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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2)

他讲述时那姑一娘一望着他,眼里闪烁着惊讶的光。他的火焰温暖着她,使她怀疑自己这一辈子都似乎太冷,因而想向这个熊熊燃一烧的人靠近,向这座喷一发着一精一力、雄浑和刚强的火山靠近。她感到必须向他靠近,却也遭到抵抗,有一种反冲动一逼一使她退缩开去。那双伤破的手今她反感,它们叫劳动弄得很脏,肌理里已嵌满了生活的污秽。他那脖子上的红印和鼓突的肌肉叫她反感。他的粗一鲁也叫她害怕;他的每一句粗话都是对她耳朵的侮辱;他生活中的每个粗野的侧面都是对她灵魂的亵读。可他仍不断地吸引着她。她认为他之所以能对她在这种力量是因为他的邪恶。她心中最牢固树立的一切都动摇了。他的传奇和冒险故事粉碎着传统。生命在他那些唾手而得的胜利和随时爆发的哈哈大笑面前再也不是严肃的进取和克制,而成了供他随意摆一弄颠倒的玩具,任随他满不在乎地度过、嬉戏,满不在乎地抛弃。‘那就玩下去吧!”这话响彻了她的心里,“既然你想,就偎过去,用双手按住他的脖子吧!”这种想法之鲁莽放肆吓得她几乎叫出声来。她估计着自己的纯洁和教养,用自己所有的一切跟他所缺少的一切作对比,却都没有用。她望望周围,别的人都听得津津有味;若不是见她的母亲眼里有骇异的表情,她几乎要绝望了。不错,母亲的骇异是如一醉如痴的骇异,但毕竟是骇异。这个从外界的黑暗中来的人是邪恶的,她母亲看出来了,而母亲是对的。她在一切问题上都相信她母亲,这次也一样。他的火焰再也不温暖了,对他的畏惧再也不痛苦了。

后来她为他弹钢琴,声势煊赫地向他隐约地强调出两人之间那不可逾越的鸿沟。她的音乐是条大棒,狠狠地击在他的头顶,打晕了他,打倒了他,却也激励了他。他肃然竦然地望着她。鸿沟在他心里加宽了,跟在她心里一样。可是他跨越鸿沟的雄心却比鸿沟的加定增长得更快。他这推敏一感的神经丛太复杂,不可能整个晚上默视着一条鸿沟无所作为,特别是在听着音乐的时候,他对音乐敏一感得出奇。音乐像烈酒一样燃起他大胆的激一情。音乐是麻醉剂,抓住他的想像力,把他送到了九霄云外。音乐驱散了肮脏的现实,以美感满溢了他的心灵,解放了他的一浪一漫一精一神,给它的脚跟装上了翅膀。他并不懂她弹的是什么。那音乐跟他所听过的砰砰敲打的舞厅钢琴曲和吵闹喧嚣的铜管乐是两回事,可是他从书本上读到过对这类音乐的提示。他主要依靠信心去欣赏她的音乐。起初他耐心地等待着节奏分明的轻快旋律出现,却又因它不久便消失而迷惘。他刚抓住节奏,配合好想像,打算随它翱翔,那轻快的节奏却在一片对他毫无意义的混乱的喧嚣中消失了。于是他的想像便化作惰一性一物体,摔到了地上。

有一回他忽然感到这一切都含有蓄意拒绝的意思,他把捉住了她的对抗情绪,力图弄明白她击打着琴键所传达给他的信息,却又否定了这种想法,认为她用不着,也不可能那么做,便又更加自由地沉浸于旋律之中。原有的欢乐情绪也随之诱发。他的脚再也不是泥脚,他的肉一体变得轻灵飘逸;眼前和内心出现了一片灿烂的光明。随即,他眼前的景象消失了,他自己也悄然远行,到世界各地一浪一游击了。那世界对他非常可一爱一。已知的和未知的一切融会为一个辉煌的梦,挤满了他的幻想。他进入了一个一陽一光普照的国度的陌生的海港,在从没人见过的野蛮民族的市场上漫步。他曾在海上温暖得透不过气来的夜里闻到过的香料岛上的馨香又进入了他的鼻孔。在迎着西南贸易风行驶在赤道上的漫长的日子里,他望着棕相摇曳的珊瑚岛逐渐在身后的碧海里沉没,再望着棕相摇曳的珊瑚岛逐渐从前面的碧海里升起。场景如思想一样倏忽来去。他一时骑着野牛在色彩绚丽、宛如仙境的彩绘沙漠①上飞驰;一时又穿过闪着微光的热气俯瞰着死亡谷②的晒白了的墓窟。他在快要冻结的海洋上划着桨,海面上巍然高一耸的庞大冰山熠耀在一陽一光里。他躺在珊瑚礁的海滩上,那儿的椰树低垂到涛声轻柔的海面,一艘古船的残骸燃一烧着,闪出蓝色的火苗。火光里人们跳着呼啦舞③。为他们奏乐的歌手们弹奏着叮叮当当的尤克里里琴④,擂着轰隆作响的大鼓,高唱着野蛮的一爱一情歌曲。那是纵情于声色之乐的赤道之夜。背景是衬着一天星星的火山口轮廓,头顶是一弯苍白的漂浮的月牙儿。天穹的低处燃一烧着南十字座的四颗星星——

①彩绘沙漠:美国亚利桑纳州中部偏北的一片高原沙漠,在科罗拉多河以东,以岩层色彩斑斓得名。

②死亡谷: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东部和内华达州北部的一个干燥高温的沙漠盆地,其中有西半球陆他的最低点,低于海平面282英尺。

③美国夏威夷的波利尼西亚女子跳的一种动作类似哑剧的舞蹈,又叫草裙舞。

④一种吉他型四弦拨奏乐器。

他是一架竖琴,一生的经历和意识是他的琴弦,音乐之潮是吹拂琴弦使之带着回忆和梦想颤一抖的风。他不光是感受。他的感知以形象、颜色和光彩的形式积聚,并以某种升华的神奇的方式实现他大胆的想像。过去。现在和将来交汇融合。他在辽阔而温暖的世界上踟蹰,并通过高尚的冒险和高贵的业绩向她奔去,他要跟她在一起,赢得她、搂着她、带着她飞翔,穿过他心灵的王国。

这一切的迹象她在转过头去时都在他脸上看到了。那是一张起了变化的面孔。他用闪亮的大眼睛穿透了音乐的帷幕看到了生命的跳跃、律动,和一精一神的巨大幻影。她吃了一惊。那结结巴巴的粗一鲁汉子不见了,尽管那不称身的衣服、伤痕累累的手和晒黑了的面孔依然如故。但这只不过宛如监牢的栅门,她通过栅门看到的是一个怀着希望的伟大灵魂。只因他那在弱的嘴唇不善表达,他只能词不达意地说话,或是哑口无言。这一点她只在瞬间看到,转瞬间那粗一鲁汉子又回来了。她因自己离奇的幻觉感到好笑。可那瞬息的印象却萦绕在她心里不去。夜深了,他结结巴巴地告了别,打算离开。她把那卷史文朋和一本勃朗于借给了他——她在英文课里就修勃朗宁。他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表示感谢时很像个孩子。一阵母一性一的怜一爱一之情从她心里油然涌起。她忘记了那莽汉、那被囚禁的灵魂;忘记了那带着满身一陽一刚之气盯着她、看得她快乐也害怕的人。她在自己面前只看见一个大孩子在跟自己握手,那手满是老茧,像把豆蔻挫子,挫得她的皮肤生疼。这时那大孩子正在结巴地说:

“这是找平生最美好的一夜。你看,这里的东西我不习惯……”他无可奈何地望望四周,“这样的人,,这样的房子,我全都觉得陌生,可我都喜欢。”

“希望你再来看我们,”她趁他跟她的哥哥告别时说。

他拉紧帽子,突然一歪身一子死命地跑出门去,不见了。

“喂,你们觉得他怎么样?”亚瑟问。

“非常有趣,是一阵清新的臭氧,”她回答,“他有多大?”

“二十岁——差点二十一。我今天下午问过地。没想到他会那么年青。”

我比他还大三岁呢,她和哥哥们吻别时心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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