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最后的玫瑰(2)(3)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神经病!”太初白我一眼。
溥家敏探头进来,“我能帮忙吗?”
“这儿没你的事!”我忽然露出不满。
他一怔,太初白我一眼。她端出咖啡。
“改天我想替小玫瑰拍一点照片,”溥家敏说,“罗太太老想要小玫瑰的照片。我第一次见你,你才那么半丁点儿大。”他看着太初,“可是那天我在饭店外碰见你,真是弄糊涂了,我还以为你是罗太太,可是罗太太有什么理由这么年轻?”他声音确实有点迷茫。
太初问:“真那么像?”
“如果你眼角下多颗痣,更像。”
太初摸一摸眼角的小疤痕。
他们约定了星期六去拍照。
我知道我应当跟着去看他们照相,但基于一种骄傲,我没有那么做。男女之间最重要是一个“信”字,如果我不相信太初,咱们这一段就不乐观。只有千年做贼的,哪有千年防贼的。话虽然说得如此漂亮,心中却不是滋味,这个温文儒雅的中年男人令我倒翻了五味架,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光他一个人已经够麻烦了,没到一星期,太初她舅母也到了。
黄太太为人再可爱,我也没好气。
我说:“太初,早知你娘家人多兼烦气,咱们两个人的事又作别论。”
说了出口又害怕她会随口应我一句:现在作别论也还来得及,于是心惊肉跳地看着她。
太初自然知道我心中想什么,她岂有不知道之理,这个聪明玲珑的女孩子!她既好气又好笑地睨着我,却又放我一马,不作答,呵,可爱的太初。
葬礼举行的那天,太初的舅母穿了套黑衣服,手里捧一束花,仪态端庄肃穆溥家敏站在她身边。太初开头抱怨她母亲没有出现,后来看见棺木就饮泣不止。
牧师以呆板和煦的职业语调读诗篇第二十三篇:“耶和华是我的牧音,我心不致缺乏……”
溥家敏淘出手绢要递给太初,我故意趋前一步,挤开他,把手搭在太初肩上。
“……我虽经过死荫的幽谷,也不致害怕,你的杖你的竿,都领导我……”
礼成后我们撒上泥土与花,太初伏在我肩膀上哭。
黄太太什么都不说,陪着我们回家。
晚上太初先睡,溥家敏回酒店,就剩我与黄太太,我做了咖啡与她一起对饮。
她说:“你不必担心溥家敏。”
我脸马上就红了,这个明察秋毫的太太。
她说下去,“家敏神情是有点恍惚,他有点糊涂,”黄太太的声调很感慨,“他跟我说:以为小玫瑰就是玫瑰。”
“太初才不像她母亲。”我抗议。
“你不喜欢罗太太?”黄太太说。
我不出声。我倒不是不喜欢罗太太,那么美丽的女人……
“你是嫌罗太太生命中的男人太多?”
我面孔又红了。
“你这孩子,好一块古老石山。”黄太太叹息。
我轻轻说:“正经人从一而终。”
“你瞧我可是一个正经人?”黄太太问。
“自然。”我由衷地说。
她微笑:“我也结过两次婚。”
“我不相信!”我下巴跌了出来。
“我还拿这种事来唬你不成?”她说,“棠华,事情不临到你自己头上,你不明白,因此就不谅解,你与太初都太年轻,只知道黑是黑,白是白,却不知道这两种颜色当中,还夹着许许多多深深浅浅的灰色,你们太武断了。”
“无论如何,黄太太,你最好对溥家敏说一声,叫他别枉费心机,罗太太与她女儿是两个人。”
黄太太点点头,“诚然,太初是一个精明的女孩子,她不见得肯为感情付出偌大的代价,感谢上帝。”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太初很爱我。”
“自然。”
“我不明白你刚才那句话,爱情是免费的,根本不需要代价,爱情是愉快的——凭什么人们认为要生要死的才是爱情?晚上睡不着也已经够受罪了。”
黄太太微笑说,“这又是一个新的理论。”
“当时机成熟的时候,太初自然会跟我回香港。”
“太初已答应回香港。”
“谁说的?”我跳起来。
“家敏说的。”
我心中如被利刀刺了一下,“他说的,他怎么知道?”明知故问。
“自然是太初答应他的。”
“几时的事?”我双手发冷,胃部绞痛,额角发汗,所有的血一下子涌到头上。
“大概是这一两天吧。”
“可是……”我的声音有点呜咽,“可是她从来没向我提过,可是……”
“棠华,你们男人都有这个毛病,她有什么事,她自己会得决定,迟些告诉你,你也不必气成这样。”
我不是气,我只是仿徨,以往太初有什么事都与我商量,芝麻绿豆到剪一寸头发,都要问过我,现在连这等大事她也当我没到,由此可知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已经降到什么程度了。
我自问一向信心十足,是个情绪稳定的人,现在也不得不承认乱了步骤。
我吸进一口新鲜空气,尽量镇静。
他们要我乱,我就偏偏不乱,我不要步方老先生的后尘,我才不。
我知道黄太太可以觉察到我这种倔强。
“刚才是你说的,棠华,恋爱要愉快,不是打仗,应是娱乐。”
我苦笑,“但是我有点发觉真相了,不管它是什么,决不是轻松事儿。”
黄太太拍打我背部,用力颇大,一下一下的安慰传过来。黄太太是那种使人忍不住要拥抱她的女人。
第二天,我见到太初时闲闲问她什么时候回香港,肚子里的气相当五百吨黄色炸药,脸上还得作一派不在乎状。
现在如有什么人来访问我,问及我有关恋爱,我就答以一个“苦”字。
太初沉吟着说:“本来我挂着父亲在这里一个人寂寞,现在他已经不在了,我何必留在这里……”
我提醒她:“你还没有毕业。”
“舅舅说可以转到香港的大学。”
“第九流。”
“咦,棠哥哥,你不是挺喜欢香港?”
“我现在改变主意了。”
“我也是为了你才答应舅母的,我想你父母在香港,我又与他们处得来,而且舅舅说得对,男人做事业要把握机缘,做建筑这一行,最好发展地之一便是香港。舅舅说现在还有得做,你又蠢蠢欲动,我想到一举数得,便答应下来。”
我的气消了一半,“是吗?是为我吗?”
“你怎么了?”她说。
大势已去,我帮着太初收拾行李,替她打包寄回香港。她很舍得,大部分东西送的送,丢的丢,对她来说,唯一宝贵的便是她自己的作品,那一大批画。
我却忽然婆婆妈妈起来,连当年咱们在佛罗里达沙滩捡的一大盒贝壳都要带在身边——如果太初变了心,那么保留这些也是好的——我深深为自己悲哀起来。
我快变成一个捡破烂的了,在杂物堆中徘徊,回忆。
一到香港,人生旅程便发展到新的阶段,大家都不再是从前那个人,转变是好是歹,谁也不晓得。人类对未知数的恐惧最大,转变也是一种未知,对太初来说,这项未知不会太坏。
黄家上下会来不及地照顾她呵护她,以便弥补过去十余年来的不足。而对我——
而对我来说,他们对太初的爱会分薄太初对我的注意力,但事情要是真是这么坏,我又可以名正言顺地不回去。事实上父母也想我同他们团聚,而且我学会了本事不去施展身手,也太对不起合家上下。
于是我们离开了圣荷西。
太初将住在她自己的小公寓内,她执意不肯搬进罗宅。黄家的人对她千依百顺,便在山上的新建筑内挑一层小公寓,替她装修。太初一回香港便做了业主。
那层房子是溥家敏负责设计的。他是个中好手,白色与米色的装修正是太初喜爱的。甚至连书桌上的笔架都准备好了,楼下两个车位内泊着一辆小房车与一辆小跑车。
衣柜一打开,里面挂着密密麻麻的四季衣裳,雕花的瓷囊挂在衣架侧,内盛于花瓣,传出草药的清香。
有钱的确好办事,但黄家为太初下的心思,又不止花钱那么简单,这一切一切加在一起,都表露了他们对太初的爱。
我浩叹,如今我势孤力单,要应付黄家谈何容易,当年罗太太一回到香港,不也就住了下来?
太初那幢“小公寓”也还比我父母住的地方要大,三间房间打通成曲尺型的宽大睡房,一架擅香木的古董屏风内隔开了小型书房。
太初见了这阵仗便连声道谢,显然她是被感动了。我也很感动,他们对太初,确确实实是下了功夫的。
我没有进黄振华的写字楼办公。我打算考公务局的职位。
黄振华着意劝我,一番话把我说得俯首无言。
他说:“我知道,你要表示你的事业与妻子的娘家无关。诚然,气节是重要的,男子汉大丈夫不得不避这种忌讳。但是棠华,请你记住,香港是一个走在时代尖端的 商业社会,你若是不值三十万年薪,任凭你是我黄振华老子,我也不会付你这个数字,我只认得才华,不认得人,你别以为三十万折了美金,即使扣了税还是笔大数 目,足够你在小镇舒适地生活。告诉你,在香港,这笔薪水约莫刚刚够你一个人略为宽裕的开销,养妻活儿还谈不上。你当然希望家人过得舒服,这里的生活程度就 有那么高,不信你去问问溥家敏一家八口连两个女佣人的开销是什么价钱。我们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不得不顾及这些事。你放心替我做事,我要是单为亲戚颜面便拉了你进公司,我做不到今天的事业。”
我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他?他骗我有什么好处?于是我顺理成章地进了黄氏建筑公司。
太初的生活因顺利而感慨良多。
她跟我说:“原来不劳而获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舅母连钟点女佣都替我佣好了,每星期来三次,我要什么就有什么,茶来伸手,饭来开口,而且他们又不来烦我,连太太都没有叫我去陪她或是什么的。呜,我想这种日子过久了简直大告不妙,人会变懒精的,”她笑,“舅母连香皂都买好了搁在那里,都是狄奥的,我忽然变成了千金小姐了。”
“回来一个月都没跑步,昨天下楼运动,才跑半个圈,肺都险点儿炸了。唉,这便是好食懒做的结果。”太初说道。
但是这个好环境使太初有大量的机会施展她的才华,她几乎天天作画,作品改了作风,从写实转为抽象。她喜欢在露台上光线充足的地方画,日日都练习好几个小时。
在这两个月中,我内心极其矛盾,一方面庆幸她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巢窝,另一方面又担心这种转变会把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
我看到的只是前车之辙,岳父临终郁郁寡欢,他提到玫瑰的时候,那种苍白茫然的微笑,惆怅旧欢如梦的无奈。
而玫瑰住在白色的平房里,一身锦衣,仍然迷醉着每一个见过她的人。
呵,生活的悲槍才是最大的痛楚,没有任何开脱藉口的痛苦,感情受创伤的不幸人,谁不情愿爆发一场战争,有个扔炸弹的机会,杀与被杀,都落得痛痛快快,好过历久受折磨。
我当然没有到那个地步,可是有时候也在床上辗转反侧,为我与太初的前途担心。
他们正在筹备太初的画展,忙着在大会堂租场子,找广告公司设计场刊,几乎连花牌都要订下了。
我觉得分外的寂寞。
太初的社交圈子越来越广阔,一大班无聊的俊男钉在她的身边,什么牙医生、大律师、建筑师,闹哄哄的金童玉女,每周未去滑水跳舞。
我若不跟着去呢,更加幼稚地造成与她之间的裂痕,跟着去呢,闷得要死。劝太初也不要去呢,又没这个勇气。
凭什么我剥夺太初自由的乐趣?我又不是那种乡下女人,嫁了得体的丈夫,却因她本人出不了大场面,迫不及待地禁止丈夫往上爬,把他的水准扯低来迁就她的无能。
不不,我还有这份自信与骄傲,我不会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环境里,所以我痛苦了。
母亲劝我,“她已经是你的人了,不如早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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