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公(元年~十八年)(4)
冬,公孙归父会齐侯于谷。见晏桓子,与之言鲁乐。桓子告高宣子曰:“子家其亡乎,怀于鲁矣。怀必贪,贪必谋人。谋人,人亦谋己。一国谋之,何以不亡?”
孟献子言于公曰:“臣闻小国之免于大国也,聘而献物,于是有庭实旅百。朝而献功,于是有容貌采章嘉淑,而有加货。谋其不免也。诛而荐贿,则无及也。今楚在宋,君其图之。”公说。
◇宣公十五年
【经】十有五年春,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六月癸卯,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秦人伐晋。王札子杀召伯、毛伯。秋,螽。仲孙蔑会齐高固于无娄。初税亩。冬,蝝生。饥。
【传】十五年春,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
宋人使乐婴齐告急于晋。晋侯欲救之。伯宗曰:“不可。古人有言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天方授楚,未可与争。虽晋之强,能违天乎?谚 曰:‘高下在心。’川泽纳污,山薮藏疾,瑾瑜匿瑕,国君含垢,天之道也,君其待之。”乃止。使解扬如宋,使无降楚,曰:“晋师悉起,将至矣。”郑人囚而献 诸楚,楚子厚赂之,使反其言,不许,三而许之。登诸楼车,使呼宋人而告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将杀之,使与之言曰:“尔既许不谷而反之,何故?非我无信,女 则弃之,速即尔刑。”对曰:“臣闻之,君能制命为义,臣能承命为信,信载义而行之为利。谋不失利,以卫社稷,民之主也。义无二信,信无二命。君之赂臣,不 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无霣,又可赂乎?臣之许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禄也。寡君有信臣,下臣获考死,又何求?”楚子舍之以归。
夏五月,楚师将去宋。申犀稽首于王之马前,曰:“毋畏知死而不敢废王命,王弃言焉。”王不能答。申叔时仆,曰:“筑室反耕者,宋必听 命。”从之。宋人惧,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去我 三十里,唯命是听。’”子反惧,与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华元为质。盟曰:“我无尔诈,尔无我虞。”
潞子婴儿之夫人,晋景公之姊也。酆舒为政而杀之,又伤潞子之目。晋侯将伐之,诸大夫皆曰:“不可。酆舒有三俊才,不如待后之人。”伯宗 曰:“必伐之。狄有五罪,俊才虽多,何补焉?不祀,一也。耆酒,二也。弃仲章而夺黎氏地,三也。虐我伯姬,四也。伤其君目,五也。怙其俊才,而不以茂德, 兹益罪也。后之人或者将敬奉德义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不讨有罪,曰将待后,后有辞而讨焉,毋乃不可乎?夫恃才与众,亡之道也。商纣由之,故 灭。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故文反正为乏。尽在狄矣。”晋侯从之。六月癸卯,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辛亥,灭潞。酆舒奔卫,卫 人归诸晋,晋人杀之。
王孙苏与召氏、毛氏争政,使王子捷杀召戴公及毛伯卫。卒立召襄。
秋七月,秦桓公伐晋,次于辅氏。壬午,晋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立黎侯而还。及洛,魏颗败秦师于辅氏。获杜回,秦之力人也。
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及辅氏之役,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杜回踬而颠,故获之。夜梦之曰:“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尔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报。”
晋侯赏桓子狄臣千室,亦赏士伯以瓜衍之县。曰:“吾获狄土,子之功也。微子,吾丧伯氏矣。”羊舌职说是赏也,曰:“《周书》所谓‘庸庸祗 祗’者,谓此物也夫。士伯庸中行伯,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谓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不是过也。故《诗》曰:‘陈锡哉周。’能施也。率是道也,其何不 济?”
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不敬。刘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
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
冬,蝝生,饥。幸之也。
◇宣公十六年
【经】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夏,成周宣榭火。秋,郯伯姬来归。冬,大有年。
【传】十六年春,晋士会帅师灭赤狄甲氏及留吁、铎辰。
三月,献狄俘。晋侯请于王。戊申,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大傅。于是晋国之盗逃奔于秦。羊舌职曰:“吾闻之,‘禹称善人,不善人远’, 此之谓也夫。《诗》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善人在上也。善人在上,则国无幸民。谚曰:‘民之多幸,国之不幸也。’是无善人之谓也。”
夏,成周宣榭火,人火之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灾。
秋,郯伯姬来归,出也。
为毛、召之难故,王室复乱。王孙苏奔晋,晋人复之。
冬,晋侯使士会平王室,定王享之,原襄公相礼,殽烝。武子私问其故。王闻之,召武子曰:“季氏,而弗闻乎?王享有体荐,宴有折俎。公当享,卿当宴,王室之礼也。”武子归而讲求典礼,以修晋国之法。
◇宣公十七年
【经】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丁未,蔡侯申卒。夏,葬许昭公。葬蔡文公。六月癸卯,日有食之。己未,公会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秋,公至自会。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传】十七年春,晋侯使郤克征会于齐。齐顷公帷妇人,使观之。郤子登,妇人笑于房。献子怒,出而誓曰:“所不此报,无能涉河。”献子先归,使栾京庐待命于齐,曰:“不得齐事,无复命矣。”郤子至,请伐齐,晋侯弗许。请以其私属,又弗许。
齐侯使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会。及敛盂,高固逃归。夏,会于断道,讨贰也。盟于卷楚,辞齐人。晋人执晏弱于野王,执蔡朝于原,执南郭 偃于温。苗贲皇使,见晏桓子,归,言于晋侯曰:“夫晏子何罪?昔者诸侯事吾先君,皆如不逮,举言群臣不信,诸侯皆有贰志。齐君恐不得礼,故不出,而使四子 来。左右或沮之,曰:‘君不出,必执吾使。’故高子及敛盂而逃。夫三子者曰:‘若绝君好,宁归死焉。’为是犯难而来,吾若善逆彼以怀来者。吾又执之,以信 齐沮,吾不既过矣乎?过而不改,而又久之,以成其悔,何利之有焉?使反者得辞,而害来者,以惧诸侯,将焉用之?”晋人缓之,逸。
秋八月,晋师还。
范武子将老,召文子曰:“燮乎!吾闻之,喜怒以类者鲜,易者实多。《诗》曰:‘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之喜怒, 以已乱也。弗已者,必益之。郤子其或者欲已乱于齐乎?不然,余惧其益之也。余将老,使郤子逞其志,庶有豸乎?尔从二三子唯敬。”乃请老,郤献子为政。
冬,公弟叔肸卒。公母弟也。凡大子之母弟,公在曰公子,不在曰弟。凡称弟,皆母弟也。
◇宣公十八年
【经】十有八年春,晋侯、卫世子臧伐齐。公伐杞。夏四月。秋七月,邾人伐鄫子于鄫。甲戌,楚子旅卒。公孙归父如晋。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
【传】十八年春,晋侯、卫大子臧伐齐,至于陽谷。齐侯会晋侯盟于缯,以公子强为质于晋。晋师还,蔡朝、南郭偃逃归。
夏,公使如楚乞师,欲以伐齐。
秋,邾人戕鄫子于鄫。凡自虐其君曰弑,自外曰戕。
楚庄王卒。楚师不出,既而用晋师,楚于是乎有蜀之役。
公孙归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宠,欲去三桓以张公室。与公谋而聘于晋,欲以晋人去之。冬,公薨。季文子言于朝曰:“使我杀適立庶以失大援 者,仲也夫。”臧宣叔怒曰:“当其时不能治也,后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许请去之。”遂逐东门氏。子家还,及笙,坛帷,复命于介。既复命,袒、括发,即位 哭,三踊而出。遂奔齐。书曰“归父还自晋。”善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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