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脓疮
江源在向远的力撑之下,以相当快的速度一天天回到正轨,向远和叶骞泽的生活却犹如平行轨道上的火车,依旧并驱而行,各自装载着心事,没有碰撞,不会相交,看似朝着同样的一个尽头而去,实际上谁也不知道等待在终点的会是什么。
叶骞泽签字的授权书没有任何波折的到了向远手里,失去了对公司事务的掌控权,对于叶骞泽来说并不是灾难,或者,在他看来,这根本算不上“失去”,他原本就毫不在乎的东西,交付给需要的人,既是适得其所,他也解脱了。
没有琐事缠身之后,叶骞泽又一度几乎吃住都在寺里,那段时间,连叶昀都很担心他忽然有一天削了头发,从此做了和尚,好在他并没有那样极端,青灯古佛和骨灰相伴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太久,寺里有个由信徒自发组织的慈善基金会,时常会有一些公益性的救助活动。后来,叶骞泽的所有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这个慈善基金会里。基金会里多是一些家境小康的佛教徒,妇孺老弱占大多数,叶骞泽虽不再管事,但谁都知道他出身富贵人家,加上他为人善良随和,又受过好的教育,会里很多事情都仰仗他,也许他在那些救贫助学扶老之类的小善举中也找到了意义。
在家里的时候,叶骞泽大多数时间都会呆在书房里,叶灵的房间他让杨阿姨原封不动的锁了起来,从此成了禁区,谁都不能入内。杨阿姨原本就恨不能离那房间远一点,自然求之不得,叶昀也不会忤逆大哥,至于向远,更是不闻不问。对于叶骞泽提出的希望公司出面的钱物捐赠,她从没有拒绝,如果这样会快乐,那为什么不呢?有那么一次,她在基金会扶持的一间外来劳工子弟小学里,看到客串老师的叶骞泽站在讲台上,她忽然觉得,每个人的人生轨道一早就是划定的。当然,不是谁都会沿着这个轨道走下去,但正是因为有了偏移才会痛苦。他一直想做个普通的老师,为人师表,授业育人,现在才是归位。她答应过叶骞泽,让他去,让他过他想要的生活。现在的叶骞泽渴望静静地待在自己的世界里,而她要功名利禄,他们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这场婚姻天衣无缝,那为什么还要相互打扰?
他们再不会吵架,白天两人在屋子里见面,客气有加,相互尊重备至。需要双方出席的场合,也自然是一对恩爱伉俪;至于夜晚,他守着书房里的一盏灯爱坐多久那是他的事,向远睡前独自一个人,一张一张慢慢清点或新或旧的纸钞,再小心翼翼地抚平上面每一处细小的褶皱,这些,也不会再有人知道。
那一年,江源跟一些中小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直接合作越来越频繁,路是难走一点。但效益还是有的。其间,有一个温州的地产商投资失败,欠了江源一大笔货款,走投无路之下,他提出把自己多年前拍下的一块土地用以抵债。那片土地大概100多亩,位于G市边缘地一个角落,一面靠山,三面环水,与主城区一江相隔,原本地理位置不错,当初这个温州地产商也是看中了这里方位绝佳,大有可为,谁知道后来才听说,这块土地的紧邻的一片水域,正是G市主河道拐弯之处,地势又偏低,历年来在上游溺水的尸体打捞不及,都会被冲到该处才浮起来,所以人称“浮尸地”,更有甚者,背靠的那一片荒山与尚未实行火葬之前的公墓遥遥相望,相当的晦气,用作民用商品住宅,必定经营惨淡,但是该片土地在一个交通的死角,开发作商业用途则更不现实,那个温州商人就是在这笔投资上栽了跟头,从此一蹶不振。
出人意料的是,在很多人的摇头之中,向远同意了这个抵债方式。这么多年来,经历了公司的起起落落,向远在江源的一些小股东和员工心目中,地位不容质疑,她作出的决定,就是“正确”的代名词,可是这一次,还是议论纷纷,就连滕云也私下问过她,会不会风险太大,难道是有什么内部消息?
向远摇头,但并不是回答,而是她也不知道。对于这件事,她给滕云的答复是:“我也没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只不过让他把债务一直拖下去也不是个办法,还不如抓住一些实在的东西。至于那里的晦气,日子天天在变,说不定有一天,记得的人都淡忘了,没忘记也不在乎了,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滕云很少看到向远用不确定的态度去赌一件事情,但转念一想,她过去是那么精明笃定的一个人,也不是事事都能如愿,世事能被凡人掌握在手里有能有多少呢?想到这里,他也就不再说什么。
对于向远和叶骞泽的事,滕云多少也知道一点,向远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从她的言行中,也很难找到这件事对于她的影响,多年的感情仿佛干冰一般,一阵烟后,化了就是化了,可她对叶骞泽到底还是在乎的,滕云是个再细心不过的人,他看得出来。
叶骞泽近年来跟他父亲叶秉林在喜好上越来越相似,茶里独爱普洱,山庄的茶庄里便总有上好的普洱候着,有时别人送的佳品,向远也会有意无意地交给滕云,可滕云只喝咖啡,她再清楚不过。
除了茶以外,叶骞泽平生唯一的爱好就是钓鱼,恰好滕云也是其中的高手,在这一点上,两人一拍即合,滕云几次出海钓鱼,叶骞泽都欣然前往。原本在公司的时候,叶骞泽跟滕云关系并不算亲近,一方面是因为他听闻过关于滕云性取向的传言,叶骞泽是个传统的人,虽然他不会因此而厌恶一个人,但是敬而远之是难免的;另一方面,滕云可以说是向远的心腹,向远做事的狠辣叶骞泽一直颇有微词,过去碍于夫妻的情面,他也不好说得太多,但是心里难免会迁怒滕云,觉得他必定也是个重利轻义之辈。哪知道近距离接触之后才发现,除了爱人不是女人这一点之外。滕云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甚至还是个相当有意思的普通人,两人在喜好和生活情趣方面都颇有相似之处,加上滕云办事妥贴,仿佛自己需要的东西他总能提前一步预备在那里。就这样,叶骞泽和向远夫妇渐行渐远之后,和滕云反而走得近了一些。只是,他不会也不愿去深究,以滕云的忙碌,尚能每周都抽出一两天陪同他这个富贵闲人钓鱼喝茶,究竟是为了什么。
向远很少会在滕云面前提起叶骞泽,奇怪的是,滕云却会频繁的在她面前说起叶骞泽的事情,叶骞泽说过什么,叶骞泽做过什么……事无巨细。向远最不喜人啰嗦,可滕云说的时候,她会不作声地听,也很少评价。原来夫妻做到这一步,她有的时候竟然需要通过旁人的口,才得知他的行踪。
南国的四月,已是夏日伊始。向远将车开进山庄的林荫道。在遍布的树荫下,心情也觉得荫凉了许多,山庄的环境还是颇为不错的,而且胜在幽静,这也是滕云打电话给向远,说有事请要跟她说,向远没让滕云到市区去,而是找了个时间自己过来的原因。
这条林荫道是山庄的主干道,西边是客房区、办公室以及总台所在的位置,东边是温泉和活动场所,因为是下午一点多左右,四处都没什么人走动,偶尔几个,也是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满树的蝉声,叫得人昏昏欲睡。车行至中心停车场附近东边岔路上忽然有人跌跌撞撞地疾步而来,差一点撞上向远正欲拐弯的车子,好在她刹车及时,那个人也吓得连连退了几步。
山庄里的人,不是员工就是客人,虽然是那人莽撞,向远也并没有打算计较,谁知那人看到她的车之后,大惊失色,掉头欲走,没走几步,却又折了回来,竟有几分慌不择路的意味。
向远原本还没有过多地注意那个走路冒失的年轻人,这下却不免多看了两眼,她自问虽然算不上亲切,但至少也不会将一个好端端的人吓成这个样子。
不看还不知道,那人原来是叶家的司机小陈。小陈是叶秉林的司机老陈的儿子,老陈快到退休的年龄了,跟了叶家许多年,现在已经很少出车,只是负责叶秉林的一些日常接送,也算是对他辛辛苦苦几十年的照顾,叶秉林曾特意关照让老陈待业的儿子接父亲的班。现在的叶家原本就没剩几口人,叶昀是不喜欢这一套的,向远出出进进又都是自己开车,所也叶骞泽就让这个小陈做了他的司机。
小陈算是近半年来才跟随叶骞泽的,跟向远交道打得少,向远只听说这个小伙子人还算机灵,做事也勤快,话倒是没说过几句。今天看他的样子,却像是先认出了她的车,避之唯恐不及。
通常情况下,小陈除了帮叶骞泽开车,没有别的差事,向远看了一眼停车场,叶骞泽的车子果然也在那里,她想到小陈之前的匆忙和认出她之后的惊慌,不由狐疑,停下车走了出来。
“向……向总。”小陈知道避不过,只得硬着头皮打招呼,脸却怪异地扭向一边,似乎尽可能地与向远打照面。
其实两人离得如此之近,向远从下车那一刻起,就已经看到了他身上的伤痕累累,鼻青脸肿不说,后侧的浅色T恤上尽是凌乱的脚印,显然不久之前曾经被人狠狠踢打过一番,样子狼狈之至。
向远再次环顾四周,空无一人,只有小陈还在掩耳盗铃地遮掩。向远按捺住惊讶问道:“你慌什么,大白天见鬼了?叶先生呢?”“叶先生,他……他不在,让我开他的车来拿点东西。”小陈似乎相当害怕向远,一张脸怎么也不敢直面她。
向远也不跟他捉迷藏,“你拿什么东西弄成这个样子?”
“我摔了一跤,真的,不小心摔了一跤。”
“是吗?”向远莫名地笑了一下。
小陈自知在她面前很难糊弄过关,头几乎要垂到胸口,紧紧抓着车钥匙的手都在不自觉地抖。小陈和向远没有打过几次交道,但是向远的厉害他是早听闻过的,眼前,她的话越少,他就越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我,我……没打架。不,我是说……”小陈脑子都乱了,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向远却打断了他,“行了,你摔到地上也好,摔到别人脚底也好,这一身像什么样子,山庄里有医务室,不过你要是急着离开的话,也赶紧去市里的医院处理一下,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去吧,还站在这里干什么?”
小陈愣了一下,似乎不敢相信在向远这么轻描淡写几句话之下就得以脱身,反应过来之后,低着头,逃也似的开了叶骞泽的车就往山庄大门走。
向远看着那辆熟悉的车离开,心中的疑云却丝毫未散。山庄可以说是叶家的产业,谁能在这块地盘上将叶骞泽的司机打成这个样子?小陈见到她时莫名的恐慌,难道仅仅是因为闯了点祸害怕被责备吗?她隐隐察觉到事情绝对没有那么简单,可是刚才她轻易放走这个小伙子,是因为她知道,小陈有事情刻意瞒着她,这个时候,问也是问不出个所以然的,只会逼着他编造一个又一个拙劣的谎言。更重要的是,司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雇主最贴身的人。向远不愿意追根究底,伤了叶骞泽的颜面。是她越来越不了解叶骞泽了吗?她和叶骞泽毕竟是夫妻。然而,她竟然完全猜想不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有秘密的人究竟是小陈还是叶骞泽?想到这里,一种莫名的烦躁和不安却渐渐笼罩在向远心头,就连这烈日下地天空,都觉得分外让人晕眩。
山庄服务总台就在停车场的对面,向远定了定神,走了过去,总台的服务员眼尖,早早就看见了她,刚在一旁的沙发落座,一杯冰水就送了上来,向远喝了两口,凉透了的水沿着喉咙一路到胃部,让心中的燥热在一个激灵后消遁了不少,她才想起给滕云打了个电话,滕云说,立刻就从客房区赶过来。
放下了电话,有人把冰镇过的毛巾送到向远的手边,她接过,转身朝殷勤而周到的服务员笑了笑,却这才发现端着毛巾托盘站在她左后方的人居然是桑拿中心的崔老板。
“呀,真是不好意思,差点把崔老板当成了服务员小妹,见笑了。”向远站起来跟崔老板握手,不知道为什么,对于突然出现在这里的这个人,她并没有感觉到很意外。
崔老板朗声大笑,“向总贵人事忙,能为您服务,也是荣幸之至。”
两人相互谦让着对面而坐。崔老板对向远一贯都非常尊重,礼遇有加,对于向远而言,崔老板的生意虽说是寄于山庄之下,但是她心里清楚,这个姓崔的男人虽然看上去礼貌而谦逊,但是实际上能在他那个行当混得开的,都不是什么善与之辈,他又尤其是个狠角色,据说早年黑道发家,什么勾当都做过,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后台背景也不小,前几年犯过一些事,可也没人敢太岁头上动土,这几年开始正儿八经地做“生意”,已经算是收敛圆融了不少,让向远敢于跟他合作的原因是,崔老板这个人虽然心狠手辣,但是却是出了名的恩怨分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表面功夫又做得相当漂亮,甚少斗勇耍狠,算是他那一行少有地聪明人,所以,山庄成立之后,也一直跟他合作无间,他和负责山庄经营管理的滕云关系也颇为不错,向远待他也始终十分客气。
崔老板的生意并不限于山庄一处,他也不是一个会闲来无事找人坐下来喝茶的人,向远知他必是有事,两人寒暄了几句,她便决定不再绕弯子,开门见山地说道,“对了,崔老板,我最近来得少,有件事想跟您打听一下,不久前我看到我们家小司机鼻青脸肿地走出去,说是摔了一跤,不知道您或者您的人有没有看到他摔在哪了,那么大一个跟头。”
崔老板双手交叠置于桌前,笑容彬彬有礼。“向总是个爽快人,我也就明人面前不说暗话,说实在的,我听底下的人说,向总正好有空过来,我就是为了这事专程来给您道歉的。”
向远轻轻挑眉。“是不是我们小陈不懂事,给崔老板惹了什么麻烦?”
“哪的话?”崔老板连连摆手,“说起来实在是不好意思,其实是因为我那边养了几条狗,年轻人嘛,好奇心重,就逗着其中的一条玩了一会。我们那看狗的人也是胡闹,一时冲动,就起了冲突……”
向远没有说话,定定地听着崔老板往下说。崔老板玩着自己修剪得相当干净平整的手指甲,似笑非笑地说道,“本来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您也知道,谁没个特别喜欢的东西,被人摸了碰了,心里总有个疙瘩,我们那看狗的年轻人也是这样,他最喜欢的偏偏是你们家小陈看中的那一条,这才出手重了一点。后来我也教训了他几句,可他还顶嘴了,说那逗狗的人摸两下,玩两下也就算了,可怎么能动了要偷狗的心思呢。这不是不要脸地挖别人的心头肉吗,所以他就再也没有忍住……我说,简直是胡闹,再忍不住你也得看看人家小陈是谁,打狗也要看主人,否则让人误会了,还以为我们看着主人来打狗……向总,说到底,下面的人素质低,我代他赔罪,事情已经过去,该赔的医药费我们一点也不含糊,你我一直合作愉快,今后也会合作得更好,希望不要为了一条狗坏了和气才好,您说呢?”
向远过了很久才将视线从崔老板的那双保养得益的手上挪开,那双手的指关节处,尽是新伤的红肿,这样的伤向远是熟悉的,她曾经在叶昀的手上看到过,那时,叶昀发狠地把那些说他漂亮得像女人的同学揍了一顿,拳头落在别人的身体上,自己的手关节也肿了好几天。
向远觉得耳边一阵嗡嗡地响,落地的玻璃窗外太阳毒辣得直指人心,也许是为了掩饰自己片刻的失控,她低头匆匆地喝了一口,却呛了一下,怎么也咽不下去,太苦了,明明还是先前的一杯清水,不知什么时候完全变了味道。
见她轻咳了几声,崔老板连忙起身照看,服务员也紧张地走了过来,向远抓过杯子,递到了服务员面前,“帮我换一杯,不……就这一杯吧,帮我放糖,一整勺糖。”
服务员迷惑不解地领命而去。
“向总……您没事吧?”崔老板的声音透着关切,隔着玻璃,向远看到滕云快步走了过来。
她深深呼吸了几下,面对眼前的人已经足够镇定,“崔老板,如果我没有猜错,那条惹事的狗应该还是母的吧?”
崔老板慢慢将背靠在椅背上,“您是个聪明的人,我喜欢跟聪明人说话。”
就在这时,滕云已经走到桌边,崔老板站了起来,拍了拍滕云的肩膀,“不打扰你们谈正事了,我先走一步。对了,我那条船现在也是闲着,什么时候再出海,也就是一句话的事。”他说完,不忘跟向远欠身打了个招呼,“向总,我们再会。”
“再会。”向远笑脸相迎。这个笑脸维持了很久,直到换了滕云坐在她的对面,她的笑意依旧未褪。
“你有事瞒着我,滕云。”
“向远……你知道有些事我无法控制。”滕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无奈地摊开了双手。
他是了解向远脾气的人,此刻放弃解释的姿态无异于默认了她的猜测。
向远良久地看着窗外,树叶很绿,天空很远,午休结束之后的道路上人渐渐多了起来,一切井然有序。过了很久,她才自言自语一般说了句,“你说,为什么女人总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晚上,向远回到叶家,叶骞泽不在,她试着去想,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也变得忙碌,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然后,向远试着推开了书房的门,逐一地拉开书桌上的抽屉,没有任何一个上锁,也许叶骞泽认定她不是一个多疑的女人,他不知道,所有的女人在面对这一刻,其实都一样的。
每一个抽屉都整理得干净整齐,这是他们兄弟俩相同的好习惯,里面都是些再平常不过的东西,向远合上最后一个抽屉,失望之余,竟然长长的松了口气。
叶骞泽是个念旧的人,很多用过的物件都不舍得丢弃,尤其是旧照片,不但满墙都是,就连书桌上也摆了不少,有他生母的,也有叶秉林和叶太太的,当然,少不了这家里的每一个人,尤其是叶灵。向远注意到其中一张,竟然还是多年前,叶灵第一次到婺源,他追赶了去,然后他们和叶昀三兄妹在大槐树下的合影,按快门的那个人正是向远。发黄的照片里,三张容颜都只是记忆中的模样,旧物犹在,人事却已全非。
向远拿起了那个像框正待细看,一个金黄色的小东西却随着像框的挪动从书架上掉落了下来,赤金的戒指,平淡无奇的款式,上面镂刻着两个小字:平安。
难道,自欺欺人也需要一点点地运气?
向远把那个金戒指放在掌心,翻来覆去的细看,仿佛是什么稀罕的物件,最后,她紧紧地合拢了手,紧紧地,仿佛那个金属的小环烙进了她的血肉,如同一个最丑陋恶臭的脓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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