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雷遗书
此系父母留下的最后一封家信。写于一九六六年九月二日深夜,九月三日凌晨父母就从从容容、坦坦荡荡的含恨弃世。那时家兄远在英国,我虽在北京,但犹如泥菩萨过河。故遗书是写给我舅舅朱人秀的。——傅敏
人秀:
尽管所谓反一党一罪证(一面小镜子和一张褪色的旧画报)是在我们家里搜出的②,百口莫辩的,可是我们至死也不承认是我们自己的东西(实系寄存箱内理出之物)。我们纵有千万罪行,却从来不曾有过变天思想。我们也知道搜出的罪证虽然有口难辩,在英明的共一产一党一领导和伟大的一毛一主席领导之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决不至因之而判重刑。只是含冤不白,无法洗刷的日子比坐牢还 要难过。何况光是教育出一个叛徒傅聪来,在人民面前已经死有余辜了!更何况像我们这种来自旧社会的渣滓早应该自动退出历史舞台了!
因为你是梅馥的胞兄,因为我们别无至亲骨肉,善后事只能委托你了。如你以立场关系不便接受,则请向上级或法院请示后再行处理。
委托数事如下:
一、代付九月份房租55.29 元(附现款)。
二、武康大楼(淮海路底)606 室沈仲章托代修奥米茄自动男手表一只,请一交一还 。
三、故老母余剩遗款,由人秀处理。
四、旧挂表(钢)一只,旧小女表一只,赠保姆周菊娣。
五、六百元存单一纸给周菊娣,作过渡时期生活费。她是劳动人民,一生孤苦,我们不愿她无故受累。
六、姑母傅仪寄存我们家存单一纸六百元,请一交一还 。
七、姑母傅仪寄存之联义山庄墓地收据一纸,此次经过红卫兵搜查后遍觅不得,很抱歉。
八、姑母傅仪寄存我们家之饰物,与我们自有的同时被红卫兵取去没收,只能以存单三纸(共370 元)又小额储蓄三张,作为赔偿。
九、三姐朱纯寄存我们家之饰物,亦被一并充公,请代道歉。她寄存衣箱贰只(三楼)暂时被封,瓷器木箱壹只,将来待公家启封后由你代领。尚有家具数件,问周菊娣便知。
十、旧自用奥米茄自动男手表一只,又旧男手表一只,本拟给敏儿与儿媳,但恐妨碍他们的政治立场,故请人秀自一由处理。
十一、现钞53.30 元,作为我们火葬费。
十二、楼上宋家借用之家具,由陈叔陶按单收回。
十三、自有家具,由你处理。图书字画听候公家决定。
使你为我们受累,实在不安,但也别无他人可托,谅之谅之!
傅 雷 梅 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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