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回 初露锋芒(3)
公孙不灭不知道自己具有这么惊人的内劲,也不知道这掌法的奥妙无比,他是第一次抖出,也是第一次与这么多敌人交手,所以不知厉害的全力施展出来,现在,别说公孙不灭会这一门的上乘掌法,就是不会,单是他那一身深厚浑雄的真气,举手投足,也可以成为凌厉的招式,立可取人性命。就是一头大象,他也可以一拍而横飞了出去,千斤巨石,也可一拍而碎,何况是人?这五个山贼,除了麻脸汉子可算得上武林中的二流使刀高手外,其他根本就不人流,他们又怎招架得住公孙不灭这一门的掌法?就是一流的高手,恐怕也招架不了。所以最后一名倒下来的山贼,不久也吐血而亡,追随他的四位同伴去了。
这也是横山五虎罪恶到了头,鬼使神差似的,叫他们碰上没什么经验的公孙不灭,转眼之间,一个个都成了他掌下的游魂。公孙不灭也无意中给这一带的平民百姓和过往外商旅客清除了这一大害。 公孙不灭见四个持刀凶恶的匪徒,在自己的几招掌法后,都一个个的倒地而死了,他仍然不相信是自己杀了他们,认为他们一个个大概是喝酒喝得太多了,打一会就醉倒了下来,或者不小心碰上了自己的手掌,无力的倒十来,不是自己拍死他们的。
可是他打量了他们一下,一个个都口吐鲜血,卧倒在血泊中,都不会动,也不会出声,真的是死去了。他又不禁呆若木鸡,是我打死了他们吗?外公不是说这门掌法是自己防身的么?怎会拍死人了?公孙不灭在这方面,可以说是一个书呆子,不了解无忌老人说话的含意,所谓防身自卫,也包含着克敌,制胜在内,要是不能战胜对手,又怎能自卫防身?在另一方面来说,对武林中的上乘高手,这门掌法的确是防身自卫,令对手知难而退,但对其他人来说,那就是可怕的掌法了,何况公孙不灭还具一身奇厚的真气。掌劲凌厉逼人。公孙不灭见人都已经死了,自己又没命的跑了几个时辰,刚才又经过一轮交手,也感到有些累了,便坐下来休息。突然,他听到次殿一侧的房间内有蠕蠕的响声和挣扎声。他一下又跳了起来,难道房间还有人么?不由喝了一声:“谁!?”
房内没有人回应,但挣扎的声音更响了。公孙不灭不由取下一校燃烧的树枝,走进房间里去看看什么东西作怪。一看,竟然是一位头发紊乱的女子,给捆在墙角的一块石头上,嘴给塞了一团乱布,不能出声,她以真求的目光望着公孙不灭,房间的另一处,却堆放了一些包袱和箱箱笼笼。 公孙不灭一下明白,这可怜的女子,一定是刚才死去的五个土匪掳劫来的。于是他将塞在她口中的一团乱布取了下来,女子吐了一口大气,说:“多谢侠士相救。”
“姑娘,这是怎么回事?你给他们捉来了这里?”
“侠士,一言难尽,请侠土先解开奴家的手脚才说。”
“对对!我忘了,请姑娘原谅。”
公孙不灭慌忙解开了捆着这女子手脚的绳子,女子便拜在公孙不灭的脚下,弄得公孙不灭手足无措,因男女有别,又不能用手去扶她起来,慌忙说:“姑娘,快请起来,千万别这样。”
“侠士相救的大恩,奴家怎能不拜?”
“不不,我也不是有心来教你的,只是跑来这里向他们讨吃,想不到……”
“不论侠士怎么说,侠士救命的大恩,奴家没齿难忘。”这女子恭恭敬敬地给他叩了三个响头,才站了起来,“姑娘,我们到外面大殿上坐下,一边吃一边说话好不好,在下实在有些饿了。”
“侠士说的是,奴家也没有吃过一点东西。”
于是他们走到大殿的篝火旁坐下,公孙不灭实在饿了,他在那座人间地狱中,没一天能吃饱,更不要说能吃到肉了。但他仍不失礼貌的说:“姑娘,请!”
“侠士,请别客气。”
这位女子十多岁,身穿劲装,扎袖束腰,显然是一位江湖中人,颇有儿分姿色,她暗暗打量公孙不灭,见他蓬首垢面,全身衣服破烂,好奇地问:“侠士是丐帮中的人?公孙不灭正在吃着,愕然:“什么,丐帮?不不,我不是丐帮中的人。”
“侠士不是丐帮中的人,怎么这一身……”
“姑娘,你别问了,在下也是为一伙恶人捉了去,好不容易才逃出来,才弄成这一副模样,请姑娘莫见笑。”
“以侠士这等身手,倾刻之间,就杀掉了横山五虎,还有谁能捉得了侠士的?”
“我有什么身手了?我也不懂什么武功。”
女子睁大了眼:“侠士不懂武功?”
“是的,我绝不会骗你。”
女子曾在江湖上走动过,见到的奇人异事不少。但从来没看见像公孙不灭这样,倾刻之间,杀了横山五虎,还说自己不懂什么武功,这叫人相信吗?横山五虎,别的人不去说,单是这麻脸汉子,就是祁门刀法的一位使刀高手,没有极好的武功,能杀得了他吗?但她也见过一些场面,往往奇人异士,是极不愿意世人知道他的真面目,更不想人知道他身怀绝技,有时往往故意装糊涂;看来自己今夜又碰上这样一位奇人异士了,便说:“侠士,奴家明白了你的用意。”
公孙不灭又是愕然:“在下什么用意了?”
“奴家明白侠士是位高人,不想别人知道自己的真面目和身怀绝技,侠土放心,奴家不会对人乱说的。”
公孙不灭又怔了半晌,说:“不错,在下的确不想别人知道自己的真面目,但在下可以明白告诉始娘,在下的确没有什么绝技在身,请姑娘别胡思乱想。”
女子有点困惑地望着公孙不灾。公孙不灭说:“姑娘,你怎么给他们捉来了这里?”
女子探深地叹了一声,说出了这一件不幸事情的经过来。
原来这女子姓扈名屏,是徽州府绩溪县人氏,自幼好武,曾得到黄山派无回剑门人的指点,而她伯父是当地的富商,这次她随伯父和两位保镖南下婺源购买一批货物,想不到在这一带碰上了横山五虎,先中埋伏,后遭洗劫,除了她自己,其他人全遭横山五虎杀害。扈屏说到这里,又说:“奴家不幸被匪徒所擒,掳来了这里,要不是侠土赶来,后果真不堪设想。侠士不但救了奴家的性命,更保存了奴家的名节,此恩此德,奴家永世难忘。”
“屏姑娘别这样说,看来,这又是一伙毫无人性的凶残山贼土匪,我没有杀错他们。”
“侠士不但没有错,更为当地一带百姓除丫大害,造福于江湖。”
“屏姑娘,在下当时没这样想,也不知道他们是一伙凶残的土匪,纯粹是为了自保,被他们逼得出手。”
“这是侠士的客气和自谦。”
“不不,我是说真的,屏姑娘,你今后打算如何?”
扈屏凄然的说:“奴家明天打算埋葬了伯父等人的尸骸,然后转回绩溪,至于那些财物,侠士你看如何处理?”
“屏姑娘,你怎么问在下如何处理?它不是你家的吗?你不将它带走?”
“侠士,有的是奴家伯父的,也有的是横山五虎不知从哪里劫来的,所以……”
公孙不灭忙说:“屏姑娘,你都带走吧!在下只取些少作为路费就可以了。”
“侠士,按道理,贼人们的都应该归侠士才是。”
“不不,你全都带走,作为给死者家属的抚恤费才好。”
“侠士吩咐,奴家也只有遵从,可是奴家一个人带不了这么多。”
“那你怎么办?”
“奴家打算先将所有的金银埋藏下来,回去后才带人来挖取,同时也将伯父的遗骸运回绩溪故乡安葬。”
显然庭屏颇有在江湖上行走的经验。公孙不灭说:“这样也好。”
“可是奴家孤零零的上路,很危险。”
“姑娘有什么危险了?”
“侠士好像极少在江湖走动吧?”
扈屏在江湖上行走过,有些见识,她从公孙不灭的神态和说话的口气中,看出也听出公孙不灭好像是初闯道的人一样,完全不像一个江湖中人,好像什么都不懂。这不可能是故意装出来的,心下更是暗暗奇异?他身怀绝技,心地也好,难道他从来没有在江湖上走动过?所以才这样的试问。
公孙不灭老实的承认:“姑娘说对了!在下从没在江湖上走动过,现在是第一次。”
“这怪不得侠土了,没看出横山五虎是一伙强盗,也不理解奴家一个人士路有危险。从这里去绩溪县,山长路远,不少地方是歹徒出没的地方,就是州府之地,也有土豪强盗,奴家单身一人。武功又不济,侠士不担心奴家有危险么?”
公孙不灭眨眨眼:“那怎么办?”
“侠士不送奴家回去么?眼看着奴家有危险?”
“送你回绩溪县?”
“要是侠土有为难之处,奴家也不敢强求,只好孤身一人,冒险而行了。”公孙不灭想到她一个人在路上的确有危险,同时水月宫人和神鞭叟那种侠义的行为,对他影响很深,一时侠义之心顿起,说:“在下送姑娘回绩溪县好了!”
扈屏心中大喜,有这么一个身怀绝技的奇人异士相送自己,在路上还怕谁呢?但她问:“奴家这样请求,不会令侠士为难吧?”
“不不!在下只不过想早点赶去安庆府潜山县而已。”
“侠士是去安庆府?”
“是。”
“那更好了,从绩溪去安庆府,也算顺路,远不了一天的路程。”
“对了,安庆府在什么地方?”
“侠士,安庆府在长江北岸的江边上,要是从绩溪北上,经太平,过一陽一,到池州府城,从那里雇一条船沿江而上,一大的水路,便可到达安庆庞城了。”公孙不灭大喜,一揖道:“多谢姑娘的指点。”
“侠士怎么这艇的客气?侠土救了奴家又怎么说?”
“姑娘,这些事不必去说了。”
“侠士,你这身衣服,明天上路,恐怕引起人的注目。”
公孙不灭为难的说:“在下匆忙逃出了,什么也没有带上。”
“侠士,假若你不嫌弃,奴家伯父身材高矮与侠土差不多,奴家取衣服来给侠士换上好不好?”
“那在下更多谢姑娘了!”
“侠士,你一身肮脏该去洗一下,我知道这山神破庙一侧,有一口泉眼,强盗们就是在那里取水的、奴家给侠士挽用水来。”
“不不,姑娘,在下自己去泉边洗洗就行了,不敢劳烦姑娘。”
“那奴家给侠士将衣服取来。”
“有劳姑娘了。”
“侠士怎么这般的多礼?看来侠土不像江湖中人,像是一位书香世家的公子。”
“在下本来就不是江湖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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