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励志书籍大全 > 卡耐基口才学

三 恰当运用措词(2)

英国政治家及演说家庇特年轻的时候,经常阅读一页或二页的希腊或拉丁文作品,然后把这些段落翻译成英文。他每天这样作,持续十年之久,结果,他获得了一项无人能比的能力:在不需预作思考的情况下,就能把他的思想表达成最精简最佳排列的话语。

古希腊演说家及政治家狄摩西尼斯亲自抄写了历史学家修西底德的历史著作八次之多,希望能因此学会这位历史学家那种华丽高贵而又感人的措辞。结果呢? 两千年以后,威尔逊总统为了改良自己的演说风格,特别去研究狄摩西尼斯的作品。英国演说家阿斯奎斯发现,阅读大哲学家伯克来主教的著作,是对他自己最好的 训练。

英国桂冠诗人但尼生每天研究圣经,大文豪托尔斯泰把《新约福音》读了又读,最后可长篇背诵下来,罗斯金的母亲每天逼他背诵圣经的章节,又规定每年要把整本圣经大声朗读一遍,一点也不能遗漏。罗斯金把他自己的文学成就归功于这些严格的训练与研究。

苏格兰的史蒂文森是作家中的作家,他是如何发展出使他得以闻名的那种迷人风格的呢?很幸运,他亲自把他的故事告诉了我们:

“每当我读到特别令我感到愉快的一本书或一段文章时——这本书或文章很适当地叙述了一件事,或提出了某种印象,它们之中含有一股显而易见的力量,或 是在风格上表现出愉快的特征——我一定要立刻坐下来,要求自己把这些特点模仿下来,第一次不会成功,于是再试一次,经常是连续多次不成功。至少,从这些失 败的尝试里,我在文章的韵味、和谐、各部分的协调与构造方面,获得了一些练习的机会。

我以这种勤勉的方式模仿海斯利特、兰姆、华兹华斯、布朗爵士、霍桑及蒙田。

不管喜欢与否,这就是我的方法。大诗人济慈更是以这种方法学习,在文学上很少有比济慈更优美的气质了。

这种模仿方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找好学习模仿的对象,对于所无法完全模仿的一些特点,就去试试并不怕失败。

‘失败是成功之母’确是一句古老而十分正确的格言。”

我们已举出太多的成功人物及特殊的例子,这个秘诀已经完全公开。林肯在写给一位渴望成为名律师的年轻人的信上说:“成功的秘诀就是拿起书本,仔细阅读及研究。工作,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你可以从斑尼特的《如何充分利用一天的二十四小时》开始,这本书和洗冷水浴一样具有刺激的效果。它将告诉你很多你最感兴趣的事情,那就是你自己。它将向你显示你每天浪费了多少时间。这本书只有一百零三页,你可以一周之内轻松地看完。

杰佛逊总统写道:“我已经放弃阅报,改为阅读古罗马历史学家泰西塔斯和古希腊史学家修西底德的著作,我发现,我自己变得快乐多了。”如果你学习杰佛 逊的作法,把阅报的时间至少缩短一半,几周之后,你将发现自己比以前更快乐、更聪明了,你难道不愿意如此尝试一个月,并把省下来的时间用来阅读一本好书? 你在等待电梯、巴士、送餐、约会的时候,何不取出你随身携带的那本书来看看呢,它们一定能增加及改进你的词汇。

如果你这样作,将会得到什么报酬呢?逐渐地,不知不觉地,但必然地,你的词藻将会开始变得美丽而优雅。慢慢地,你也就具有了你这些精神伙伴的荣耀、美丽及高贵气质,德国大文豪歌德说:“告诉我,你读了些什么,我将要说出你是哪种人。”

马克·吐温如何培养出他对语言文字的灵巧而熟练的运用能力呢?他年轻时,曾搭乘马车从密苏里州旅行到内华达州。旅程缓慢,且相当痛苦,马克·吐温随 身带了一本厚厚的《韦氏大辞典》。这本大辞典伴他翻越山道,横渡荒凉的沙漠。他希望使自己成为文字的主人,因而努力从事为达成这项目标而必须做的工作。

庇特和查特罕爵士都把辞典念过两遍,每一页、每一词都读了两遍。白朗宁每天翻阅辞典,从辞典里面获得乐趣及启示。替林肯写传记的尼可莱和海伊说,林肯常常“坐在黄昏的陽光下翻阅辞典,直到他看不清楚字迹为止。”这些例子并不特殊,每一位杰出的作家及演说家都有过相同的经验。

威尔逊总统的英文造诣极高,他的一些作品必然在文学史上占一席之地。下面是他亲口说出的他学习运用文字的方法:

“我的父亲绝对不准家中的任何人使用不正确的字句。任何一位小孩子说溜了嘴,必须立即更正;任何生词立即予以解释;他并鼓励我们每一个人把生词应用在日常的谈话中,以便将它确实牢记下来。”

纽约的一位演说家,一向以句子结构严密、文辞简洁美丽而受很高的评价。他在一次谈话中,披露了他选择正确而有力文字的秘诀。每当他在谈话或阅读当中 发现不熟悉的单词时,他立刻把它抄在备忘录上,晚上就寝之前他要先翻翻辞典,弄清楚那个生词的意思。如果在白天没有收集到任何生词,他就阅读一、两页费纳 德著的《同义词、反义词及介系词》,研究每一个词的正确意义。一天一个新词,这就是他的座右铭。在一年当中,他至少可获得三百六十五件额外的表达工具。这 些新词全都记在一个小笔记本上,白天一有空闲就取出来复习它们的词义,他发现,一个新词在使用过三次之后,就会成为他自己的词汇。

试着准确说出你的意思,表达你思想中最微妙的部分。这是很不容易办到的,即使是有经验的作家也不一定办得到。美国著名的女作家芳妮·赫斯特曾说,她 有时候把写好的句子一再改写,难的要改写到几十次。有一次她特别计算了一下,发现她竟然把一个句子改写了一百零四次。另一位作家乌勒说,她有时会花一整个 下午的时间,只是为了从一个短篇小说中删去一两个句子。

美国政治家莫里斯曾这样评说著名作家大卫斯为了使作品精益求精,而如何潜心使用词句的:

“他小说中的每一个词,都从他所能想到的有数的单词中挑选出来,都必须是最能经得起考验的词。他的每个词、每个句子、每一段落,每一页,甚至整篇小 说,都是改了一遍又一遍。他采用的是一种‘淘汰’原则。如果他希望描述一辆汽车转弯驶入某院大门,他首先要作冗长而详细的叙述,任何细节都不放过。然后, 他开始逐一删减,在经过如此的努力之后,呈现在读者面前的就是那些简洁而明了的情景。有了这个特点,他的小说及爱情故事才会一直受到读者的喜爱。”

大多数人都没有这种时间和耐心去如此辛勤地寻找合用的字眼。我们之所以在此举出这些例子,是要向你显示,成功的作家十分重视正确使用语言及措词的重 要性。这样做,能够使学习演说的人们对语言及文字的运用更有兴趣。当然,一个演说者不应该在演说途中停顿下来,支支吾吾地寻找他要表达的意义的正确语言, 不过,他应该每天练习做最正确的表达,一直到这些语言能够很自然地出现为止。

大文豪密尔顿在他的作品中共使用了八千个单词,莎士比亚作品使用的词汇有一万五千。一本标准辞典的词汇有四十五万单词,但根据最普通的估计,一般人 只要认识两千个词,就足以运用自如了。一般人通常只懂得一些动词以及把它们串连起来的连接词,再加上一些名词和一些被经常使用的形容词。他们在精神方面都比较懒散,或是太过于专心于事业,因此无暇学习,这是不行的。

惯用的言词常能表现一个人的个性。比较容易流露个性的言词有人称语、借用语、敬语、思考语、附会语等。

和初次见面的人说话,刚开始大家都介意面子,所以表现得很恭敬,等逐渐松驰下来,则不仅是姿态,连说话也会很随便,甚至连人的本性都不自觉地出现 了。有位先生在主持招聘考试时,总是故意对前来应试的人采取非常随便的态度,开始时应试者都规规矩矩地应答着,但过了不久,他们用惯了的语言就会随口而 出,而这位先生则可以从中了解应试者的品格。由此可见,惯用语言的确是了解人的一个珍贵的情报源。

任何地方都有地区性的方言,甚至连闹区也有闹区的方言,海边也有海边人的常用语。因此,各人成长的环境不同,个人说话的言词的习惯也不同。有一部电 影描写一个身份原本卑贱的少女,为进入上流社会而接受严格的训练,只要听一个人说话,即可大致推测出其身份,这是很有道理的。除了社会性、阶层性或地理性 的语言差距外,还有因个人水平、气质不同而形成的不同心理性用语。所以,语言本身即有表现自我的属性,当然也会在不知不觉中反映出各种曲折的深层心理。换 句话说,不论你想把自己装扮成什么样子,固有的语言往往难和这种外在的表现配合,经常会意外地从你的语言中显露出你的实像。因此,一个人无意识中表现出来 的语言特征,往往能比他说话的内容更能表现其人。

经常爱把“我”或“俺”挂在口上的人,多骄傲自负,自我表现欲强,容易走向专横霸道。

爱借用名言、格言的人,多半是权威主义者,是借助权威来提高个人说话的说服力。

人们经常都是用自己的语言在说话,但无意识中,很多人都喜欢借用别人所说的话来表示自己的意见,这是一种自我扩大欲在起作用,表示还有更多的人和自 己意见一致。特别表现在借用名人的名言、格言方面,就更提高了自己说话的权威性。有时,只要是名人、权威人士说的话,即使是很普通的一句话,就会显得意义 重大,别具光彩。这种借名人的光,来提高个人说话权威性的作用。

请看看下面的一段对话。“唔,寿司最重要的是吃时要有嚼头,你看,这块的颜色有多好!”

“不!不!你这么说显得太肤浅了,纪贯之不是在他的《土佐日记》里说过吗?做寿司是保存鱼的一种方法,所以,如果你只称赞米的嚼劲,岂不是本末倒置了?”在很小事情上都要引经据典,搬弄权威,在频繁引用名人的只言片语中,深刻地流露了他对权威的憧憬。

有些人喜欢在说话的时候搬用癖词奥语,令听者感到困扰。其中有些人是想借此表现自己有学识,另外一些人则恰恰相反,是想用人们难懂的词语作为保护自 己心理弱点的挡箭牌。正如在演讲的时候,如果你讲得简单明了,听众往往会通过自己的思考提出一些问题,要你当场解答,如果你讲的内容并不复杂,却堆砌很多 深奥的字眼,让听众莫名其妙,这就等于给听众设置了提问题的障碍,达到了掩饰自己回避提问的目的。其实,这刚好暴露了自己的自卑。

轩宇阅读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码关注
随时手机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