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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2)

我不欲跟他多纠缠,笑一笑,拎起垃圾袋,“谢大哥,我该回去了,以后再聊。”匆匆而去,还觉得谢景生狐疑的眼光追着我的背影。

一路不时频频回首,走出小区大门很远,才把垃圾袋扔掉。袋子很轻,可是抛出的那一瞬间,仿佛扔的是杀人碎尸案的最后一块尸身,整个人便是“如释重负”的化身、图解、具象。松口大气。

垃圾袋都一模一样,里面,又藏了多少不为人知,不能保留的心事与秘密呢?进了焚化炉,也便都一样了。

九信抬头看看钟:“又逛街去了吧?洗衣机插头拨了没?”

我这下突然想起来了,昨天洗衣机插头真的没有拨,紧急呼叫;“快快快,诺诺,赶紧回去拨插头。”急得团团转,又打一下九信,喝道:“不许笑。”——真是百忙之中。

第二天早上被铃声惊醒时,天光尚是蒙蒙,我睡眼惺松地接起,“喂。”

“叶青!”一声大吼。

“哪一位呀?”我哈欠连连,怕吵了九信,一手持了电话,边向外走。

“你昨天跟朱苑说了什么?你说了什么?”谢景生语无伦次,声音里全是疯魔,震耳欲聋。

我睡意全无。难道朱苑还是向他坦白了?

我百般运筹措词:“其实没有什么的,朱苑一时糊涂……”

谢景生哈哈大笑起来:“她糊涂,你可精明。叶青,我到底什么地方对不起你,你要这样害我?”几乎是怨愤的。

我害他?从何说起。“朱苑到底怎么了?”

“她割腕了。”

轰一声,电话自我掌中摔在地上。

她真的追随他,做一只没有明天的蝴蝶?

我愣了半晌,忽然不顾一切往回冲。“嘭”一声推开病房的门,九信被我惊醒,吓了一大跳地抬起头来。我久久地傻在门口,涔涔落下泪来。

九信挣扎着想要坐起:“叶青,怎么了,谁的电话?是爸妈吗?出什么事了?”

我颤抖地扑上去,握住他的手:如此宽大有力,仿佛阳光:“九信,九信,你不可以做伤害我的事。”含混得,我自己也听不清。

刹时间,如醍醐灌顶,我决定一切:防患于未然,从此终生,不会再给这男人任何机会。

我考虑转院。彻底地分开,由身至心。

医生答得干脆:“还不容易,往担架上一放,想去多远都可以。”

我赶紧问:“可是他的腿……他不会痛苦吧?”

他漫不经心:“象他这样的病人搬上搬下,哪有不痛苦的?”看我一眼,稍稍改口:“不过可以先给他打一针麻醉。”犹豫一下,“你别以为我们是为了赚你 的住院费啊。他现在是康复期,应该以静养为主,何苦来兴师动众这里那里地跑,又不是长征时代带着担架两万五千里。你有什么理由非要转院吗?”

我仓促地笑,“啊啊”两声。

不是不想一劳永逸的,可是妈的,我用力咬咬下唇,我竟没法不投鼠忌器。

我重又在医院广发红包,仍旧丰厚,唯一的、小小的要求:不要告诉任何人——尤其是她——九信的情况,实在问紧了,就说九信病势沉重,生死未卜,——没错啊,谁能卜自己的生死?当然更不能让她来看九信。

她的反应起初是坚决的不信,但是人人如此说,她终究不得不信,痛哭流涕,甚至多次趁人不备,拖着一条打了石膏的腿,艰难地下床来找九信,多半走不了几步,就被护士们吼回去。只有一次,她居然一路摸到了病房门口,被诺诺挡住。

对美丽的女子,诺诺象与他同年的所有男孩一样,温柔而耐心——却又多了一份自己的坚持。把她一路送回自己的病房,又陪她坐了许久,叫她不要哭,为她擦泪,真心地心疼她,安抚她,劝慰她,可是,绝对不答应她和九信见面。——柔情经典兼一夫当关万夫难开,诺诺实在是个人物。

诺诺后来对我形容她的哭诉及乞求。

我不为所动。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战争从来没有第二种面目。

她终于放弃了。日日夜夜,她切切哭泣,幽咽无声,整个人迅速地苍白憔悴,有护士告诉我,每天早上,她枕上密密如草的落发。连眼泪也是要精力的,她想是精疲力尽,最后只是麻木地靠坐在床头,神色恍惚,脸上的哀伤静滞如死水。

我隐身幕后,看她一招一招地输掉,甚至不知道输给谁。仿佛我当初,看着我的疆土一分一分地失去,甚至不知道是落入谁的手中。

我想我是恨她的——因为我不能恨九信。

猫捉老鼠的游戏,不单是老鼠在心惊肉跳,猫也是。一点点,最微小的错误就会使一切付诸东流。

我非常疲倦。九信恢复良好,但是天气大热,此地最着名的高温咄咄而来,蒸蒸逼人。这种热,可以连续40天天天40℃,甚至容不下一把长发的累赘,不得不一剪了断,遑论其他。医生告诉我:她已接近全愈,可以出院。

八月酷暑,病房里却永远是弥漫着药水气息的秋。她看到我,一惊,不能掩饰的敌意和慌乱:“你来干什么?”

我示意诺诺出去,然后在床前坐下。

她穿着病人的宽袍大袖,荏弱苍白而且惊恐,却仍有着细致眉眼和娟静肤色,婉丽有如夜晚的一抹月光,他们说,她是秭归人,昭君的故乡。

传说昭君曾经浣纱,在一条名叫香溪的清澈河流,因而生生世世河畔留下她的美丽与芳香,流动在后世无数溪边的少女身上。那样的,可以撼动一个国家的美丽,什么人可以拒绝?

我在刹时间想起了另一个女子,另一个,我只在照片上见过的女子。

我沉吟不语。

她很焦灼,声音颤抖:“问怎么样?他没事吧。”

她叫他“问”。

我取出早已准备好的支票,摊开让她看清上面的数额,然后放在她眼前。

她怔怔看我:“这是什么意思?”

我淡淡道:“要你离开,离开这个城市。最好,永远不要回来。”

“为什么?”她整个身子弹起,如受惊的鹿。

“因为九信快死了。”我不动声色地说,“他一生,都是好儿子,好公民,好男人,好丈夫,我不希望有你的存在,让他死后还要被人指指点点。我爱他,我要维护他一生的清誉,所以你必须走。”

她的脸在刹那间惨白。无论多少人告诉她九信伤势危重,她总是心存侥幸,然而连我都这么说。她在顷刻间,信到不能再信,绝望到死心塌地,眼圈马上红了起来:“不,我要陪他到最后。我不走。”

我答:“他,有我陪。你不能不走。你的医药费是我付的,我已与医院结帐,你马上会收到出院通知单;另外,九信为你租的房子,我已退租;还有,他为你找的工作我也帮你辞了。”

她完全傻住,半晌不置信地看我,嗫嚅道:“你为什么,这么赶尽杀绝?”

我反问:“你说呢?”

你说呢?

她不说,只是头,一点一点地低下去。

我放缓声音:“走吧。你还年轻,回到自己家里,养足精神再到别的地方去打天下。你留在这里,误人误已。”

她霍地抬头,满脸的破釜沉舟:“如果我不走,你又能怎么样?”

“说的好。”我喝采,“我正想问你:如果你不走,你又能怎么样?没有栖身之所,没有职业,没有钱,没有亲人,你不过是附在树上的一根藤,树都倒了,你还要靠谁?”我冷笑,“你以为,你留下来,还能得到什么,还有什么理由?”

我将自己的不屑清清楚楚写在脸上,给她看。

泪水在她眼眶中打转,她生生地忍下去。久久,她艰涩地说:“因为,因为,我怀了问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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