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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儒家的现实主义派:荀子(2)

一切名都是人造的。名若是还在创立过程中,为什么这个实非要用这个名而不用别的名,这并无道理可讲。比方说,这种已经叫做"狗"的动物,如果当初不 叫它"狗",而叫它"猫",也一样地行。但是,一定的名,一旦经过约定应用于一定的实,那就只能附属于这些实。正如荀子解释的:"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 定俗成谓之宜"(同上)

荀子还写道:"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同上)所以创立新名,定其意义,是君主及其政府的职能。荀子说:"故王者之制名,名定 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使名疑惑,人多辨讼,则谓之大奸;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同上)

论其他几家的谬误

荀子认为,名家和后期墨家的论证大都是以逻辑的诡辩术为基础,所以是谬误的。他把它们分为三类谬误。

第一类谬误,他叫做"惑于用名以乱名"(同上)。他把墨辩"杀盗非杀人也"归入此类。这是因为,照荀子的看法,是盗就蕴涵是人,因为在外延方面"人"的范畴包含"盗"的范畴。所以,说到"盗"的时候,就意味着说他同时也是"人"。

第二类谬误,他叫做"惑于用实以乱名"(同上)。他把"山渊平"归入此类,这句话是根据惠施的"山与泽平"改写的。实是具体的、个别的;而名是抽象 的,一般的。谁若想以个别例外否认一般规律。结果就是用实以乱名。高山上的某一个渊,很可能真地与低地的某一个山一样高。但是不可以从这个例外的情况推论 说,一切渊与一切山一样高。

第三类谬误。他叫做"惑于用名以乱实"(同上)。他把墨辩的"牛马非马"归入此类,这跟公孙龙的"白马非马"正是同类的。如果考察"牛马"这个名。它确实与"马"这个名不相等。可是在事实上,有些动物属于"牛马"一类,而作为实,的确是"马"。

于是荀子断言,出现这一切谬误,是由于"今圣王没"(同上)。若有圣王,他就会用政治权威统一人心,引导人们走上生活的正道,那就没有争辩的可能和必要了。

荀子在这里反映了他那个动乱的时代精神。那是一个人们渴望政治统一以结束动乱的对代。这样的统一,虽然事实上只是统一中国,可是在这些人看来,就等于是统一天下。

荀子的学生,有两个最著名:李斯,韩非。这二人都在中国历史上有重大影响。李斯后来作了秦始皇帝的丞相,始皇最后于公元前221年以武力统一了中 国。这两位君臣一起致力于统一。不仅是政治的统一,也是思想的统一,这个运动的顶点就是公元前213年的焚书坑儒。另一位学生韩非,成为法家的领袖人物, 为这次政治的、思想的统一提供了理论的辩护。法家思想将在下一章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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