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身世(6)
我手中把玩着绢帕没有吭声,红姑等了会儿又道:“李三公子的父亲是李广将军,位居九卿,叔叔安乐侯李蔡更是尊贵,高居三公。他虽然出身显贵,却完全不像霍大少,没有一丝骄奢之气,文才武功都是长安城的公子哥中出众的,现在西域战事频繁,他将来极有可能封侯拜将。一个‘李’字就让李三公子上了心,如果他再看到李妍的绝世容貌和兰心蕙质,只怕他连魂都会被李妍勾去,再不会有比嫁进李家更好的出路了。”红姑笑着摇头,“其实李妍这样的女子,世间难寻,但凡她肯对哪个男儿假以颜色,谁又能抗拒得了她呢?”
本来还打算把帕子交给李妍,听到此处却更改了主意。我把帕子装到腰间:“你随便找一个姓李的姑娘,带李公子去看一眼,就说帕子是她的。”说完低头开始吃饭。李敢由字迹遥想人的风采,肯定期望甚高,一见之下定会失望,断了念头对他绝对是好事一件。
红姑愣了一会儿,看我只顾吃饭,摇了摇头叹道:“弄不明白你们想要什么,看你对李妍的举动,应该有想捧她的意思,可直到如今却一点动静也无。如果连李三公子都看不上眼,这长安城里可很难寻到更好的。”
红姑说完话,拿起筷子刚吃了一口菜,忽地抬头盯着我,满面震撼色,我向她点点头,,低头继续吃饭。红姑嘴里含着菜,发了半晌呆,最后自言自语地感叹道:“你们两个,你们两个……”
用完饭,我和红姑商量了会儿园子里的生意往来后就匆匆赶回自己的屋子。
月儿已上柳梢头,小淘、小谦却仍未回来,正等得不耐烦,小谦扑着翅膀落在窗楞上,我招了下手,它飞到我胳膊上,我含笑解下它脚上缚着的绢条,小小的蝇头小字。
“小淘又闯了什么祸?怎么变成了黑乌鸦?你们相斗,我却要无辜遭殃,今日恰穿了一件素白袍,小淘直落身上,墨虽已半干,仍是污迹点点,袍子是糟蹋了,还要费功夫替它洗澡。昨日说嗓子不舒服,可有按我开的方子煮水?”
我拿出事先裁好的绢条,提笔写道:“你不要再惯它了,它如今一点不怕我,一闯祸就逃跑。嗓子已好多,只是黄连有些苦,煮第二次时少放了一点。”写好后把绢条缚在小谦腿上,扬手让它离去。
目送小谦消失在夜色中,我低头看着陶罐,金银花舒展地浮在水面上,白金相间,灯下看着美丽异常,我倒了一杯清水,喝了几口,取出一条绢帕,写道:“查了书,才知道金银花原来还有一个名字叫‘鸳鸯藤’,花开时,先是白色,其后变黄,白时如银,黄时似金,金银相映,绚烂多姿,所以被称为金银花。又因为一蒂二花,两条花蕊探在外,成双成对,形影不离,状如雄雌相伴,又似鸳鸯对舞,故有鸳鸯藤之称……今日我决定了送李妍进宫,不过是顺水推舟的人情,我应与不应都挡不住她的脚步,而她既然敢告诉我身世,只怕容不得我随意拒绝,既然结果不能变,在我未确定你的身份和心意前,不妨卖她一个人情。而以后,也许我们目标一致,也许不,我今日没有给她任何承诺,她也没有相逼,如此看来她要的不过是我的一个态度而已,但我既然应承了她,这个人情自要落到实处。其实我有些分不清我所要做的究竟对不对,可我对李妍感情有些复杂,除了敬佩还有同情,也许还有一种对自己的鄙视,诚如一人所说:她的确比我强。”
心中涩痛,再难落笔,索性搁下毛笔,取出存放绢帕的小竹箱,注明日期后把绢帕搁到了竹箱中,从第一次决定记录下自己的欢乐,不知不觉中已经有这么多了。
小谦停在案头,我忙把竹箱锁回柜子中,回身解下小谦腿上缚的绢条:“黄连二钱、生栀子二钱半、金银花二钱半、生甘草半钱,小火煎煮,当水饮用。黄连已是最低份量,不可再少,还觉苦就兑一些蜂蜜。小淘不愿回去,只怕小谦也要随过来,早些睡。”
我手指轻弹了下小谦的头:“没志气的东西。”小谦歪着脑袋看着我,我挥了挥手:“去找你的小娇妻吧!”小谦展翅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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