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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卷 列传第三十四

  文学下
  王鼎耶律昭刘辉耶律孟简耶律谷欲
  王鼎,字虚中,涿州人。幼好学,居太宁山数年,博通经史。时马唐俊有文名燕、蓟间,适上巳,与同志祓禊水滨,酌酒赋诗。鼎偶造席,唐俊见鼎朴野,置下坐。欲以诗困之,先出所作索赋,鼎援笔立成。唐俊惊其敏妙,因与定交。
  清宁五年,擢进士第。<一>调易州观察判官,改涞水县令<二>,累迁翰林学士。当代典章多出其手。上书言治道十事,帝以鼎达政体,事多咨访。鼎正直不阿,人有过,必面诋之。
  寿隆初,升观书殿学士。<三>一日宴主第,醉与客忤,怨上不知己,坐是下吏。状闻,上大怒,杖夺官,流镇州。居数岁,有赦,鼎独不免。会守臣召鼎为贺表,因以诗贻使者,有「谁知天雨露,独不到孤寒」之句。上闻而怜之,即召还,复其职。乾统六年卒<四>。
  鼎宰县时,憩于庭,俄有暴风举卧榻空中。鼎无惧色,但觉枕榻俱高,乃曰:「吾中朝端士,邪无干正,可徐置之。」须臾,榻复故处,风遂止。
  耶律昭,字述宁,博学,善属文。统和中,坐兄国留事,流西北部。
  会萧挞凛为西北路招讨使,爱之,奏免其役,礼致门下。欲召用,以疾辞。挞凛问曰:「今军旅甫罢,三边宴然,惟阻卜伺隙而动。讨之,则路远难至;纵之,则边民被掠;增戍兵,则馈饷不给;欲苟一时之安,不能终保无变。计将安出?」昭以书答曰:
  窃闻治得其要,则仇敌为一家;失其术,则部曲为行路。夫西北诸部,每当农时,一夫为侦候,一夫治公田,二年给纠官之役,大率四丁无一室处。刍牧之事,仰给妻孥。一遭寇掠,贫穷立至。春夏赈恤,吏多杂以糠秕,重以掊克,不过数月,又复告困。且畜牧者,富国之本。有司防其隐没,聚之一所,不得各就水草便地。兼以逋亡戍卒,随时补调,不习风土,故日瘠月损,驯至耗竭。
  为今之计,莫若振穷薄赋,给以牛种,使遂耕获。置游兵以防盗掠,颁俘获以助伏腊,散畜牧以就便地。期以数年,富强可望。然後练简精兵,以备行伍,何守之不固,何动而不克哉?然必去其难制者,则馀种自畏。若舍大而谋小,避强而攻弱,非徒虚费财力,亦不足以威服其心。此二者,利害之机,不可不察。
  昭闻古之名将,安边立功,在德不在众。故谢玄以八千破苻坚百万,休哥以五队败曹彬十万。良由恩结士心,得其死力也。阖下膺非常之遇,专方面之寄,宜远师古人,以就勋业。上观乾象,下尽人谋;察地形之险易,料敌势之虚实。虑无遗策,利施後世矣。
  挞凛然之。
  开泰中,猎于拨里堵山,为羯羊所触,卒。
  刘辉,好学善属文,疏简有远略。大康五年,第进士。
  大安末,为太子洗马,上书言:「西边诸番为患,士卒远戍,中国之民疲于飞挽,非长久之策。为今之务,莫若城于盐泺,实以汉户,使耕田聚粮,以为西北之费。」言虽不行,识者韪之。
  寿隆二年,复上书曰:「宋欧阳修编五代史,附我朝於四夷,妄加贬訾。且宋人赖我朝宽大,许通和好,得尽兄弟之礼。今反令臣下妄意作史,恬不经意。臣请以赵氏初起事迹,详附国史。」上嘉其言,迁礼部郎中。
  诏以贤良对策,辉言多中时病。擢史馆修撰,卒。
  耶律孟简,字复易,于越屋质之五世孙。父刘家奴,官至节度使。
  孟简性颖悟。六岁,父晨出猎,俾赋晓天星月诗,孟简应声而成,父大奇之。既长,善属文。文康初,枢密使耶律乙辛以奸险窃柄,出为中京留守,孟简与耶律庶箴表贺。未几,乙辛复旧职,衔之,谪巡磁窑关。时虽以谗见逐,不形辞色。遇林泉胜地,终日忘归。明年,流保州。及闻皇太子被害,不胜哀痛,以诗伤之,作放怀诗二十首。自序云:「禽兽有哀乐之声,蝼蚁有动静之形。在物犹然,况於人乎?然贤达哀乐,不在穷通、祸 之间。易曰:『乐天知命,故不忧。』是以颜渊箪瓢自得,此知命而乐者也。予虽流放,以道自安,又何疑耶?」
  大康中,始得归乡里。诣阙上表曰:「本朝之兴,几二百年,宜有国史以垂後世。」乃编耶律曷鲁、屋质、休哥三人行事以进。上命置局编修。孟简谓馀官曰:「史笔天下之大信,一言当否,百世从之。苟无明识,好恶徇情,则祸不测。故左氏、司马迁、班固、范晔俱罹殃祸,可不慎欤!」
  乾统中,迁六院部太保。处事不拘文法,时多笑其迂。孟简闻之曰:「上古之时,无簿书法令,而天下治。盖簿书法令,适足以滋奸幸,非圣人致治之本。」改高州观察使,修学校,招生徒。迁昭德军节度使。以中京饥,诏与学士刘嗣昌减价粜粟。事未毕,卒。
  耶律谷欲,字休坚,六院部人。父阿古只,官至节度使。
  谷欲冲澹有礼法,工文章。统和中,为本部太保。开泰中,稍迁塌母城节度使。鞫霸州疑狱,称旨,授启圣军节度使。太平中,复为本部太保。谢病归,俄擢南院大王。叹风俗日颓,请老,不许。
  兴宗命为诗友,数问治要,多所匡建。奉诏与林牙耶律庶成、萧韩家奴编辽国上世事迹及诸帝实录,未成而卒,年九十。
  论曰:孔子言:「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虽多,亦奚以为?」王鼎忠直达政,刘辉侍青宫,建言国计,昭陈边防利害,皆洞达 敏。孟简疾乙辛奸邪,黜而不怨。孰谓文学之士,无益於治哉。
  ※校勘记
  一∶ 清宁五年擢进士第 按纪,王鼎擢进士第在清宁八年。
  二∶ 改涞水县令 涞水,原误「漆水」。按地理志无「漆水」,涞水属易州,据改。
  三∶ 寿隆初升观书殿学士 按焚椒录序於大安五年已称前观书殿学士王鼎,似非寿隆初升。
  四∶ 乾统六年卒 卒字,依道光殿本据大典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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