一起时的好,想想他将来出人头地后,你是他的自传里不可忽略的一个章节,如同张幼仪之于徐志摩。她的神色愈发悲哀,却咬咬牙什么都没有说。
后来,她恋爱了,每次听到他的男友抱怨她似一只铁公鸡。斤斤计较得厉害,我都有开始这样一场谈话的冲动:“原来的她啊,又愚蠢又可爱……”
爱情是白痴的世界,与精明的人相比,傻瓜可爱一百倍还不止。
视另一个人为自己全部的梦想,帮助他实现梦想,即使被踹也光荣的年月,虽然不完美的结局常常掩了过程之美,却是我们人生最好的年月——你得到的还没有那么多,所以并不担心失去;你即将得到的还有很多,所以也并不害怕失去。
我们在爱情里。都是由傻瓜而一天天变得精明起来的。被重重地伤害过一次之后,心里会冒出这样的声音:从今往后。我再也不会做傻瓜了。这是一个悲哀的告别仪式,生活以强硬的态度改变了我们的柔软,由进化得来的避险基因经由岁月的风霜深深地刻上了我们的皮肤。伤口慢慢少了,快乐也慢慢地少了,不会再做傻瓜了。纯粹地爱一个人的感觉,也一去不返了。
先完成我的梦想,让别人在后面提鞋与先帮助他完成梦想,宁愿我在后面找不着鞋,前者在优雅里飞着面具般的虚伪。后者则在穷酸中自有一股朝日般的英雄气概。
从未做过傻瓜的人,不足以语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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