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嫁女
刚刚走马上任化成知县的侯可,到了县衙换身便服就一头扎进基层,潜入所辖村镇四处了解情况。很快侯长官的注意力却被街头巷尾的老姑娘吸引了。一打听,这些年龄早已经过了婚龄警戒线的姑娘们,就是嫁不出去。咋回事儿呢?原来是嫁妆的问题。当地娶亲,男方向女方索要的陪嫁太重,以至于女方无法负担,就像记载里面说的“巴人娶妇必责财于女氏”。
当地风俗是,为了防止纠纷,嫁妆内容早在双方订婚之前就要明确,由女方详细列好清单,比如首饰、金银、珠宝、宝器、房屋、田产、菜园等等,一一标注清楚。男方送来的彩礼呢?拿南宋来说,富贵之家通行的彩礼有三金:金钗、金镯、金帔坠,官僚家庭有销金大袖、黄罗销金裙、段红长裙等等,听起来很美。但是等到新娘子出嫁那天,这些彩礼都要随着迎亲队伍送回夫家,等于出去转了一圈,又回到男方的口袋里。
在此风气之下,家境富裕的养女之家,尚可勉强支撑出嫁的费用,普通家庭的女孩子则受困于沉重的嫁妆压力,难以出阁。
说起来,厚嫁之风并非华成县独有,在宋朝可以说较为普遍,其间存在的区别只在程度深浅。范仲淹对嫁妆带来的婚嫁问题早有关注,充分认识到嫁妆对于姑娘出嫁的重要性,于是专门在以帮助宗族亲友为目的的《义庄规矩》中明确规定:“嫁女者支钱三十贯”,对于宗族出嫁的女孩资助30贯钱。按照当时货币的购买力,30贯钱在河南地区能买到几十亩地。
司马光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对社会上通过娶媳妇走捷径获得财产这类不良风气,毫不留情地予以批判。
但是,批评归批评,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有钱之家的闺女广受追捧。穷人家的孩子难以出嫁,这是现实。甚至,即便是殷实之家,也会被追求奢侈的风气搞乱阵脚。在福州,“闽俗厚于婚丧,其费无艺”,弄得家里有闺女的家庭不堪重负,拿不出稍微像样点的嫁妆,黄花闺女只能耗在家里,耗成了明日黄花“爹”也愁。
好在当地的地方长官有魄力,为了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创新管理思维,出台了“资装无得过百千”的限价政策,明确规定嫁女的陪嫁物品总价值不得超过一百贯,也就是10万钱。男方索要资财,严禁超过这一标准。
福州嫁女限价的做法严重启发了侯可,他在华成县复制执行,制定了严格的嫁妆指标,而且对于不尊规定、恣意超标的行为,不仅在地方上通报批评,还要在经济上予以重重处罚。好政策就是好,效果立竿见影。仅仅过了一年,华成县的老姑娘就一扫而光,全成小媳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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