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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死

  十一月中旬,下雨。我把王八送到奶奶家时,车子不小心滑了一下,差点把我的骨头摔断,所幸车子还好。这件事让我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在奶奶家,我又见到了文森特,它还是老样子,这猫特念旧,看见我就很主动地蹭过来,在我的两腿之间绕来绕去。被老费打跑的黑黑却再也没有回来过。
  当天我又请假,反正就是疝气。下午我把炖好的一个王八送到医院去,另一个留着明天送。我拎着雨衣和王八进了病房,老丁那床铺上空荡荡的,边上那个昏迷的中年人照旧还在嘟嘟地叫着。我跑到护士台,问:“21床的人呢?”护士看了看我,用很冷静的声音说:“他今天早上去世了。”
  我脑袋嗡地一下,说:“你们这儿天天死人的,你别弄错了,再查查。我前天看见他还挺好的。”
  护士说:“21床,叫丁培根,是不是?”
  “对。”
  “对不起,他确实去世了。非常突然,之前他的状况很稳定,今天早上忽然不行了,都没来得及抢救。”
  我失魂落魄,再次走进病房,坐在雪白的床单上。那床单已经换过了,不是老头睡过的。我打开抽屉,里面还有两卷草纸,乍一看还以为是书,其他的一切都消失了,连同他这个人。细微的雨水打在窗玻璃上,从这里望出去,外面是一棵棵发黄的树木,一幢红色屋顶的房子,红得非常黯淡,倒是树叶的黄色显得刺目。天空是空无的,白得没有内容,但我知道那毫无内容的白色其实是云层,雨就是从那里来到世界上的。我非常难过,握着雨衣的手心觉得冰冷刺骨。后来我把炖好的王八放在床头柜上,对着空床说:“老头,说走就走啊?太不够意思了。”
  我跑到水房里,冲了冲脸,又回到护士台,问:“现在人在哪里?”护士说,已经在太平间了。我说要去看看,她不让我去,说是已经通知单位了,按规矩,我要见到他只能是在追悼会上。我当着护士的面就哭了。
  回到病房,我瘫坐在凳子上,背靠着墙,看着旁边那个昏迷的病人,仪器里嘟嘟的心跳声。这声音让人放心。我希望老头也能有这种声音,哪怕他也昏迷了,哪怕再过一小时就死,总比这么突然死掉的好。我还没跟他道别呢,他就被人拉到太平间去了。我想起老头说过的,他和死神之间是一场短跑比赛,这次不一样,死神在终点等着他。
  我想起他好多次用一种叹息的口气说到我和于小齐,他总是说,你们还这么年轻。我想不明白他这句话里的意思,我还打算问问他,这句话究竟是暗示还是感叹。现在是屁也问不到了。死亡就是置一切于不顾,踏上了另一种旅程,所有的疑问,所有的恩怨都一笔勾销。我很爱这个老头,他要是我的老丈人,我就简直要爱死他,现在只能用一种普通的爱来为他而悲伤,但这简直不够分量。我为什么哭得那么厉害呢?
  我在医院的楼道里走了很久,到楼下去抽烟,一楼静悄悄的,产房前面没有激动地父亲。老头的死,好像把所有一切都挡住了。我冒雨走到小杂货店,拎起公用电话,拨了上海的区号。当时犹豫了一下,我是不是该去做这只报丧鸟呢?后来我还是坚持着把这组号码拨完,宿舍阿姨去喊于小齐,我拿着电话,又给自己点了根烟,我在雨中静静地等待着她的声音。
  十一月下旬,天气晴朗。那天上午,我蹲在殡仪馆的火化车间外面抽烟,追悼会已经结束了,老头的告别展览还算热闹,学校里来了人,报社也来了人,还有文联的。悼词念了足足十分钟。老头躺在那里很安详,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这样比较好,我不大愿意看到他穿着寿衣的样子,好像年画里的财神爷。总之,他很体面地走了,对一个小知识分子来说,这点要求也不算过分。
  于小齐站在灵柩边,告别仪式的时候,每个人都走过去跟她握手,我落在最后。她两眼肿得厉害,但是一直没哭。在这个场面上我始终没见到前任师母,也没见到现任师母。倒是于小齐的姑妈,趴在地上大哭大嚎,说哥哥啊你的钱都让那个女人骗走啦她这个没天良的你走了她也不来看看你啊。于小齐的姑父义愤填膺地说,一定要把那个女人找到。我知道他们说的是谁了,那个还在找石油的女硕士。哭完之后,他们就安静了,好像之前并没有哭过。
  然后就是收骨灰,那要等很久,其他人都去吃豆腐饭了。本来是于小齐的姑父去收的,后来他嘀咕了一声,说自己拉肚子,跑去上厕所就再也没回来。我和于小齐进了火化车间,她手里捧着一个预先准备好的骨灰盒子。那天上午就老丁一个人火化,算是包场了。我们戴城的殡仪馆很变态,可以去亲眼看着死人被拖进去、被烧掉的情景。有个工作人员大声对我们说:“你们要看吗?”于小齐摇摇头,我没好气地对工作人员说:“我谢谢你,我们就坐这里吧。”
  那个过程很漫长,我们到外面去透气,我抽烟,于小齐也要了一根。我们蹲在十一月灿烂的阳光里,听着车间里轰轰的声音,烟囱开始冒烟。于小齐抬头望着那烟,轻轻地说:“爸爸。”
  我说:“等会儿收骨灰的时候,你千万不能哭的,眼泪不能掉在骨灰上。”
  “为什么?”
  “因为他会永不安宁。”
  “我都没怎么哭。你看我哭了吗?”
  “没有。”
  不知为什么,烟飘上去,树叶就落下来了,掉了好多在我们脚跟。烟向着南方的天空中飘去。于小齐说:“爸爸去南方了。”这时我猛然想起了欧阳慧写的诗,亲爱的别在北方定我的棺材,冬天我要去南方。我身上起了一层寒栗。
  我问于小齐:“怎么他老婆没来?”我又补充说:“我不是问你妈妈,是他现在的老婆。”
  于小齐说:“我姑妈打电报通知她了,没回音,大概还在野地里找石油呢。我妈当然根本不肯来的,但她昨天晚上也哭了。”
  我说:“李翔也没来。”
  于小齐说:“李翔我是通知了,但他今天来不及赶过来了,反正我爸爸要落葬到莫镇去,李翔在那儿已经看好墓地了,他会接我爸爸过去的。”过了一会儿她说:“李翔说起你,说你人特别好。”
  我说:“我也挺喜欢他的。”
  于小齐说:“肉麻死了。”
  我说:“曾园呢?她没来陪你?”
  于小齐说:“曾园去旅游了,还没回来。我没通知她。”
  我说:“行吧,那就我们两个送老头走吧。”
  她告诉我,按照规矩,只有冬至和清明才能落葬,之前,骨灰寄放在殡仪馆,反正离冬至也就一个月了。到时候她就去莫镇,把老丁和她爷爷奶奶葬在一起。人死回故乡,那里比较温暖。
  于小齐说:“我跟大学生分手了。”
  “怎么会?你爸爸听说你找了个大学生,还挺得意的。”我说,“为什么分手?”
  “以后细说吧,今天不想说这个。”
  我点点头,说:“反正那大学生也呆逼得很,分手就分手,没什么好留恋的。”
  于小齐摇摇头,说:“乱讲。”
  这么聊着,时间就不那么漫长了。后来工作人员把我们叫进去,还是那个讲话不知轻重的家伙,我看着他,心想,你丫要是敢说一句“烧好了”,我就把你脑袋按到炉子里去。不料他这回很懂礼貌,说:“请吧。”
  关于收骨灰的事情,我就不说了,略去,否则我也成那变态的火葬场了。那天我们没去吃豆腐饭,把骨灰寄存在殡仪馆,于小齐跪在那排更衣箱一样的铁柜子前面,双手合十,嘴里不知道在念着什么。我也跪下来,我在心里对老头说,老头,咱们永别了,小齐就暂且交给我来照顾吧,万一我照顾得不好,你也别怪我。
  我们空着手离开了殡仪馆。我开着摩托车,带着于小齐从郊区回到戴城。不知为什么,猛然从火葬场回到这个城市,觉得它很陌生,我就像一个异乡人。在路上,她戴着头盔,脑袋一直靠在我的背上,双手把我的腰搂得紧紧的。她说,你再开快点。我把车速拉起来,全神贯注开车,风吹得我四肢冰凉,但我还是坚持着开回了戴城。
  到了城里我觉得很饿,问她饿不饿,她也说饿,但是什么都吃不下,就想找个地方喝口水,坐一坐。我看见一个咖啡厅,这是戴城挺著名的地方,叫“犁人小驿”,犁人就是宰人的意思,里面的东西都贵得离谱。我决定豁出去一次,带她去挥霍挥霍。跑进去,中午刚开张,就我们两个顾客。点了咖啡,喝了几口觉得更饿了。于小齐对服务员说:“你们这里有什么简餐吗?”服务员递过来一张菜单,瞟了一眼我们手臂上的黑臂章,说:“中午只有面包夹培根。”我一听,脸色都变了。于小齐呆头呆脑地看着那张菜单,忽然之间,鼻子里嗤的一声,终于忍不住哭出了声音。
  九一年的晚秋,有个人来我家找我。我觉得她似曾相识,后来想起来,是我的现任师母,那个女硕士,老丁最后的爱人。她跟照片上长得很像,黑头黑脑的,也不甚漂亮。气质倒是不错,穿一件皮夹克,蹬着一双靴子,左臂戴着一个黑臂章。这种款式的皮夹克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披着它去开摩托车,简直拉风到了极点,可惜我买不起。
  因为太艳羡这件皮夹克,我就让她到家里来坐着,还给她泡了一杯茶。我对这女人有意见,老公死了都不出场。我本来不想对她那么客气的。
  “你家里真够难找的,我在新村里绕了三个圈子。”
  “这新村比精神病医院还绕。”我说。
  她一坐下就说:“你这家里可够乱的。”我环视四周,床上有两个烟缸,脏衣服臭袜子星罗棋布,剩菜剩饭空啤酒瓶都堆在桌子上,摩托车零件和维修工具把房间里的空地都占据了,还有几十盘录象带堆在书桌上。自从我爸妈去上海以后,这个家就彻底变成狗窝了。我对女硕士说:“无所谓,先混着吧,我妈生病住医院了。等她回来就能收拾干净。”女硕士说:“你够可以的,自己不会收拾?”我见她一进门就教育我,有点生气,故意说:“我以前看见老丁家里,也乱得跟狗窝一样,我还特别纳闷。后来我知道了,家里要是没有个女人,就会变成那样。”女硕士听了,瞪起眼睛要反击我,又硬生生地把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她说:“可以啊,路小路,丁培根说你最擅长狡辩,你还真没给他丢人。”
  我找了一个小板凳,坐在她对面,问她到底有什么事,直接说吧。女硕士从茶几上拿起一包烟,看了看牌子,抽出一根,点上,又指了指床上的烟缸。我把烟缸给她递上,她吸了口烟,说:“我接到电报已经晚了,人都火化了,赶回戴城花了三天时间,昨天晚上和他们家亲戚吵了一架,今天才抽出时间来找你。”
  我问她吵什么,她告诉我,于小齐的姑姑怀疑她藏了老丁的存款,还拿出一张五千块钱的借条,说是老丁生前借的,要女硕士还钱。老丁本人还有一张八千块钱的存折,是省吃俭用攒下来的工资和稿费。这笔账根本算不清了,到底是应该先还钱再分钱,还是先分钱再还钱。当时于小齐也在场,什么都没说,后来抄起一个扫帚打在她姑姑和姑父的脑袋上。
  我问女硕士:“那你到底藏了钱没有?”
  女硕士说:“我当然藏了,不过这钱是丁培根留给小齐的,我私下里给小齐了。”
  我说:“你挺够意思的。你今天来就为了告诉我这个?这跟我也没什么关系啊。”
  女硕士说:“我是特地来看看你的,他在世的时候经常提起你,说你给他换煤气,对小齐也挺照顾的。”
  我说:“没什么,应该的。你跟小齐聊过了?”
  女硕士说:“是啊,聊得还挺好的。第一次见她,以前经常听他说起你和小齐,我还在想,哪天到戴城来,要看看你和小齐。他把你们形容得很可爱。真没想到,会是在这种情况下见到你们。”
  她有点伤感,但没有满脸的哀痛,这一点给我留下的印象还不错。说实话,我还以为会遇到一个哭哭啼啼的老寡妇。三十八岁的老处女嫁人,没过一年丈夫就死了,其实她也够背的,但我实在不希望看见她哭丧着脸的样子,我对悲伤已经麻木了。
  她和老丁认识十年了,过去只是朋友,靠通信交往,这中间也见过几次。去年她来到戴城,跟老丁聊着聊着,忽然决定结婚了。这挺像互联网出现以后的网恋,可见网恋也不是互联网带来的东西,只要世界上有邮政系统,这件事就会发生。反正在我看来是有点疯,不像三四十岁的人干出来的事情。但三四十岁的人谈恋爱,究竟应该怎么个谈法,我他妈的也不知道。像老丁这种条件的,女人要是不疯,我看也不会嫁给他。
  她说自己本打算过了年调到上海,就不用满世界跑了,不料出了这个事情,看来还是得在这个世界上继续跑下去。没办法,人的命,想怎么扭转都没用,什么样的幸福都经不起命运的一个小玩笑。
  我告诉她,我就是一个小学徒,目前在化工厂里混着。其他没什么好多说的了。
  女硕士忽然很认真地问我:“喜欢小齐?”她冷不防地掷出这个问题,我点点头。女硕士看着我,那种感觉好像一个姐姐在看着她的弟弟。她说:“那你要好好待她。”我说我知道了,我也懒得解释什么。她说:“其他不多说了,我走了,以后有机会再见吧。”
  我站起身,送她到门口,她说不用再送了。我忽然问她:“你到底爱不爱老丁?”她愣了一下,眼圈忽然红了,说:“当然。”
  我说:“他活着的时候对我说,你很可爱。”
  “还有呢?”
  “没了。”
  “那么,再见吧。”
  老丁落葬,是在一九九一年的冬至。本来我应该去送他的,结果那几天我妈妈在上海动手术,我去照顾她,没来得及顾上老丁。事后知道,那边的事情都是残废家里安顿的,于小齐和残废一直把老丁从戴城送到了莫镇。女硕士没出现,她独自回到了她该去的地方,恐怕永远也不会再来戴城了。我猜她是爱着老丁的,这一点她不会骗我,爱着就够了,至于能不能为他送葬,在这个大得没边的世界上,在纠缠着痛苦的命运中,其实并不是那么重要。
  他的坟就在莫镇的那片墓区,我后来还看到过照片,于小齐和残废,神情庄重地站在墓碑前,后面是弯曲起伏的山麓。墓碑明晃晃的,像一把砍刀的侧面。
  我一直打算去莫镇看看老丁,顺便找残废喝酒,可是我在此后的那么多年里,竟然把这件事忘记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忙活些什么,总之,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但是,要紧的事情是否真的一定要去做,那又另当别论了。
  我十八岁那年很古怪,很多人都要我照顾。比如我妈生病了,老丁死了,又比如杨一的女人要打胎,我奶奶的猫让人给踢了,残废在饭馆里被人嘲笑为乡逼,曾园失恋需要有个临时男友……这些事情,有的很重要,有的很不靠谱。反正我当时也闲着,就都接受下来了。后来他们让我照顾于小齐,这件事很悲伤,我也接受下来了。那已经是一九九一年的岁末,这倒霉的一年终于就要过去了。
  老丁死了以后的那段日子,于小齐结束了上海的培训,又回到戴城。按照戴城的规矩,人死了要做七,每隔七天大吃一顿,磕头烧纸,搞得不亦乐乎。我去看过几次,到了老丁家里才发现,原来这老头竟然有这么多亲戚,足足一屋子,也不知道谁是谁,其中我唯一能认出来的是于小齐的姑妈。这伙人像土匪一样占据了老丁的屋子,男的抽烟喝酒,女的扎堆唠家常,小孩子尖叫着在大人的裤裆里钻来钻去,里屋摆了两桌麻将,围了好多人在那里赌钱。我跑到厕所里尿尿,一看那地方,都快赶上火车站的公共厕所了,水箱里没水,马桶里堆满秽物,臭不可闻,草纸用光了,他们就把老丁的旧书放在马桶边上,随便撕一页下来擦屁股。我一看书名,《复活》,吓得一激灵,差点尿在自己裤子上,老头在冥冥之中一定气得想坐起来,可惜不能够啦,已经烧成灰了。我跑到他的遗像前面,默默地说:你别多想了,复活是不可能的了,我给你换一本《西游记》吧。老头的遗像盯着我看,目露凶光。
  这伙人都要闹到后半夜才肯消停,有些走了,有些躺着睡觉,还有一些继续打麻将,一直要到第二天天亮,才留下一个狼藉不堪的现场,让我们打扫。
  那天我在人头济济的屋子里找到了于小齐,她正蹲在厨房啃一个鸡爪,非常认真地啃着,把鸡的脚趾骨头一节一节地咬下来,细细地啃着上面的皮肉以及软骨。我走过去,也蹲下,对她说:“你怎么躲这里啃鸡爪?”于小齐面无表情,把手指蘸到嘴里嘬了一口,把半个鸡爪送到我面前,说:“吃。”我说:“你也不至于给我吃半个鸡爪吧?”于小齐说:“你不吃可就没了,晚上肚子饿了自己去泡方便面吧。”我很诧异,因为那天晚上的菜都是我去买的,足足有一个大圆桌的熟菜,怎么一会儿的工夫就全没了。于小齐说:“我好不容易抢到一个鸡爪。”
  我问她:“你妈没来?”于小齐摇头说:“怎么可能来呢?她到死也不会来的。”这时我就觉得很伤感,到死都不能释然的恨,也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恨。我把女硕士的事情说了一点给她听,她神情木然,只说:“那个女的,人还挺厚道的。”
  外面吵得太厉害了,后来于小齐的姑妈冲进来,大声说:“要死啊,我们都磕过头了,你怎么还躲在这里?”于小齐“噢”了一声,捏着鸡爪出去磕头。我独自靠在厨房的门框上,看着她跪在老丁的遗像前面,一下一下地把前额撞在地上,发梢沾着地上的灰尘。
  一直熬到断七。
  那阵子,我还去马台镇上班,后来请了个长假,到上海照顾我妈。回到戴城时,老丁已经落葬了。断七正是在元旦的时候,很喜庆,新的一年就要来临了。那年冬天非常冷,下了很大的雪,我冒雪去于小齐家,进屋一看,这帮冻不死的家伙个个都在。我也输给他们,不就是吃点熟菜吗,他们倒是场场不落。有个阿姨还拖住我问:“你是不是小齐的男朋友?”我说:“不是啊,你忘记了?我是你表叔的阿姨的干儿子。”阿姨翻着眼珠算辈分,我趁机溜了。
  进屋一看,一大圈人都在赌钱,押二八。于小齐竟然也在赌,我凑过去一看,她已经输了一百多块钱,脸都红了。押二八基本上没什么技巧,只要不出老千,纯粹凭运气赢钱。看来她运气很差。我对小齐说:“你下来,我给你赢回来。”于小齐嘟哝说:“输了怎么办?”我说:“输了算我的。”结果那天晚上我手气非常好,赢了十来把,口袋里塞满了毛票,不但把于小齐输掉的钱捞了回来,连我自己摩托车的油钱都挣出来了。坐庄的大叔直呲牙。后来我不想赌了,他们也没拦我,大概觉得我手气太骚包,还是早点滚蛋为妙。
  我把一大把票子塞到于小齐口袋里,留了几张给自己。那已经是深夜,走掉了不少人。于小齐跑到楼道里烧纸钱,在一个脸盆里,火苗忽高忽低,映着她的脸。我帮着她一起烧,把折好的纸钱扔进去,它们无声地化作了灰烬。
  于小齐说:“总算结束了。”
  我说:“是啊,连死都这么费劲。”
  于小齐说:“一开始觉得闹,头昏脑胀的,后来我也想开了,还是热闹一点好。冷清清的,那就太难过了。”
  那天我就陪着她,一直到天亮。人都走光以后,来了几个五大三粗的工人,开始搬家具。我问是怎么回事,于小齐说:“这些家具都送给亲戚了,房子要退还给厂里。”我这才知道,这套房子还是橡胶厂的,老丁死了,户口上没有人,就得还给公家。那个年代还没有私房改制。于小齐说:“都搬走,我什么都不要。”指挥搬家的是她姑父。
  我说:“你留点纪念的东西吧。”
  于小齐说:“该留的都留了,这些都不要了。”没过多久,屋子里就全空了,剩下一些杂物,连亲戚都不要的,散落在房间里,凌乱不堪。后来她姑父指着那堆发了霉的破书,问于小齐要不要。小齐说不要了,没地方放。她姑父说:“那就卖了,还能称几十块钱。”小齐脸色铁青,从我兜里掏出打火机,就在空荡荡的屋子里烧书。一架子书,绵长不息地烧着,天花板都熏黑了。后来发现根本烧不完,小齐说,算了,还是卖掉吧。房间里全是灰烬,风一吹就跟地狱里的场景差不多。
  当天晚上,我们烧老丁的衣服,这次就我们两个人。我和小齐在新村的花坛边把衣服堆起来,浇了一点煤油,一点火,火苗子腾空而起,气冲斗牛,把花坛里的树枝都燎着了。老头没什么好衣服,但还是挺耐烧的。我在打开最后一个包裹的时候,发现里面还有一件皮夹克,我都没见他穿过,在身上比了比,还挺合我身。于小齐说,这件皮夹克还是女硕士送给老丁的。我很喜欢这件衣服,但于小齐说:“不吉利,你真想要,我以后送你一件。”说完把那皮夹克也扔进了火堆,烧出一股臭味。
  后来于小齐又拎下来一叠稿纸,说这是老丁的手稿,也烧。我说:“不要吧,烧了太可惜了,以后说不定给他出本书呢。”于小齐说:“这都是些废稿,出书的稿子我都放起来了。烧吧。”我说:“那你要是给他出了书,一定要送我一本。”于小齐没说话,一抬手就把稿子扔火堆里了。这件事做完,老丁生活过的痕迹便彻底消失了。
  小齐说:“我怎么觉得这么痛快呢?”
  我说:“小齐,你好像一下子长大了。”
  她在火光中看了我一眼,说:“你也是啊。”
  我问她:“接下来,你去哪里呢?”
  小齐说:“我还得回美校,放寒假之前要有两门课要补考,都是文化课,补考也就是过过场,多交个几十块钱给学校。然后就可以去找工作了。”
  “去哪里工作?”
  “我去吴县,上次带你去看的那个学姐,她肯带我入行。”她说,“你呢?”
  “我还是去马台镇上班。”
  她拉拉我的手,说:“那我们还能在一起混几天。”
  我说:“是啊,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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