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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2)

一同前往训练基地向 父亲通报情况的金探长绘声绘色地讲述了保良击毙权三槍的过程细节,大家对保良的英勇无畏交口赞扬,可谓老子英雄儿好汉,保良不愧为公安世家的后代,也不愧 上了几天公安学院!市公安局已决定为保良记功,省公安厅和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也要授予保良“见义勇为好市民”的光荣称号c保良虽然没能子承父业,但英雄的胆 略一脉相传,值得骄傲,可喜可贺。

在众人的赞扬声中,父亲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他把保良叫到面前,用手轻抚着他头上被纱布包皮扎的伤处,他说:“好,保良,你总算给爸爸争了口气,总算给咱们陆家争了点光,我养你这个儿子,总算没给公安机关丢脸,好,好,爸爸很高兴!”

父亲老了,长期沉默寡言,以致他说出这段并不冗长的话语,还是有点磕绊。保良也是个敏于行而讷于言的性格,逢此场面,话也跟不上的。他只是用笑意表达了对父亲的感谢,感谢父亲终于对他正眼相看了。

后来,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确实授予了保良荣誉称号并给他记功受奖,不仅发给他一万元奖金,还派人到东富大酒店去,向店方说明保良超假旷工是为了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希望店方收回除名的成命,恢复保良的工作,如果让见义勇为的英雄处境尴尬,则是社会的悲哀和不义。

东 富大酒店虽是外资企业,但也有党组织的,也有工会共青团的,这大道理一压下来,思想当然会通。何况保良在酒店的直接领导都反映这小孩不错,形象及工作态度 都是一流的,只是外语水平稍低,对他回来工作都没意见。酒店的总经理是个法国人,对见义勇为这种事的支持居然超过了中国同事,不仅同意保良回来上班,而且 还表示饭店将专门为他开个欢迎会,授予他一枚金色的勤奋奖章。勤奋奖章是东富大酒店对职工的最高奖赏。于是,保良就这样衣锦还乡般地回到了“东富”,除欢 迎会外,还有勤奋奖章;除奖章外,还有三千元奖金。加上公安局先给的一万,这一万三千元奖金保良转手就花得精光,因为他要开始抚养雷雷。

首 先,他就算被东富大酒店重新召回,也不能再住酒店的职工宿舍了,他必须在外面租一间房子,以便安置雷雷的生活。因有“孟母择邻而居”的典故,所以这房子周 边的环境,还不能太差。至少不能住在原来他和李臣刘存亮菲菲同居的那种巷子,那里的人口五方杂处,做“鸡”做“鸭”倒卖黄碟假证的比比皆是,对雷雷的成长 肯定影响不好。

所以,保良最后选择的那个居住社区,是一个省直机关的宿舍,离东富大酒店很近,离雷雷要上的小学也不算太远。房子虽然旧了, 但住户大多为机关干部或他们的亲属,行为言语,都比较正经。房子很小,只有一房加一个过厅,且在顶楼的加层。加层冬冷夏热,旧楼又无电梯,每天进出都要从 八楼步行上下,所以每月租金只要六百,确实不贵。但房东坚持一年一租,租费一次交清。所以保良一下就交了七千二百元,两笔奖金一下用掉大半。再加上给雷雷 买衣服买被褥买锅碗瓢盆买各种生活用品,那一万三千块钱很快所剩无几,还要给看守所里的姐姐送些衣物被褥,还要凑齐雷雷上学的学费。雷雷马上快到七岁了, 等到九月,就可以上学了。保良联系的学校属于普通低收入者的子女小学,但一个学期也要交纳一千五百元整,还不包皮括书本文具。

上学的日子并非迫在眉睫,钱的问题也就容后再想。保良在他和雷雷的新家安顿下来以后,把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墙上贴了雷雷喜欢的画片,地上铺了彩色的塑料地毡,旧家具全都擦得千干净净,摆上新买的茶壶茶杯。保良心里忽然对这里有了一种归属感,那种幸福的滋味让他夜不能寐。

那种感觉真的难以言表,他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他是家长,是长辈。他在这里不是为了得到爱,而是为了付出爱,他有责任让依附于他的那个孩子,得到家庭的温暖和充分的庇护。

他和雷雷此前并无接触,但他不知为什么对雷雷的感情仿佛历久弥深。仅仅因为他是他舅舅吗?好像并不。

保良常想,在他的生活中,他最需要的究竟是什么?是钱,是事业,是兄弟义气,还是忠贞的爱情?他生活在这个城市里,他究竟得到了什么?是什么东西让他心向往之,值得他孜孜以求?

也许这个世界上人人都爱钱。但爱钱的痛苦在于,钱并不力能。而且钱这东西,不是你想得到就能得到的,也不是你只要争取就能争取到的。所以爱钱的结果,大多是终日的焦灼和最终的失落。

事 业呢?事业在保良眼里,好像越来越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过程的快乐。他在东富大酒店的每一分钟,都希望自己得心应手,被上级、同伴及客户所欣赏;他希望自己 所做的每件事,每个动作,每句语言甚至每个表情,都显示出职业的魅力,那种过程的快乐几乎有点自恋的倾向。因为保良发觉,人生的过程如果快乐,也许就等于 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和人生的目标。

说到兄弟义气,这是让保良叹息最多的一个字眼。他和父亲一样,十岁结拜,金兰之盟十年之久,如今长大成人,反而彼此疏离,龃龉多于情谊,交易多于忠义。义气在金钱面前瓦解得那么容易,看上去有点不堪一击!

如果说,父亲与权力的兄弟反目是为了国家利益,那么李臣和刘存亮呢,全是因为各自的私利。

至于爱情,保良不想再提。

保良分析过自己,他确认自己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是一个追求浪漫的人,是一个对爱专一的人。但他同样确认,他是一个爱情失败的人。无论因为自己本身的弱点和不慎,还是爱情本身的难测陰晴,他总归一败涂地,一蹶不振。直到现在他一想起张楠,一想起和她相伴的每一刻i匕陰,他还会在心里万般不舍,还会在心里出声地哭泣。他也知道,这一页人生纵然美丽,却被历史的老人面无表情地用大手一翻,彻底地翻过去了。

剩下来的,他惟一还能渴望的,惟一还能让他感到可靠的,便是他的亲人,是亲情的包皮容与互慰。

也 许正因为母亲过早地死去,造就了保良的这种心理。母亲在的时候,天天给他做饭、洗衣,帮他收拾床铺,和他在厨房里悄声细语。但,保良印象中的母亲,并不只 是这些。也许因为父子反目,姐弟分离,使他脑海中的母亲,永远挂着宽容的微笑。保良想,这就是亲人!兄弟、朋友、同事和爱人,都可能因为你的一个错误弃你而去,但母亲不会。无论你犯了什么天条,惹了多

大灾祸,无论你是否身败名裂,众叛亲离,无论母亲怎样跟随众口声讨和唾骂你,但你只管相信,她是你的母亲,她在悄悄为你哭泣,她的内心深处,永远有你,她的灵魂深处,永远爱你。

这就是亲人!

就像母亲当初悄悄让保良把那只耳环带给叛逆出走的姐姐一样,在那场家庭危机中,母亲表面遵从了父亲的意志,但内心里却始终同情和祝福着姐姐。

这就是亲人!保良总是猜想,也许在父亲的内心,也有一块从未被他人窥见的地方。父亲有时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走进那里,那里也许只有一盏孤灯,父亲会在灯下想念弃他而走的姐姐,也想念被他赶出家门的保良。他们毕竟由他所生,是他-一粥一粟养大的儿女。爱情的失败和友情的破灭,可以让保良懂得放弃,但对亲人,保良选择的态度,是不弃不离。血缘不会因事而异,因情而变,这就是亲情的本质和根基。

保良爱雷雷,因为雷雷是他的血亲。在他的所有亲人当中,现在只有雷雷可以,而且必须,和他相依为命,住在一起。所以雷雷对保良来说,是家的象征,是他实现亲情感受的惟一载体。

雷雷很听话,保良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让他把碗里的饭吃完,他再不想吃也会吃完,让他躺下睡觉,他再不困也会躺下。早上起床也是一样,保良只须叫一声“雷雷起床”,雷雷就会马上歪歪歪斜斜地坐起身子,也许那时他还在梦里。

其实,雷雷听话,不是因为他懂事,而是因为他害怕。保良开始没有注意这些,他只是以为雷雷特别懂事而已。雷雷的样子白白胖胖,很招人喜欢,又这样听话,保良那一阵的心思,全在照顾雷雷的衣食和安全方面,而未顾及其它。

他 没有过多细想,雷雷对父母的突然失踪,会有什么想法,他也不知道警察抓捕权虎时是怎样的场面,雷雷是否看到。警察曾经告诉保良,雷雷当时在车上睡觉,醒来 后父亲已不在身旁。他被警察带到当地的公安局住了几天,才被送到省城与保良见面。雷雷从小到大,从未和父母分离,他其实不能承受这个巨变。他不认识保良, 也从未听父母说起过这个舅舅。每天保良出去上班就把他锁在家里,让他看小画书或玩儿一些玩具,他就看小画书和玩儿玩具,但更多的时候,是压着声音叫着爸爸妈妈,自己悄悄哭泣。

很久以后,保良问过雷雷,雷雷说,他那时的想法非常恐惧:如果不是爸爸妈妈把他扔了,就是他们已经死了。

保良想不到的,一个六岁的孩子,生存本能如此之强,他能够把成人都难以承受的恐惧和悲伤,统统压在心里!

那一阵保良生活的中心,就是雷雷。

每天早上,他要早早起床,给雷雷做好早饭,然后叫起雷雷。在雷雷穿衣穿裤,洗脸刷牙吃早饭的时候,他还要给雷雷做午饭。做好午饭就放在厨房里,他在厨房的门上加了一把锁,主要是为了防止雷雷拨弄 煤气开关着火中毒。他把雷雷要吃的零食要喝的水要玩儿的东西都放在床头。那是一张标准的双人床,靠墙摆放,保良让雷雷睡在里边,他睡在外边。到中午,保良 有一小时的吃饭时间,他会跑步回家,跑步上楼,打开家门给雷雷热饭。热好饭让雷雷吃上,他再锁好厨房和大门,再从八楼跑下,跑回酒店的食堂,坐下来气喘吁 吁地将一盒午饭快速地扒进嘴里。来不及的时候,饿一顿也在所难免。

在保良看来,这样的辛苦不算什么,重要的是,雷雷是个懂事的孩子,给他做什么他就吃什么,从不挑食。从不向保良提出任何要求。保良买的零食,他也很少吃。保良只当他是为了节俭,心里不由感动万分。

晚 上,晚饭之后,保良就和雷雷一起在床上认字念书。这时他完全理解了父亲当初对他那种望子成龙的心理。他现在对雷雷也是同样,希望他优秀,希望将来姐姐出来 的时候,能看到雷雷好学上进,成绩骄人。他教雷雷认字,他教什么雷雷学什么,表情被动。几天以后他才发现他教的不少字雷雷早就认得,但雷雷没说。雷雷主动 问他的字只有三个,一个是涪水的涪字,一个是带领的带字,还有一个,是叔叔的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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