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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也许爱情

作者:冉渔
  (一)熟悉的陌生人
  2003年的九月,我一脚踏进了北方那所学校的大门。从南方到北方,气候和心情突变。沸腾,然后安静。
  小令,JOLLY和李漾送我上车,我背着书包,右手提一大袋果冻,左手拎的是牛肉干,李漾说果冻可以减肥,尤其实用于十七八岁的女生。
  呵呵,在别人眼里我正值年轻,也许还有一大段青春可以挥霍。
  小令轻轻地拥抱我,下巴抵住我的头发,身上散发出一股青草的味道。这个纯净的男孩,像个弟弟。
  但我却一直不敢在黑暗中回忆他的眼睛,像火一样,激越地燃烧。
  J城的十月,正是秋天与冬天交替的季节。空气中带着微微的寒意,凉气偷偷地钻进我的羊毛背心里,温柔而调皮。从自习室到宿舍大约有十五分钟的路程,缓缓地走在长满梧桐的路上,看那些从我身边飞快驰过的年轻的孩子,背着大大的黑色的书包,朝气的,生活的。晚上的天空有些微微的红色,就像是新嫁女子脸上娇羞的一抹红妆,夜的气息扑面而来。
  第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接到小令的电话。
  小越,我在成都看夜空,星星好亮。
  同学,你好恶心啊!我在这边逍遥自在,哈哈,你怎么样?我和他打着哈哈,不敢轻易泄露感情。
  我今天吃火锅了,又想起我们在家吃火锅吃到眼泪流出来的样子,辣椒好辣。
  小令,以后少打电话,很花钱哦。
  我想你……
  我不敢说话,然后电话里一阵静默,死一般的沉寂。
  我慢慢地挂断电话。
  印象中,小令好像是我生命中除了爸爸、哥哥以外的第一个男生。
  我们同学十四年。
  第一次上自习的时候,没有带水杯,看见邻座的男生抱着一个大大的oopy的水壶,里面装满了白开水,突然好羡慕,也好喜欢那个大大的水壶,像个孩子一样顽皮。一下自习,就去超市买了一个,装满水,心里马上就满足了,很简单的欲望。
  家里的书桌最显眼的地方放着一个大大的oopy,是林耀送的十七岁的生日礼物。他说以后每年送我一个,直到凑齐。
  大学的第一天,我收到林耀的信。还是用我喜欢的称呼阿R,我第一次走在清华的林xx道上的时候,心里想我终于站在这个学校里了,我下一站的目标是什么呢?
  我看着淡蓝色的信纸,微笑。
  林耀是我的前桌。从高一开始我们习惯了用纸条交流。在一节无聊至极的政治课上,我一动不动的盯着他的后脑勺,幻想一座深不可测的原始森林。他突然扔过来一张叠得很小的纸条,同学,聊天乎?
  同学,聊天啊。
  阿R是只有我和他知道的名字。
  一日与林耀发短信:你很聪明,我也很聪明,两个聪明的人势均力敌,所以我们可以交流。最重要的是我们单纯的关系,这是前提。
  他发过来的是会心的微笑。
  的确,在某方面我们都是聪明人。
  J大的晚自习可谓一大奇观,三个六层的综合楼,间间教室座无虚席,每个人都在埋头苦干,脸上缺少的是表情。每次七点一到,我总是踮着脚尖从一楼走到六楼,然后再从六楼走到一楼,然后再悄悄地走回宿舍,关上门,心里有一点黯然。
  心情不好的时候,会买一盒雀巢的香草冰淇淋,舀大大的一勺,让冰凉的感觉沁入心扉,让心狠狠地缩成一团,然后安全。
  国庆的时候和女友一起去附近的公园,同行的是两个同样是大一的男生,老乡。不过现在好像已经远远的告别了“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年代,大家轻松地开玩笑,单纯的眼神,清澈的笑。
  然后就认识了一个学理科的男生。在我的观念里,男生天生是学理科的料,不像我,不能从那翻覆的公式中找到丝毫。
  那个叫宋典的男生会在清晨起床的时候发一条短信祝好心情。有时也会和他调侃,说些无关紧要的话,只是不见面。
  一个晚上睡在床上,回想起某天与宋典关于文理科男生的差别的一段对话。
  文科男生诗情画意,却稍嫌迂腐,他分明是有意贬低。
  可是文科男生细腻,不像你们理科生,大大咧咧,满不在乎。
  男生不就要阳光与活力吗?
  ……
  宋典坦白,果断,喜欢足球,游戏,偶尔油嘴滑舌,典型的理科生。
  周四的下午有三节会计学,正学得昏昏沉沉的时候。宋典发来短信:“晚上看电影?”我暗笑,今天晚上有我心仪已久的四部动画片,我准备不吃饭去看,想不到居然有人和我一样的爱好。
  我回短信:“好。”
  下课的时候下着小雨,没带伞,冒雨从教室冲到影院,宋典站着,像个孩子一样地笑,他递给我一瓶百事。
  看电影的时候,都不说话,只是捂着嘴笑。
  (二)冰淇淋的眼泪
  十一月七号是我的生日,林耀早早地给我寄来了oopy,抱着它,我好像看见林耀挤眉弄眼地笑。他说阿R,生日的时候一定要笑哦!就像这个oopy一样,祝贺你终于修炼成人了。
  呵呵,我变成妖精了?修炼幻化成人形要多少年的道行啊,我才用了短短十八年的时间,要想做到事事洞明还早呢!
  阿R啊,不要什么事都太要强,你拒绝的次数太多了。
  你是说小令啊,我只是不想违背我的心意。
  七号的晚上,我收到一个大大的包裹,打开来,我看见一盒放得整整齐齐的拼图,天蝎座的图样。我愣了,想要一盒拼图不过是我在家的时候随口说出的愿望,小令却一直记着,然后给我惊喜。
  不,只有惊没有喜,我害怕自己会欠他越来越多,直至无力偿还。
  决定今晚去上通宵。这是我第一次通宵,李漾在网上等。下了一天的雨,路道上全是水,鞋全湿透,走在风中我瑟瑟发抖。因为害怕,拉宋典一起,他说他今晚可以继续奋战传奇。我笑。
  凌晨五点的时候,我好想念我那张小床。
  宋典看见我和李漾的聊天。
  他是你男朋友?
  不是啊,怎么可能?
  不是男朋友,他叫你上通宵你就来啊?
  呵呵,你好像小孩啊。
  我对陈果说,用一个最好的词来形容我和小令除了青梅竹马再没有其他了,可是,我们仅仅是朋友。而林耀,我宁愿把他当一个永远也不见面的知己,他能读懂我很多奇奇怪怪的思想。
  至于宋典,我喜欢他。
  虽然艰难,我终究说出了口。
  陈果望着我,眼中有些了解,同情,和无可奈何。
  我耳边还清清楚楚地回响着陈果的声音。
  小越,你知道吗?宋典早就有女朋友了,在北京,他们在一起700多天了。
  天气一下子冷了起来,我穿上了毛衣,黑色的温暖的毛绒,我把脸贴在上面,深深地陷在里面,像只鸵鸟。
  打电话给宋典,约他去吃火锅。他在电话那头快乐地应答:“好啊好啊。”真是没心机的小孩。
  再见他的时候,他的手上拿两只甜筒。火锅要合着冰淇淋才好吃呢。
  可惜我胃不好,没你那么神勇。
  于是,吃火锅的时候,我一只手抓着甜筒,一只手拿筷子,哭笑不得。
  当一大盘切得极薄的牛肉片倒下锅之后,我直直地看宋典的眼睛,宋典,你知道我一直喜欢你吗?
  宋典拿勺在锅里搅的手停了下来,沉默在空气中蔓延,我突然觉得很失败,这算什么?
  我低下头,继续吃涮牛肉。
  手中的冰淇淋在一点一点地化掉,顺手滑落,滴在桌子上,甜腻的样子。
  可是我的眼眶里挤不出一滴泪。
  (三)今昔何夕
  小时候的我是个幸福的孩子。当然我现在也很幸福,可是人一旦长大,便会背负许多沉重,幸福的概念或许由此改变。
  记得第一次去舅舅家是五岁的时候。火车轰隆隆的把我带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拥挤的人群,明晃晃的灯光,我看见一个比我高一个脑袋的小男孩冲我微笑,叫我的名字,越越。妈妈说他是哥哥,我怯生生地把手伸给他,哥哥,你带我离开这里好不好?
  奇怪的是长大以后再也没有人这样轻轻地叫我“越越”,他们只是笑着叫我“小越”,若干年后的某个有月光的夜晚,我忽然想起那个午后哥哥温和的声音,一刹那间,泪流不止。
  我在舅舅家住了一个月。
  哥哥有一辆破旧的女式单车,每天载着我从高高的坡上往下冲,风拂着我的头发,我尖叫,抱紧哥哥的腰,而他总是得意地笑。
  一次哥哥带我去市中心玩,坐两层的电车,我们坐在二层的最前面,看那一幢幢楼房被我们抛在身后,我兴奋得手舞足蹈。可惜下电车之后的惟一结果就是:我晕车了。哥哥慌忙跑到商店用仅有的一块钱买了一支冰棍递给我,吃吧,这个最有效了。
  我早忘了那支冰棍的味道,但一晕车就吃冰棍的习惯却保留到今天。
  后来哥哥上初中了,一年回到我们的城市一次,看看外婆,也会在我的房间逗留,只是很少说话,他变成了沉默而骄傲的男孩。我不知道面对他的时候该如何开口,心里却拼命地想要靠近。
  再后来,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只能无力地微笑,掩饰着什么,哥哥依然无言,有时候他会用眼睛问我,惊异于我的小心翼翼。
  我感觉自己的心里有个缺口,似乎很快就会有东西喷发出来,无法阻止。
  十五岁的那年夏天,我一个人在山里走,走了五个小时之后,我告诉自己,下辈子决不和他做兄妹。
  我凌晨三点钟的记忆始终留在那个无数个坐单车的傍晚。
  有夕阳,有虫鸣,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还有哥哥挺直的背。
  给自己定下个约定,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告诉他这个秘密。
  三个月以后,因为一场车祸,哥哥离开了。
  因为我在家不吃不喝躺了三天,舅舅以为我和哥哥兄妹情深。
  三天之后,我开始每天念书到深夜。
  这是我的报应。
  直到我在那个再平常不过的清晨看见等在路旁的宋典,我以为这已是下一世,神又赐我两人毫不相干的关系。
  一切皆变为可能。
  (四)冬天到了
  佛说,前世经过法五百年的无数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
  宋典在第二天的凌晨发来短信,小越,对不起。
  那时侯我穿着睡衣,坐在床上,昨天吃的火锅似乎还没有消化,哽在胃里憋得慌,看见他的短信,我“哇”一声哭了出来,然后眼泪就止不住了。
  哭过之后,算是暂时的解脱。
  我坐在宿舍里给小令打电话,一声,两声,喂小令吗?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惊喜。
  我没想到你会打电话给我!
  眼泪已经在昨天流完了,我幽幽地说了一句:“也许我还不够诚心和坚持,所以仅仅修得五百年道行换得今生与他擦肩而过!”
  校园里的梧桐叶落得差不多了,光秃秃的树枝突兀在风里。每天我背着书包匆匆地走,然后匆匆地回,像任何一个天真而不设防的女生,没有眼睛里的阴影。
  林耀在信上写,阿R,有些事还是放开点,毕竟才大一呢,什么都不懂。你不是一直都相信两个人的缘分吗?
  小令再没有给我打过电话,仿佛只是固执着,坚硬得像块石头。
  某月的某天,我在食堂遇见了宋典,斜挎着书包,有着清瘦的脸和掩饰过的笑容。我径直走过去,轻轻地喊他的名字:宋典,宋典!他不说话,只是看着我,眼睛里有一抹心痛。或许那只是我一时眼花。我微笑着对旁边的人说:“对不起,放一下盘子。”
  然后伸开手,抱住了他,使出全身的力气紧紧地拥抱,仿佛此后便是决绝。
  整个食堂的人都看着我们,我看见宋典的脸微微发红。
  我缓缓地放开手,对他说,再见!
  再见了,宋典。
  小令的出现让我大大地吃了一惊。
  睡了午觉起来,看到小令的短信,我已经在你们学校门口,找不到你宿舍。我跳下床,冲出去。
  老远就看见穿着羽绒服的小令笔直地站在门口,高高的个子,安然的等待。突然间,我不敢上前。
  小令是利用元旦加周末过来的,飞机票贵得吓人。
  吃完饭,我陪小令在校园里溜达。
  小越,你知道你现在让我有一种不确定的感觉吗?我觉得我们好像要分开了,你离我越来越远了。
  我……
  你不要说了。我知道我从来没有说过,但是我喜欢你,从初中开始……
  小令突然停下来,温柔地扶着我的肩,轻轻地吻我的脸颊。
  我躲不过,一抬头,却看见远处宋典的身影。
  昏暗的灯光,我看不请他的眼睛,30秒钟后,他转身,走了。
  雪开始下的时候,我正坐在自习室里看一本英文小说,我转过头看窗外稀溪落落的雪花,也许是个埋葬记忆的季节了。
  我是在小树林的边缘看到宋典传说中的女朋友的,娇小的南方女孩,微黑的皮肤,瓜子脸上有一双灵气逼人的眼睛。她说你是小越吧,宋典跟我提起过你呢。说你像个妹妹,可爱得不得了。
  我笑,再笑,一直到抑制不住的狂笑。
  姐姐和宋典会一辈子幸福的,是吗?
  (五)不说再见
  以后我再也没收到宋典的短信。
  寒假的时候,小令在成都等我,一起回家。
  我到北京找林耀,先去宋典女朋友的学校,在门口伫立了半天,然后离开。
  冬天过后,春天的气息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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