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长安(2)
水滴落在雪上,化出一个浅浅的小坑。我踏着雪和瓦砾,一脚深一脚浅地走进去。这个地方我住了许多年,虽然面目全非,可我仍然能认出哪里摆榻,哪里设案,哪里是我最喜欢倚着发呆的窗台。一根木梁下,我看到露出半边残破的草席,再往下,似乎压着什么东西。
我俯身将草席翻开,一个脏兮兮的笑脸赫然在眼前。我愣了一下,把它拾起来。
是一个绢人。
布料经过多年的风吹雨打,已经褪色脏污,但还算完好。填充的丝绵被压得扁扁的,大大的脑袋,细长的四肢,线迹歪歪扭扭——这府里只有我能缝得这么难看。
我记起来,这是当年母亲勒令我学习女红的时候,我做出来的第一个成品。那时,我觉得自己做得真不错,得意洋洋的到处炫耀,还想给它起名字。
“……啧啧,长得真像阿嫤,就叫阿傻吧。”二兄摸一着我的头笑道。
我将绢人脸上的一块泥污抠掉。它看着我,黑线缝的两只眼睛,红线缝的嘴唇,的确活像一个咧着嘴笑的傻瓜。鼻子酸酸的,分不清是因为寒风还是因为回忆。我握着绢人,四顾而望,这个曾经是家的地方,熟识的人和物都已经不知去向。
满园的枯树残垣倏而在眼前模糊,回家回家,这个世上,还有我能回的家么?
北风仍然在吹,忽然,身上一暖,肩上多了一件大氅。
我惊异地回头,一个人影近在咫尺,在眼底朦胧不清。我正想抹掉眼泪看得清晰些,只听一声长叹,我被拥进了他的怀抱里。
布料上有着我已经渐渐熟识的气味,温暖透来,化去了脸上的冰凉。我想抬头,魏郯却按着我的后脑不让我动:“要哭便哭,这里谁也看不到。”
心里似乎被什么触了一下,我埋头在那怀里,不再挣扎……
出来的时候,门外除了我的车马,魏郯的马也在那里。
“夫人还欲往何处?”魏郯问我。
我望望身后的废宅,片刻,摇摇头。长安已经不负昔日模样,别的地方,恐怕也只会落下伤感。
“夫君不是午后才回么?怎会寻到此处?”我问他。
“无甚大事,我便早些回来。”魏郯道,说着,看看我,“夫人的去处,也只有这里。”
这话倒是没错。
“夫人既无所往,陪为夫去护国寺如何?”他紧接着道。
我讶然:“护国寺?”
魏郯颔首,道:“为夫多年不曾登雁台,正想故地重游。”
我想了想,颔首答应。
护国寺是长安最大的佛寺,两百年前的孝皇帝下令敕造。这里不但香火旺盛,更有楼台池林,是长安百姓常常游逛的去处之一。其中的雁台,高十几丈,站在上面能瞭望半个长安。
母亲不太喜欢护国寺,说那里人杂,除了拜佛,她很少带我去。
但魏郯显然比我熟得多,当我还在努力回忆雁台在哪个方位的时候,他已经带着我找到了通往雁台的路。
护国寺内虽然也经历战火,保存得却比别处的要好。雁台屹立在前方,上面的经阁仍是从前模样。
我从前很讨厌来这个地方,不为别的,单为那高有一尺的台阶,足足八十一级,每次登上去都极其辛苦。
今日天气不佳,又不是吉日,来登雁台的人寥寥无几。石阶上覆着冰雪,才走两级,我就滑了一下,幸好魏郯一把抓住我的手臂。
“当心些。”魏郯道,却没放开手,拉着我一级一级往上。
魏郯常年在外奔走,这些石阶对他而言如同平地。我就不一样了,才走不到一半,就觉得累了。
“歇息么?”魏郯回头看我。
我摇摇头,有些喘:“不必。”
魏郯放慢步子,笑笑:“夫人走动太少,等回到雍都,日日陪为夫去城墙上走一圈,就不会累了。”
我想回他两句,又觉得跟他比口舌那是一浪一费气力,不如留着一精一神登台。
等到终于登上顶层,我的的身上已经冒汗了,于是脱一下大氅,挽在手上。
经阁的门紧闭着,魏郯走在石阑干边上,朝远处眺望。
我也望去,从前站在这里,能望见宫城巨大的殿顶层层叠叠,宏伟屹立,可如今,那边除了高墙和台基,什么也没有。不仅宫城,许多长安的胜景,比如市井中林立的高楼,白日可赏飞檐奇巧,夜里可观明灯如星,现在,也都消失一空。
虽然心情低落,但我不想任由自己沉浸在悲凉之中,于是找些话题:“夫君从前常来?”
“嗯。”魏郯道,“我入羽林之前,每日清晨都在这阶上往返跑十回。”
我愕然,朝台阶上望了望。
八十一级,往返十回……他每日要跑一千六百二十级……心中咋舌,怪不得裴潜当年打不过他。
正要再开口,一阵风吹来,我“哈啾”一声打了个喷嚏。
“把氅披上。”魏郯回头看我。
我说:“妾还有些热。”
魏郯却不由分说,从我手中拿过大氅来,披在我身上。然后手臂一伸,,将我整个人一起圈在身前。
温一热的气息喷在耳后,我窘然,看看旁边,一个刚登上台来的游人频频将目光闪来。
“有人在看。”我小声道。
“嗯?”魏郯也看看那边,不以为意,“怕什么,你我是夫妻。”说罢,他冲那游人点点头,“公台,来游寺登高么?”
那人愣了愣,片刻,拱拱手:“正是。”
魏郯笑笑:“今日天气不错,公台怎不带妇人同来?”
那人看看我,讪讪一笑,“妇人在家中,不曾出来。”说罢,四顾地看了看,神色有些不自然。逗留片刻,就走下台去了。
“夫君与他认得?”我看着那身影,疑惑地问。
“不认得。”
“那……”
“他不就走了?”魏郯咬着我的耳朵低低道。
我:“……”
流氓。我暗自深呼吸一口冷冽的空气,让脸上的烧热散开一些。
雁台上只剩下我和魏郯二人,他拥着我,胸膛贴着我的后背。静静地站了一会,他忽然道,“想回长安么?”
我怔了一下,片刻,才回味过来,他是问我想不想再回长安居住。
心里涌起难言的酸涩,沉默了一会,我说:“可它已经毁了。”
“毁?”魏郯道,“长安建城已有千余年,你知道它毁过多少次?”
我愣住,这个我倒是不知道,摇摇头。
“九次。”魏郯道。
我算了算,觉得不对:“几乎每两百年一次?可长安只经历过三朝。”
“不光朝代翻覆之乱,”魏郯道,“还有外寇入侵、兵灾、政变,最惨的一次是前朝末帝之时,长安全城大火,之后瘟疫肆虐,三年之内人烟全无。高皇帝得天下之时,长安只有不到百户人家,一个小县都不如。”
我没说话。
“它还会回到过去那样么?”我凝望着家宅的方向,过了一会,低低道。
“你若想,它就会。”魏郯说着,松手,将我转过来对着他,双手握住我的肩头,“阿嫤,有的事的确回不到从前,可那并非全部。世情无论如何险恶,都有过去的一日,便如长安,你不弃它,它就不会弃你。”
我望着他的眼睛,天光下,那眸中有些不可言喻的神采,坚定,或者说热烈。我的心竟起了些波动,犹如三九封冻的冰湖,吹入苦寒之后的第一缕暖风。
“夫君会重建长安?”我轻轻道。
魏郯微笑:“我会。夫人愿与我一起么?”
心撞击着胸口,我不语,注视着那张脸。只见那眉目的线条流利俊朗,四周铅白的雪色中,更显双眸明亮不可一逼一视。
从雁台上一路下来,我一直有些心神恍然。魏郯拉着我,不断让我注意脚下,一级一级,走得不快。
方才在雁台上,魏郯问我愿不愿与他一起重建长安。
我迟疑又彷徨,希翼却似落在杂草的火星,慢慢燃起亮光。我缓缓地点了点头,魏郯脸上的笑意深深,用力地把我抱了起来……
脸上还在发一热。
手被他握在掌心里,很温暖,我觉得我从前似乎从来没有这样留意过跟他牵着手是什么感觉。
路上,我看到一处半毁的屋宇正在修补,四周用竹竿木板搭着脚手架。
你不弃它,它就不会弃你……心像被什么触着,我忍不住瞥向魏郯,他目视前方,似乎在观赏着雪景。
出了护国寺,我正准备到车上去,魏郯却对从人说:“将车马牵回去,我与夫人步行回府。”
从人应声,转身走开。
“此处离家宅不远,夫人再陪我走走如何?”魏郯转头对我说。
都已经吩咐从人了,才来问我。我笑笑:“嗯。”
大冷天里,人们本来就不愿意出门,街上行人很少。魏郯牵着我的手走在路上,引得不少人侧目。魏郯却似什么也不曾觉察,照样招摇过市。
我朝后面瞅去,两个尾随的从人隔着几丈远,眼睛看着别的地方。我赧然,掐掐魏郯的手,他却转过头来看看我,弯弯唇角,把手握得更紧。
迎面,一个小贩担着担子兜售麻团,后面跟着一群眼馋的小童。
“走开走开!”小贩一边走路一边挥手。
“想吃么?”魏郯问我。
长安的麻团我许久不曾吃过,方才看着也有些眼馋。
“夫君带了钱么?”我问。
魏郯一笑,拉着我走过去。
“麻团几钱一斤?”他问。
“十钱。”小贩道。
“十钱?”魏郯还未开口,我忍不住道,“你这麻团卖得真贵,我拿十钱买面买油,能做五斤不止。”
小贩道:“五斤?夫人可曾去市上看过如今米面多贵?我这些麻团可是一精一工实料,油炸得酥脆,别家都难找。”
我不跟他废话,道:“六钱,不卖我就走了。”
小贩摇头:“六钱不行,最少八钱。”
我拉着魏郯就走。
“七钱!七钱!”小贩忙道,“夫人,你我各让一步!不可再少了!”
“成交。”魏郯道。
我一愣,瞪向他。他却继续对小贩说:“全都要了,包起来。”
小贩的脸上笑开了花,连连应承,忙不迭地将干箬叶打包。
“买这么多,怎拿得走?”我问魏郯。
魏郯莞尔:“为夫自有办法。”
待那小筐里的麻团都变成一小包一小包,过了秤,足有二十斤。魏郯招呼从人过来,从钱囊里哗哗倒出一堆钱币。
小贩数着钱,嘴合都合不拢。
一堆的箬叶包裹摆在面前,我看看魏郯和从人,心想魏郯应该会让小贩把筐也卖给他。
可魏郯全然不是这么想,他转向旁边那群一直眼巴巴围观的小童,招招手:“都过来,每人拿一包麻团。”
小童们听得这话,眼睛都亮亮的,又兴奋又迟疑。
魏郯拿起一包麻团,递给近处一个孩子。其他人立刻纷纷围上前来,魏郯给他们一人一包。
“公台是个善人,将来必福寿满堂。”小贩笑呵呵地说。
魏郯亦笑:“善人福寿都说不上,不高不低就知足了。”说罢,他让从人带上剩下的几包麻团,继续往前走去。
我回头看看那些仍然兴高采烈的孩童,问魏郯:“夫君出门也带这么多钱?”
“嗯?”魏郯看看我,“不是说‘身无百钱,不走长安’么?”
我愣了一下,觉得这话听起来很是耳熟。
“七钱一斤麻团,”魏郯道,“我记得从前四钱一斤。”
“妾也觉得贵。”我瞅着他,“可挡不住夫君出手快。”
“又不缺那点钱。”魏郯笑笑,“这般寒天,出来贩货也不易。”
倒真成善人了。
“他可不亏。”我决心要跟他算账,说,“雍都面粉每石一百二十钱,麻油每斤十钱。朝廷行均输之政,长安的价钱也不会贵多少,加上油和胡麻,一斤麻团最多耗费三钱。妾方才说六钱,已经让了他许多。”
“哦?”魏郯道,“夫人很熟粮价?”
我谦逊地微笑:“既为冢妇,柴米之事自当熟悉。”
“算账亦熟稔。”
“妾从前在母家,常随母亲查看府中账目。”
魏郯目光深深:“还会说价。”
这有点噎到我,不过我很快找到理由:“妾既然知道他成本,自然要说。”
魏郯看着我,神色也看不出是贬是赞,少顷,莞尔,语重心长:“如此,有夫人持家,为夫甚慰。”
我觉得这话顺耳,弯唇笑纳:“多谢夫君。”
继续再往前走十余步,是一个路口。
魏郯停下来看了看,问我:“饿么?”
我点头:“有点饿。”从出门到现在,已经过有两个时辰,正午早过了。
“夫人去过南市么?”
“去过。”我回答,片刻,觉得不妥,补充道,“从前曾经路过。”
魏郯对这两个回答的区别似乎毫无感觉,道;“那里有一处买豆腐羹的,店主叫姚三一娘一,夫人可曾吃过?”
我摇头。当年我虽常出来,也知道每个市集都有些出名的小食。不过我不喜欢豆腐羹,所以对他说的一点印象也没有。
魏郯表情遗憾:“夫人在长安这么许久,姚三一娘一的豆腐羹那么出名都不曾吃过。”
我抿唇:“妾从前谨遵闺训,南市是何模样都不曾细看。”
魏郯看着我,低笑:“如此,今日为夫该带夫人去见识一番。”说罢,他伸手揽住我的肩膀,朝一边道路走去。
“有人……”我大窘,一边慌忙四顾一边掰他的手。
“你我是夫妻,怕甚。”魏郯加重力道,挟着我向前。
当年我住城北,那里的有北市。不过熟人太多,我怕被认出来,于是常年混迹去东、西二市。南市我也去过几回,但是那里不如东西二市热闹,乐趣不多。
南市的店铺大多是卖衣料的,绫罗锦帛,应有尽有。可如今世道不济,虽然今日是集日,许多店铺却大门紧闭,从前琳琅的旗帜招牌也寥寥无几。
开阔处,不少附近的乡人担着土产来售卖,午时已过,有的人开始担着货物离开。
魏郯拉着我一边走一边回忆道:“从前这般天气,我时常来南市吃豆腐羹,配上饧糖烧饼,很是美味。”
“如此。”我答道。这种吃法我没试过,下层人等的一爱一好,我很少接触。望望前方,我说:“这许多年战乱,夫君怎知那店还在?”
魏郯道:“我也不知,只听说南市受创不重。”说着,他忽然指指前方,笑道,“就是那处。”
我望去,只见路边有一个很小的店面,屋檐下挑着一旗,上书“姚三一娘一豆腐羹”。不过,店门只开了一半,上面挂着布虎菖蒲,似乎并未开张。
魏郯走过去,在门口喊了一声:“三一娘一!有豆腐羹么?”
他嗓门粗一大,我又往四处望了望,幸好是市集,无人理会。
“今日不开张,没有没有!”一个嗓门不输魏郯的女声从里面传出来,未几,只见一个五十上下的胖妇人走出来,圆脸上红光满面。
她看到魏郯,一愣。
“不认得我了?”魏郯挑眉。
胖妇人将他看了一会,笑起来:“认得认得!你是以前常来的那个羽林郎!”说罢,她转头朝屋内喊道,“当家!从前那个总招惹女子的小郎君来了!”
魏郯:“……”
我:“……”
魏郯脸色有些不自然,道:“我原本想带妇人来吃豆腐羹,今日三一娘一既然不开张,便改日再来。”
姚三一娘一笑着一手,道:“改什么日!我家儿妇昨夜诞下孙儿,今天虽没有豆腐羹,却有酒糟蛋羹,快快进来喝一碗!”
“原来有喜事。”魏郯笑道,说罢,看向我:“吃么?”
我微笑,点点头。
姚三一娘一看着我,朝魏郯挤挤眼睛:“这是夫人吧?小郎君都娶妇了!”
魏郯呵呵一笑,看向我。
我也微笑,此人言语虽粗俗,我却不感到厌恶。
姚三一娘一一边将我们迎进屋里一边喊,“当家!两碗酒糟蛋羹!有客人!”
狭小的的店内挤着七八张案席,一个须发花白的布衣男子端着两碗热腾腾的羹汤出来,笑呵呵地说:“随便坐。”
魏郯谢过,带我在案旁坐下。
“小郎君,多年不见。”男子把碗放下,对魏郯笑道。
魏郯颔首:“正是,公台与三一娘一还是原模样。”
男子笑呵呵地一搓一搓一手,看向我:“这是夫人?当年小郎君来店里,总有附近女子跟着来偷看。我那时就跟内人说,小郎君这般人品,将来娶妇必是天仙一般,果不其然!”
我的脸上有些赧然。瞥瞥魏郯,这人也会有女子尾随?真看不出来……
“过去的事,公台提来做甚。”魏郯看看我,向男子笑道。
“什么公台,郎君莫抬举他!”姚三一娘一一边烧着炭炉一边说,“大字都不识。”
男子瞪她,哼哼地说:“什么不识,旗子上那几个字不是我写的?”
“你就会写那几个,还是找老王要来字帖描的。”
“你会!你写你的名字看看,第一笔在何处都不知道……”
那二人吵吵闹闹,往店后面去了,留下我和魏郯啼笑皆非地对视。
“他们从前就是这样,闹起来隔着一里都能听到。”魏郯道。
“如此。”我莞尔,用勺子轻轻搅动汤羹。
魏郯吹着碗里的热气,道:“此处从前很热闹,若是来晚了,只能站在外面吃。”
我应了声,用勺子舀起一口,吹了吹面上,小心地放入口中。酒糟味道甜而浓郁,蛋花也恰到好处,又嫩又香。
“好吃么?”魏郯问。
我点点头。
魏郯把他碗里的蛋舀出来,放到我的碗里。
“不必……太多了。”我忙道。
“好吃就多吃些。”魏郯道,“这样才能沾喜气。”
我一愣,脸上忽而发一热。
“阿嫤,我们也要个孩子。”他在我耳旁低低道。
我埋头吃着羹,只觉得熏热更甚,不知是因为酒糟太浓,还是碗里的热气太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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