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旧情难忘(2)
谢连城似乎知道自己逗乐了她,他微微一笑,继续道:“有一天我碰到了一个卖马的人,他有一匹看起来极其优秀的马,我从他那里得知这匹马是从北方羌族人的手上买来的,又从他口中知道曾经有人用绸缎和珠宝,以很便宜的价格换回来了马和皮草,赚了许多钱。于是我也动了这样的念头,回家之后我凑足一百匹绸缎,然后买了一匹驮货物的马,邀请了卖马人一起上路。我们两人走过一城又一城,一路受了很多苦,好容易来到了草原。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真的有地方是一望无际的。羌族人生活在北蛮之地,因为从事放牧,所以经常迁徙,他们牲畜之中最多的是马。很快我就和自己的向导走到了一个部落,他们没有文字但有法令,在进入他们的部落之前我用墨把脸涂上,然后卖马人带我见这个部落的主人,我的生意谈成了。”
江小楼被这个故事吸引住了,很入神地听着。
“一匹绸缎便可以换一匹马,我带来了一百匹绸缎,可以交换一百匹马。他们将我带到了马场,里面有各种颜色的马匹,羌族人希望我来查验,于是我开始清点,但是跳来跳去的马弄的我眼花缭乱根本数不下去,于是羌族人便同意我可以留下来住一夜,等明天早上天亮了好好数数。他们为我准备了账篷,里面有床榻,食物还有生火的设备。可是当天晚上,熟睡的我却被脚步声惊起,帐篷外面似乎有人。随后我的翻译——那个卖马人悄悄出了账篷,和外面手持火把的羌族人会合在了一起,我心中陡然觉得不妙,猜测自己可能被人背叛了。于是我先下手为强,摸一到长剑杀了羌族人,还想一起要了卖马人的一性一命。他苦苦哀求,年轻气盛我还是杀了他。从羌族人的身上搜到了驱马的口哨,打开马场的围栏,我吹响了口哨,把里面全部的马都召唤出来,带着他们向有城市的地方狂奔而去。跑了整整一夜,原本带出来的马跑散了一半,可仅剩下的那一半也足够赚的盆满罐满。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回到了谢家。”
江小楼听完了这个故事,笑道:“大公子究竟想要说什么,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吗?”
谢连城转头望着她,摇了摇头:“你有自己的判断,你可以选择信,也可以选择不信,但有的时候你的眼睛会欺骗你,你所看到的一切并不一定是真的。后来我仔细地回想了整个过程,才发现那个卖马人并没有背叛我。你仔细想想,如果他真的别有所图,与那些羌族人勾结想要夺取我的绸缎,在这一路让他有无数的机会可以将我置之死地,为什么要将我成功带到羌地才动手呢?即便是那天晚上我熟睡的时候,他也有下手的机会。所以后来我猜想,这一切只是因为那些羌族人晚上要杀人灭口被他发现了而已。因为自己毫无根据的怀疑,一条一性一命葬送在我的手上。这一辈子我都不会忘记这件事,它告诉我失去信任有多可怕,你会觉得无比孤单无比绝望,甚至孤立无援,变得极端可怕。”
谢连城因为怀疑,杀了一个人,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在那样的环境下没有办法相信任何人,就像是如今的江小楼,已经走在了悬崖边缘。
江小楼淡淡一笑,故意当做听不明白:“心存警惕总是好的,如果卖马人真的背叛了你,而你却没有丝毫提防,如今我就不可能再见到大公子了。”
人各有志,再劝也无用,谢连城今天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不希望自己的父亲被江小楼误会,也不希望谢家人的形象在她的心中一落千丈,他能够理解江小楼的行为,也尊重她的选择。然而没有这样的经历,他同样没有横加指责的权利。所以心中惋惜,他只是微笑:“待会我就先去处理这些鳗鱼苗,你要和我一起去吗?”
江小楼摇了摇头:“不,我信任你。”
谢连城不由自主勾起嘴角,然后他就发现自己和江小楼在一起似乎笑得太多,他收敛了笑意,深深望着她道:“好,那我让怀安送你回去。”
江小楼却一口拒绝了:“不,我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谢连城顿了顿:“那我安排几个护卫保护你,你想去任何地方就去吧。”
江小楼当然不会拒绝这样恰到好处的关心,便带着小蝶在集市上随便走走看看。走到一间珠宝行的时候,江小楼停住了步子,信步走了进去。
进了门,店铺不大却十分干净、清爽,柜台里摆放着各色珠宝,琳琅满目。有如霞似火的红宝石,幽色如洗的蓝宝石,莹莹闪烁的猫眼石,灿烂似金的石榴石,玲珑剔透的水晶,洁白细腻的羊脂玉,饱满圆一润的珍珠,凝重碧绿的翡翠,五光十色的玛瑙。这些宝贝各个都是那样的美丽,让人看得目不转睛。
小蝶一时眼睛都转不过来,只听见掌柜道:“这位小一姐,我们店铺的珠宝可是这条街上最好的,您可看仔细了!”
江小楼笑道:“不错,老板的珠宝别具特色。”
小蝶惊呼起来:“小一姐你瞧,那个好漂亮!”
江小楼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到一个单独的柜台之中放着一方红色的锦帕,其中静静躺着一块特别的琥珀,清澈透明,颜色橙黄,琥珀中间包一皮一皮裹一着一只蜜蜂和一颗水珠,栩栩如生,只一眼就有让人如痴如醉的本领。
掌柜见她特别留意,便擦了手之后才取出琥珀,微微一摇,水珠竟然也跟着晃动起来。
“这是琥珀藏蜂?”江小楼问道。
“正是!小一姐果然慧眼识玉。”掌柜显然对眼前这位气质高雅,衣着华贵的年轻小一姐十分满意,除了身后的一个婢女,门外还跟着数名护卫,一看就是非富即贵。若非如此,他才不会把这样贵重的宝贝拿来给她看。
“小一姐叫琥珀,我们却称为遗玉,它来自松树脂,而松树又象征长寿,你若是买回去,不必点火燃一烧,只需稍加抚一摸,即可释出迷人的松香气息,具有安神定一性一的功效……”掌柜滔一滔一不一绝地讲起来。
江小楼听了一会儿便转开了目光,很快,她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块晶莹剔透的红玉,可惜玉石边缘处有一块黑斑——她的眼神微微一动,刚要问掌柜这块玉石的价钱。恰在此时,旁边有人朗声道:“这块琥珀我要了。”
江小楼转过头来,眼前的翩翩公子俊眉修目,鼻梁高一挺,脸上挂着一缕轻松自在的微笑,看起来十分风雅。
秦思看着江小楼,不笑亦含情:“既然喜欢,为什么不买下来?”他身边的随从已经付了钱,他将那一块琥珀捧在手中,亲自送到江小楼面前:“琥珀要配美人才会发出它的光彩,在我心中,只有你能配得上它。”
江小楼太了解秦思这种人的一性一子:为达目的,他会不择手段。不论是一性一情还是才华,他都是一个足以叫人侧目的男子,否则根本无法让刘御史的千金对他一见钟情、再见倾心,非要下嫁不可。然而正是这样的人,背弃了自己的未婚妻另娶他人,还要将她当成牛马牲畜一般送出去。如此道貌岸然、狼心狗肺之徒,真是辜负了老天给他的一副好相貌。
江小楼看也不看他一眼,却指着那一块边缘有黑斑的玉石道:“老板,这一块玉石值多少钱?”
老板一愣,连忙道:“这块一百两。”
江小楼微笑道:“原本我是真的很想买这块红玉,可仔细一看边缘处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黑斑,有了这一块斑不打紧,玉的价值就会一落千丈。原本你的确能卖一百两,现在只能卖三十两了,可惜,可惜呀。”江小楼惋惜地说道。
实际上这一块玉在店里已经摆放了一年多,始终无人问津,老板早已想将它低价出售,看到江小楼这样说,心里生怕她后悔,忙不迭地道:“那就三十两卖给你,可不能反悔!”
江小楼弯了弯唇角:“千金难买心头好,琥珀再好终究不是我所一爱一。这一块红玉我却很喜欢。”
秦思脸上有一丝惊讶,快速闪过,便只剩下笑意。
江小楼吩咐小蝶取出三十两银子递过去,然后捧着红玉头也不回地离开。
秦思在她身后神情微微一凝,很快,他的眸中闪过一丝略带兴味的碎芒,格外俊一逸幽深。他默默地看着江小楼离去的背影,下意识地跟了上去。
江小楼买了这一块有瑕疵的红玉,很快找到一家玉器店,让店里的玉匠重新加工。玉匠瞧见红玉,先是一愣,随后问道:“小一姐,你这红玉买了多少钱?”
小蝶口快,立刻回答:“三十两银子。”
玉匠连连摇头:“小一姐,你可亏了!这红玉若是没有瑕疵,那是十分值钱的,可它偏偏有一块黑色的斑点,现在怕你连十两银子都卖不出去了!”
江小楼扬了脸,温婉笑了笑:“你不必多管,只要按照我的吩咐雕刻出图形就好。”
玉匠奇怪地看着江小楼:“这样一块废玉还要它做什么,就算雕刻出来,又不值钱!”
江小楼见他还未明白,便解释道:“你瞧,顺着这一道线雕出鱼鳍,顺着这一道刻出尾巴,至于这一块黑斑,是不是很像鱼的眼睛?”
玉匠仔细端详一番,不由完全呆住,随后欣喜若狂:“是呀,真的很像!我怎么没想到?!好,我试试看!”
江小楼笑着点点头:“那就多谢师傅你了,三日之后我会来取。”
玉匠此刻已经听不见江小楼说什么,他得了奇思妙想,便死死盯着这一块红玉,陷入了自己的痴想之中。江小楼并没有多言,转身离开了玉器店,小蝶的肚子叫了两声,江小楼不由侧目,笑道:“饿了吗?”
小蝶乖乖点点头:“小一姐,咱们回家吃饭吗?”
江小楼看了一眼天色,微笑道:“难得出来,就不要急着回去。你吩咐护卫赶回去告知他们,我们就留在外面吃饭。”小蝶闻言,一时欢喜起来,处打量着可以吃饭的酒楼。寻常的酒楼小一姐是不可以去的,必须找一家环境清雅、不容易被人打扰的。正在处张望,却瞧见秦思向这里走过来,小蝶不由压低声音道:“小一姐,那个讨厌鬼居然又跟上来了!”
江小楼比她更早发现,便只在小蝶耳边低声吩咐了两句,小蝶一愣,随即立刻道:“小一姐放心,奴婢记住了!”
秦思步履轻快,一路引来艳羡目光。他挡在了她的面前,格外斯文秀美,笑意浓浓:“若是不嫌弃,可以来秦家酒楼吃饭。”
原来他一直等在玉器店门外,江小楼脸上便有了冷笑,定定盯着他。
“当然,你若是害怕和畏惧,那就不必了。”见她如此警惕,他的笑容更是浓烈灼目。
“既然秦公子盛情相邀,小女却之不恭。”江小楼淡然笑道,语气却轻柔得似叹息。
秦思眼波里早有涟漪荡漾:“既然如此,那我们……”
身后的护卫见状,立刻前进了一步,虎视眈眈地看着秦思,秦思身后只带着一个随从,此时那随从立刻有些紧张起来。江小楼挥退了护卫,淡淡道:“秦公子,说话就说话,还是不要靠得太近为好。毕竟男一女有别,若是叫人误会就不好了。”
秦思袖中一只手握起,捏得青筋暴突,面上却是无比温柔的神气:“我只想与你静静坐下来说两句话,并没有别的意思。众目睽睽之下,我又会对你如何?”
他一直盯着江小楼,目光闪闪,显得格外悲伤。江小楼见他如此惺惺作态,弯唇轻笑:“如此,就请秦公子带路。”
秦思和江小楼一道上了秦家酒楼,而此时小蝶已经向一名谢家的护卫道:“有一个口信,你立刻送到秦府。只说有人要把口信传给秦府的大少一奶一奶一,其他一切都不必说。”
护卫疑惑地看了小蝶一眼,领命而去。小蝶微微一笑,这才又悄悄跟上了江小楼。
秦思安排了一个十分雅致的房间,门窗皆是开着,显然是为了让江小楼放心。他们的身后各站着两个婢女,一个手持酒壶,一个专门布菜,菜肴很丰盛,动了一口便会撤下去一批,再上另外一批。雅室里的丫鬟走花灯一般地忙进忙出,桌子上放着不少名菜。
秦思眼神如水,横掠向她:“这两道都是秦家酒楼的特色菜,你尝一尝。这一道鸭掌,是将鸭子赶上烧红的铁板,等到铁板上冒烟,便可以切下鸭掌上的嫩一肉,味道十分鲜美。而这一道是刀滚里脊,我们用牛一奶一来喂猪,等猪长大了,再用竹片一抽一向活猪的脊背,硬生生将他活肉一抽一下来,肉掉下来的时候还微微跳动,格外好味。”
江小楼微微蹙起眉头,秦家酒楼从前没有这些菜,如今不知从何处学来这些残忍的法子,实在令人厌恶。
这时候,伺候宴会的丫鬟将一只火锅端上了桌,火烧的很旺,火锅周围摆放了数十只碟子,里面盛放各种调料。接着两个婢女捧着一个小巧一精一致的铁笼过来,铁笼上蒙着一层红绸。婢女一抽一掉了红绸,江小楼便瞧见了笼子里的猴子,脑袋卡在洞里,正眼中含泪的望着他们。
一个厨师走过来,手中亮出了一把锋利的小刀,刀锋十分迅速地在猴子的头顶转了转,把天灵盖上的毛发全都剃了下来,露出白花花的头皮。秦思微笑道:“这一道猴脑是新进的名菜,将头骨击出洞再淋上热油,脑髓十分美味。”
江小楼神色一沉,秦思看在眼中,唇角代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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