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奖
雷蒙德·钱德勒在一封书信中,就诺贝尔文学奖这样写道:“我想不想成为大作家?我想不想得到诺贝尔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算什么!这个奖颁给了太多的二流作家,还有那些不忍卒读的作品。更别说一旦得了那玩意儿,就得跑到斯德哥尔摩去,得身着正装,还得发表演讲。为一个诺贝尔文学奖值得费那么大的功夫吗?绝对不值!”
美国作家纳尔逊·艾格林(代表作有《金臂人》《走在狂野的一边》)受到库尔特·冯内古特的大力推举,于1974年获得美国艺术暨文学学会成就奖,却因为在酒吧里跟女孩子喝得烂醉,错过了颁奖仪式。他当然是有意为之。有人问颁给他的奖章呢,他答道:“这个嘛……好像被我扔掉啦。”
当然,这兩个人或许是偏激的例外,因为他们独具一格,一辈子秉持叛逆精神。然而他们二人共同感受到的,或者说以鲜明的态度表达的,恐怕就是“对真正的作家来说,还有许多比文学奖更重要的东西”。
然而许多时候,世人只把目光投向有具体形态的东西,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文学作品的实质终究是无形之物,而一旦被授予奖项或奖章,便留下了具体形态,人们便可以对那“形态”加以关注。恐怕正是这样一种与文学性毫不相干的形式主义,以及权威一方“颁奖给你啦,速来领取”式的“自上而下的视线”,让钱德勒和艾格林们焦虑不安吧。
每当接受采访,被问及与获奖相关的话题(不论在国内还是海外,不知何故常常被问到这个)时,我总是回答:“最重要的是有好的读者。不管是什么样的文学奖、勋章或者善意的书评,都不比自掏腰包买我的书的读者更有实质意义。”同样的回答说了一遍又一遍,连自己都觉得腻烦了,却几乎没有人真心相信我的这番话。
仔细一想,这的确是既现实又无聊乏味的答案,听上去就像彬彬有礼的“官方发言”。我自己也时常这么想。但无论是多么无聊乏味的陈词滥调,对我来说却是实话实说,所以也无可奈何。不管被问多少遍,我都会重复相同的说法。当一个读者付出一千几百日元甚至几千日元买一本书时,他绝不可能别有用心,大概只有一个坦率的想法:“我要读这本书!”或者说只是抱着一腔期待。这样的读者让我发自内心地感到珍贵。
本来不必重新强调这句话——流芳百世的是作品,而不是奖项。还记得两年前的芥川奖获奖作品的人,,还记得三年前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人,世上只怕不会太多。假如一部作品果真优秀,经历了适当的时间磨炼之后,人们就会永远把它留存在记忆中。至于厄内斯特·海明威得没得过诺贝尔文学奖(他得过),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得没得过诺贝尔文学奖(他得过吗),又有谁会介意这种事情呢?文学奖虽然能让特定的作品风光一时,却不能为它注入生命。这是不必一一言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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