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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1)

他们是下午3点过后来的,两个人。我正淋浴时门铃响了。在我穿上浴衣开门之前响了8次,那响声直叫人皮肤发麻,竟同催命一般。我打开门,见是两个男 士。一个40余岁,另一个同我年纪相仿。年纪大的个头颇高,鼻子有块伤疤。虽说时值初春,却已晒成相当水平——犹如渔夫那样深刻而现实,显然不是在关岛海 滨或滑雪场晒出来的。头发一看便显得坚挺不屈,手掌大得出奇,身穿一件灰色风衣。年轻的则个头偏低,头发偏长,眼睛偏细,目光偏尖,活脱脱一副过去的文学 青年模样,就差这里不是同人杂志的聚会场所,而他也未撩起长发说一句“我是三岛嘛”。大学时代班上也有几个这等人物。此君身穿竖领风衣。两人脚上都是不时 髦的黑皮鞋,价廉质次,皱皱巴巴,即使丢在路上,行人怕也要躲着过去。看来这两个绅士哪个都不是我想要积极结交的角色。我姑且将他俩命名为“渔夫”和“文 学”。

文学从风衣口袋里掏出警察证,一声不响地递到我面前——犹如电影镜头一般。我还从来没有看过警察证为何物,冷眼看去,似乎并非伪造。同皱皱巴巴皮鞋的皱皱巴巴相差无几。但当他将其从口袋里拿出递过来时,我竟恍惚觉得是有人在向我兜售同人杂志。

“赤坂警察署的。”文学说。

我点点头。

渔夫双手插进风衣口袋,默不作声,只是漫不经心地把一只脚伸在门口,大概存心不让我关门。罢了罢了,愈发像是电影了。

文学将警察证放回衣袋,从上到下打量我一番。我头发湿漉漉的,只穿浴衣,一件绿色列诺玛浴衣。当然是专利产品,转身时背上分明写着列诺玛。洗发水用的是维娜牌。全身上下无任何自惭形秽之处,于是我以逸待劳,看对方吐出的是何言语。

“想找您了解一点情况。”文学开口了,“很抱歉,如果方便,劳驾去署里一次好吗?”

“了解?哪方面的?”我问道。

“这个嘛,到时再奉告。”对方说,“只是了解情况需要很多形式和材料,所以想请您到署里去,要是可以的话。”

“换换衣服可以吧?”

“当然可以,请请。”文学表情依然,声音平淡之极,表情呆板之至。我不由想,假如五反田扮演刑警,肯定更逼真更形象。现实倒不过如此而已。

我在里边房间更衣的时间里,两人一直在开着门的门口伫立不动。我穿上常穿的蓝色牛仔裤、灰毛衣和粗呢夹克。吹干头发,梳理一下,把钱夹、手册和钥匙塞进衣 袋。然后关窗,熄灯,拧好煤气开关,打开录音电话,最后蹬上褐色尖头鞋。两人不无稀罕地盯着我穿鞋。渔夫仍一只脚放在门口。

离公寓大门不远处,颇为隐蔽地停着一辆普普通通的警车,驾驶席上坐着一位身穿制服的警官。渔夫先上,接着我上,最后文学上。和电影镜头一模一样。文学关上 车门,车便在沉默中开始前行。路面很挤,警车缓缓驶动,没有拉响警笛。坐起来同出租车的感觉差不多,只不过没有计程表。停的时间比跑的时间还长,周围汽车 的司机因此得以左一眼右一眼盯视我的脸,但无人搭腔。渔夫合拢双臂正视前方,文学则像在练习风景素描,神情肃然地观望窗外。他到底在描写什么呢?恐怕不外 乎堆砌怪异字眼的抑郁描写吧——“作为概念的春光伴随着黑暗的潮流汹涌而来。她的到来摇晃起匍匐在城市间隙的无名之辈的欲念,而将其无声地冲往不毛的流 沙。”

我很想将这段文字逐一修改下去。何为“作为概念的春光”?何为“不毛的流沙?”但终究觉得傻气,而就此作罢。涩谷街头,依然到处挤满身穿小丑样奇装异服且看上去头脑浑浑噩噩的初中生。既无欲念又无流沙,什么也没有。

到得警察署,我被领进二楼询问室。这是一间4张半垫席大小的房间,有一扇小窗,窗口几乎射不进光线,大概同旁边的建筑物连得大近。正中有一张桌子,两把办 公椅,还有两把备用塑料椅。墙壁挂着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钟。此外别无他物,没有挂历,没有画幅,没有书架,没有花瓶,没有标语,没有茶具,惟有桌、 椅、钟三样。桌上放着烟灰缸和文具盒,一角堆着文件夹。两人进屋后脱去风衣,折起放在备用椅上。然后叫我在电镀办公椅上落座。渔夫在我对面坐定,文学稍离 开一点站好,啪啦啪啦地翻动手册。两人半天一声未吭,我自然无言以对。

“好了,昨天夜里你干什么来着?”渔夫终于打破多时的寂静。想来,渔夫开口这还是第一次。

昨天夜里?昨天夜里是哪个夜里?我搞不清昨天夜里同前天夜里有何区别,搞不清前天夜里同大前天夜里区别何在。这固然不幸,但是事实。我沉思良久——回忆需要时间。

“我说你,”渔夫干咳一声,“法律上的东西这个那个理论起来是很费时间。而我问的非常简单:昨天傍晚到今天早上你干什么来着?还不简单?回答也没什么亏可吃吧?”

“所以正在想嘛!”我说。

“不想就记不起来?才是昨天的事哟!又不是问你去年8月份干什么,大可不必动脑思考吧?”

我很想说所以才想不起来,但未出口。大概他们理解不了一时性记忆丧失为何物,从而认定我头脑出了故障。

“等你,”渔夫说,“等着你,尽管慢慢想吧。”他从上衣袋里掏出“七星”,用巨大的打火机点燃。“不吸一支?”

“不要。”我说。《布尔塔斯》杂志上告诫:先进的城市生活者不吸烟。但这两个人却全然不予理会,津津有味地大吸特吸。渔夫吸“七星”,文学吸短支“希望”。两人几乎都是大烟筒。他们不可能读什么《布尔塔斯》,一对不合潮流的落伍者。

“等5分钟好了。”文学依然用毫无感情色彩的淡漠声调说道,“但愿这时间里你能完完全全地想起来,昨天夜里在哪里干什么来着?”

“所以此人才成其为知识人。”渔夫朝向文学说道,“说起询问早都询问过了,指纹都登录在案。学潮、妨碍执行公务、材料送审,这些早已习以为常。久经沙场。厌恶警察。熟悉法律,对于由宪法保障的国民权利之类了如指掌,不马上提出请律师来才怪。”

“可我们不过是在征求他同意之后请他同走一遭,问问极简单的问题呀!”文学满脸惊诧地对渔夫说,“又不是要逮捕他。莫名其妙,根本不存在请律师来的理由嘛!干吗想得这么复杂呢?真是费解。”

“所以我想,此人恐怕不单单是厌恶警察,大凡同警察这一字眼有关的东西,生理上统统深恶痛绝!从警车到交通警,恐怕死都不会协助我们。”

“不过不要紧的,早回答早回家嘛。只要是从现实角度考虑问题的人,肯定好好回答的。绝不至于仅仅因为一句昨晚干什么就劳律师大驾。律师也很忙嘛。这点道理知识人还是懂的。”

“难说。”渔夫道,“假如懂得这个道理,互相就可以节约时间喽!我们忙,他大概也不闲。拖下去双方浪费时间,再说也辛苦。这东西够辛苦的。”

两个人如此表演对口相声之间,5分钟过去了。

“那么,”渔夫说,“怎么样,您该想起什么了吧?”

我一想不起来,二也不愿意想。也许不久想得起来,反正现在无从想起。记忆丧失后尚未恢复。“为什么要问我这个?我要知道一下事由。”我说,“在不明白事由 的情况下我什么也不能讲;在事由不明的时间里,我不想讲于己不利的话。按照礼节,了解情况之前应先说明事由才是。你们这种做法完全不符合礼节。”

“不想讲于己不利的话。”文学像在推敲文章似的鹦鹉学舌,“不符合礼节……”

“所以我不是说这才成其为知识人吗,”渔夫接道,“对事物的看法自成一体,厌恶警察。订《朝日新闻》,看《世界》杂志。”

“既没订《朝日新闻》,也没看《世界》。”我说,“总之在讲明为什么领我到这里来的事由之前,我无可奉告。你们要疑神疑鬼,那就疑去好了,反正我有时间,时间多少都有。”

两名刑警面面相觑。

“讲明事由后你就可以回答提问喽?”渔夫问。

“或许。”我说。

“此人倒有一种含而不露的幽默感。”文学一边目视墙壁上端一边抱臂说道,“好一个或许。”

渔夫用手指肚碰了碰鼻梁上笔直的横向疤痕。看样子原是刀伤,相当之深,周围肌肉被拽得吃紧。“喂喂,”他说,“我们可是很忙,不是开玩笑,真想快点结束了 事。我们也并不喜欢无事生非,要是情况允许,我们也想6点回家,和家人慢慢吃顿好饭。况且对你也一无仇二无冤,只要告诉我们昨天夜里你在哪里干了什么,别 无他求。要是没做亏心事,讲出来也不碍事吧?还是说你有什么亏心事而讲不出口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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