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马症候群 绑匪篇6 叙述性诡计
我打开那盒饭,用塑料调羹舀了一口,笑道:“那是,这荒郊野岭的,鬼也不见一个,更别指望有人来救你了!还是乖乖的……”我把那勺饭塞进了她的嘴巴,这次她却不再反抗了,大约是饿极了,或是觉得反抗也没有意义了吧。“还是乖乖的什么?”她吧唧着嘴问道。我哼了一声,心想难道乖乖的一直躺在这里被我养着吗?我恐吓她道:“要是敢再不老实,老子一定把你给办了,知道办了是什么意思吗?”
她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似乎觉得这实在不像是我会说的话:“办了?意思是要把我怎样?”这话我却说不出口,只是一个劲地喂饭。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现在是晚上十点整了,我收拾好一切,她也躺了下去。我就这样呆呆地看着她,时间依然一分一秒地过去,但是充斥在我们之间的只有沉默。
然而,我知道要完成这个“叙述性诡计”,就必须要和她——这个看不见眼前的人——保持持久的交流,好让她“以为”我一直在她身旁,寸步不离。我喝了口水滋润了下干涩的喉咙,没话找话地问道:“你觉得这饭好吃吗?”她舔了一下嘴唇,并不回答我的话。我又想说话,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觉得实在是没什么话好说的了。
我捏了捏塑料袋,试图弄出点声音证明我还在她的近旁。但我也知道这个行为不足以证明如此,只能勉强继续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呀?”她根本就不想理睬我,闭嘴不言。我连吃了两个闭门羹,心情低落,一个劲地在旁边捏着塑料袋,觉得自己可真是幼稚。
过了一会儿,我总算找到了一个我想知道的问题,又道:“你究竟有什么值钱的地方?”那女人总算有了反应,哈哈大笑起来。我怒道:“你再笑,小心我再把你的嘴堵起来!”她还在不停地笑,边说道:“你这个绑匪,居然不知道绑来我有什么用,真是太滑稽了!哈哈哈……”我真想告诉她我的确不知道为什么要绑她,因为我根本就没参与到整个绑架行动中,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喽啰而已。
但我就是不能告诉她这个真相,既然她说我是绑匪,那么我就要当个大绑匪、大罪犯才行呢!我不屑地道:“呵呵,你这种人价值不大,所以我也不怎么过问。既然你不想说,那我也不想知道。看你这副又胖又丑的样子,也没有什么人会来赎你吧。”我勉强干笑几声。
她笑得几乎咳嗽了起来,摇着头道:“这你可就猜错了!值钱的呀不在于我……”但她神秘地中断了她的话,似乎觉得说的太多了,把头侧到一边去,不再理我了。我觉得这是持续对话的良好开端,便接着又自言自语地问了好多问题,但她一动不动,把我当成了空气。
我知道这样下去不行,将来警察盘问起来,肯定会觉得奇怪,为什么绑匪要一刻不停地与人质讲话?这其中必定有着非同小可的阴谋。我于是几乎是下意识地拉起了她,但等她坐起来之后我根本不知道接下来要干吗。她开玩笑地问道:“要转移地点了吗?”我无言以对。过了半晌才道:“你想……你想……洗澡吗?”
我动了动鼻子,闻到空气中她散发的一种味道,十分难闻。我重复道:“你想洗澡吗?”她的身子颤抖了一下,又躺了下去,道:“不想。”“可是……”我眼见她已经很多天没有洗澡了,身上肯定非常难受,“身子会烂的啊!”她这回又一动不动了。
这时,我才明白过来,她是害怕我会对她做出什么事情,就像我之前所说的“把她给办了”。想到这里,我不禁再次莞尔笑起来:“原来你害羞了呀!怕我……把你给办了?”她还是不回答,我再次拖她起来。她猛地啐了一口喷到我脸上,骂道:“下流!滚!”我笑得越发起劲起来,道:“这下害怕了吧!不过,你这可得好好洗洗,才值得一办呢!”她的身子加剧了颤抖。
看到她这副真心害怕的样子,我动了恻隐之心:“呵呵,你这身材,这皮肤,还有这脾气,我才不要办你呢!我只是觉得你的味道实在太难闻了,有辱我的房子。”“这是你的房子?”她惊诧地问。我心想这可多嘴了,便道:“呵呵,像我这种声名狼藉的匪徒,房子可是应有尽有,十只手都数不过来!”她怔怔地坐着,似乎想要逃避刚才的问题。
我知道再这样“胡搅蛮缠”也没有什么意义,所以干脆动手把她拖下了床。我本来以为她的力气很大(至少从前几天她这样踢我来看),但今天她的身子却都软绵绵的,我心想难道是因为吃了安眠药的缘故?她又开始呜呜地叫嚷起来,我赶忙把她的嘴塞起来,这里上下左右可都有人住着呢。想到这里,我就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带着人质越狱的绑匪,还要在人质面前假装绑匪,还要为自己做什么“完美犯罪”的证明!
我几乎是拎着她来到了浴室,到最后她的眼泪都流了下来。我可不管这么多,这么做到底是为了她好。我关上了门,我看到暖灯洒下的黄色的光照得她的头顶冒出了蒸汽,似乎又烤出了阵阵臭味。我嫌弃地“去”了一声,道:“快脱衣服吧,我可不想弄脏我的手!”我看着她,防止她挣扎逃跑。她委屈地立在那里,就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
于是,空气中弥漫的臭气就和尴尬混杂在一起,让人无法忍受。我“啪嗒”一声关上了灯,道:“这样,我把灯关了,什么都看不见,你自己洗行吗?”我听不见回答,沉默了一会儿,我突然感到黑暗中伸出来一只胳膊向我打来,我差点被她推倒在地。我立即反身关上门,又重新把灯打开了:“你给我老实点!要是再想逃走,我在浴缸里就把你给办了!”空旷的浴室回荡着我的吼叫,我这才发现她的脸颊又流下了两行泪。
等了一会儿,我才又关上灯,然后摸索着把她的衣服脱了。她似乎是憋着没有哭出来,任凭我对她动手动脚的。我眼见她也渐渐听话了,手脚也温柔了许多。我把龙头打开,调好水温,道:“进去吧……”可是突然我又想到一件事,马上抓过她的手,用毛巾再次绑了起来——我可不能让她见到我的脸!
“没办法,我只能帮你洗了。”我装出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就这样,在黑灯瞎火中,我上下擦拭着她的身体。她也不再反抗了,大约是因为她也实在是需要洗个澡吧。我心里想,她早能这样也不必吃这些苦了。我用沐浴露反反复复涂了三遍才觉得她干净了,这才将我新买的衣服给她穿上。最后我将新买的眼罩先给她戴上,才抽掉里面的。我满意地看着这个焕然一新的她,道:“就洗个澡而已,你吃亏了吗?”然后抬手把灯打开了。
她仿佛被我的“君子”所为感动了,点头道:“你干吗对我……你干吗要这样对我?”“怎么样对你了?”“给我洗澡。”“我说了,味道实在太难闻,我是为我自己考虑。”“你……”她看着左前方,似乎以为放在那里的柜子是我,“你是叫阿飞吧?”“嗯,你叫我阿飞好了。”“嗯,阿飞……你为什么不让我看看你的样子?”“哈?”我笑起来,“我的样子?将来好让你给警察指认出我吗?”“你……”她低头不语。我又继续拎着她回到了床上。
我看了看钟,现在不过是十一点,我才混过去一个半天的六分之一。我挠了挠头,突然灵机一动,抽出一本书道:“反正你也看不了,我给你读个故事听吧。”她不置可否,我选了一则短篇小说,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了起来。我读几句就瞄一眼时钟,到最后竟完全不知道自己读的是什么,但是她却“咯咯咯”地不停地笑,还道:“我早就猜到是这样了,你再讲一个吧。”
“哈!”我心里想她这个人质也未免当得太开心,不仅有人给她洗澡喂饭,现在还多了个讲故事的服务。我重重地合上了书,踱了几步,道:“外面的太阳可真好啊。”但我也觉出了这句话实在莫名其妙,又补充道:“要不是为了你,我早就出去了。”“为了我?”她重复道,“你作为老大,手下难道没人可以看着我吗?”我一时语塞,干咳数声。她又不依不饶地问:“还是……你根本不是头儿,只不过是打发过来喂饭的?”
我既不能告诉她真相,也不愿降了自己的身份,只能转移话题:“想一想,大概很难有人会来赎你了,看来我们还会相处很长一段时间,总该知道怎么称呼你吧。”她思忖了片刻,答道:“叶叶,叫我叶叶好了。”“树叶的叶吗?”“是的。”“哦……”我又来回踱了几步,冷不丁叫道:“叶叶。”“什么事?”她朝着我叫她的方向抬起头,我看到她这副听话的样子,不禁傻笑起来。
她似乎觉得不应该对我态度好转,又一下子不理睬我起来。我实在找不到什么事做,只能又读了几个故事,这样又混过去了个把小时。直到我念到一个关于美食的故事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应该给她继续喂饭了,我看了看时钟:“现在……到一点了,该吃饭了。”我拆着盒饭,又补充了一句:“该吃午饭了。以后你可得早点起来。”她摇了摇头:“我只是觉得睡得挺沉……”我忙打断她的话:“以后我会叫你起来的。”她又乖乖地吃下了这顿“午饭”。
“下午”,我接着给她念书,一眨眼工夫就到了早上十点。这时我的眼睛几乎睁不开了,为了服侍好她,我可是一天多没有睡觉了。喂好“晚饭”后,我小心翼翼地问道:“已经晚上十点了,你该睡觉了吧。”她“嗯”了一声,接着道:“是的,该睡了,真有点困,我今天一直都有点困,浑身都没有力气。”这会儿,反倒是她的话多了起来,滔滔不绝地说着她自己的情况。我掐断她的话:“既然困就赶紧睡吧,哪有这么多废话?你以为我不累吗?”她“哦”了一声,躺了下去。
我假惺惺地拉动着窗帘,装作把窗帘拉上的样子(其实窗帘外一片阳光明媚),在声音的遮蔽下,我关上了房间的灯。但我这才意识到房间一下子暗了下来,这样未免对比也太强烈了点。借着透过窗帘的微薄的光,我看着静静躺在床上的叶叶。她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出这点,渐渐地呼吸开始均匀起来——她睡着了。
我想这安眠药的效力没有完全过去吧,不然她应该不会这么犯困才对。我又在黑暗中静静看了她许久,直到她再次鼾声如雷,才关门出去。我这时上下眼皮已经完全睁不开了,步履也蹒跚了起来,我真想倒下就睡,但我知道对我来说这一天还刚刚开始——为了完成我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我用冷水泼脸,稍微振奋了下精神,接着准备出门。但我略微想了一下,打开电视,这时我看到现在播出的正是午间的新闻。我心想明天她一醒,我如果回放现在的新闻,那么她一定会对“现在是白天”这个信息更加深信不疑了。我关了电视,心中为这个点子感到得意万分,但我必须多想一些法子来证明这个时间差。还有,屋内的灯光也不能一下子熄灭,这样迟早会被她发现的。
想着想着,我来到了街上。这时正是中午,我知道自己应该做出点什么事,好让大家注意我,好让以后警察在调查我行踪的时候,能够明确地知道我在叶叶和那个叫“阿飞”的绑匪“促膝长谈”的时候,在外面忙着自己的事。但我想来想去,晃荡来晃荡去,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到最后,我只能进了一家饭店,因为我自己也已经饿极了。但我明白自己必须搞出点什么事来,便从桌下抓了一小粒石头丢进了面里,叫道:“老板!他妈的你给我过来!自己看看!”服务员见势马上低头哈腰地赶过来,问我有什么吩咐。我强忍着笑,道:“你仔细看看,这个……难道不是只苍蝇吗?”服务员面有难色:“这个……这个怕不是吧,再说……”“什么事?”身后响起一个浑厚的声音,我看到老板走了过来。
虽然明知这不是什么苍蝇,但我只能继续无理下去:“这只苍蝇,你看见没有?这么大一只苍蝇,你们店到底是怎么搞的?还让不让人吃饭了?给我换一碗过来!”“呵呵,”老板似乎被我逗乐了,“我说您这位……仪表堂堂的先生,我开店这么长时间,还从没出过这种事呢。何况……”他抓过我手中的筷子,眯着眼问道,“何况,这粒东西是苍蝇?”
我知道这件事必须以戏剧性的方式结尾,这样才能让他们对我印象深刻,便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道:“啊呀!真不好意思,在下眼拙,怎么刚才明明是苍蝇,现在就是一粒芝麻呢?”我抓回筷子,然后把那粒石头吞进我自己的肚子里。老板看得傻眼了,想要阻止但是来不及了,我又道,“不愧是百年老店,味道可真不赖。”我抹抹嘴,面不改色地走了出去,只留下身后一群目瞪口呆的人。
我心想他们一定以为我是疯了吧,他们也一定记清楚了我的长相和打扮,这样就达到了我的目的。但我转念一想,如果每天我都做这些出格的事情来证明我的“不在绑架现场”,那也是够可疑的。我应该想出一件既不令人觉得奇怪,又能确保自己每天在外奔波的事情来,但一路上我想了好久还是一无所获。
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我看着她酣睡的样子,觉得很是可爱。再过大约两三个小时,我就应该把她叫醒,因为她的“白天”就要到来了。我尽量不弄出声音,把电视搬了进来,然后给白炽灯上蒙上了几层布,这样逐层地拿开,那么灯光的亮度就能变化了。等做完这一切,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在外面的沙发上倒头就睡。
但我丝毫没有睡着过,心里始终担心她会马上醒来,然后发现我还在睡觉,并且一睡不起。迷迷糊糊中我聆听着一墙之隔里的动静,时间却仿佛过得很慢,我感觉我已经躺了大半天了,这才到晚上八点。我揉了揉眼睛,伸了个懒腰,然后看到她依然在熟睡。我推了推她,叫唤道:“叶叶,叶叶,起来了叶叶!”连叫了几声,她才醒来。我道:“早上八点半了!起来吃饭吧。”叶叶摇着头:“我又不去上班,你这么准时叫我干吗?”“我……”我又语塞了,只能道,“饭总归要吃的。”
我喂了她几口,但是,她这次却吃得很慢,我问道:“不好吃吗?”“是……”她又摇了摇头,“不是……”“到底是还是不是?”“不是,只是觉得有点恶心。”她作势欲呕。我怕她吐在身上,忙撑开塑料袋:“里面有什么你不喜欢……你不能吃的东西?”但她呕不出来,道:“也不是。只是……我觉得不好吃。”然后推开了这盒饭。“那你要吃什么?”我哭笑不得。她道:“我什么都不想吃。”我这回简直想要扇她个耳光,我买回来了这么多好吃的,她却发起嗲来了:“不想吃是吧?那行,你今天就别吃饭了!”我重重地把那盒饭放在桌上。
沉默了半晌,她似乎想要说什么,支支吾吾地却听不清楚。我道:“看看电视吧。”我打开电视,装作在换频道,其实是在调半天之前的回放内容,“看这个早间新闻好了。”我边听着电视里的播报,边看着她的反应。她对此毫无怀疑,一言不发似乎听得很认真。这也难怪,任谁被囚禁了十多天,也对外面发生的事情感到关心。
新闻过后又是天气预报,我又重复了一遍:“明天28号可要下雨呢!”我得让她记住当下的日期,在她的意识里现在是27号的早上,但实际上已经是27号的晚上了,她的时间与我的时间相差了整整12个小时(她并不知道她多睡了12个小时),所以她以为的白天却是我的晚上。当她在“27号白天”和绑匪坐在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我就可以在真正的27号白天在外头给自己做不在场证明了——很显然地,我那时正在饭店里为一粒石头还是一只苍蝇和店员面红耳赤地争吵着呢!
这就是侦探小说中所用的“叙述性诡计”的真谛:通过种种手段,让读者以为的书中发生的事情和书中实际发生的事情有巨大的偏差。在这起“阿飞天才绑架案”中,读者毫无疑问就是被阿飞玩弄于股掌之间的警察,他们的证词全部来自被蒙着眼睛而分不清昼夜的人质叶叶,而由此形成的时间上的错位就造就了不可推翻的不在场证明!
想到此处,我不禁在心里为自己的智慧鼓起掌来——了不起!看来我以前所看的那些侦探小说可真是没有白费!我借着兴致,和她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起话来,又问她过去是做什么的,又问她将来有什么打算。她没好气地道:“都没人来赎我,还能有什么打算?倒是你……”她顿了一顿,继续问道:“你还真打算做一辈子绑匪吗?”我冷笑道:“做又如何,不做又如何?”“没有人天生是绑匪,你以前……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呢?”“我以前啊,啥都不做呗!”我不停地查找着回放内容,我要找到那些有明显时间标志的节目。
“什么叫啥都不做?总归做过什么工作吧?”“工作……”我下意识地重复着,“我能做什么工作?”但突然间我想到了一个更好的主意,这才明白我的完美犯罪计划的最后一块拼图终于也到位了,我不是正愁着不能名正言顺地在外作不在场证明吗?现在,我大约找到方向了,那就是去找一份工作,是的,我不去工作,我每天都去面试,最后当然都以失败告终……是的,我得失败得很彻底,好让那些面试官都记住我这个窝囊废!
“哈哈,是的,我可做过不少工作呢!”我回头看了看她,然后趁她不注意(实际上她也无法注意到我)抚摸了下她的脸庞。过了几秒钟她才反应过来,这次却不啐骂我了,只是面带红晕地往后挪了一点,道:“你想干吗?”“没事,”我看着她现在浑然像换了个人似的,心中不觉泛起了一阵喜悦,“我只是觉得……只是觉得你还挺好看的。”“你……”她掩嘴笑道,“你都没有看过我的脸,怎么知道我好看了?”“这我当然知道。”这回换我脸红了。一时间,房间内又充满了沉默。
我起身将蒙在灯上的一层布缓缓拿开,室内的光线稍微亮堂了一些,我道:“又到中午了,吃饭吧。”她却摆了摆手:“不是前面还说不让我吃饭的吗?”我也想起我之前发的脾气,这回自己倒进退两难了,她又道,“我真的不饿,感觉就是不想吃饭。”“你这是太闲了,整天躺着不运动,哪会饿呢?”她点头称是。但我知道我绝对不能让她起来活动,这样就会增加一分我的布局被拆穿的可能。
“那你会做什么?”“我会……”我想在眼罩底下,她肯定在眨巴自己水灵的眼睛(奇怪,我都没见过,为什么会觉得那是一双水灵的眼睛),“我会洗衣服,我会做饭!”“那行,”我还记着她脱下的那堆臭烘烘的衣服,“去把你自己的衣服洗了吧。我可看着你呢,别想把眼罩拿下来!”我把她“赶”到浴室,给她松了手上的绳子。
她乖乖地洗着衣服,其实我也有洗衣机可以给她用,但我怕她一会儿就没事干了。突然我听到一声“哐镗”,从她的衣服里掉出一把钥匙。我捡了起来,问道:“这是你家的吗?”她下意识地要去摘下眼罩,我忙把她的手按住,道:“给我保管了。”我把钥匙揣在兜里,看着她把衣服都洗完了。
“现在饿了吧?”“是有点。”她乖乖地坐回床上,我也乖乖地一口一口给她喂饭吃。转眼又到了“晚上”,我把灯关上,她倒也自觉,倒头就睡。洗那几件衣服似乎真的耗费了她许多体力,没过多久我就又听见她的打鼾声。我知道自己应该好好地睡上几个小时了,将来如果每个面试官都对警察说我双目通红的,肯定也会引起注意。但我不自觉地反复摸索着怀里的那把钥匙,把它从冰凉摸到沾上了我的体温。虽然我没有参与绑架,但我多少也知道这个女人是在哪里被绑的,换言之,我知道她家的大概方位,所以……
所以……我得去看一看,我得去叶叶家看一看。这样,她为什么这么重要,哪里“高高在上”也许就能明白了——即使是一家家地尝试过去,我也想要知道这一点。但我得先做好自己的简历,我把自己好好地吹嘘了一番,说自己曾在国外留学,还在好几家大公司做过。看着这份异想天开的简历,我不由得欢呼起来:让面试官们去调查吧,这样他们才能记清楚我这张骗子的嘴脸!
她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似乎觉得这实在不像是我会说的话:“办了?意思是要把我怎样?”这话我却说不出口,只是一个劲地喂饭。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现在是晚上十点整了,我收拾好一切,她也躺了下去。我就这样呆呆地看着她,时间依然一分一秒地过去,但是充斥在我们之间的只有沉默。
然而,我知道要完成这个“叙述性诡计”,就必须要和她——这个看不见眼前的人——保持持久的交流,好让她“以为”我一直在她身旁,寸步不离。我喝了口水滋润了下干涩的喉咙,没话找话地问道:“你觉得这饭好吃吗?”她舔了一下嘴唇,并不回答我的话。我又想说话,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觉得实在是没什么话好说的了。
我捏了捏塑料袋,试图弄出点声音证明我还在她的近旁。但我也知道这个行为不足以证明如此,只能勉强继续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呀?”她根本就不想理睬我,闭嘴不言。我连吃了两个闭门羹,心情低落,一个劲地在旁边捏着塑料袋,觉得自己可真是幼稚。
过了一会儿,我总算找到了一个我想知道的问题,又道:“你究竟有什么值钱的地方?”那女人总算有了反应,哈哈大笑起来。我怒道:“你再笑,小心我再把你的嘴堵起来!”她还在不停地笑,边说道:“你这个绑匪,居然不知道绑来我有什么用,真是太滑稽了!哈哈哈……”我真想告诉她我的确不知道为什么要绑她,因为我根本就没参与到整个绑架行动中,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喽啰而已。
但我就是不能告诉她这个真相,既然她说我是绑匪,那么我就要当个大绑匪、大罪犯才行呢!我不屑地道:“呵呵,你这种人价值不大,所以我也不怎么过问。既然你不想说,那我也不想知道。看你这副又胖又丑的样子,也没有什么人会来赎你吧。”我勉强干笑几声。
她笑得几乎咳嗽了起来,摇着头道:“这你可就猜错了!值钱的呀不在于我……”但她神秘地中断了她的话,似乎觉得说的太多了,把头侧到一边去,不再理我了。我觉得这是持续对话的良好开端,便接着又自言自语地问了好多问题,但她一动不动,把我当成了空气。
我知道这样下去不行,将来警察盘问起来,肯定会觉得奇怪,为什么绑匪要一刻不停地与人质讲话?这其中必定有着非同小可的阴谋。我于是几乎是下意识地拉起了她,但等她坐起来之后我根本不知道接下来要干吗。她开玩笑地问道:“要转移地点了吗?”我无言以对。过了半晌才道:“你想……你想……洗澡吗?”
我动了动鼻子,闻到空气中她散发的一种味道,十分难闻。我重复道:“你想洗澡吗?”她的身子颤抖了一下,又躺了下去,道:“不想。”“可是……”我眼见她已经很多天没有洗澡了,身上肯定非常难受,“身子会烂的啊!”她这回又一动不动了。
这时,我才明白过来,她是害怕我会对她做出什么事情,就像我之前所说的“把她给办了”。想到这里,我不禁再次莞尔笑起来:“原来你害羞了呀!怕我……把你给办了?”她还是不回答,我再次拖她起来。她猛地啐了一口喷到我脸上,骂道:“下流!滚!”我笑得越发起劲起来,道:“这下害怕了吧!不过,你这可得好好洗洗,才值得一办呢!”她的身子加剧了颤抖。
看到她这副真心害怕的样子,我动了恻隐之心:“呵呵,你这身材,这皮肤,还有这脾气,我才不要办你呢!我只是觉得你的味道实在太难闻了,有辱我的房子。”“这是你的房子?”她惊诧地问。我心想这可多嘴了,便道:“呵呵,像我这种声名狼藉的匪徒,房子可是应有尽有,十只手都数不过来!”她怔怔地坐着,似乎想要逃避刚才的问题。
我知道再这样“胡搅蛮缠”也没有什么意义,所以干脆动手把她拖下了床。我本来以为她的力气很大(至少从前几天她这样踢我来看),但今天她的身子却都软绵绵的,我心想难道是因为吃了安眠药的缘故?她又开始呜呜地叫嚷起来,我赶忙把她的嘴塞起来,这里上下左右可都有人住着呢。想到这里,我就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带着人质越狱的绑匪,还要在人质面前假装绑匪,还要为自己做什么“完美犯罪”的证明!
我几乎是拎着她来到了浴室,到最后她的眼泪都流了下来。我可不管这么多,这么做到底是为了她好。我关上了门,我看到暖灯洒下的黄色的光照得她的头顶冒出了蒸汽,似乎又烤出了阵阵臭味。我嫌弃地“去”了一声,道:“快脱衣服吧,我可不想弄脏我的手!”我看着她,防止她挣扎逃跑。她委屈地立在那里,就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
于是,空气中弥漫的臭气就和尴尬混杂在一起,让人无法忍受。我“啪嗒”一声关上了灯,道:“这样,我把灯关了,什么都看不见,你自己洗行吗?”我听不见回答,沉默了一会儿,我突然感到黑暗中伸出来一只胳膊向我打来,我差点被她推倒在地。我立即反身关上门,又重新把灯打开了:“你给我老实点!要是再想逃走,我在浴缸里就把你给办了!”空旷的浴室回荡着我的吼叫,我这才发现她的脸颊又流下了两行泪。
等了一会儿,我才又关上灯,然后摸索着把她的衣服脱了。她似乎是憋着没有哭出来,任凭我对她动手动脚的。我眼见她也渐渐听话了,手脚也温柔了许多。我把龙头打开,调好水温,道:“进去吧……”可是突然我又想到一件事,马上抓过她的手,用毛巾再次绑了起来——我可不能让她见到我的脸!
“没办法,我只能帮你洗了。”我装出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就这样,在黑灯瞎火中,我上下擦拭着她的身体。她也不再反抗了,大约是因为她也实在是需要洗个澡吧。我心里想,她早能这样也不必吃这些苦了。我用沐浴露反反复复涂了三遍才觉得她干净了,这才将我新买的衣服给她穿上。最后我将新买的眼罩先给她戴上,才抽掉里面的。我满意地看着这个焕然一新的她,道:“就洗个澡而已,你吃亏了吗?”然后抬手把灯打开了。
她仿佛被我的“君子”所为感动了,点头道:“你干吗对我……你干吗要这样对我?”“怎么样对你了?”“给我洗澡。”“我说了,味道实在太难闻,我是为我自己考虑。”“你……”她看着左前方,似乎以为放在那里的柜子是我,“你是叫阿飞吧?”“嗯,你叫我阿飞好了。”“嗯,阿飞……你为什么不让我看看你的样子?”“哈?”我笑起来,“我的样子?将来好让你给警察指认出我吗?”“你……”她低头不语。我又继续拎着她回到了床上。
我看了看钟,现在不过是十一点,我才混过去一个半天的六分之一。我挠了挠头,突然灵机一动,抽出一本书道:“反正你也看不了,我给你读个故事听吧。”她不置可否,我选了一则短篇小说,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了起来。我读几句就瞄一眼时钟,到最后竟完全不知道自己读的是什么,但是她却“咯咯咯”地不停地笑,还道:“我早就猜到是这样了,你再讲一个吧。”
“哈!”我心里想她这个人质也未免当得太开心,不仅有人给她洗澡喂饭,现在还多了个讲故事的服务。我重重地合上了书,踱了几步,道:“外面的太阳可真好啊。”但我也觉出了这句话实在莫名其妙,又补充道:“要不是为了你,我早就出去了。”“为了我?”她重复道,“你作为老大,手下难道没人可以看着我吗?”我一时语塞,干咳数声。她又不依不饶地问:“还是……你根本不是头儿,只不过是打发过来喂饭的?”
我既不能告诉她真相,也不愿降了自己的身份,只能转移话题:“想一想,大概很难有人会来赎你了,看来我们还会相处很长一段时间,总该知道怎么称呼你吧。”她思忖了片刻,答道:“叶叶,叫我叶叶好了。”“树叶的叶吗?”“是的。”“哦……”我又来回踱了几步,冷不丁叫道:“叶叶。”“什么事?”她朝着我叫她的方向抬起头,我看到她这副听话的样子,不禁傻笑起来。
她似乎觉得不应该对我态度好转,又一下子不理睬我起来。我实在找不到什么事做,只能又读了几个故事,这样又混过去了个把小时。直到我念到一个关于美食的故事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应该给她继续喂饭了,我看了看时钟:“现在……到一点了,该吃饭了。”我拆着盒饭,又补充了一句:“该吃午饭了。以后你可得早点起来。”她摇了摇头:“我只是觉得睡得挺沉……”我忙打断她的话:“以后我会叫你起来的。”她又乖乖地吃下了这顿“午饭”。
“下午”,我接着给她念书,一眨眼工夫就到了早上十点。这时我的眼睛几乎睁不开了,为了服侍好她,我可是一天多没有睡觉了。喂好“晚饭”后,我小心翼翼地问道:“已经晚上十点了,你该睡觉了吧。”她“嗯”了一声,接着道:“是的,该睡了,真有点困,我今天一直都有点困,浑身都没有力气。”这会儿,反倒是她的话多了起来,滔滔不绝地说着她自己的情况。我掐断她的话:“既然困就赶紧睡吧,哪有这么多废话?你以为我不累吗?”她“哦”了一声,躺了下去。
我假惺惺地拉动着窗帘,装作把窗帘拉上的样子(其实窗帘外一片阳光明媚),在声音的遮蔽下,我关上了房间的灯。但我这才意识到房间一下子暗了下来,这样未免对比也太强烈了点。借着透过窗帘的微薄的光,我看着静静躺在床上的叶叶。她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出这点,渐渐地呼吸开始均匀起来——她睡着了。
我想这安眠药的效力没有完全过去吧,不然她应该不会这么犯困才对。我又在黑暗中静静看了她许久,直到她再次鼾声如雷,才关门出去。我这时上下眼皮已经完全睁不开了,步履也蹒跚了起来,我真想倒下就睡,但我知道对我来说这一天还刚刚开始——为了完成我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我用冷水泼脸,稍微振奋了下精神,接着准备出门。但我略微想了一下,打开电视,这时我看到现在播出的正是午间的新闻。我心想明天她一醒,我如果回放现在的新闻,那么她一定会对“现在是白天”这个信息更加深信不疑了。我关了电视,心中为这个点子感到得意万分,但我必须多想一些法子来证明这个时间差。还有,屋内的灯光也不能一下子熄灭,这样迟早会被她发现的。
想着想着,我来到了街上。这时正是中午,我知道自己应该做出点什么事,好让大家注意我,好让以后警察在调查我行踪的时候,能够明确地知道我在叶叶和那个叫“阿飞”的绑匪“促膝长谈”的时候,在外面忙着自己的事。但我想来想去,晃荡来晃荡去,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到最后,我只能进了一家饭店,因为我自己也已经饿极了。但我明白自己必须搞出点什么事来,便从桌下抓了一小粒石头丢进了面里,叫道:“老板!他妈的你给我过来!自己看看!”服务员见势马上低头哈腰地赶过来,问我有什么吩咐。我强忍着笑,道:“你仔细看看,这个……难道不是只苍蝇吗?”服务员面有难色:“这个……这个怕不是吧,再说……”“什么事?”身后响起一个浑厚的声音,我看到老板走了过来。
虽然明知这不是什么苍蝇,但我只能继续无理下去:“这只苍蝇,你看见没有?这么大一只苍蝇,你们店到底是怎么搞的?还让不让人吃饭了?给我换一碗过来!”“呵呵,”老板似乎被我逗乐了,“我说您这位……仪表堂堂的先生,我开店这么长时间,还从没出过这种事呢。何况……”他抓过我手中的筷子,眯着眼问道,“何况,这粒东西是苍蝇?”
我知道这件事必须以戏剧性的方式结尾,这样才能让他们对我印象深刻,便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道:“啊呀!真不好意思,在下眼拙,怎么刚才明明是苍蝇,现在就是一粒芝麻呢?”我抓回筷子,然后把那粒石头吞进我自己的肚子里。老板看得傻眼了,想要阻止但是来不及了,我又道,“不愧是百年老店,味道可真不赖。”我抹抹嘴,面不改色地走了出去,只留下身后一群目瞪口呆的人。
我心想他们一定以为我是疯了吧,他们也一定记清楚了我的长相和打扮,这样就达到了我的目的。但我转念一想,如果每天我都做这些出格的事情来证明我的“不在绑架现场”,那也是够可疑的。我应该想出一件既不令人觉得奇怪,又能确保自己每天在外奔波的事情来,但一路上我想了好久还是一无所获。
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我看着她酣睡的样子,觉得很是可爱。再过大约两三个小时,我就应该把她叫醒,因为她的“白天”就要到来了。我尽量不弄出声音,把电视搬了进来,然后给白炽灯上蒙上了几层布,这样逐层地拿开,那么灯光的亮度就能变化了。等做完这一切,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在外面的沙发上倒头就睡。
但我丝毫没有睡着过,心里始终担心她会马上醒来,然后发现我还在睡觉,并且一睡不起。迷迷糊糊中我聆听着一墙之隔里的动静,时间却仿佛过得很慢,我感觉我已经躺了大半天了,这才到晚上八点。我揉了揉眼睛,伸了个懒腰,然后看到她依然在熟睡。我推了推她,叫唤道:“叶叶,叶叶,起来了叶叶!”连叫了几声,她才醒来。我道:“早上八点半了!起来吃饭吧。”叶叶摇着头:“我又不去上班,你这么准时叫我干吗?”“我……”我又语塞了,只能道,“饭总归要吃的。”
我喂了她几口,但是,她这次却吃得很慢,我问道:“不好吃吗?”“是……”她又摇了摇头,“不是……”“到底是还是不是?”“不是,只是觉得有点恶心。”她作势欲呕。我怕她吐在身上,忙撑开塑料袋:“里面有什么你不喜欢……你不能吃的东西?”但她呕不出来,道:“也不是。只是……我觉得不好吃。”然后推开了这盒饭。“那你要吃什么?”我哭笑不得。她道:“我什么都不想吃。”我这回简直想要扇她个耳光,我买回来了这么多好吃的,她却发起嗲来了:“不想吃是吧?那行,你今天就别吃饭了!”我重重地把那盒饭放在桌上。
沉默了半晌,她似乎想要说什么,支支吾吾地却听不清楚。我道:“看看电视吧。”我打开电视,装作在换频道,其实是在调半天之前的回放内容,“看这个早间新闻好了。”我边听着电视里的播报,边看着她的反应。她对此毫无怀疑,一言不发似乎听得很认真。这也难怪,任谁被囚禁了十多天,也对外面发生的事情感到关心。
新闻过后又是天气预报,我又重复了一遍:“明天28号可要下雨呢!”我得让她记住当下的日期,在她的意识里现在是27号的早上,但实际上已经是27号的晚上了,她的时间与我的时间相差了整整12个小时(她并不知道她多睡了12个小时),所以她以为的白天却是我的晚上。当她在“27号白天”和绑匪坐在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我就可以在真正的27号白天在外头给自己做不在场证明了——很显然地,我那时正在饭店里为一粒石头还是一只苍蝇和店员面红耳赤地争吵着呢!
这就是侦探小说中所用的“叙述性诡计”的真谛:通过种种手段,让读者以为的书中发生的事情和书中实际发生的事情有巨大的偏差。在这起“阿飞天才绑架案”中,读者毫无疑问就是被阿飞玩弄于股掌之间的警察,他们的证词全部来自被蒙着眼睛而分不清昼夜的人质叶叶,而由此形成的时间上的错位就造就了不可推翻的不在场证明!
想到此处,我不禁在心里为自己的智慧鼓起掌来——了不起!看来我以前所看的那些侦探小说可真是没有白费!我借着兴致,和她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起话来,又问她过去是做什么的,又问她将来有什么打算。她没好气地道:“都没人来赎我,还能有什么打算?倒是你……”她顿了一顿,继续问道:“你还真打算做一辈子绑匪吗?”我冷笑道:“做又如何,不做又如何?”“没有人天生是绑匪,你以前……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呢?”“我以前啊,啥都不做呗!”我不停地查找着回放内容,我要找到那些有明显时间标志的节目。
“什么叫啥都不做?总归做过什么工作吧?”“工作……”我下意识地重复着,“我能做什么工作?”但突然间我想到了一个更好的主意,这才明白我的完美犯罪计划的最后一块拼图终于也到位了,我不是正愁着不能名正言顺地在外作不在场证明吗?现在,我大约找到方向了,那就是去找一份工作,是的,我不去工作,我每天都去面试,最后当然都以失败告终……是的,我得失败得很彻底,好让那些面试官都记住我这个窝囊废!
“哈哈,是的,我可做过不少工作呢!”我回头看了看她,然后趁她不注意(实际上她也无法注意到我)抚摸了下她的脸庞。过了几秒钟她才反应过来,这次却不啐骂我了,只是面带红晕地往后挪了一点,道:“你想干吗?”“没事,”我看着她现在浑然像换了个人似的,心中不觉泛起了一阵喜悦,“我只是觉得……只是觉得你还挺好看的。”“你……”她掩嘴笑道,“你都没有看过我的脸,怎么知道我好看了?”“这我当然知道。”这回换我脸红了。一时间,房间内又充满了沉默。
我起身将蒙在灯上的一层布缓缓拿开,室内的光线稍微亮堂了一些,我道:“又到中午了,吃饭吧。”她却摆了摆手:“不是前面还说不让我吃饭的吗?”我也想起我之前发的脾气,这回自己倒进退两难了,她又道,“我真的不饿,感觉就是不想吃饭。”“你这是太闲了,整天躺着不运动,哪会饿呢?”她点头称是。但我知道我绝对不能让她起来活动,这样就会增加一分我的布局被拆穿的可能。
“那你会做什么?”“我会……”我想在眼罩底下,她肯定在眨巴自己水灵的眼睛(奇怪,我都没见过,为什么会觉得那是一双水灵的眼睛),“我会洗衣服,我会做饭!”“那行,”我还记着她脱下的那堆臭烘烘的衣服,“去把你自己的衣服洗了吧。我可看着你呢,别想把眼罩拿下来!”我把她“赶”到浴室,给她松了手上的绳子。
她乖乖地洗着衣服,其实我也有洗衣机可以给她用,但我怕她一会儿就没事干了。突然我听到一声“哐镗”,从她的衣服里掉出一把钥匙。我捡了起来,问道:“这是你家的吗?”她下意识地要去摘下眼罩,我忙把她的手按住,道:“给我保管了。”我把钥匙揣在兜里,看着她把衣服都洗完了。
“现在饿了吧?”“是有点。”她乖乖地坐回床上,我也乖乖地一口一口给她喂饭吃。转眼又到了“晚上”,我把灯关上,她倒也自觉,倒头就睡。洗那几件衣服似乎真的耗费了她许多体力,没过多久我就又听见她的打鼾声。我知道自己应该好好地睡上几个小时了,将来如果每个面试官都对警察说我双目通红的,肯定也会引起注意。但我不自觉地反复摸索着怀里的那把钥匙,把它从冰凉摸到沾上了我的体温。虽然我没有参与绑架,但我多少也知道这个女人是在哪里被绑的,换言之,我知道她家的大概方位,所以……
所以……我得去看一看,我得去叶叶家看一看。这样,她为什么这么重要,哪里“高高在上”也许就能明白了——即使是一家家地尝试过去,我也想要知道这一点。但我得先做好自己的简历,我把自己好好地吹嘘了一番,说自己曾在国外留学,还在好几家大公司做过。看着这份异想天开的简历,我不由得欢呼起来:让面试官们去调查吧,这样他们才能记清楚我这张骗子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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