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2)
日子就这样过了下去。无论他在什么地方——在出版俱乐部,在红木俱乐部,在绯色茶会和文学集会上;总有人会提起《钟声激越》和《仙女与珍珠》刚出版的时候。那叫他发疯的他不曾提出的问题总要在他心里出现:那时候你们为什么不给我饭吃?作品那时已经完成了呀!《钟声激越》和《仙女与珍珠》现在一个字也没有修改呀!那时它们跟现在一样一精一彩,一样有价值呀。你们并不是因为它们才请我吃饭的,也不是因为我其他的作品。你们请我是因为请我吃饭目前很时髦,因为整个群氓集体正在为请马丁吃饭而发狂。_
在这样的时刻他便常常突然看见一个身穿方襟短外衣、头戴斯泰森硬檐阔边帽的年轻流氓从人群中摇摇摆摆地走了出来。有天下午他在奥克兰的哥林纳社就见到他。那时他刚离开座位穿过讲台走向前去。他看见那年轻的流氓从巨大的厅堂后面的大门口神气十足地走了进来,身穿方襟短外衣,头戴硬檐阔边帽。马丁看得如此认真专注,五百个衣着时髦的仕女名媛也都转过头去看他在看什么。可她们只看见了座位正中空空的走道。马丁看见那年轻的粗汉沿着走道过来了,猜想着他是否会脱掉他从没见他脱一下过的硬檐帽。那人沿着吊道笔直地走来了,走上了讲台。马丁想起他面前的路,差不多为自己那年轻的幻影哭了出来。那人摇摇摆摆穿过讲台,直往马丁走来,然后在马丁的意识前沿消失了。五百个仕女名媛用戴了手套的手轻轻地鼓起掌来,要想鼓励她们的客人,那羞涩的伟人。马丁把那幻影从他的头脑里摇掉了,笑了笑,开始了讲演。
学校视导员,一个好老头,在路边叫住了马丁。他想起了他,回忆了在他办公室里跟他的几次会见,那时马丁因为打架被学校开除了。
“很久以前我在一份杂志上读到了你的《钟声激越》,”他说,“好得就像一爱一伦·坡的作品。一精一彩,我那时就说,一精一彩!”
是的,以后几个月里,你两次从我身边走过,都没有认出我来——马丁几乎这样叫出声来。那两次我都在挨饿,在上当铺。可那时我的作品已经完成了。你现在为什么又来认我呢?
“那天我还在对我的老伴说,”对方还在讲,“请你出来吃顿饭会不会是个好主意呢?她非常赞成。是的,她非常赞成我的意思。”
“吃饭?”马丁声音很凶,几乎像咆哮。
“什么?啊,是的是的,吃饭,你知道——跟我们吃一顿便饭,跟你的老学监,你这个小鬼,”他有点紧张地说。装作开玩笑、挺友好的样子。
马丁感到莫名其妙,沿着大街走着。他在街角站住了,向四面茫然地望了望。
“哼,真有意思!”他终于喃喃地说道,“那老家伙在害怕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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