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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是谁躲在暗处

  据说女人若想幸福,就该同自己所爱的人恋爱,同爱自己的人结婚。呵,假如生活真像方程式般有证必解,幸福将会是多么简单的一件事情。
  但是我知道,悲哀的结局往往源自一个看似正确的开始。
  试问,哪个女人不渴望幸福?又有几个真的敢称幸福?
  我也是一个女人。
  和大多数女人一样,我在二十六岁的年纪结婚。丈夫名叫景雪平,是我的大学同学。三年之后,我二十九岁的时候,我们的儿子出生。又过了七年,我与景雪平离婚,成为单身母亲,开始独自抚养儿子景小轩。那一年,我三十六岁。
  离婚时我与景雪平闹得颇不愉快。因此分手后,我们之间便断绝了所有的联系。景雪平从未支付过抚养费给小轩,对我来讲,他这个人已不复存在。没有了景雪平,我和小轩相依为命,生活得寂寞而平静。
  直到一年多前,那个严冬的深夜。
  户外寒风呼啸,从窗棱上传来连续的闷响。像有只隐形的巨鸟在那里拼命拍打翅膀,一边叫着:放我进去,放我进去。
  儿童房的小床上,小轩早已入梦。我窝在自己卧室的沙发上,喝一杯睡前的红葡萄酒。加州纳巴酒庄的原装进口酒。我从熟识的私人红酒吧中成箱订购,配新鲜的法式乳酪,每三天消耗掉一瓶。这在离婚前根本无法想象,如今却成为生活习惯之一。
  不喝一杯就睡不着。单身女人的小享受,总好过夜夜靠药物助眠。话又说回来,离婚前我是从不失眠的。
  离婚一年之后,就开始有热心人为我张罗。作为年近四十的单身母亲,我对新生活并没有太大期待。男人,或者会给生活带来某些便利,但随之而来的麻烦更多。在权衡利弊之后,我婉言谢绝了所有好意。
  平平安安地把儿子带大,是我当前所见的最实际的人生目标。
  电视机开着,但被我调成静音。画面闪烁,色调艳俗,肥皂剧中年轻男女粉嫩的面颊和夸张的表情,处处曝露人心的空乏。
  能够演出来的,永远只有漫画式的人生。连眼泪都缺斤少两。
  就像此时的我,全身轻飘飘的。一颗心没着没落。
  我已微醺。
  离鸟的哀鸣从窗边来到耳畔——放我进去,放我进去!
  我猛然惊醒。手机在茶几上闪个不停——不认识的号码。
  “喂?”我随手接起来。
  “是……朱燃女士吗?”
  “是我。”我感到奇怪。素不相识的年轻女声,语调急迫,透出紧张。我甚至能听到牙齿相扣的声音。她在发抖。
  “我是朱燃,”我又说一遍,“请问你是谁?找我有事吗?”
  “你……唔……景雪平……您,您是景雪平的妻子吗?”
  我不禁皱起眉头。
  “景雪平?”
  “是……是景……”她哆嗦地更厉害了,说不出连续的话。
  胃里开始翻腾。许久没有听过的名字,对我竟还有这样强烈的作用。
  “对不起,你搞错了,我不认识什么景雪平。再见——”
  我要挂机。
  “等等!”她叫起来,急促地说,“我知道,我知道你是景雪平的前妻。请别误会,我是这边临终护理院的护士,景雪平不行了,他想见你。”
  “什么?”
  “景雪平病危,最多撑不过这两天。他提出的临终愿望就是见你,我仅代为传达。”
  我一时语塞,脑海中像有整窝的蜜蜂在乱舞。
  “朱女士?”
  我定一定神,竭力用冷漠的语气说:“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确实与景雪平已经没有关系,我也不想见他,对不起。”
  “朱——”
  我挂机。
  我给自己倒了杯酒,手颤得厉害,洒了不少在外面。我把酒一饮而尽。
  手机还在拼命闪,我瞪着它。
  然后,鬼使神差般地,我居然又一次向它伸出手去——
  通了。这回,那一头无声无息。电话像是通进了一间空屋。
  空空如也。
  啊不,可是我听得见,我感觉得到,那里分明存在着什么。
  是呼吸?是心跳?还是恨,是悔,是人类所有怨念的聚集?所有执着的终结?
  抑或,那根本就是死亡本身?
  我惊叫一声,把手机重重地扔在地上。背板裂开,电池飞出去好远。
  再没有电话打进来。
  随后的夜变得无比漫长。时间像拖着千钧重担向前爬行,每走一秒都令人筋疲力尽。第二天上班完全不在状态。好不容易捱到下午,接到女友沈秀雯的来电。
  她吞吞吐吐:“朱燃,有个坏消息。”
  “坏消息?”
  “景雪平死了。”
  我有些发木。睡眠不足损伤大脑,理解力显著退化。
  “朱燃?”
  “哦,他死了……”我干巴巴地说,“你怎么知道的?”
  “是他母亲,想通知小轩参加追悼会。找不到你们,拐弯抹角找到了我。”
  “你答应了?”
  “怎么会。我只推说你在国外,我也联系不上。”沈秀雯迟疑了一下,“朱燃,你肯定不去追悼会吗?小轩是不是该……”
  “小轩没必要知道这个。”
  “好吧,随你。”她叹口气。
  我问:“她有没有告诉你景雪平几时死的?”
  “三天前吧,说是已经住了半年医院,看着没指望了,他妈就把他接回乡下老家。刚回去才几天,人就没了。当时身边只他妈一个人。”沈秀雯还在絮絮叨叨,我什么都没听见。
  景雪平三天前就死了。那么昨夜的来电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幻觉?或者噩梦?但我记忆犹新,那绝对是真实发生的。
  各种情绪拥塞在心头,渐渐化成一片混浊的恐惧。好像正在闷头夜行,突然空中一道闪电,照出几步开外的漆黑地穴。不敢凑上去看,怕底下伸出手来,一把将我拽入。又避不开,它就横亘在前方,堵住去路。
  我还是去了景雪平的追悼会。
  殡仪馆里最不起眼的小厅,位置又偏。颇费一番周折才找到。来人稀稀落落,站不满逼仄的空间。为避免被人发现,我只能远远地站在室外的栏杆下。距离太远,墙上挂的照片像白布上的黑斑。更没有机会走上前,看一眼景雪平的遗容。
  如同,长篇故事画不上最后一个句号。
  烧纸的烟火气,随着寒风不时扑到脸上。呼吸不畅,胸口像堵着一块巨石。小小的送灵队伍过来了,景母步履蹒跚地走在最前头。一片灰蒙蒙中,她的满头白发格外醒目。我赶紧扭头离开。
  沿着殡仪馆的外墙,我一直走了很久。最后停在一个十字路口。茫然四顾,红绿灯在黄昏般黯沉的天色中闪耀不止,每个方向都是拥挤的人流和车流。水泄不通,仿佛无始无终的围城。我这才感到全身都僵硬了。抬手摸一摸,面颊上是湿的。这泪,不像从眼里流出来,倒像是从体内冻出来的。
  原先没想到自己会哭。
  景雪平的的确确是死了。直到此刻我才能肯定这一点。景雪平只是个平凡的小人物,今后没几个人会记得他。在所有人中间,我大概是最想忘掉他的,但恐怕也是最难如愿的。
  自从下决心承认自己婚姻失败,我就发誓将景雪平排除出今后的生活。他一死,本应是彻底的了结。我可以好好松口气的。可为什么,这了结会拖上一个尾声?
  景雪平,当真是死也不干脆。
  好在现代人节奏忙碌,单身母亲的生活压力尤其巨大。也可能是选择性的遗忘吧。渐渐地,景雪平的死,乃至那个夜晚的神秘来电,留在我头脑中的印象趋于淡漠。
  仿佛,真的可以了结了。
  又快一年过去了。
  这是一个平常的周五。晚上将近十点的时候,我去叫小轩睡觉。
  “让我再玩一会儿嘛。”他用小手挡着ipad撒娇。
  “不行!”我扳起面孔。我平常对儿子并不骄纵,所以还有点权威,“功课都做完了吗?”
  “早做完了!”他抗议似地抬高声音,哗啦把ipad推到一边。
  “赶紧去洗澡。”
  小轩跳下椅子,光着脚丫往洗手间跑。我拎起他的小黄鸭拖鞋尾随。把鞋子在淋浴房前面摆好,我转身要关门。
  “妈妈,今天你帮我洗好吗?”
  我诧异地回头。小轩的双眼亮晶晶的,如两颗玲珑剔透的黑葡萄。神情像极了一只殷殷期盼的小猫。
  心上一紧。为了锻炼小轩的自立能力,从上小学起我就命他自己洗澡。他适应得很快很好,从不给我添麻烦。
  “妈妈——”
  我走过去,打开花洒。热水哗哗地浇在小轩的头上。他咯咯地笑起来,很开心。
  这孩子。
  “今天是怎么了?人来疯?”我在他瘦瘦的脊背上抹沐浴乳,用力打出泡来。小轩在同龄儿童中偏瘦,但是筋骨很结实,是我坚持带他锻炼的成果。
  小孩子是胖不得的。他们的身体在漫长一生中还要接纳不计其数的养分和杂质,必须给未来留出空间。我握住小轩细细的胳膊——终有一日这小猴儿般的轻灵会消失,全转为成人世界的粗与实,思之令人生厌。
  我情不自禁地叹口气:小孩子如果能永远长不大,该有多好。
  “妈妈,你忘了吗?今天我过生日呀!”
  我一愣:“不是明天吗?”
  “我的生日长哦,从今天一直到明天。”
  我听不懂他的话。
  小轩把他的湿脑袋直接靠过来,我的胸口顿时一片狼藉。
  “是你们自己说的……花了整整24小时才生下我,不就是从今天到明天?”
  呵是这么回事。当时我努力要自然分娩,足足折腾了一天一夜才改为剖腹产,着实吃够了苦头。可是——我不记得我对小轩提起过这事。
  我皱起眉头。不,我肯定我从未对他说过。
  我沉默,小轩也沉默。匆匆冲洗完,擦干时他终于又鼓起勇气。
  “是……爸爸告诉我的。”
  我停下手注视他,孩子躲避着我的目光,眼角似乎有什么一闪。
  “去睡吧。”我亲一亲他的小脸蛋,努力用快乐的声音说,“明天有生日会。”
  我希望他能开心入眠。无论如何,明天景小轩将满十周岁。
  回到自己房中,我面向窗口坐下。窗外一线江景,江面上黑黢黢的。对岸楼宇上的灯火大半熄灭,似暗紫色夜空下起起落落的剪影。即便如此黯淡,我还是觉得比白天的景色好看太多。
  就为了这段景致,同样品质的房子,每平米我至少多花万元。总有人愿意掏这个钱,我是其中之一。自搬进来住以后,发觉很多缺憾。朝向不佳,灯光污染,汽笛扰人……虽此种种,我依旧认为值得。人生中最重大的选择,投资也好,嫁人也罢,对当事人而言往往无从全盘衡量利弊。正确与否不过一句自问,值得吗?
  景雪平认为不值。我与他在许多问题上意见相左,越重要的事情分歧越大。当我终于肯对自己承认这一点时,我与他也走到了尽头。
  离婚手续办妥后,我第一时间来签了这套房的合同。从此景雪平在我生命中的影响力归零。紧跟着迁户口,小轩得以顺利进入本区附属小学。有多少父母想方设法要在这所名牌小学为孩子谋个位置。我采用的是最直接的方式。当然,也是最昂贵的方式。我愿意付出这个代价。
  离婚后的最初半年里,小轩时常问起爸爸。我不想骗孩子,只答爸爸与我们分开,他总是似懂非懂的样子。直到某一日起,突然小轩再不提爸爸。我不知道在他的心中发生过什么,也不敢探究。而今,小轩已是三年级的小学生。乖巧听话,成绩上佳,每次去开家长会老师都对他赞不绝口,令我很有面子。
  可是为什么,今夜景雪平又出现在小轩的口中?
  是因为即将到来的十岁生日吗?景雪平缺席小轩的生日已经两年,明天将是第三次。按理说孩子应该愈加淡忘才对。
  “你总是这样以己度人,把自己当上帝。”
  我一惊。闻声看过去,窗边的沙发椅上坐着一人,脸容漆黑,身体的轮廓有些模糊。一时间,我竟想不起有多久未见他。
  “分开三年多了,”他像是听见我的心声,“你的脾气丝毫没变。”
  然而他的语气却变了。我的心突突乱跳起来,说不清是震惊还是愤怒。
  “我们有协议的,分手后你不可以再与小轩联络。你是不是找过他?否则他怎会……”我莫名地激动,竟然语不成句。
  他没有回答。一片静穆中我听见在很远的地方,有两声汽笛响起,又缓缓落下。我闭起眼睛,心中一丝一缕的揪痛。
  “朱燃,我只是来看看你。”
  他确实变了,过去我从没听他用这样端然的语气说话。我记忆中的景雪平从来不能顺畅地表达自己,他的情感就像淤泥阻滞的河道,断续、迂回,既缺乏信心也没有力量。
  但是今天的他竟有那么一点威严。
  “是时候了。朱燃,你应该对小轩说实话。”
  我盯着他。我的喉头发紧,出不了声。
  “告诉他我已死去一年有余,景小轩不必再想念爸爸。”
  “在他过十岁生日的当天吗?”我爆发出来,“还不如干脆让他忘掉你,彻彻底底,就当从来没有你这个人存在过!为什么,为什么你至今不肯放过我们!”
  一声长长的叹息。
  我猛地睁开眼睛,玻璃窗上只有我自己的影子,外面的夜色更黑。我去洗把脸,镜中我的眼圈通红,但是脸上并无泪痕。
  梦境依然鲜活,景雪平最后的话音还在我耳际回响。脑中有一条细线森森颤动,随时就要绷断似的。
  “朱燃,我知道你永远不会承认,是你毁了我们的家,是你让小轩承受痛苦,是你——害死了我!我要你付出代价,朱燃!我虽已死,也不会放过你的,决不……”
  我冷笑。
  好歹从小接受的是唯物主义教育。疑心生暗鬼。现在我确信了,要对付的只是自己的心魔。至于景雪平,哪怕在梦中也不过是以死相胁的弱者。我才不怕。
  我去看看小轩,他已经睡熟。嘴里哼哼唧唧,似在梦中与人交谈。
  可怜的孩子,小小年纪就经历离散。是我的错。
  我替小轩整理被角,一张纸片从他枕下露出来。我捡起来,是如今已罕见的生日贺卡。不知是小轩的哪个同学送的?现在只有小孩子还用手工制作表达心意,再过些时日大概就全部电子化了吧……
  卡片上写着一行字,“祝景小轩十岁生日快乐!”
  这字迹烧成灰我也认得出来。
  卡片从我的手中掉到地上,我攀住小轩的肩膀使劲摇晃:“小轩!这卡片从哪里来的?!你说!你说啊!”
  小轩惊醒,立时被我吓得嚎啕大哭,根本说不出像样的话。只管哭叫:“妈妈!妈妈!”
  我们闹腾得太凶,小保姆红妹衣冠不整地从佣人房冲进来,用力拽我的手。
  “太太!太太!你怎么啦?出什么事了?”
  我略微清醒过来,拼命镇静自己。
  “没事……”我往后退,一边命令红妹,“你哄哄小轩。让他睡觉……”
  我奔回自己的卧房。
  大约半小时后,红妹来敲门,站在门外向我汇报:“小轩睡着了。”
  “好,谢谢你。”我多少平静下来。不想让她进来,便叹口气说,“你也去睡吧。真不好意思,这么晚了还吵到你。”
  “是。”红妹应着,略一迟疑后又道,“小轩讲,卡片是从你包里翻到的。他以为是你带给他的……”
  我答:“知道了。”
  红妹走了。我仍然一动不动地坐在床沿上。对面的茶几上放着景雪平书写的生日贺卡。经过这半小时,我已经可以控制住手的颤抖。但依然不敢去触碰它。
  不是我把它带给小轩的。
  离婚后我与景雪平就再没见过面。迄今为止,我与他本人(如果不论生死的话)最接近的一次,应该就是在追悼会上了。之后景母还是设法找到了我的号码,打给我。在电话中竭尽所能,对我诅咒谩骂。她尤其痛恨的是,我没让小轩去送别景雪平。
  天若有情天亦老。做人总有需要硬下心肠的时候,我只不过想保护我的儿子。她不也是为了她的儿子。各人立场不同。景母诅咒我不得好死,我根本不在乎。没有了景雪平,我与景母便是茫茫世上两名路人,从此老死不必往来。
  是以,我至今没有告诉小轩景雪平已死。并非刻意隐瞒,只是不知该如何启齿。
  很晚了,我必须要去睡觉,明天才有精神好好陪小轩过生日。我探出手去,终于把卡片拿起来。凉凉薄薄的一张硬纸而已,并没有化成口吐毒焰的蟒蛇。我把它放进手袋,同时做了个决定。查出卡片来历的时候,我将告诉小轩父亲的死讯。
  我从不相信鬼神。再阴森恐怖的现实也是现实,现实就有解决的办法。我肯定我能找出真相,最要紧的是绝不能让小轩再受困扰。
  我不可以退缩,因为我是一个母亲。
  早晨我被小轩弄醒,他在我的床头翻筋斗。孙悟空大闹天宫。
  “起来,起来!妈妈,生日会要迟到啦!”
  才八点,我叹口气。今天是周末,我已多久没睡过懒觉啦?
  “小轩别闹。约好的十点到,去早了也不礼貌。”
  “妈妈!早点去嘛,我想去看多多的小狗仔。”
  阳光照在小轩的身上、脸上。他犹如一个通体发光的小天使。连睫毛都像是透明的。光天化日之下,昨夜的暗黑与诡异踪迹全无。所以说太阳每天都是新的。看看小轩,也仿佛人每天都能重新活过。他是真的忘记了,还是当作了一场噩梦?我养育孩子越久,越觉得自己根本不了解这小小生灵。
  早餐很丰富,小轩却食不知味。他的心早飞到小伙伴多多家中。我化妆时他已全身簇新,眼巴巴地站在梳妆台旁等我。
  “小祖宗,你让妈妈打扮一下子。”
  他夸张地呲牙咧嘴。
  “妈妈,你一点儿不打扮,也比多多妈漂亮几百倍!”
  “咄!”
  我哑然失笑,这马屁拍得可真受用。
  红妹也来凑趣:“小轩讲的是大实话,不过等会儿在多多家可千万别说。”
  我们三人一起捧腹。多多家与我家位于同一个小区,但他们的房子在最临江边的那一栋楼里。我家只得一线江景,他家有一大片。两个转角大阳台带客厅落地窗。小轩和多多非常要好,又是同班同学,常常去他家做功课。没想到背后说起人家坏话来也毫不含糊。
  我牵着小轩的手穿过小区中央的大草坪。九月底的空气里还有残存的暑意。凉风吹拂在裸露的皮肤上,既和煦又爽朗。小轩放开我,自己跟着一只小泰迪在草坪上撒欢追逐。这处女座的小人儿精力过剩——我的儿子。
  多多妈亲自来开门迎客。她叫简琳。名字称得上洗练雅致,可惜人并不如其名。简琳比我略大几岁,今年四十出头。五官平平,但由于养尊处优,在同龄女子中状态算不错的,其实并不像小轩说的那样差劲。
  她那一身香奈儿也很显身价,红色丝质衬衫,黑皮裤。虽然体型瘦小撑不起衣裳来,气派还是足的。而我只穿了条素花的连衣裙,桑蚕丝的质地,品牌仅属中档。我所用的每一厘钱都靠自己双手去挣,房子尚有贷款,和景雪平分手时并没拿到他分毫。花自己钱的女人,永远不能和花别人钱的女人争。纵使赢了,也是辛酸。
  其实我无意和简琳争,笼络还来不及。简琳的老公顾风华,正是我的老板。他们一家是我和小轩的衣食父母。
  说来也是缘分。十年前的同一天,我和简琳在同一间医院里产子。从此两家就轮流给孩子们办生日会。随着顾风华的事业蒸蒸日上,是否利用这层私人关系,当初也是我和景雪平的分歧之一。而我跳槽到顾风华的公司上班,也是和景雪平离婚之后的事。
  呵,算一算,我和景雪平离婚后的所作所为真是罄竹难书。
  小轩跟多多去阳台上看小狗仔,其他参加生日会的孩子陆续过来,欢声笑语渐起。我则与简琳坐在意大利真皮沙发上闲聊。
  “多多妈越来越有气质了。”我说,自己感觉虚伪得不像话。
  “哪里啊。”简琳回答,“你才是越来越年轻,怎么看都不像十岁孩子的妈妈。”
  “唉,职业妇女天天起早贪黑,忙得连保养都没时间去做。还年轻?你别安慰我了。”
  她半真半假:“哦?老顾剥削你?这怎么可以,我去和他说。”
  “别别。”我说,“都是份内的事。老顾也不容易。”
  “他有什么不容易的?挣钱养家本来就是男人的天职。我们女人嘛,管好家和孩子不叫他们操心,哪里就容易呢?”简琳闲闲地说着,又扫我一眼,“唉,最不容易的是你呀,里里外外一个人。啧啧。”
  “是我没有多多妈的福气,天天夫贤子孝地供着,所以只好靠自己。”
  “老顾可不贤惠呢,也是要管的。我告诉你小轩妈妈,这不是福气,是本事。”讪笑从嘴角边横生出来,简琳的得意之色让我觉得很刺激,又很可鄙。像简琳这种女人,把保有丈夫作为人生最大的成就。不论是否貌合神离,只要还没有被一脚蹬开,就拥有了藐视众生的资本。而我,当然是芸芸众生中最不堪的一种——离婚女人,活该被她们俯瞰、揶揄、甚至侮辱。
  我不愿继续敷衍她。
  “老顾呢?怎么没见到他?”我问。
  “在露台上呢,准备烧烤台。”
  “哦,我去看看。正好公司里有点儿事和他讲。”
  我起身就走,清楚地感觉到简琳的眼神粘在我背上,夹枪带棒似的。呵,原来所谓的正室范儿,或曰大奶的优越感如此脆弱。我才没兴趣理睬。
  我有正事找顾风华。况且在公司里我日日与顾风华朝夕相处,共处的时间绝对多过简琳与她老公,对此她早该习惯。我当着简琳的面去找老顾,正说明心不藏奸。当然,她也可能认为我嚣张。我对自己微微冷笑了一下。假使她要自寻烦恼,也只好随她去。
  顾家是复式的结构,楼上有个大露台。烧烤架就搭在露台靠内侧,顾风华俯身其上似在琢磨什么。
  “老顾——”我上前。
  “朱燃!”他像见到救星般叫唤起来,“来,来,来!你快来帮我看看,这架子怎么点不着?”
  我上下看看,拨动几个按钮。
  “好了。”
  “哗!”顾风华在我肩上猛击一掌,“还是你厉害。”
  我揉一揉肩膀:“可我不是泰森。”
  他大笑起来:“对不起,对不起。你了解我这人的,一激动起来就忘乎所以。刚才弄来弄去不行的时候我还在想呢,他妈的朱燃在就好了。她什么都搞得定。结果,你就来了!”
  我也笑着白他一眼。顾风华就是这点好处,对人总是热情洋溢。宛若发自内心的真诚劲儿相当有感染力。由不得人不喜欢。像他这种老板,在员工大会上振臂一呼,台下立刻群情激奋,全体打上鸡血。当今社会发明了一种专门的词汇来形容之——个人魅力。
  所以顾风华能把生意做到今天这样有声有色。
  一阵风吹来,遍体清凉。顾风华虽有些财力,到底还与顶级富豪差之甚远。因此他家的露台朝向小区内侧,没有江景。
  但江风总是敞开供应的。
  “咦?是不是要下雨?”他问。
  我深深吸入一口气,掌心向上:“看样子不像。”
  “哦,只是江上的湿气。”顾风华突然有些扫兴,掏出烟来点着。
  我默默打量着他。顾风华身材高大,这几年略微发福之后,气场更足了。头发短而浓密,基本看不出白发。他正处在男人最好的年华里,兼之事业有成,就连粗放的举止都能悦人耳目。简琳的忧心绝非多余,只不过她设错了假想敌。
  顾风华夹烟的手指轻轻颤抖。隐匿的神经质。通常无人察觉,却尽显在我眼中。或许因为我才知道,他在紧张什么?
  他又猛吸了两口烟。
  “融资的事情……”
  “我都安排好了,账目过了许多遍。”我用最平淡的语气说。
  “不能有任何差池。”
  “不会有任何差池。”
  顾风华愣愣地看着我,过了一会儿才说:“好,我就信得过你。”
  我向他示意:“我也抽一支。”
  他连忙帮我点着。我们肩并肩靠在露台栏杆上,迎着江风吞云吐雾。活脱脱一对狼狈为奸的狗男女。
  我很少抽烟,但此刻我要籍香烟来增添勇气。
  “有个小小的意外。”我说。
  “什么?”
  我从手包里拿出贺卡,顾风华狐疑地接过去。
  “小轩的生日卡?”他倒吸口凉气,“是景雪平寄来的?”
  “我不知道。”
  “这……”
  “小轩说是从我的皮包里找到的。”我苦涩地笑笑,“你知道这不可能。况且,景雪平都死了快一年了。”
  “那就怪了。”
  我说:“小轩不知道景雪平……他以为爸爸还活着。”
  “你!咳……”顾风华呛了口烟,“不是我说你,当时你就该告诉小轩的。你看看,现在反而不好跟孩子说实情了。”
  “有什么难的。实话实话罢了。”我冷冷地说,“老顾,你是参加了葬礼的,你可千真万确看到景雪平死了?”
  “嚯!这是开玩笑的事嘛?”
  “那就好。”
  顾风华瞪着我:“朱燃,其实你不带小轩去追悼会是对的。景雪平死时完全变样了,我看着都毛骨悚然。可见他临终受了多大的折磨。太可怕。”
  我不响。江风又湿又寒,吹得胃里阵阵抽搐。
  顾风华把卡片还给我:“我估计,景雪平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就预先写了这个。想给儿子留个纪念。人之常情嘛,可以理解。”
  “我的问题是,卡片怎么到的小轩手中?”
  “邮寄?快递?”
  我摇摇头:“我问过小保姆了,她说这几天家里没收到过这样的信或快递。”
  “也许是直接送到小轩学校的?孩子怕你责怪,才说是从你包里拿的?”
  “这正是我最担心的。”
  又一阵江风吹过。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像从卡壳的音响中发出来。
  “老顾,我听说景雪平死时身边只有他老娘。所以他的遗物必定是景母保管着。如果他……临死前想出这么一个傻气的计划。”说到这里我不得不停一停——景雪平这人一向傻气。
  顾风华看我的眼神里全是恻然。我调转头继续说:“如今能够为他履行遗愿的,只能是他的母亲。可是我离婚后搬家,迁户口,不带小轩去景雪平的葬礼,我想尽了一切办法,就为把景雪平切割在我们的生活之外,更别说他的母亲。所以我绝不能允许景母找到小轩,骚扰他——”
  我抬起头:“老顾,我拼了命也不会让景母碰小轩的。”
  顾风华长长地叹了口气。
  “礼拜一。下礼拜一我要去小轩的学校问问清楚。”
  顾风华大惊失色:“礼拜一?朱燃你忘了吗,下礼拜一我们和投资人有重要会议。他们一大早就回到公司的,全都说定了的啊!”
  “我就迟一点点到公司。”
  “绝对不行!”顾风华额头上的青筋都爆出来了,“这么关键的场合你怎么能迟到?你这不是拆我的台嘛!”他缓一缓语气,“朱燃,你别太着急了。就算景母查到小轩的学校,她总归是孩子的祖母,不至于对孩子不利。再说……你一味不让他们祖孙见面,人情上本来就说不太过去。朱燃,无论如何你先帮我把融资搞定。小轩的事情,以后你要我怎么出力都行。好不好?不急在这一时。”
  我看着顾风华。他有一张看上去特别坦诚的脸,但眼神绝不像面容那样单纯。成年男子有一双清白的眼睛,我这辈子只见过一人。
  那个人已经死了。
  我喃喃地说:“老顾。昨夜我梦见景雪平,自他死后这还是头一次梦见。他似乎和生前变了一个人……像是有什么特别的打算。”
  “特别的打算?”
  “我感觉他像是要报复我,毁了我的生活。”
  顾风华焦躁地说:“朱燃,你不要瞎想。死人怎么能毁了活人的生活?何况你我都认识景雪平,他从来就不是那样的人。”
  顾风华的宽慰无力极了。
  死去的景雪平未必能毁了我。但是如果他想,肯定能毁了顾风华。我和顾风华都深知这一点。
  此时此刻,确实只有我能支持顾风华。
  “朱燃,你最清楚公司的状况。这笔融资对我实在太重要,否则只怕就……”
  他的事业对我同样性命攸关。
  我叹口气:“是我瞎想。算了,下礼拜一我另外找人去小轩学校查查吧。目前还是公司融资最要紧。”
  简琳的声音从楼梯口传来:“哎哟,你们俩还要密谈多久啊?可以开始烧烤了吗?孩子们都饿了。”
  她终于耐不住了。
  “好了,好了。叫孩子们上来吧!”
  顾风华大声应着走过去,半途又停下,回身冲我点一点头。如释重负的样子。真好像我和他之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
  有是有,但不是简琳所猜测的那种。
  顾风华这样的男人,徒有个体面的外表。不幸让我看穿他的内心世界,自私而虚弱,根本不值得依靠。
  吃烧烤时我喝了不少酒,头脑却一直很清醒。期间小轩把手机递给我。
  “喂?”我问。
  “朱燃,让我和小轩讲话,我要祝他生日快乐。”电话里是个低沉的女声。
  我呵呵地笑起来,还是有点喝多了。
  我叫小轩:“是秀雯阿姨。”
  “阿姨好!”小轩对着手机甜甜地叫,“我和妈妈在多多家过生日。来了好多同学,还有小狗仔。是的,我很开心,妈妈也很开心。谢谢秀雯阿姨!”
  我的心中又一次对小轩产生疑问。他真的像表现出来的这么快乐吗?
  手机回到我手中。沈秀雯在那头说:“朱燃不好意思啊。在美国紧急进一批货,实在赶不回来。我给小轩带了生日礼物,他肯定喜欢。”
  “有什么要紧,这也值得道歉。你向来最疼小轩,我们都知道的。”我几乎操控不好自己的舌头,“洛杉矶不眠夜,沈秀雯女士应该好好享受才是。须知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朱燃,你喝多了。”
  “哪里哪里。是孩子们的生日令我感触良多。”
  “朱燃,你听我说。”沈秀雯打断我,“我现在机场候机,恍惚看见了一个人。”
  “人?”
  “是……但我不敢肯定。似乎是一个故人。”
  我止不住咯咯笑:“秀雯,世界小得很,在机场遇到个把熟人太平常了。你见到谁了?”
  她沉默。
  “喂喂,到底是谁?”
  “要登机了。我周日上午就到上海,再与你联系。”她挂了电话。
  我的酒醒了大半。
  沈秀雯与我读初中时即相识,将近三十年的闺中密友。她至今未婚,单枪匹马经营一份小生意。早已修炼得油盐不进,几乎从不为任何人困扰。
  沈秀雯今天很反常。
  而我很不习惯。
  似乎是托尔斯泰说过,世上不存在绝对平等的友谊。再好的朋友也有主次之分。就像我和沈秀雯,三十年的闺蜜,牢不可破的友情。维持至今的模式,说穿了就是她向我付出。付出耐心、关怀、理解种种,而我只是从这层关系中索取。我悲伤的时候、失意的时候、快乐的时候、迷惘的时候,沈秀雯总在那里。我与她的关系,便是如此。
  别问我为什么。要问也应该去问沈秀雯。
  我作为占尽优势的一方,只希望永远如此这般地过下去。所以今天沈秀雯似有麻烦需要我的顾念,这令我相当意外。何况我自己也在内外交困之时。闺蜜,到底是靠不住的。
  还有谁能解我的愁?
  男人?
  笑话,天底下最最不可靠的便是男人。
  可我真切地知道,今夜我需要一个男人。一个实实在在、健康、洒脱到没心没肺的男人。即便薄情寡义又如何,与这样的男人相处才没负担。
  生日会直到下午四点才散。晚饭前我给小轩检查功课,始终心不在焉。腹中像蓄着一团火,越烧越旺。好不容易捱过晚饭,小轩疯了大半日也困了,被我早早打发上床。待家中诸事皆安,时钟已敲九点。
  我匆匆梳洗、换装,嘱咐红妹关门闭户。下楼,发动车子。我把油门踩到底,浑然不觉车速加得过头。车速再快,也快不过我的心跳。香格里拉酒店不算远,平常也就二十分钟的车程。我仅用十分钟便把车开进酒店地下车库。狂涛汹涌的心脏已不胜负荷,不能再多耽搁一秒钟。
  卢天敏来开门时,我一阵晕眩。
  他却与我冰火两重天,斜靠在门边,悠悠道:“才九点三刻,你早到十五分钟。”
  我努力挤出一个妩媚的笑容:“天敏,先放我进去。”
  在这种时刻还要扮矜持,天晓得有多难。
  卢天敏侧身让我进门,我没来得及转身,他就从背后抱紧了我。
  年轻男子的体嗅,淡淡的自颈后进入我的鼻腔。突然之间,体内的火球不可遏止地爆裂开来。我全身滚烫,只在最隐秘的地方,剩余一处冰冷。
  这处冰冷很快被炽热的烈焰吞没。
  待一切归于平静之后,我才发觉全身乏力,好像虚脱一般。然而心中甚为安逸,许久以来未曾有的安逸。
  卢天敏也乏了,脸贴在我的枕边,双目微合,浓黑的睫毛随着呼吸轻轻起伏。
  我凑过去,吻他的面颊。
  他睁开眼睛,盯住我:“女士,你是不是有点爱上我了?”
  我啼笑皆非,随口敷衍:“是吧……”
  “那么,跟我走。”
  “什么?”
  “我说,爱我就跟我走。立刻,马上。”
  我只能笑笑。
  卢天敏也微笑,语调从容不迫:“你肯定在想,朱燃还没有到要找小拆白的地步。说来说去,我只不过是你约炮的对象。”
  “天敏!”我很意外。这种自轻自贱的语气令我很不舒服。“怎么说出这种话来?你明知道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那是怎么回事?”他不依不饶。
  “你还是个孩子。”我无奈地说。
  “孩子?”他抬起浓眉,在柔光下愈发显得眉目如画,“我的证件就在桌上。你自己去看,我都三十岁了。地球上有哪个国家法律把三十岁的人定义为儿童?”
  “可我的儿子今天恰好过十岁生日。”我轻轻抚摸卢天敏的下巴,“不是你的问题。天敏,是我老了。”
  “你才三十九岁。”
  我冲卢天敏微笑。三十九岁,这个年龄有多么可怕,他不会懂。任何人,不论男女,不到这个岁数都不会懂。
  卢天敏皱起眉头,思索片刻:“要么你带上儿子,我们三个一起走。”
  “越说越离谱。”
  “我是当真的!你们可以跟我去美国,或者加拿大。喜欢哪里住哪里,多好。”
  “那又何必,上海不好吗?”
  “可是你在这里不快活。”他闷闷不乐地说,“牵连着我也不能快活。”
  我心中一动。这个卢天敏,虽然中文都说不利索,但确实天赋敏锐。更难得的是,他有心把这份敏锐用在我的身上。
  我安抚他:“我很快活,尤其是与你在一起的时候。”
  “朱燃,生命中什么对你最重要?”
  我强忍着不笑出来。在人人为名利奔忙的世道里,除了卢天敏,我真想不出还有哪个男人会和我一本正经地谈论如此风花雪月、不切实际的话题。卢天敏的可爱恰在于此。
  我想了想,认真回答:“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便是令小轩健康成长,得享幸福人生。”
  “可怜天下父母心。”卢天敏文绉绉地叹道,我差点儿又笑场。
  真的,只有他能令我放轻松。在生活的硬壳重压之下,透出口气来。
  “但这毕竟不是你人生的全部。小轩总有一天会离开你。你自己呢?你自己的人生中什么最重要?”
  我沉吟良久,恍惚回到少女时代。年少时,人多少会考虑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但活着活着便忘记了这些。最终,人生好像只剩活下去这唯一的目标。
  是啊,我自己的人生要追求什么?
  “终归还是爱吧。”
  “又是爱。”卢天敏鄙夷地说,“女人口中的爱,无非是以它的名义来控制男人。要求男人为了所谓的爱向她们献名献利,甚至付出生命在所不惜。我认为,爱情是一切女人不劳而获的借口。”
  我哈哈大笑。
  “我说得不对吗?”
  “很对,很对。我就是没想到,你这家伙也会愤世嫉俗。”
  卢天敏很好看地撇撇嘴:“我讨厌女人明明自己懒惰,却要把责任推到爱的头上。”
  “有些女人的确如此。”我笑着说,“但我所说的爱,并不是指男人单方面的奉献。”
  “所以你是难得的,”卢天敏很真诚,“朱燃,告诉我,你想要怎样的爱?”
  “我期待的爱,”我脱口而出,“是有求也有应的,不遗憾、不悲苦的圆满之爱。”我心想,呵这才叫做美梦。
  可是卢天敏当真。他点着头说:“这叫做心心相印。”
  “是的,心心相映。”
  “那么,让我们来实践这种爱。”
  “什么?”
  “说你爱我。”
  卢天敏的神情充满期盼,诚恳中混合撒娇的意味,惹人怜爱。呵他比我小整整九岁。
  我竟在和这样年纪的男人谈情说爱?真不可思议。
  我伸出双臂抱紧他。年轻男人的腰身富有弹性和力量,像由一根柔韧的钢筋撑起。我想象着,假如能依靠在他身边,自河岸走到海滨,自山顶走到草地,长长远远,没有尽头地走下去……
  我看着卢天敏,张开口:“我……”
  只吐出半个弱不可闻的音节,心就沉甸甸地直直坠落。我顷刻便明白,脚下是深不可测的阴森地狱,有人在那里等着我,等我沉下去、沉下去。我拼命屏住呼吸。
  “你怎么了?”
  我喘过气来:“没事。”
  “你像是要昏过去了。”卢天敏笑,“说一句爱就这么可怕?”
  当然他不会懂。卢天敏这种美国出生美国长大,拿英语当母语的香蕉人。对他而言,爱是挂在嘴边的词汇,可以常用常新。而我做不到,我也曾有过自由说爱、畅快求欢的岁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往事。现在的我,是被无形枷锁套得死死的人。
  “我完蛋了。”我苦笑着摇头。
  他的眼神意味深长:“你好好想想,让我们一起离开这里。”
  我是得想想,不是为我自己,而是为了小轩。就在这两天,我突然发现我这个才刚满十岁的儿子,竟然会虚饰地言谈,熟练地表演快乐。我由衷地感到恐惧。
  一个人,如果在十岁时都不能真正的快乐,他今后的一生该如何取得幸福?
  我从不曾期望我的儿子大富大贵,但我真怕他有朝一日会像今天的我,无能说出一个爱字。
  我是该好好想想——
  离开这里。从此不再有景雪平的阴影,不再担心景母的侵犯。不需要继续生活在顾风华、简琳,所有这些人的虚伪之中。
  抛开这一切,或许我和小轩能开始全新的生活。
  或许。
  我赶在黎明之前回到家。妆都没卸,倒头便睡。这一觉黑暗如斯,连梦都无处落脚。
  是红妹来把我唤醒:“太太,沈小姐来了。”
  我从床上直跳起来。“几点了?”竟然一觉睡到午后二时,真夸张。
  “糟糕!两点开始钢琴课,小轩在干什么?他午饭吃过了吗?为什么不早叫醒我?秀雯几时到的?”
  “我中午之前就到了。”沈秀雯站在我的卧室门口讲话,“是我带你儿子出去吃的午饭,送上生日礼物;并开车准点送他去上钢琴课。景小轩同学还算满意。”
  我忙着洗脸刷牙:“很好,很好。钢琴课五点结束,干脆你再去接了他吃晚饭。饭后带他去看场电影,最新的3d动画片。让我好好轻松一天。”
  “你气色很不错。”秀雯来到我身后。我看见她从镜子里打量我,目光炯炯。
  “昨晚有艳遇?”她这样问。
  “我?一个四十岁的离婚女人,还带着个十岁的拖油瓶。如果你是男人,你会不会找我这样的艳遇?”
  沈秀雯仍然不错眼珠地盯住我:“你还是很漂亮的,非常有吸引力。”
  “哈,大约是回光返照。”我毫不避讳地脱下睡袍,光着身子在衣柜里寻寻觅觅。沈秀雯挑出一件红色长裙递给我:“就这件吧。”
  我换上裙子,拢好头发,在秀雯面前转个圈。
  “你穿红色最好看,难得你还姓朱。”她评价道。
  “你要是男人多好,秀雯,为什么你不是男人?”
  “你对男人居然还报有期待?”
  沈秀雯讲话一向以刻薄闻名,但她极少对我用到这样的语气,我不禁多看她两眼。其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是否对男人仍报有期待,不过任何人只要见到沈秀雯,立刻会明白世间男子对她已失去意义。
  沈秀雯只比我稍高一些,体重几乎是我的两倍。她的皮肤白皙,如果光看面孔和五官,依稀还有些娟秀的影子。但常年修剪成超短的发型消弭了仅存的女性气息。不少男人在与沈秀雯电话交谈时,曾被她富有磁性的嗓音所惑,自成一番旖旎的想象。一旦见面,统统溃不成军。沈秀雯对此毫不介意,最初她还会向我提起那些男人的窘态,当成笑资一晒,后来索性也懒得说了。
  只有我记得她十七岁时的清纯模样。婉转的秀目和羞涩的神情,谈不上倾国倾城,但少女应有的可爱沈秀雯样样具备,不缺半分。
  如今她已三十九岁,与我同年。沈秀雯成为“女金刚”整整十年了。这十年来她的脾气和体重成正比增长。除了我和小轩之外,几乎无人能与她融洽地相处超过一小时。
  与之相对的是,这些年来沈秀雯在经商上还算成功。她从瑞士和美国引进一些高科技的保健品,推销给国内的新贵们。这些人比穷人更加贪生怕死,为了一份永葆健康的幻觉,他们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沈秀雯欠在性格乖戾,无法与人合作,这么多年来一直单打独斗,限制了生意上的发展。
  但也足够了。
  沈秀雯在市区置下一套两居室的公寓。一个人住不需太大面积,她更看重交通和生活便利。和我比她算富人。日常开销很大。开的车从帕萨特升级到保时捷卡宴。珠宝华服名牌鞋包,常换常新。钱来得快去得更快,俨然一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模样。可是当所有这些物质簇拥在她一人身边时,却越发映衬出她的孤独。
  人生真是尴尬。
  我决定改变话题,和沈秀雯莫谈男人。
  我问:“你送小轩什么生日礼物?”
  “全套的湖人队球衫。”
  “哇,小轩只怕要认你做母了。”
  “倒还不至于。”沈秀雯闷闷地说,“小轩是收买不了的,父行子效。”
  话音未落,她和我都呆住。两个人面面相觑,我的脸色肯定惨白,沈秀雯也好不到哪里去。
  “朱燃……”
  我摆摆手,不让她说下去。
  我在床沿坐下,将手覆在额头上。就这么过了好一会儿。我才说:“昨天你打电话来时,说你仿佛在机场见到一个熟人,是谁?”
  “我一直在等你问这个问题,”沈秀雯的语气更加古怪,“你真的想知道?”
  我抬起头:“你等我问……为什么?”我惨然一笑,“不会是景雪平吧?”
  沈秀雯张开嘴,似乎惊呆了。半晌才说:“景雪平早死了啊。朱燃,你没事吧?”
  “不是他?”
  “当然不是,我又没有见鬼。”她蹲在我身边,担心地端详我,“你怎么了?”
  “我没事。”我长吁出一口气,“这两天发生些事情,我想歪了。”
  我努力调整情绪:“那么,你究竟看见谁了?”
  “算了,不值一提。”沈秀雯闭了嘴。我熟知她的脾性,这会儿就算天王老子来审,她也不会再开尊口。
  也罢,只要不是我的噩梦就行。
  又过了许久,秀雯喃喃地说:“朱燃,这次我在洛杉矶时,去了当地的一个华人教堂。在那里我听了布道,也试着祷告,觉得内心安宁。你有空的时候也可以读读经,不至于过多纠结在自私的痛苦中。”
  “我自私?”
  “是的,朱燃,你活得太自私。”
  沈秀雯走了。许是内心空虚的缘故,这两年她自称信奉基督,常常把圣经挂在嘴边。不过性格更加乖戾,男人吃得消才怪。我怀疑耶稣也未必吃得消。
  我自己去接小轩下课,带他出去吃晚饭看电影,十点钟安顿他睡下。直到这时我才能坐到电脑前,把明天的工作重新梳理一遍。凌晨两点看完资料,临睡前我给助理白璐打电话,安排她明天早晨来我家,送小轩上学并且替我打听些情况。本来,我是想请沈秀雯帮忙的。
  白璐新入职才一个月。据顾风华说是投资方的关系户。为了拉拢投资方,特意给她在公司里安排个位置。
  “纯粹卖个人情。”顾风华嘱咐我。不必让她干什么活,养着就行了。实际上也没法给她布置工作。这女孩几乎什么都不会。连张像样的文凭都拿不出来。因为顾风华最信任我,就把白璐放在我身边当助理。一个月过去,尽管英文、电脑这些基本技能一概欠奉,白璐却展现出了一大优点——服从。无论我叫她做什么鸡毛蒜皮的破事,泡咖啡买茶点,或者干脆忘了吩咐让她干坐上大半天,她都毫无怨言。倒是令我暗暗称奇。
  所以这回情势所迫,我想到了白璐。她的沉稳态度正是我所需要的。而且不用担心她去八卦,因为白璐在公司基本是个局外人。
  果然,凌晨两点接到上司电话,这女孩仍然一口应承,并不多说半个字。搁下电话时我想,假如所有的人际关系都这么简单,生活无疑会容易许多。可惜这是空想。从古至今,聪明人发明了各式各样的法律、条文、制度,但总有些关系不在可控范围之内。比如情侣、比如朋友,甚至父母子女,你把法则写到成千上万条也没用。该闹的不该闹的,还不是统统闹得血肉横飞、死去活来。
  沈秀雯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她爱我,也恨我。这么多年来,她时时刻刻陪在我身边,既像岿然伫立的定海神针,也像分秒嘀嗒的定时炸弹。或许,这种勉力维持的平衡终于要打破了吧。
  我上好闹钟,吞了安眠药睡觉。迷糊中我想,来吧,都来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我又回到了十八岁。
  大学一年级的校园里,我与沈秀雯在绿意森森的树荫下漫步。那时她就微胖,婴儿肥的脸蛋好像鲜嫩的苹果,我时常忍不住去掐。
  秀雯呼痛,我就把自己的面颊凑过去:“给你,给你掐。”
  她不掐,她咬回来。
  我们抱着笑作一团。
  “呀,来不及了!”秀雯看着手表叫起来。
  我不以为然:“那个顾风华有什么可看?”
  沈秀雯涨红了脸:“我就是想见识见识,你们学校这个名震四方的大帅哥主席的样子嘛。”
  “那么……”我朝她点头,“我们跑着去!快跑!”
  我素来苗条,纤腰一握,纱裙随着脚步飘扬。沈秀雯在后面紧追,我们跑上小山坡,踩过碎石子铺就的小径。细草从碎石下探出来,被我们踏得簌簌作响。
  小径上的人纷纷让开,山坡下男生们一个个伸长脖子,驻足而观。夏日里的双份美丽。光影在发迹上跃动,彩蝶在树叶间翩跹。十八岁的我很是得意。
  结果得意忘形。
  扑通!我摔倒了。膝头顿时青紫一片。沈秀雯大呼小叫地赶过来搀我。
  “住手!”我大喝,脚踝痛得钻心,“不行,我站不起来。”
  一双手伸到我眼前。我抬头,是个男生,戴副眼镜,其貌不扬。这校园里最盛产的类型。
  他显然想提供帮助,但一接触我的眼神,立即瑟缩。
  “哎,你还不快帮个手!”秀雯冲他嚷。面对这种男生,似乎每个女生都喜欢嚷。
  他小心地扶起我,两只手心湿滑。我又疼痛,又窘迫,又好笑。
  我对沈秀雯说:“你自己去看顾主席吧,我不能陪你了。”
  “啊,我不敢自己去的。朱燃……”
  我真生气了,我没摔成残废就谢天谢地,她沈秀雯还要我陪她去追星。
  怯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我可以送你去会场。”
  我与秀雯一齐转身,瞪住这个大概是鼓起了吃奶勇气的男生,以及他身边那架自行车。
  任何时代男人都需要一个座驾。古时有白马、步辇,我读书的年代是自行车,今天则变成雷克萨斯、梅塞德斯、劳斯莱斯……
  他们永远需要有件工具,把女人载回家去。
  我上了景雪平的自行车,当时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
  本就没什么大不了。
  寒假前的一个晚上,沈秀雯和我钻在一个被窝里。她高考失败,读的是一所专科学校。从老师到学生都敷衍了事,早早地就放了假。她按惯例跑来我宿舍,天天与我同吃同睡。
  我还在复习迎考中,看了一天的书实在困倦。沈秀雯絮絮叨叨的话音,我只觉越来越飘渺。正要盹着,突然她哭起来。
  这下子我清醒了。
  “秀雯?什么事?”
  她抽泣着搂住我:“朱燃,朱燃,我就要失去你了。”
  我的老天!这是要现场上映言情片吗?我忙问:“喂喂,你发什么痴?”
  “你爱上别人,就不会再爱我了,呜呜……”
  我简直哭笑不得。
  “我?我爱上谁了?”
  “景雪平。”
  “他?!”
  怎么可能?没错景雪平在追求我。自那日坡下相遇后,此君天天骑个脚踏车跟东跟西,但我从未多看他一眼。我就算要爱上谁,也轮不到景雪平。那时期追求我的人很不少,甚至学生会主席顾风华对我青眼有加,主动约我观摩他主持的辩论大赛。
  奇哉怪也,沈秀雯居然认为我爱上景雪平!
  啊哈,我灵光乍现。沈秀雯肯定是担心我和顾风华好上,她再没有机会,所以故意把景雪平栽赃到我头上。
  真亏她想得出来。
  沈秀雯想错了。当时我既没有爱上景雪平,更没有爱上顾风华。
  那时我青春貌美,花开正艳。那时我父母健在,朋友常伴。那时我拥有亲情与友情;最重要的是,有对爱情无比绮丽的幻想。
  我充满信心地憧憬着,把我的爱献给最能与之相配的人。
  整整二十年过去了。人生疏忽一夕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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