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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等待候鸟,直到生命尽头

  一九九六年欧洲杯,德国队成为欧洲冠军。黎璃半夜起来看最后的决赛,因为是德国。
  她在凌晨打电话给裴尚轩,问他有没有看比赛。他睡意朦胧,声音含混问道:“你不是喜欢阿根廷吗?”
  一九九零年意大利的夏天,对于裴尚轩只是一个赌约。他支持德国队,未必有多喜欢,仅仅是为了与黎璃的阿根廷抗衡。
  黎璃挂了电话,看着屏幕上穿着白色球衣的德国队员欢庆胜利。她用手掩住嘴,笑出了眼泪。
  自己,才是最笨的那一个人!
  被电话吵醒的裴尚轩睡不着了,走到客厅打开电视机调到有线体育台。德国2:1战胜捷克,欧洲杯历史上第一场金球决胜的比赛,德国人举着国旗满场飞奔,失败的那一方颓丧地坐于草地,眼神空洞。
  他的记忆回到一九九零年夏天,黎璃喜欢的阿根廷也是这样看着德国人庆祝胜利。九四年世界杯,他失去了自由,连同对生活的信心。
  他自暴自弃,不想再与过去牵扯。可是那个喜欢阿根廷的女孩始终不放弃他,就像她对蓝白色的球队,不管失败几次,她依然痴心不悔。
  德国队队长克林斯曼从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手中接过冠军奖杯,高高举过头顶,女王乐队“We are the champions”旋律响起,裴尚轩微微含笑。
  有黎璃这样的朋友,真的很棒!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凌晨四点四十分,裴尚轩和黎璃在酒吧看欧洲杯直播,德国队在最后一场小组赛中倾尽全力仍然输给了捷克,从而丧失了小组出线的机会。九六年克林斯曼捧杯的画面就此定格,成为德国队这些年来唯一收获的荣耀。
  那时候他的生活处于失控边缘,生意陷入困境,婚姻似乎也走到了穷途末路,裴尚轩看不见希望。
  黎璃坐在他旁边,眼神温暖地望着他。像过去了的很多年里,她在他转头就能看到的地方,无声给予支持。裴尚轩伸出手抱住黎璃,英俊的脸距离她很近,他在她耳边低声呢喃:“黎璃,你是不是喜欢我?”
  但是在一九九六年,裴尚轩从未想过黎璃是否喜欢自己,也许是他潜意识里拒绝设想这一可能性。他固执的把她当作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兄弟,唯独与爱情无关。
  当时间停在告别面前,他才明白自己原来很爱很爱她。如果你握着一个人的手感觉到得是幸福,难道还需要什么证据来证明你爱她?
  裴尚轩握着黎璃的手,一握便是好几年。
  大一暑假,黎璃找了一份家教,替一个初一女生补习英文。裴尚轩取笑黎璃这是去误人子弟,被她狠狠地瞪了一眼。
  “你有教学经验吗?”他糗她。
  黎璃昂着头,尽力缩短与他的身高差距。“当然有了,我替某个笨蛋补过不知多少次课了。”
  久远的记忆,无忧无虑少年时,烦恼的事情过不了几天就抛在了身后,似乎连那时的天空也比现在更澄澈明净。那段回忆里还有一个人,笑颜如花的美丽少女。
  难堪的沉默弥漫周遭,他们都还没真正遗忘。有些事情虽然过去了,但留下了疤痕,时刻提醒着曾经。
  “黎璃,我要去广州。”裴尚轩率先打破沉寂,揉她的短发已成了他的习惯动作。
  她稍感惊讶,“去干吗?”
  “我不是读书的材料,我爸想带我去广州,作服装批发。”点上一支烟,裴尚轩吸了一口,恶作剧的冲黎璃的脸吐出烟雾。
  黎璃一手捏住鼻子,另一只手当扇子让烟味散去。她故作欢快地说道:“做生意啊,将来发财当了大老板,可别忘了我这个穷朋友哦。”
  他一味猛笑,潇洒转身举起手朝背后的她挥了挥当作再见。“你这块牛皮糖,我想甩也甩不掉了。”
  “一帆风顺,笨蛋!多长点心眼。”黎璃提高声音,怕裴尚轩听不见。
  高大的男人回身,似笑非笑点了点头。
  他坐火车离开上海那一天,黎璃背着书包去给初一女生补课。穿行在狭窄的弄堂,看着熟悉的红砖房,她想念过去的自己与他。
  他们都离开了年少,再也回不去。
  黎璃的学生名叫沈洁华,留级重读初一。女孩看上去呆头呆脑,无论她重复讲解多少次,给她的反应总是茫然以对,当年教不肯好好用功的裴尚轩都没这么累过。
  黎璃免不了挫败,心情低落在家出试卷。她已经把题目出到“I __ a student”,只要填写“am”这么简单的份上了,假如沈洁华再做不出,黎璃决定甩手不干了。
  柳千仁从卧室走到客厅,听到动静黎璃微抬起头瞟了一眼,看他穿戴整齐的样子是准备出门。耳边响起报到那天他说的话:“毕业后我打算去美国留学,你不用再怕了。”
  手指一颤,钢笔尖在纸上重重戳出了一个洞。
  他经过她面前,脚步不停。柳千仁走过去之后回头看着黎璃的侧影,两年前发生的事情同样也是他心中的阴影,她悲凉绝望的眼神一刻都未放过他的灵魂。他常常从梦中惊醒,愧疚在万籁俱寂中汹涌而至,那个与他同处一城的女孩永不会原谅他带来的伤害,这个事实让柳千仁濒临崩溃。
  他有个可笑的念头:若是当年为此受到法律的制裁,能不能在良心上得到解脱?
  在黎璃外婆的追悼会上,柳千仁看着裴尚轩将黎璃带走,她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流露脆弱的表情,即使是在一九九四年七月三日狂乱的凌晨。
  目送他们离开的一刻,他的内心被某种名为“嫉妒”的情绪疯狂啃噬。柳千仁不想爱上任何人,尤其是黎璃。他对她,厌恶才是正确的态度。
  他决心离开上海去遥远的美国,把黎璃完全舍弃。
  此去经年,等他再见到她,柳千仁发现那些思念仍然保存在心底,如潮水退去后从沙砾中露出的光滑卵石,历历在目。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五日,黎璃满二十周岁,室友嚷着要拿到奖学金的她请客。班长早上开信箱,有一张给黎璃的明信片,寄自广州。
  是她熟悉的笔迹。随着年岁渐长,裴尚轩的字从行书一下子跃进到草书,潦草得比医生的处方单更难辨认,还大言不惭说这就叫做“狂草”。黎璃当即没好气地说张旭保管能被他气得再死一次。
  他蜷起食指,在她额头轻轻弹了弹,笑眯眯辩解:“这叫风格,懂不懂?”
  “狡辩,是中国人就该把字练好。”黎璃拂开他的手,正色道:“你的字拿出去给别人看,有几个能看明白?”
  “没关系,反正会给我写信的只有你。”裴尚轩嘿嘿笑着,满不在乎的口吻,“只要你看得懂,那就OK了。”
  她轻轻一咳,不再纠缠于这个话题,心头却有几分高兴,想着自己总算有一点点特别之处。微不足道,可她偏偏心满意足得好像刮开彩票中了头奖。
  裴尚轩在明信片背后写道:“丫头,happy birthday!在外面没办法被你三光,等我回来一定补上。”
  她“扑嗤”笑了,一年前和他在校外吃路边摊的情形浮现在眼前,哪有人嘴上说着请客还向被请的人借钱这种事?
  明信片最末一句是他的附注,似乎是在匆忙中加上的,字迹更草。黎璃费了一番功夫才认出他写了什么——别再胖了,小心找不到男朋友。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家伙!下意识的,她的手隔着外套毛衣拍了拍腹部,想着几天没做仰卧起坐好像才瘪下去的小肚子又有了反弹,晚上熄灯前至少要补上两天的运动量。
  上海的冬天来得越来越晚,常常是一下子从深秋迈入冬季。十二月初的白天温暖宜人,时髦的女生穿短裙长靴,如天桥上走猫步的模特,在黎璃前面颇有韵律感地扭着纤细腰身。黎璃羡慕地瞧着女孩细细的长腿,不解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细腿的美人。不说杂志封面上骨感得像是非洲难民的超级模特,就说一个算不上大的校园,触目所及皆是弱柳扶风。哪像自己,不吃不喝也能长肉。
  曹雪梅不屑地撇了撇嘴,拽着她的胳膊快速超越对方,一边用不满的语气絮絮叨叨:“学校里没见几个男生,扭成这样给谁看啊?”她嘴上这样说着,肩膀却无意识左右摇摆起来,看起来与后面那个女生有几分异曲同工之妙。
  黎璃掩着嘴笑,眼睛眯成了细细一条缝。恐怕这世上一多半不漂亮不风情万种的女子对待能获得高回头率的同性,多是表面不屑私下抱着艳羡心态。毕竟男人喜欢美女,古往今来女人的斗争又多是为了男人而展开。
  比如她认识的人里,就有一个喜欢漂亮女孩的家伙!黎璃黯然想着。
  课本里夹着裴尚轩寄来的明信片,正面是广州中山纪念堂的全景。她猜想他是有意挑了这张。以前上课从不专心听讲的他只对地理感兴趣,每次都和黎璃一同聚精会神听谢顶的地理老师口沫横飞描绘祖国大好河山。下课后黎璃常常感叹,这一生不知要花多少时间才能走遍全中国,更何况外面的世界更辽阔。
  “有一个办法。”英俊的少年满脸得意,“我和你,一人走一半的路程,每到一个地方就给对方寄一张明信片,两个人加起来等于走遍了全世界。”
  那时候,她觉得这真是一个省钱省时间的办法,但此刻她想那些风景只有亲眼见过才不会忘记,就像人生,亦如感情——你只有经历,才能领悟。
  迎接一九九七新年的舞会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办,黎璃被室友拉着去跳舞,和那个脸上有颗痣的男生有了交集。一年前她生日,在路上撞了他,得知他与她同月同日生。
  黎璃知道他叫汪晓峰,德语专业。黎璃本来想选德语作为二外,但是被曹雪梅用“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这个理由拖去了法语班。
  汪晓峰早忘了遇见黎璃这回事,她不是能令人眼前一亮或过目难忘的美女,除了成绩不错其他方面并不出挑,在讲究个性的大学校园里被忽视的几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黎璃不在乎这些,反正论唱歌跳舞她没天赋,论吸引眼球她也欠缺先天条件,索性老老实实争取奖学金比较实在。
  她记住汪晓峰的原因之一是为着他脸上那颗显眼的黑痣,长在嘴角边,活脱脱上海滑稽戏里媒婆的扮相。她忍不住笑,肆无忌惮盯着他的痣。
  “过分吧过分吧。”汪晓峰根据黎璃视线聚焦的部位推测到她在观察自己脸上的痣,故意装出抗议的样子。他和黎璃的室友丁欣是同乡,都来自浙江金华,据曹雪梅提供的八卦消息说这两个正在交往中。这也是黎璃认得他的另一个原因。
  黎璃没心没肺笑得愉快,甩了一句调侃:“这颗痣还挺有灵性的,否则能让你搞定我们寝室的丁欣?”
  他的笑容顿时僵住,摸摸脑袋自嘲:“媒婆媒婆,不就是替人做嫁衣吗?”听她提起丁欣,汪晓峰总算有了一点印象,他曾经在食堂遇到过她和丁欣一起去打饭。
  黎璃和丁欣虽然同一寝室,但关系泛泛。大一那会儿她就知道丁欣对裴尚轩挺有感觉,好几次见到他来找自己都免不了旁敲侧击一番,不过黎璃装聋作哑的段数随年岁渐长也越发高深,既然丁欣没明说她就假装不懂。
  大家都是聪明人,见黎璃反应冷淡不甚热心,丁欣也闭口不谈了,只是两人的关系从那之后便有些疏远,终究是存了芥蒂。
  听汪晓峰的口气,似乎是“襄王有梦,神女无心”的情形。黎璃尴尬地咳嗽,本打算找个借口走开,却瞥见他落寞的表情,无端生出了同情心。“算了,不就是一个不喜欢你的女生嘛,不属于你的求不到。”还没说完黎璃就笑了。当局者迷,劝别人的时候说客都很想得开,一个个俨然爱情问题专家。真正轮到自己方寸大乱,才明白感情的事三言两语说不清。
  他歪着脑袋打量她,咧开嘴笑了笑:“就冲你这句安慰,我非要请你跳舞不可了。”他学电影里的外国绅士,向她弯下腰伸手邀舞。
  黎璃颇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除了裴尚轩,鲜少有男生和她产生学习之外的接触。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她事先声明自己不会跳舞,请他做好被踩的思想准备。
  汪晓峰以为这是她的谦虚之词并没当真,等到黎璃连续踩了他三脚后,他哭笑不得拉着她退出舞池。
  “为了我的脚着想,我还是把这个邀请放到你学会跳舞以后算了。”他拿了一罐可乐给她。
  学会跳舞?就自己那不协调的别扭姿势,简直是天方夜谭!“Mondieu.”极为自然的,一句法语出口。
  汪晓峰耸耸肩,顺口回应:“Mein Gott.难道你就不想成为舞林高手,技压全场艳冠群芳?”
  黎璃冲他翻了一个很大的白眼,“汪晓峰,不切实际的幻想叫做痴人说梦。”
  他摇头的幅度很大,笑眯眯瞧着她说道:“黎璃,自信会让女孩越来越漂亮。相信我,没错的。”
  她看着他,忽然之间轻松起来。
  二月十四日情人节是星期五,下半学期开学的日子,黎璃去学校注册。寝室楼里到处可见深红色的玫瑰,铺天盖地的娇艳。二零零五年的玫瑰卖到五十元一朵,但爱情却比一九九七年廉价许多。
  寝室里,用可乐瓶改装而成的花瓶插了一束红玫瑰。曹雪梅努努嘴,示意她是丁欣的追求者送的。黎璃耸耸肩放下书包,顺手将占了自己书桌一半空间的花瓶朝旁边移动。
  丁欣是她们寝室最漂亮的女孩,也最会打扮。她有个朋友兼职做雅芳代理,每个季度都会往黎璃寝室跑,带一堆印刷精美的宣传资料和样品给她们试用。
  黎璃用心地跟着大家一起学习化妆技巧,坚决不买。她知道神奇的化妆品能修饰五官以及脸型的不完美,也亲眼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从平凡无奇变为略有动人之处,可是她仍旧不愿意用“人工”的一张脸面对裴尚轩。
  如果变得漂亮就能博取他的喜欢,那么这个男人根本不值得她默默守候;如果变得漂亮他依然只把她当作死党看待,她想自己可能会绝望。
  寒假,黎璃从学校图书馆借了《荆棘鸟》回家,陷入梅吉与拉尔夫半个世纪的纠缠,连吃饭的时候都舍不得把书放下,被黎美晴点着脑门骂“书呆子”。她看了看母亲,加快扒饭粒的速度。
  柳千仁坐在她们对面,冷淡的目光扫了扫黎美晴便让她偃旗息鼓了。在这个重新组合的家庭中他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至少对继母颇有几分威慑力。他总是在黎美晴教训黎璃的时候不动声色为她解围,她隐约察觉到这一点,潜意识里不想深究。
  黎璃在阅读之前就不喜欢拉尔夫,同班同学上学期借过这本书,她对大概内容有所了解。尽管理智告诉她大多数男人在面对名利与爱情的两难选择中会舍弃后者。
  吸引她的是那段题记:“有一个传说,说的是那么一种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起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下来。然后,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得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
  她不是荆棘鸟,是那株荆棘树,等待着聆听一生一次的绝唱。
  假如有一天她能将自己的暗恋写成一本书,黎璃想自己会在扉页上题词:“我期盼候鸟归来,直到生命终结。”
  二月十四日,黎璃在移动丁欣的花瓶时,手指不小心被玫瑰刺出了血。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眨眼就远远跑到了天边。生活好像小时候玩过的陀螺,被看不见的鞭子抽打着飞快旋转停不下来,来不及看清楚片断就已成为了往事。
  九七年香港回归前两天,柳千仁拿到了南加州大学的Offer,裴尚轩用绝对属于稀罕事物的移动电话打给黎璃说出了大事要她立刻出来,黎璃正在家整理行李准备和汪晓峰一起去北京看天安门升旗仪式。
  接到他十万火急的电话,黎璃扔下整理了一半的行李匆忙出门,心急如焚赶到人民广场附近的茶坊,却看到他坐在一群人中间意气风发。
  裴尚轩一年前在七浦路租了一个门面,从广州批发服装回上海。他眼光独到,再加上帅哥的形象就是一活广告,生意兴隆。他忙得根本没时间找黎璃叙旧,她去看过他两次,每次到最后都不得不出卖劳动力帮着他卖衣服。
  “你们是一对吧?”试衣的女孩总是问这个。
  裴尚轩哈哈笑着搂住黎璃的肩膀,用力抱了抱回答提问:“这是我最好的兄弟,比所有的女人都重要。”
  她努力维持笑脸,心中绞痛。最好的兄弟,比所有女人都重要,偏偏与爱情没有关联。黎璃回学校和汪晓峰练口语的时候心不在焉,被他看出了端倪。
  自从新年舞会过后,她和汪晓峰渐渐熟络。他们巧合的在同年同月同日出生,出生时间仅相差了四小时,遂成为关系特铁的死党。春节他回金华过年,还特意给她带了一包火腿回来。黎璃带回家交给母亲,黎美晴大惊小怪她这么难看的外表居然还交得到男朋友。
  “是朋友。”黎璃没好气声明,重重关上冰箱门,没理会母亲絮絮的责怪走出厨房。
  客厅里,柳千仁正在看碟片,抬起头扫视黎璃。她没反应,一声不吭经过电视机前,回到自己的隔间。
  汪晓峰是那种容易让人产生信赖感的男生,他的问题是女孩子乐意和他开玩笑,但想要更进一步的交往则集体say no。黎璃替他分析过个中原因,归根结底是他和女生太没有距离感,试想哪个女孩愿意找个洞悉自己一切隐秘的男友?
  “得了,你就乖乖当你的‘妇女之友’吧。”黎璃双手一摊,宣判他无药可救。
  汪晓峰挫败地抓头发,冲黎璃上下打量一番,凑过去嬉皮笑脸问道:“黎璃,干脆我们凑一对,考虑一下?同年同月同日生还能碰到,这么有缘一定是上帝要我们在一起。”最末一句,他的语气像吟诵赞美诗,只差没加上“阿门”了。
  她抬手给他一拳,“我当你是白痴。”
  他揉着胸口哈哈笑,一边大声嚷嚷“You hurt me”。黎璃也笑,顺便再赏他一脚。汪晓峰是个好人,能让她轻松,但她对他没感觉。
  感觉是种玄妙的东西,黎璃只对裴尚轩牵肠挂肚,只担心他过得好不好,只想和他在一起。说不上他究竟哪里好,可能仅仅是感觉对了。
  汪晓峰知道黎璃喜欢着某个人,是那种沧海桑田此情不渝的喜欢,他斗不过在她心里的人,大大方方一早弃权。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九日,黎璃火冒三丈看着坐在人堆里的裴尚轩。他染了目前最流行的金色头发,穿着黑色紧身T恤,脖子上戴一条银色的项链,左耳还戴着银色耳钉,嚣张跋扈。
  “裴尚轩,解释一下怎么回事。”坐在他身旁的人黎璃一个都不认识,她在准备英语等级考,有一阵子没见过他了。看看这些人的装扮,她自动划归狐朋狗友一类。
  裴尚轩松开怀中扣着的漂亮女孩,朝黎璃略略抬起下巴。“你来了啊。”
  她更生气,我这么个大活人站这里半天了,你不会才看见我吧?端什么架子,无聊!他身边同样穿紧身T恤的女孩让黎璃的自卑感再度抬头,世上不止韩以晨一个漂亮女孩,她妒嫉也没用。
  “如果你让我来看你无聊,OK,我看到了。”黎璃不客气地转身,毫不介意在他兄弟面前给他难堪。
  裴尚轩勃然变色,在场众人愕然注视着一向以酷哥形象示人的他站起来追了出去,他冲出门,抓住黎璃的胳膊。
  “黎璃,你吃错药了?”裴尚轩一开口火药味甚浓,想也没想就追出来,像是自己做错了事。他不止恼火还有些委屈,长年相处下来深知以黎璃的性子交不到几个朋友,所以特意安排了聚会想让她多认识一些人,结果她这么不给面子。
  她转头注视比自己高了一个头的男人,紧咬嘴唇的牙齿松开,殷红的血如同好些年前他们同桌时他常常见到的那样,她又在自虐。
  他从牛仔裤袋里摸出一方手帕,递给她去擦血迹。黎璃没伸手,任由他尴尬地举着。她眼神深远,他看不懂。
  “裴尚轩,我晚上去北京。”
  他脱口而出问她去干吗,有种她即将离去不再回来的错觉。
  “七月一号香港回归,我去看升旗仪式。”
  他松了口气,香港回归是普天同庆的大事,政府还特意放假。继而想到七月一号天安门必定人山人海,又担忧起是不是有人与她同行能互相照应。“一个人?”他不放心地问道,却看到她摇了摇头。“和一个男生一起去,没什么好担心的。”黎璃不解自己为何特意强调同伴性别,脱口而出的话容不得她细想。
  听到“男生”二字,裴尚轩皱起眉头。见鬼,她单独和男人出去旅游,居然叫他不用担心?自己不担心才怪!“不许去。”他霸道地命令,“你是女生,你要保护自己,知不知道?”
  黎璃看着他,在自己尚未反应过来前嘴里已经吐出了一个单词:“Shit.”她一怔,冷冷笑起来。“裴尚轩,你神经病啊。”
  她的冷淡让他不悦,一脸恼火地吼道:“我是关心你。”
  “我不稀罕。”黎璃倔强地昂起头回吼,甩手大步往前走去。没走两步,手臂再次被人捉住。回过头,裴尚轩面目狰狞,恶狠狠咬牙切齿:“黎璃,你这丫头别不识好人心。你的事我还管定了,今天你哪里都不准去!”说着,他扬手招了一部计程车,连推带搡把她塞进车内,报了自己家的地址。
  “让我下车!”黎璃气不打一处来,“我和男朋友去北京,要你多管闲事?”她撒谎了。许是之前见到他搂抱漂亮女孩的情景太刺眼,黎璃红了眼圈,倒有几分真的情急了的模样。
  他面色阴沉,抿紧薄薄的嘴唇死瞪着她,恍似要看穿她是不是在骗人。黎璃心虚,强自镇定与他对视。
  “男朋友也不准!”被她炯然的目光看着,裴尚轩败下阵来,心烦意乱抓抓头发,口气阴郁:“黎璃,你给我记着,男人都不是好东西,成天想得就是占女生便宜。”
  她嗤之以鼻,不屑冷哼:“说得是你自己吧。”
  黎璃的轻描淡写看在裴尚轩眼里变成了不知自爱,他说不明白为何心痛得仿佛呼吸困难。手机铃响,估计是被晾在茶坊里的朋友等得不耐烦打来找他了。裴尚轩不接,倒是黎璃伸腿过来踢踢他的脚,听不出抱着何种心态的口吻:“人家找你呢,麻烦你就别来管我的事。”
  他气急败坏关机,喘了口气,盯着她的眼睛生硬地说道:“你死了这条心,没我的批准,你哪里都不能去。”
  “凭什么?”黎璃忽然兴起了一丝希望:如果,有没有可能,他是在吃醋?
  “凭我是你的死党。”这个理由够充分了吧?“我们是朋友,我不想等到你出事再来做事后诸葛亮。”他,总是在她刚刚产生了幻想的时候,残忍得粉碎。更无奈的是,她怨不了他无心的残酷。
  黎璃没去成北京,在裴尚轩家和他大眼瞪小眼对峙了半天,在裴家两老不断使眼色示意下,最终她妥协了。她到火车站约定的地点和汪晓峰碰头,借口临时有事不能去北京了。
  “是那个人吧?”汪晓峰朝着不远处监视他俩的高个子男人努了努嘴。
  她点了点头,没必要对他隐瞒。
  “喜欢他会很辛苦的,黎璃。”他拍拍她的肩膀,拎起脚边的旅行袋,“等我回来给你看照片。”
  黎璃很遗憾,为自己将要错过这一历史性的时刻。可是等到裴尚轩走过来牵起她的手,她抛开了不愉快。
  “你骗了我,是不是?”他不悦地皱着英挺的眉,深邃的眼睛一瞬不瞬注视着黎璃,“他根本不是你的男朋友,对吧?”
  “嗯。”黎璃淡淡回答。
  他抬起左手,揉着她的头发,嘟嘟哝哝庆幸自己头脑清醒没有上当受骗,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上海火车站人来人往,他们站在广场上被苍茫暮色笼罩。黎璃垂着头,微微笑了。
  这个男人关心着自己,无论是出于何种理由,都令她奋不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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