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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追击千里

  第一章 追击千里
  一骑马如风疾驰。这是北疆的平原。时值秋暮,草地多已变黄,因为气候干燥,马蹄下卷起一股黄尘。这马颇为神骏,尘土滚滚不断,连绵不绝。
  马冲入了在平原上行进的一支队伍中。到了大旗下,骑者勒住了马,高声道:“毕将军,小人探路归来。”
  在那面大旗下,共和军第二上将军毕炜正坐在一匹高头大马上。见到来人,边上一个亲兵催马上前,喝道:“可有叛贼踪迹?”
  骑者在马上行了一礼,道:“禀毕将军,前方三十里有生火造饭痕迹。”
  毕炜忽然道:“灶眼有几口?”
  “一口。”
  “周围可有牛羊足迹?”
  “只有三匹马,没有牛羊足迹。”
  这里已是狄人聚居之地。不过狄人是逐水草而居的,这里荒芜干旱,狄人出没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有的话,也应该是赶着牛羊路过。毕炜哼了一声,喝道:“商君广。”
  毕炜的部队,最擅长远程攻击,弓术名手很多。不过弓箭队以前向来没有用于冲锋的,毕炜却别出心裁,训练了一支五百人的冲锋弓队。冲锋弓队是马弓手,远则弓射,近则枪刺。只是练成后天下已经太平,只有几年前平朗月省时用过一次。那一次战事,冲锋弓队起到了出其不意之效,战绩颇佳,是毕炜手下的王牌军。
  商君广就是这支冲锋弓队的队长。他打马上前,在马上行了一礼,道:“末将在。”
  “你带一百冲锋弓即刻追击,发现叛贼后立刻进攻,务必生擒。如欲违抗,格杀勿论。”命令十分明确。如果是平时,商君广得到命令自然不折不扣地执行,可是今天他却有些犹豫,道:“毕将军,只是……”
  “没有只是,遵命而行。”
  毕炜长着一部虬髯。壮年时这部大胡子黑如漆染,此时却已花白了,让他的脸增添了几分慈祥。但此时哪里还有半分“慈祥”之意,仍是当初那个手握重兵,厮杀疆场的勇将。商君广身子一颤,道:“遵命。”虽然回答得响亮,声音里却总是带着些不情愿。
  毕炜不再理他,对边上的亲兵道:“传令下去,全军全速前进!”
  当命令传下来时,中军参谋郑司楚正闷闷不乐地骑在马上,听着一边的同僚程迪文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程迪文口才很好,声音清亮,说的也是些奇闻趣事,可是郑司楚却觉得充耳不闻,顾自想着心事。
  共和国,这个在血与火中建立起来的国家,已经有了十九个年头了。两年前,收复了一直有前朝帝国残军盘踞的朗月省后,共和军南九北十,一十九个行省终于归为一统。
  共和国建立伊始,开国名将以三元帅、五上将为首。岁月荏苒,三元帅中次帅莫登符和第四上将军于谨都已因病离世,剩下的六大将领中,第一上将军魏仁图因为在战火中失去了右臂,早就不问军事了,三帅邓沧澜统率的则是水军,在大江南岸的东平城镇守,留守首都的将领中,便以大帅丁亨利为首。只是,在共和十九年的这个秋天,全国议员会议召开之际,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大帅丁亨利突然抢夺了一艘飞艇逃离了首都雾云城,举家往西北而去,大统制下令,由镇守西北部重镇昌都省首府西靖城的第二上将军毕炜领军五千,一路追击。
  丁亨利。这个共和军第一名将,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有如此古怪的举动。毕炜固然也是百战百胜的名将,然而在共和国军人眼里,丁亨利这个几乎是神话中的名字一夜之间突然成为叛逆的代词,无论如何都想不通。商君广并没有做过丁亨利的直系下属,连他也这么想,不要说曾经当面受过丁亨利教诲的郑司楚了。
  在郑司楚和程迪文指挥着士兵保持队型加速前进后,郑司楚也把坐骑轻轻一踢。他的马口很轻,名叫“飞羽”,是两年前用了重价,请高手相马人找来的,极是神骏,原本就有点不耐烦慢吞吞地走,此时一发力,立时冲到了前面。程迪文连忙加了一鞭赶上来,道:“司楚,你说,丁帅为什么要这么做?”
  郑司楚沉吟了一下,道:“老伯有没有来信跟你说过什么?”
  程迪文的父亲名叫程敬唐,也是共和国的名将。郑司楚的父亲郑昭虽然是国务卿,但他父子二人平时话很少,何况郑司楚随军驻守西靖城,这一类消息反不如程迪文知道得更多。程迪文也略一沉吟,道:“阿爹也没说什么。”
  一定是大统制严令不得泄漏吧,也许,雾云城的城民绝大多数还不知道这个惊天动地的消息。
  郑司楚有点不快地想着。很多事都是这样,往往事后人们才知道,而许多事的内情则恐怕永远都不会公开的。就像两年前他随毕炜远征朗月省,出发时只说那是一支叛军,到了交战时才知道原来那是前帝国地军团的残部,并不是一支乌合之众。共和国号称以人为尚,以民为本,可仍然这般遮遮掩掩,与喊得震天响的“一切权力归于民众”这句口号形成一种微妙的讽刺,总让郑司楚的心里像硌着什么一样。可是,作为一个军人,又该如何?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令行禁止,虽误亦行”这句话,在军校里就被灌得满耳都是,快要听出老茧来了。
  所以,还是服从吧。郑司楚想着。可是不论如何说服自己,他总是无法相信,那个随和睿智的大元帅丁亨利会真的密谋叛反,想要颠覆新生的共和国。
  昨天,追兵发现了荒漠上坠毁的飞艇残体。驾驶飞艇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丁亨利西逃时带的只是一些自己的忠实部下,虽然事发突然,他顺利夺下了飞艇,但要驾驭它飞行数千里,却是件不可能的事。而这一切,显然也在大统制算计之中。只是丁亨利逃遁,身边只带了十来个人,要让一位上将军率军五千追击,实在有点小题大作的意思。在郑司楚心里,他其实盼着丁亨利能安全逃出,不管是什么地方。
  “司楚,你说毕将军此番到底要做什么?”
  程迪文在边上忽然耳语一般说道。郑司楚身子一震,道:“怎么?”
  程迪文看了看周围正在加速前进的士兵,小声道:“我总觉得有点怪。就算大帅再厉害,他手下也没有兵,派一两百个骑兵追击那也足够,至于这样大动干戈,出动五千人大军么?骑兵只占五分之二,行军速度也拖了下来。”
  他顾自说着,却发现郑司楚眼里透出一丝阴寒,吃了一惊,道:“你怎么了?我说得不对么?”
  郑司楚小心地摇了摇头,在马上凑近了些,压低声音道:“这话你别说出去。”
  郑司楚向来很小心,但现在未免有点小心过份了。程迪文也摇了摇头,道:“是啊是啊,反正我们只是参谋,决策的还是毕上将军。”
  程迪文没再说什么,郑司楚心里却依然不能平静。程迪文也发现了这事的蹊跷,如果为了追击,派纯骑兵队要有效得多。虽说狄人当初也是边患,但现在天下承平已久,狄人在与共和国的交往中,发现用牛羊交易远远比当初烧杀抢掠来得划算,现在只怕是狄人更不希望与共和国发生战争。如果说派五千人出击是为了预防万一,那的确有点过份了。
  五千人。如果只看这个数字,并不算如何惊人。事实上五千人的队伍已经相当庞大,辎重、补给,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用步骑混合的五千人去追击十来个逃窜之人,当真有种以神威炮轰击蚊蚋一类小虫子的意味了。也许,这件事背后,还有着另外的内幕吧。
  队伍全速前进后,声势更是骇人,黄尘揭天而起。幸好这里周围荒无人烟,否则只怕要闹得鸡犬不宁。在队伍中默默地随众前行,郑司楚心里越发沉重。
  商君广回头看了看身后。黄尘扬起,约摸还在十余里地以外。
  看来大部队赶上来还要大半个时辰。他看了看正聚集听命的那些冲锋弓手,一时间不知该如何说话。正想着,副队长洪修光打马过来,道:“老商,下令分头搜索吧。”
  洪修光是他副手,两人交情莫逆,向来无话不说。商君广见他过来,又看了看周围,小声道:“老洪,你说,我们真要将大帅格杀勿论?”
  洪修光一怔,道:“你难道想放他一条生路?”丁亨利是这些共和军人极为景仰的人,受命前来追杀他,军士一百个里至少也有七八十个不乐意,可是就算再不乐意,把这话明说出来的却也没有一个。
  商君广沉吟了一下,道:“大帅为国鞠躬尽瘁,看他落到这样的地步,我实在有些不忍……”
  他话还未说完,洪修光忽地将手一伸,喝道:“来人!”他一声令下,几个冲锋弓手已快马过来,道:“洪队长。”
  “你们看好商队长,他旧疾忽发,不能成行,余者四散搜索,发现叛贼踪迹,立刻施放信号。”
  他令下如山,那些冲锋弓手答应一声,四下散开。商君广根本没想到他会这样,惊得目瞪口呆,道:“老洪,你……”
  洪修光皱起了眉头,眼里带着丝痛楚,低声道:“别怪我。毕将军交待过我,你若有心要放大帅逃生,让我连你也格杀勿论。”
  这话当真如一个晴天霹雳。冲锋弓队是毕炜亲兵中的亲兵,每个人都极受信任,可商君广也没想到这个平时无话不说的好兄弟居然还受过这等密令。他颓然道:“那你就要格杀勿论了?”
  洪修光眼中痛楚之色更深,道:“别说这话了。”他扫了一眼周围看着商君广那五人,沉声道:“商队长不过稍事休息而已,知道么?”
  那五人在马上齐声道:“是。商队长与我等上下一心,绝无二意。”
  商君广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洪修光低声道:“其实我也不想看大帅落得这般一个下场,只是军人以服从为天职,那也是他的命吧。”
  他不说还好,一说之下,商君广更觉难受。其实他虽然景仰丁亨利,但要自己豁出性命去保护他,那也是做不到的。他伤心的只是洪修光这个有着过命交情的副手居然也会背叛自己,虽然洪修光其实也是好意。他叹了口气,道:“你看着办吧。”
  这时,突然从北边有一道亮光冲天而起,“啪”的一声在空中炸开。
  这是冲锋弓队身边带的信号弹。洪修光猛一抬头,失声道:“找到了!”可是他的声音中却没半分高兴。商君广苦笑了一下,道:“老洪,你还不去么?”
  洪修光犹豫了一下,道:“老商,请你别怪我了。假如毕将军找的是你的话,你会这么做么?”
  商君广一怔。洪修光的问话让他回答不上来,假如自己与洪修光换过来,毕炜事先是命令自己监视洪修光异动,那自己会不会也这样做?
  会的吧。他觉得自己的心也似在淌血。令行禁止,虽误亦行。无论如何,命令总是命令。他低声道:“老洪,别的我也不求你,只求你让大帅死得痛快些。”
  洪修光似乎不敢面对商君广的目光。他点了点头,道:“身不由己,保重。”转身打马向信号起来处奔去。
  也许,该考虑退伍的事了。看着洪修光的背影,商君广默默地想着。
  冲锋弓队在毕炜军中待遇最高,训练也最好,个个都是千挑百选的精兵强将,弓马娴熟,等洪修光赶到,已经有三四十个都围在那里。见洪修光打马过来,一个什长上前道:“洪队长,追到了。”
  这些人围着了一个半月形,当中横着匹死马,身上中了几箭,后面的一丛短树后显然有人。洪修光暗自叹息,扬声道:“出来吧,你们跑不了了。”
  在这里失了马匹,哪里还跑得掉?想到叱咤风云的大帅竟然落得如此狼狈,洪修光心中也不禁黯然。但他话音刚落,树丛中忽地一箭射出,只是这一箭既无准头,也无力量,离得丈许远便斜斜插在了地上。洪修光毫无怒意,反倒更增恻然,道:“大帅,兵临绝境,你还是出来吧,否则,我们便要放箭了。”
  除了这一丛短树,周围空空荡荡,连躲的地方都没有。那里有个人忽然高声叫道:“你们要放便放,少说废话!”
  一听这声音,洪修光不由一怔。这声音十分清脆,看样子只是个少年。他呆了呆,喝道:“大帅,您向来爱兵如子,难道忍心看着这些追随你的人枉送性命么?”
  丁亨利领兵,对士兵极为体恤,他的口碑在军中也极好。虽说受毕炜之命可以格杀勿论,可是要他放箭射杀丁亨利,他实在做不出来,便想以话语激他出来。他话音刚落,树丛后那少年哼了一声,叫道:“姐夫才不会害人的。你们这些走狗快放箭吧,给老子一个痛快,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洪修光越听越是不对。丁亨利那是何等人物,哪里是事到临头躲在树丛后一声不吭、只叫这少年回话的?听口气,这少年是丁亨利妻弟。丁亨利素来刚正不阿,从不援引私人,他的妻弟年纪又小,洪修光也不知那是何许人也。他手一扬,道:“拔刀,上前!”
  这里已有三四十个人,得令之下,都将冲锋弓背到背上,拔出腰刀向前冲去。这等强兵冲锋,声势极是骇人,如果用上冲锋弓,前面便是石头也要被射得跟个刺猬一般。现在他们弃弓用刀,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便有十余人冲过了那树丛。从树丛里虽然又飞出了两箭,却连一个人都没伤到。
  这一轮冲锋疾如闪电,两个冲在最前的士兵一到树丛前,翻身从马背一跃而下,扑入了树丛里。只听得一两声惊叫,有个士兵惊叫道:“大帅不在这里!”
  他们动作迅捷,出手又狠,已将树丛后的人擒住。等拖出来,洪修光才知道原来只有两个,其中一个肩头还中了一箭,另一个便是那面带稚气的少年。这少年头上包着个扎巾,颇有英气,在那士兵掌下根本动弹不得,却仍在拼命挣扎,没口子大骂,尽是“走狗”之类。洪修光心中恼怒,打马上前,喝道:“丁亨利到哪里去了?”
  那少年扭头瞪着他,猛地向他吐了口唾沫。只是洪修光人在马上,那少年个头又矮,根本吐不到他。少年挣了两下,见挣不脱,骂道:“你们是抓不到姐夫的,要杀就杀我吧!”
  看着这个倔强的少年,洪修光的怒气却不知为何消了。他淡淡对抓着那少年的士兵道:“你们把这两人杀了。”扭头对旁人道:“是谁没看清就放信号?”
  本来是说好找到了丁亨利这才放出信号,没想到有人看都没看清就先放了,简直是有意误传。旁人看到信号都向这里集中,丁亨利就有时间逃遁了。还没等那放信号的人出来,西南边忽地又有一点亮光升上天际,“啪”一声炸开。他身子一凛,顾不得再去追究,叫道:“快过去!”
  那少年见信号的方向,忽地大哭道:“你们抓不住姐夫的!”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猛地挣脱了抓住他的那士兵,向洪修光冲来。那士兵抢步上前,一腿扫去,将这少年踢翻在地,喝道:“别叫了!”话虽凶,声音里却有点颤抖。
  此时那些士兵见到信号都已追了过去,生怕赶到晚了,分不到功劳。有一个见那士兵对这少年毫无办法,笑道:“老陆,看来你只能立这功劳了。”
  那姓陆的士兵其实年纪极轻,比那少年大不了几岁。他沉着脸,喝道:“走你们的吧,我马上就来。”伸手从腰间拔出刀来向那少年走去。少年见他手中的刀子,眼中也有些惧意,却抿着嘴骂道:“你杀吧,我做鬼都不放过你。”
  那士兵站在少年跟前,不知为何有些迟疑。他盯着这少年,眼睛却似乎在瞟着一边。边上那士兵见他迟迟不动,伸手拔出腰刀道:“明夷,干掉他,我们追吧。”
  他刚要上前,那个叫陆明夷的少年士兵忽然一把拉住了他的手,道:“阿亮。”
  阿亮被他一拉,怔了怔,道:“怎么?”
  “放了他吧。”
  虽然此时周围没人了,但陆明夷这话仍然说得很轻。阿亮看了看他,似乎有点不认识这个同一伍的队友了。但迟疑了一下,他忽然收好刀,叹道:“好吧。”
  虽然与他们这两个位列最下层的士兵从没打过照面,但大帅在军中一向风评不错。大帅落到现在这种下场,在他们心目中,实有种说不出来的感慨。眼前这少年是大帅的妻弟,又如此维护大帅,要杀了这少年,他们终究有些不忍。陆明夷见他答应了,不由舒了口气,道:“阿亮,多谢你了,回去我请你喝酒。”
  阿亮也笑了笑,道:“自家兄弟,客气什么。”他看了看四周,道:“那小子跑得真快,现在都没影了。算了,这功劳看来注定不是我们的。”
  此时少年明明就在他面前,他却视而不见,转身便要去带马。陆明夷也转过身去正要走,忽然扔过一个水囊道:“北边没人,往北走吧。”
  少年先还是怔怔地不知所以,见他们真个要走了,眼里忽地流下泪水来。他拣起了水囊,转身向北而去,消失在了暮色中。
  当号角响起来的时候,郑司楚正半躺在榻上看着一部的《十七年战史》。共和国虽然成立已有十九年了,但这个国家究竟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却一直没有详细而明确的记载。
  他正翻着,程迪文忽然挑帘进来,叫道:“司楚,前锋回来了!”
  郑司楚放下了手中的书,眼里闪过一丝痛楚,道:“大帅呢?”
  “冲锋弓队带回了他的首级。”他说得有些迟疑,眼里也有些哀伤,“毕将军正率队迎接,你不去吗?”
  “不去了。我只是个校尉,这些事就让他们那些大将做去吧。”
  郑司楚现在的军衔是校尉。虽然军衔不算高,但军职是行军参谋,有权列席军机会议,也算中级将领了。前两年程迪文与他都参与了围剿盘踞在朗月省的叛军之战,在那一战中郑司楚曾大放异彩,战后得到二等共和勋章。可是也自从那一战后,郑司楚一下变得沉默寡言,对什么都提不起劲了。程迪文叹了口气,道:“那我也不去了,毕将军想必也不会来难为我们。”
  大帅在军中威望极高,军中中高级将领有三分之一都曾是他的直系下属。程迪文当初随父亲拜会过他,对这个平易近人的大帅极是崇敬。现在大帅被斩首而归,纵然事不关己,他心里也不好受。他拿起郑司楚的书,道:“你看什么呢?”一见封皮上几个字,吃了一惊道:“这书不是还在修么?你哪里搞来的?”
  “这是第一版。”
  这部《十七年战史》是国史馆奉命撰写的《建国史》中的一卷。承平修史,这是历来的传统。国史馆虽然从共和十年就成立了,但八年后才算修成初稿。不过《建国史》一成,大统制审阅时发现书中有许多地方立场有误,责令毁版重修,初印的一千部《十七年战史》也付之一炬,使得《建国史》上市的时间推迟到了明年年初。听得是第一版的,程迪文笑了笑,道:“你是从老伯那里顺来的吧?”
  郑司楚的父亲郑昭是共和国国务卿,主管政事。《建国史》修成,是共和国的一件大事,郑昭那里当然会第一时间得到。郑司楚从程迪文手里拿了过来放进怀里,道:“你可别传出去,父亲还不知道我拿了他的书呢。”
  程迪文见了这书,心痒痒的,想翻,只是被郑司楚拿了回去。他道:“书里有什么啊?以至于要毁版重修。”他和郑司楚同龄,今年也不过二十,正在年轻好事之时。如果不是出了这种毁版重修之事,他根本不会对这种书有兴趣。
  郑司楚笑了笑,道:“我看到现在,也没看出什么来,可能是当中有几处提到了前朝帝国与我军协同抗击蛇人的事。”
  抗击蛇人,那是一件大事。虽然程迪文和郑司楚出生的时候蛇人就已经被消灭,但他们听长辈说起那种妖兽之可怖,也是心有余悸,却也因为没见过而更加好奇。只是一听郑司楚这般说,程迪文诧道:“帝国军抗击蛇人?帝国军不是投靠了蛇人吗?”
  “所以才叫立场有误吧。”郑司楚站起身,道:“毕将军在吹第二次集结号了,我们还是去吧。要是就我们不去,那也难看。”
  他们的营帐也在中军,离毕炜的营帐很近。刚走过去,却见军中诸将已大多到齐,毕炜正与一个幕僚说着什么,面色凝重,也不知想些什么,他跟前却放着个小案。程迪文原本以为心伤大帅之死,很多他的旧部都不会来,没想到居然来得这般齐整,不出来的只怕没几个。而来的人脸上也并没有什么哀伤之意,他心中感慨,忖道,真是人一走,茶就凉。只是他看了看边上郑司楚,同样表情严肃,没有半点哀伤之意。
  此时又传来了一声号响。这三声一声近似一声,显然追击的冲锋弓队马上就要到中军来了。毕炜高声道:“列队,迎接冲锋弓队的勇士们!”
  冲锋弓队是毕炜的亲兵爱将,也是他手中的王牌。这支队伍立下这件功劳,自然要大大给一个面子。他一声令下,身后的军乐队登时擂鼓助威,鼓声中,一队人马齐齐上前。
  前去追击的冲锋弓队有一百人,过来复命的当然不是全部,只是队中的正副队长以及五个百夫长。这七个人身背长弓,骑在马上,大有威势。
  到了毕炜跟前,七个人滚鞍下马,当先一人双手捧着一个盒子,道:“毕将军,末将等受命追击叛贼丁亨利元帅,现将丁元帅首级带回复命。”他们一边口称“叛贼丁亨利”,却又称其为“元帅”,未免大为不伦。但丁亨利作为共和国三大元帅之首,这种称呼也没人觉得不合适。
  毕炜接过木盒,打开了盖。里面那人须发皆是金黄色,一双眼睛却是碧色。丁亨利生具异相,极少有人长他这种样子的,自不可能是替身。他看了看,忽然放声大哭。
  毕炜这一哭,一边的众将全都变了脸色。丁亨利背离大统制远遁,固然犯下了弥天大罪,但他毕竟声望极高,很多将领听到这消息后,纵然不明说,暗中却希望丁亨利能安然脱身。当初毕炜与丁亨利虽然不算太接近,但两人同为国家首将,私交也算不坏。当大统制从首都发下急命要他们追击丁亨利时,身边众将都有点不知所措,觉得毕炜只怕会阳奉阴违,可是毕炜却二话不说,发下五千兵,亲自日夜兼程地追赶。他们心中纵然有一千一万个不愿,但军令如山,岂敢有违。待丁亨利的首级被带回,很多丁亨利的旧将心中黯然,有几个曾跟随丁亨利多年的将领险些要哭出来。只是毕炜这般放声大哭,他们却万万不曾想到。
  毕炜已是老泪纵横,将装着丁亨利首级的盒子放在案下,双膝一屈,跪倒在地,高声道:“丁兄,魂兮归来。毕炜受命于大统制,以身许国。与丁兄交好数十载,不意丁兄为叛贼蛊惑,以至最后一面竟是如此相见。”
  他越哭越是伤心,终于,身后的众将也都哭出声来,一时间尽是愁云惨雾。
  真是假惺惺。郑司楚虽然随众跪倒在地,但他心中却这样想着。丁亨利在日,与他最为交好的是三帅邓沧澜与第一上将军魏仁图两人,何况毕炜镇守西靖城,一年都难得见到几次。但听毕炜这等哭法,几乎要让人以为丁亨利与他实是莫逆之交了。
  毕炜,好用计而不善用计。他记得父亲这样说过,所以父亲要他去跟随毕炜。毕炜也知道自己的弱点,所以颇能礼贤下士,听从参谋意见,在毕炜军中应该更有发展的前途。现在毕炜这条收买人心之计虽然不能说不好,可未免也做得太过了,以至于有造作之嫌,不知道底细的人也许会被他瞒过,但知道丁亨利与他真实交情的人却一定明白真相。
  他正在想着,毕炜忽然高声叫道:“丁兄,毕炜誓要为你报仇。不应此誓,有如此指。”他忽然拔出腰刀,一刀向自己的左手尾指斩去。毕炜的刀名叫镇岳刀,是一柄吹毛可断的宝刀,他出刀又极是突然,旁人还没回过神来,他一刀已过,尾指立时齐根削断,鲜血四溅,将他的左袖都染得红了。
  毕炜这一举动又将旁人都惊呆了。他的一个幕僚快步上前,掏出一块纱布来给他包上了,叫道:“毕将军!”
  毕炜疼得脸已煞白,嘴唇都没了血色。虽说战场之上受伤乃是常事,毕炜受过的伤远较此为重,但他到底已是个老人,而这些年承平日久,这疼痛他也有些受不了。他一边让那幕僚给自己包扎,一边高声道:“诸位将军,丁元帅是被西原叛贼妖人以妖术蛊惑,以至于叛国而逃。毕炜誓要扫平叛贼,为丁元帅报此大仇!”
  他挥刀断指,所有人都已惊呆了,周围鸦雀无声,毕炜虽然说得也不是太响亮,但这话还是声声入耳,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等他说完,所有将领全都站起身,喝道:“誓为丁元帅报仇!”
  毕炜的手已经包好了。他将断指放在木盒之上,道:“全军听命,麾师西进,荡平残寇!”
  所谓“西原叛贼”,是一支前帝国的残军。那支残军原本割据共和国西疆的朗月省已有多年,几年前就是被毕炜与第三上将军方若水攻破,残部再次西逃出境,进入极西的西原,从此声息皆无,只怕已是在那里苟延残喘了。西原地广人稀,很久以前曾臣服于中原王朝,但此地毕竟离中原太远了,派军驻守实是得不偿失,所以早就已经脱离。此时众将心伤丁亨利之死,对这支死而不僵的叛军更是恨之切齿,群情激奋之下,齐声喝道:“遵命!”
  他们这支部队有五千之众,西进至此,离西原已不足千里。行军一月,当能抵达。西原道虽然贫瘠偏僻,可是毕炜在西靖城经营多年,屯兵垦荒,沿途设堡,因此补给线畅通无阻,也完全有了西征的条件。这些将领中有很多都参与过两年前的朗月省之战,本来觉得那支残军已成疥癣之疾,不足为虑,听得丁亨利竟是因为中了这些人的妖术而死,却是愤愤不平,恨不得立刻将那支残余的叛军斩尽杀绝。
  令已传下,拔营西进,那些点数运营之事,便是由郑司楚和程迪文这些参军负责了。虽然毕炜一军向来严整,但一时间也乱成一片。程迪文和郑司楚夹杂在另外几个行军参谋中,分派调度,忙得不可开交。
  毕炜下令,向来雷厉风行,而那些行军参谋全都颇有能力,忙了一阵,全军拔营启程,已是井井有条。先锋营和工营在前开路,中军在中间,后军殿后,又要分派军使责令沿途屯军堡补充草料食水,这些事一丝不苟,分毫不乱。等全军进发,程迪文和郑司楚走在中军后方,程迪文叹了口气,道:“毕将军果然是要西征。”
  出发时程迪文就有些怀疑,如此兴师动众地追杀丁亨利,未免有点异样。他隐隐就觉得毕炜真正目的是要继续向西,现在当真有点佩服自己的先见之明。
  郑司楚轻声道:“是啊,你猜对了。毕将军这条苦肉计也用得高明。”
  “苦肉计?”程迪文一怔,“司楚,你也别太疑神疑鬼了,苦肉计不至于要削掉自己的手指。”
  郑司楚点了点头,喃喃道:“也是。”
  毕炜这条苦肉计未免太过了。削去尾指,固然并不严重,毕竟不是无关痛痒,所以众将纵然有对毕炜斩杀丁亨利不满的,却仍被毕炜说动,将愤怒指向那支帝国残军了。不过郑司楚心中洞若观火。毕炜断指之时,他也吃了一惊,但当那个幕僚马上掏出纱布来,他也立刻心头雪亮,这还是一条苦肉计。纱布又不是什么必备之物,何况也不是一个幕僚应该携带的。可是那幕僚在毕炜一断指就即刻取了出来,说明毕炜早就有了断指的准备,才会让手下准备好。这也是毕炜好用计而不擅用计的一个表现吧,可是,毕炜的这些话,真的仅仅苦肉计吗?他也有些茫然。也许,毕炜心中也已对征战有了厌倦之意吧,最大的可能就是此战结束,他要借着这个名头挂冠退伍了。
  在毕炜这个一生都在厮杀的名将心里,也会有这等想法么?他摇了摇头,看着身前身后连绵不断的队伍。
  不管怎么说,战争又要开始了。己方固然兵精粮足,准备充份,但他心里还是有些不安。
  郑司楚有些不安,毕炜此时也不见得坦然。他在中军大车之中,一边啜饮着一碗鸽肉汤,一边听着面前洪修光禀报追杀丁亨利的详情。
  鸽肉性温,补血益气,受伤后喝一点,大益伤口愈合。虽然要激发士气并不是一定要用到断指这种极端举措,可是当他接到大统制的密令后,还是马上就打好了这个主意。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战了。他想着,心里却没有半分欣慰。陈忠,你我命定将要做最后的交锋。
  陈忠和曹闻道,是五德营的残存的两大统领。朗月省一战,曹闻道战死,陈忠的女儿陈星楚,五德营后起的统帅也被自己斩杀,可是陈忠却还是带着一些人逃了出去。陈忠的勇力固然名震遐迩,可是当初盛极一时的五德营五统领中,毕炜最不畏惧的就是这个五德营信字营的统领了。
  假如没有旁人辅佐,没有五德营互相接应,信字营无非就是一些只会凭蛮力冲锋的乌合之众。可是在五德营里,这支本来不足为惧的军队却成为一支同样令人闻风丧胆的精兵,五德营统帅之才,当真是旁人所不能及。只是昔年五德营五大统领,帅才杨易,智将钱文义和廉百策早早就倒下了,勇猛而不乏精细的曹闻道也逃不过两年前朗月省一劫,偏生这个一勇之夫,没什么统领之才的陈忠成了漏网之鱼,恐怕天意也是真的存在吧。不管怎么说,陈忠那个颇为统率才能的女儿也已被杀,军中剩余的精英几乎在朗月省一战丧尽,就算陈忠再勇猛,他一人又能抵挡几人?何况西原地处两河之间,号称“河中沃土”,一马平川,连当初他们盘踞在朗月省的天炉关那种天险也不存在,以陈忠的性子,一定会狗急跳墙地出来硬拼了。更何况,在天炉关时他们还有两门巨炮,对守御极是有效,在西原连这点优势都没有,就算自己与陈忠易地而处,也唯有作死拼一途吧。
  可是,不论从哪方面来看,陈忠都是难逃败亡的结果,毕炜还是有些担心。他是个军人,也只知一刀一枪干起,只消上头能信任自己就行了。所以当初邓沧澜胁裹他叛离帝国,投归共和军时,他也并没有反抗。这些年来,大统制对自己不薄,虽然没有列名三帅之中,但任用之重,还在邓沧澜之上。不管此战得胜归来能不能拜帅,但自己共和第一名将之号,必将永垂史册。
  以前行军,毕炜都是骑马,但这些年他也觉得自己的筋骨已远不及以前,经不起长时间的鞍马劳顿了,所以备下了这辆八马大车代步。这车十分宽大,足可以坐十来个人,在前线有紧急军机会议,这辆车也可以代替中军帐。不过,现在这车中只有洪修光笔挺地坐着。
  “……丁亨利被我们追上,马匹尽被射杀,再也无法逃遁。末将要他归降,丁亨利见大势已去,只得自尽身亡。”
  毕炜叹了口气,道:“自尽也好。丁元帅当世人杰,终不肯死于旁人之手。这些人,都是这样的。”
  洪修光听毕炜在私底下仍然称丁亨利为“丁元帅”,不由一怔,有点迟疑地道:“丁元帅弄到了三匹马,有可能是沿途戍堡中得来,是不是……”
  “算了,”毕炜摇了摇手,“丁元帅威望之重,受士兵爱戴,就算戍兵暗中放水也是人之常情。现在事已过去,此事就当不知道吧。”
  洪修光心头一凛,站起来道:“毕将军仁厚。”
  毕炜笑了笑,道:“坐下吧。就算商君广,跟了我那么久,从没跟过丁元帅,连他不也有放水之心么?”
  洪修光本已坐下,此时又站了起来,道:“毕将军,商将军虽然微露此意,却并没有付诸实行,还请毕将军网开一面。”
  “我不是要怪他,这也是他的一点仁心,不会责罚他的。只是,将来冲锋弓队就由你来统领了。”
  洪修光忽地站直,道:“毕将军,商将军之才远在末将之上。虽然他犯了些小错,还望毕将军原谅这一次,末将仍愿行辅佐之职。”
  毕炜看着他,嘴角浮起了一丝笑意,半晌道:“修光,你也不必小看了你自己,要统领冲锋弓队,你的才能绰绰有余。不过既然你坚持,这样吧,从今日起冲锋弓队队长不设正副,只设左右,你为左队长,商将军为右队长。”
  共和国尚左。设左右职的,一般左职就是正职。像六部中的左右侍郎虽然职权完全一致,但一旦尚书有缺,由左侍郎递补接任,那是不成文的规定。毕炜这样说法,其实仍是将洪修光提拔为正职的意思。听毕炜这样说,洪修光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毕炜喝了口鸽汤,忽然又轻声道:“丁夫人和丁公子的事都办妥了么?”
  洪修光已坐了下来,他也压低了声音道:“末将已命心腹之人将丁夫人母子送往狄人处了。”
  “那人靠得住么?”
  “等如末将本人。”
  毕炜点了点头,道:“要他转告丁夫人,丁公子长成后,不要习武,再不要从军了。”
  洪修光面上一阵黯然,低低道:“是。”
  毕炜忽然长叹了一声,“假如此战我有什么不测,丁夫人母子还要你照顾了。”
  洪修光没想到毕炜会说出这等话来,他吃了一惊,正要说什么,毕炜挥了挥手道:“你先下去吧。”
  丁亨利生具异相,金发碧眼,十分引人注目。他成婚很晚,现在儿子也只有四岁。那孩子虽然头发是黑色的,但眼珠却与丁亨利一般为碧色。在雾云城,这副相貌仍然很让人注意,但狄人中有很多也是碧眼,在那里应该不太会惹眼了。假如不出这种事,丁公子长大后纵然不能出人头地,至少也在常人之上,可是将来却要泯然于狄人之中了。想到这些,毕炜就觉得有些颓然。大统制密令,自丁亨利以下,跟随他出逃的随从统统斩杀,一个不留。毕炜也不知道一向不折不扣地执行大统制命令的自己为什么也动了恻隐之心。丁亨利威望极高,共和国众将对他全都仰慕之极,大统制让与丁亨利没什么交情的自己来追杀,也是基于这个考虑,所以大统制肯定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放了丁夫人母子一条生路吧。
  不管怎么说,丁兄,将来九泉之下,我总也有面目可与你相见了。
  他想着,把碗中的鸽汤一饮而尽。
  西原,因为北有乌浒水,南有真珠河两条大河,因此在中原史书中被称河中。此地尽是草原,虽然地域也不过是中原三四个省的大小,却聚居了数十个部落,一向有河中三十六国之称。帝国初年,大帝西进开疆,河中诸国望风而降。大帝平定此地后,先是设了河中四都护府管辖。但这里离中原实在太远,调度中原军队前来驻防,开支实在太大,得不偿失,后来大帝纳谋士之策,改为设立羁縻州,分封诸王。随着帝国势力渐渐衰退,西疆也一退再退,渐渐与中原分离,现在已有近百年不相往来了。
  陈忠能在这地方立稳脚跟,实在也有他的本事。说丁亨利中了他们派出的妖人的妖术,毕炜其实并不相信。丁亨利究竟为什么想逃到那里去,他也不想知道。他知道的只是这股势力虽小,却恐怕是大统制最终的噩梦。虽然五德营已被打击得几乎灭绝,但在彻底消灭他们之前,大统制大概一直都寝食难安。
  他撩起车帘看了看外面。连绵不断的队伍,正不可一世地向西行进。
  这五千人虽是步骑混合,但现在军中休整多年,马匹车辆已十分充足,长时间行军步兵也有步兵车可坐了。照这个速度,二十天左右便可抵达西原。
  冲锋弓队作为先锋,走在队伍最前。陆明夷走在队中,小心的控着马。他看了看身后,小声道:“阿亮,那叛军到底是什么来头?怎么会在那么远的地方?”
  这五百人全部都是骑兵,也都是从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不仅要箭术出众,还要有娴熟的枪术,所以平均年龄在二十一岁以上。陆明夷今年十七,能从军校一毕业就进入冲锋弓队,算是相当难得了。也正因为他的年纪还小,同一队的队友大多比他要大上五六岁,只有齐明亮只比他大两岁,最为合得来。听得陆明夷的话,他笑了笑道:“是帝国的残军啊。你在军校没学过《共和国发展史么》?”
  “那里只提了一句。”
  《共和国发展史》是军校的一部教材。因为腐朽堕落,人民被压迫得挣扎在死亡线上,所以共和国一举推翻帝国,建立了光明伟大的共和国。书上就是这样说的。毕竟,帝国灭亡已是十四年前的事了,那时陆明夷太小,根本没什么印像。齐亮道:“帝国军很差,根本不会打仗,大概是被蛇人打得逃到那里去的。”
  “帝国军也和蛇人打仗?”
  《共和国发展史》里,共分上下两篇。上篇是共和国与蛇人的七年抗战史,下篇是消灭帝国的五年战史。如果加上共和国正式成立前的十二年酝酿期,和平到来之前的战争足足持续了二十四年。这二十四年里,倒是最后五年篇幅最大,详细写了大统制力排众议,坚决排除了各种阻碍势力,最终催生了这个伟大的国家。只是陆明夷从课本里读到的只是在蛇人战史章中帝国军协同蛇人想要消灭共和势力的记载,根本没有说过帝国和蛇人也发生过战争。
  齐亮哈哈一笑,道:“当然。那时蛇人可不管你是谁,只要是人就杀掉,所以一开始帝国也和蛇人打仗,后来被打败了才投降的。帝国军,没用极了。”
  边上一个士兵哼了一声,道:“阿亮,两年前你在哪里?也敢乱说,帝国军的五德营哪是好惹的?”
  “五德营?”
  那士兵两年前曾参加过朗月省一战,听陆明夷问起来,更是得意,道:“这是那支叛军的名字,原先是帝国最强的部队。两年前,毕将军,还有方将军两人带了三万兵,打人家一万多,还险些血本无归,毕将军自己都差点把命丢在那里。你们还说得轻轻松松。”那一战中这士兵因为表现出众,被选入冲锋弓队,听齐亮说五德营不成,那简直是在指责自己的功劳立得太容易,自然很不服气。齐亮听他说得厉害,却也有点不服,道:“要真这么厉害,毕将军哪敢还只带五千人去?你也吹得太过头了。”
  “那一战五德营也被打惨了,到底只过了两年,他们恢复不了什么。要是和朗月省一样的实力,我敢说,借毕将军一个胆,他都不敢只带五千人去。”
  边上一个老兵见他们越说越不像话,喝道:“老汪,少胡说八道,祸从口出。”
  被那老兵一喝,这姓汪的士兵也闭了嘴。只是话未说完,实在心有不甘,他讪讪地道:“这一战也不是容易的,你们都小心点吧,别把小命丢在西原了。”
  这五德营真这么厉害?陆明夷心中突然有种异样的雄心。
  他抬起头看了看天空。西疆的天空,看上去更是广阔无垠,让人看了便有种任我翱翔的豪气。
  看我的吧。父亲,我不会给你丢脸的。他默默对着自己那个从没见过面,曾经名满天下,却无人再提的父亲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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