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中午时分,所有的人都到楼顶花园透风去了,“棕色*的”没去。抓住这没人的机会,她正好对我“诉求”一番——我不知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我觉 得这词很逗。她我面前哀哀地哭着,说道:老大哥,我要写小说啊……大颗大颗的泪珠在她脸上滚着,滚到下巴上,那里就如一颗正在溶化的冰柱,不停地往下滴 水。我迷迷糊糊地瞪着她,在身上搜索了一阵,找到了一张纸餐巾(也不知是从哪里抄来的),递给了她。她拿纸在脸上抹着,很快那张纸餐巾就变成了一些碎纸 球。穿着长裤在草地上走,裤脚会沾上牛蒡,她的脸就和裤脚相仿。我叹了口气,打开抽屉,取出一条新毛巾来,对她说:不要哭了,就给她擦脸。擦过以后,毛巾上既有眼泪,又有鼻涕,恐怕是不能要了。棕色*的不停地打着噎,满脸通红,额头上满是青筋。我略感不快地想到:以后我抽屉 里要常备一条新毛巾,这笔开销又不能报销——转而想到:我要对别人负责,就不能这么小气。然后,我对棕色*的说:好了,不哭——回去工作吧。她带着哭腔 说:老大哥,我做不下去——再扯下去又要哭起来。我赶紧喝住她:做不下事就歇一会儿。她说坐着心烦。我说,心烦的时候,可以打打毛衣,做做习题。她愣了一 会说:没有毛衣针。我说:等会儿我给你买——这又是一笔不能报销的开支。我打开写字台边的柜子,从里面拿出一本旧习题集,递给她;叫她千万别在书上写字 ——这倒不是我小气,这种书现在很难买到了。
过去,我做习题时,总是肃然端坐,把案端的台灯点亮,把习题书放在桌子的左上方,仔细削一打铅笔,把木屑、铅屑都撮在桌子的右上角,再用橡皮膏缠好每 一支笔(不管什么牌子的铅笔,对我来说总是太细),发上一会儿呆,就开始解题了。起初,我写出的字有蚊子大小,后来是蚂蚁大小,然后是跳蚤大小,再以后, 我自己都看不到了。所有的问题都沉入了微观世界。我把笔放下,用手支住下巴,沉入冥思苦想之中。“棕色*的”情况和我不同,她把身体倚在办公桌上,脖子挺 得笔直,眼睛朝下愤怒地斜视着习题纸,三面露白,脸色*通红,右手用力按着纸张,左手死命地捏着一支铅笔(她是左撇子),在纸上狠命地戳着——从旁看去, 这很像个女凶手在杀人——很快,她就粉碎了一些铅笔,划碎了一些纸张,把办公桌面完全写坏。与此同时,她还大声念着演算的过程,什么阿尔法、贝它,声震屋 宇。胆小一点的人根本就不敢在屋里呆着。不管怎么说罢,我把她制住了。现在习题对我不起什么作用,我把这世界所有值得一做的习题都做完了。但我是物理系毕 业的,数理底子好。“棕色*的”则是学文科的——现有的习题够她做一辈子了。
大学时期,我在宿舍里,硬把身体挤入桌子和床之间狭窄的空间坐下,面对着一块小小桌面和厚厚的一堆习题集发着呆。我手里拿着一支铅笔,但很少往纸上写,只是把它一节节地捏碎。不知不觉中,老师就会到来。她好像刚从浴室回来,甩着湿淋淋 的头发,递给我一张抄着题目的卡片,说道:试试这个——你准不会。我慢慢地把它接过来,但没有看。这世界上没有我不会解的数学题——这是命里注定的事情。 还有一件事似乎也是命里注定:我会死于抑郁症。不知不觉之中,老师就爬到了对面的双层床顶上,把双脚垂在我的面前。她用脚尖不停地踢我的额头,催促道:愣 什么?快点做题!我终于叹了一口气,把卡片翻了过来,用笔在背面写上答案,然后把它插到老师的趾缝里——她再把卡片拿了起来,研究我写的字,而我却研究起 那双脚来:它像婴儿的脚一样朝内翻着。我的嗅觉顺着她两腿中间升了上去,一直升入了皮制的短裙,在那里嗅到了一股夹竹桃的气息。因为这种气味,我拥有了老师洁白娇小的身体,这个身体紧紧地裹在皮革里……她从床上跳了下来,蹲在我的面前,抱住我的脑袋说:傻大个儿,你是个天才——别发愣了!我忽然觉得,我和老师之间什么都发生过——我没有虚构什么。
我面对着窗子,看到玻璃外面长了几株绿萝。这种植物总是种在花盆里,绕着包皮棕的柱子生长,我还不知道它可以长在墙角的地下,把藤蔓爬在玻璃上。走近一点看得更清楚:绿萝的蔓条上长有吸盘,就如章鱼的触足一样,这些吸盘吸住玻璃,藤蔓在玻璃上生长,吸盘也像蜗牛一样移动着,留下一道粘液的痕迹,看起来有点恶心。然后它就张开自己的叶子。这些叶子有葵叶大小,又绿又肥,把办公室罩进绿荫里。科学技术在突飞猛进,有人把蜗牛的基因植到绿萝里,造出这种新品种—— 这不是我这种坐在办公室里臭编的人所能知道的事。
我知道的是,坐在这些绿萝下,就如坐在藤萝架下。这种藤萝架可以蔓延数千里,人也可以终生走不出藤萝架,这样就会一生都住在一道绿色*的走廊里,这未 尝不是一种幸福。这不是不能实现的事:只要把人的基因植到蚂蚁里,他(或者她)觉得自己是人,其实只是蚂蚁;此后就可以在一个盆景里得到这种幸福,世界也 会因此变得越来越新奇。……我回头看看“棕色*的”,在绿荫的遮蔽下,显得更棕了。她吭吭哧哧地和一些三角恒等式纠缠不休。这是初中二年级的功课,她已经 有三十五岁了。我不禁哑然失笑:以前我以为自己只有些文学才能,现在才发现,作践起人来,我也是一把好手。我真不知道自己有多聪明——而且我现在还是迷迷 糊糊的。我就这么迷迷糊糊地回家去睡觉——再不睡实在也撑不住了。
15
天终于晴了。在雾蒙蒙的天气里,我早就忘了晴天是什么样子,现在算是想起来了。晴天就是火辣辣的陽光——现在是下午五点钟,但还像正午一 样。我从吉普车里远远地跳出去,小心翼翼地躲开金属车壳,以免被烫着,然后在沾脚的柏油地上走着。远远地闻见一股酒糟味,哪怕是黑更半夜什么都看不见,闻 见这股味也知道到家了。这股馊臭的味道居然有提神的功效。闻了它,我又不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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