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期盼了十八年,肯·福莱特终于为他的力作《圣殿春秋》写出了续集《无尽世界》。
肯·福莱特是英国一位“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严肃作家。从他的诸多著作中——这是判断及衡量一位作家世界观及创作思想的主要尺度,我们不难看出一条主线:在以唯物史观看待的历史真实画面的宏伟背景前,展现出一个个普通人的生动形象,通过他们看似平凡的作为,讴歌他们在推动人类历史前进的历程中的不朽功勋。
按照西方“学院派”的文学观点,福莱特的作品不算是“纯文学”,只能列入“通俗文学”一类。然而,小说,还有戏剧,这样的文学体裁,既然事实上是随着市民阶层的形成而发展起来的,从来就有别于文人诗歌的高雅,始终都是通俗易懂,受广大读者欢迎的。诚然,我们所说的“通俗”应该是雅俗共赏,即在人们喜闻乐见的故事背后,包含着某些发人深省的探索,给人以教益,是绝不等同于“庸俗”的。如果把高档次的通俗小说称为“严肃文学”,以与庸俗作品相区别和对照,恐怕并无不当。
在西方的文学论述中,有一种“知识的文学”和“力量的文学”的提法,就是说,一部优秀的作品要么给读者提供某些知识,要么给人以鼓舞的力量,总之是要让人们“开卷有益”。如果将这种理念用作严肃文学的标准,应该说还是恰当的。以此衡量福莱特的作品,称之为严肃文学,也就当之无愧了。
西方的历史小说,或者更宽泛些,以历史上的往事为题材的小说,是由苏格兰的伟大诗人和小说家瓦尔特·司各特首创的。他的主要写作手法是:在真实的历史背景的天幕前开辟一个广阔的活动舞台,由历史上某些曾经叱咤风云的真实人物在关键时刻登场来勾勒出历史进程的线索,而作家虚构的普通男女的丰满生动的形象,则充任这一场场、一幕幕波澜壮阔的活剧的主角,在他们的性格冲突中展开故事的情节,用来活灵活现地再现历史,并抒发作者的某些观点及情怀。自司各特始,众多的西方历史小说家便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和效仿这一手法,用来创作历史作品,其中的佼佼者得以充实了人类的文学宝库,为我们提供了一部部影响广泛的佳作。福莱特的历史题材作品也应该跻身其中——所谓“大地的支柱”,其实质指的就是人民群众,他们也正是“无尽世界”的推动者。
奉献给读者的这部《无尽世界》的时代,是在一三二七至一三六一年之间,与其上卷《圣殿春秋》的故事,已经相隔了两百多个春秋;适逢欧洲基督教国家对位于亚洲西部的伊斯兰世界猖狂进攻的八次“十字军东征”(一二〇一至一二九一)之后,而在欧洲文艺复兴(约一三六〇至一六五〇年期间)之前。当时的欧洲尚属中世纪,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都相当落后,最大的城市巴黎也不过五万人口。这一时期发生在欧洲,尤其是英格兰的重大历史事件有:英法百年战争(一三三七至一四五三),肆虐于南欧及西欧的黑死病(十四世纪中),英格兰羊毛织染业的崛起,等等。概括起来,就是西欧各国疆域逐渐形成,王权开始巩固(贵族领主的统治转向君主的中央集权),手工业经济稳步发展,以富裕商人和手工业者为代表的市民阶层随之形成,从而出现了这一阶层同王权及教会分庭抗礼——首先从财政经济上要求话语权的局面。
小说开篇的一三二七年,在英格兰的历史上发生了一件大事:在位君主爱德华二世(一二八四至一三二七,一三〇一年成为第一位以王储身份领衔的威尔士亲王,一三〇七至一三二七年在位)被其王妃伊莎贝拉伙同其情夫罗杰·莫蒂默废黜,并遭监禁,生死不明。由于爱德华二世在位时曾经试图抵制伯爵的势力,王妃他们的这一阴谋得到了不少伯爵(包括本书中夏陵的罗兰)的暗中支持。伊莎贝拉王后一伙原想由罗杰·莫蒂默摄政,从而窃取大权,不料年仅十四五岁的爱德华三世(一三一二至一三七七,一三二七至一三七七年在位)登基后即亲政,不久便将罗杰处死,将王后软禁,只是出于自身王位的考虑,并没有对老王爱德华二世的下落予以追究。这位少年君主随后便在国内鼓励建立自治市,以增加国库/王室的税赋收入,并遏制教会统治的经济实力,以支撑他穷兵黩武的需要(彼时的苏格兰尚未与英格兰合并,双方的相互征战相当频繁);对外则为夺得自认为合法的法兰西王位而发动了长达百年的英法战争。有关老王生死的秘密,遂成为本书的一条暗线。
与《圣殿春秋》一脉相承,《无尽世界》也以“凝固的交响乐”建筑的发展为明线。不过,随着技术的发展,大教堂的修建已由早年的哥特式的崛起演变为具有超大拱顶的宏伟的罗马式了。因此,书中的第一男主人公便是建筑匠师梅尔辛,其父杰拉德爵士是个式微的小贵族,已经落魄到既无权又无钱,沦为教堂食客的地步,但仍念念不忘其祖先是建筑匠师杰克和阿莲娜女士,因此也就是他们的儿子托马斯、曾经的夏陵伯爵的嫡系后裔。梅尔辛继承了祖上的职业智慧,成为出色的建筑匠师,他在桥梁、医院、教堂建筑设计和施工中的许多创举——包括发动群众加速工程进度,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甚至说他参与了举世闻名的意大利佛罗伦萨百花圣母教堂的修建(依据史实,这座当年世界第一、如今排名全球第三的大教堂最初由坎比欧设计,并于一二九六年由他亲自监督开工,后由大画家乔托等人接手,但由于黑死病的威胁以及财政和技术上的原因,最终在布鲁内列斯基的创造性的施工下,克服了大拱顶的难题,方才于一四三六年竣工)。而他为王桥大教堂修建的高达三百零五英尺的彼时全英格兰最高大的塔楼更是贡献卓著。在作者的笔下,梅尔辛是一个“聪明但讲求实际”的心灵手巧的知识型人物,在他的面前,那些受业于牛津的死扣书本又夸夸其谈的教士,还有他那位不成器的师傅埃尔弗里克等人,都相形见绌。作为他这一重情多义的形象的反衬,是他的胞弟拉尔夫——一个“只要尊严不顾(骑士)荣誉”、睚眦必报、无恶不作的凶徒。兄弟俩从外貌到性格,都截然相反,但拉尔夫却晋升为伯爵,极具讽刺意味地反映了世道的黑暗与不公。
第一女主人公凯瑞丝益发光彩照人。她是一个有理想抱负、独立不羁的聪慧女性,颇有现代女权主义者的风范。早在少女时期,她就是她父亲羊毛商埃德蒙做生意的得力助手,掌握了阿拉伯数字及运算;后来又钻研出红绒布的染法,创出了“王桥红”的品牌;在临床医疗上,她向民间医生和异教的阿拉伯医术求教,与落后并自以为是的牛津毕业的教士医生坚决斗争,废弃了他们那套“体液”理论和只知放血、洗肠、泥罨(成分有动物粪便)的不科学疗法,在防止黑死病的扩散方面作出了令人钦佩的功绩,并总结临床经验,著书立说。她的敏锐的经济头脑后来又体现在管理女修道院的土地时采用货币地租等一系列尊重农民耕种自主权的带有前瞻性的新政上。她的标新立异,多次为她带来困境,甚至招致杀身之祸,但她始终不肯退却。即使她对婚姻的看法有失偏颇,险些断送了自己的幸福,却也折射出男女不平等的社会赘疣。这一切都表明,她是新兴市民阶层的杰出代表。或许是要向那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宣战,或许是作者对女性情有独钟,书中的主要妇女形象,无论是机灵坚韧的贫苦小女子格温达、高雅倨傲的菲莉帕夫人、精明乖戾的彼得拉妮拉,老谋持重的塞西莉亚副院长嬷嬷,明察秋毫的民间医生“智者”(原文亦含有“巫婆”之意)玛蒂,个个都聪慧过人,连娇柔懦弱的蒂莉,喜欢卖俏的安妮特,长着天使般面孔的天真的修女梅尔,以及那些几笔带过的次要女性人物,无不各具特色,跃然纸上,令人过目难忘。
与男女主人公所代表的正面力量相对立的是那些“反派人物”。首先是教会中利欲熏心的戈德温及势利猥琐的菲利蒙,他们靠阴谋在教会中得以平步青云,那个令人生厌的托钵修士默多居然能够肆无忌惮地鱼肉乡里,而白头扫罗和托马斯修士这样的正派教士却始终受到压抑——这种种事实不言自明地揭示了教会的腐朽没落:上卷中菲利普副院长那种奋发进取、严守教规的精神已经不复存在。当然还有飞扬跋扈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和罗兰伯爵以及朗费罗律师乃至韦格利采邑的总管内森这样的王公贵族及其走卒。他们与教会明争暗斗,但在压榨普通百姓上,却是沆瀣一气。
福莱特在刻画人物上有一特色,即把他们的出身、经历等等,都作出了清楚的交代,从而为他们的思想及行为提供了可靠的心理依据。如以擅长抓住对方弱点为己所用的狡诈的菲利蒙就曾自白:“我们出身贫苦的人只能使点手腕来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
贯穿全书的三派势力之间种种争斗的事实证明,王桥这样一个七千人的城镇毕竟已经超过二百户拥有马拉大车,要想阻挡其发展是不可能的,尽管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多么不屈不挠的斗争和坚忍不拔的努力。作家把目光聚焦在王桥这样一座英格兰的镇子,却以点带面,形象地图解了欧洲中世纪的的社会发展历程。
应该说,福莱特是个讲故事的能手,在这方面丝毫不比大仲马逊色,却比那位法国前辈更尊重真实的历史。书中牵连着主人公命运的一次次冲突,往往是功败垂成,进而又柳暗花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令人难以释卷。而且作家也确实具备驾驭场面的能力,大至克雷西战役(史载,该战役为英法百年战争中的著名一战,是英军取得的为数不多的胜仗之一),小到梅尔辛发明的可以转动的吊车,无一不描写得绘声绘色,具体而微,令读者如身临其境,由此可见作家在积累素材上所下的功夫——比起那些把自己封闭在象牙之塔内,只知一味发泄自己内心感受的“纯文学”作家,不是要辛苦许多么?作为一部长达八九十万字的长篇巨著,本书的结构十分严谨,凡重大事件,前面必有似是轻描淡写的铺垫,之后也有郑重其事的交代。将大教堂的窃贼活活剥皮以儆他人一节,看似残忍,实则为后来戈德温和菲利蒙的盗窃行为埋下了伏笔,并进行了反讽。尤其突出的是,作者坚持客观叙述,各种场面都由书中当事人或旁观者的视角述说,既生动亲切,又避免了作者亲自出马的唐突和可能造成的主观倾向。甚至还有“他觉得自己分身了,仿佛他在从屋角盯着自己看”这样相当现代的叙事手法。至于戈德温违反教规所豢养的宠物——那只白尾尖的黑猫,取名“大主教”,更是兼有象征和讽刺的意味。
此外,本书作为“知识的文学”,还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欧洲中世纪生活(人们的衣、食、住、行)的可靠资讯,如修道院内部的常规,宗教迷信的愚昧,家族对城镇的统治势力——王桥镇的埃德蒙家族的几位成员先后出任当地领主即修道院的副院长及教区公会的会长即市政参议一职,使我们得窥同时代的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家族之一斑,以职业或出生地或体貌特征(朗费罗即“长人”之意)指代某人——后来便发展为姓氏,如此等等,确实比任何历史教科书都要来得生动细腻。
诚然,历史小说不是也不可能等同于历史课本。首先,作家必不可免地要以现代人,至少是他本人的理念来审视历史。福莱特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认识和阐释那一时期的历史,但是并没有阉割和歪曲历史,无疑是正确的。其次,撰写历史题材的小说,一定都有借古讽今(讽喻而非讽刺)的动机和目的。请看,书中的那些人物,我们是否有似曾相识之感呢?书中的那些事件,如果抽象成真与伪、善与恶、美与丑、进步与落后、正派与阴险之间的斗争,不是时时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吗?而最重要的,是作者对人性的挖掘——这正是一部文学作品有无长久生命力的所在。固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必然会发生某些变化,但人性中的那些美好和丑陋的东西,却是“秉性难移”的,无非是以不同的形态表现出来而已。福莱特按照弗洛伊德心理学的观点,抓住人们求生存(图发展)和情与性的本能,以鲜明的爱憎歌颂了人性之美,鞭笞了人性之丑,并为书末设下了类似“大团圆”的顺乎人心的结局。对于身处弱势群体而又是社会前进动力的普通百姓,无疑具有鼓舞作用。就此而论,本书也无愧于“力量的文学”。
肯·福莱特是英国一位“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严肃作家。从他的诸多著作中——这是判断及衡量一位作家世界观及创作思想的主要尺度,我们不难看出一条主线:在以唯物史观看待的历史真实画面的宏伟背景前,展现出一个个普通人的生动形象,通过他们看似平凡的作为,讴歌他们在推动人类历史前进的历程中的不朽功勋。
按照西方“学院派”的文学观点,福莱特的作品不算是“纯文学”,只能列入“通俗文学”一类。然而,小说,还有戏剧,这样的文学体裁,既然事实上是随着市民阶层的形成而发展起来的,从来就有别于文人诗歌的高雅,始终都是通俗易懂,受广大读者欢迎的。诚然,我们所说的“通俗”应该是雅俗共赏,即在人们喜闻乐见的故事背后,包含着某些发人深省的探索,给人以教益,是绝不等同于“庸俗”的。如果把高档次的通俗小说称为“严肃文学”,以与庸俗作品相区别和对照,恐怕并无不当。
在西方的文学论述中,有一种“知识的文学”和“力量的文学”的提法,就是说,一部优秀的作品要么给读者提供某些知识,要么给人以鼓舞的力量,总之是要让人们“开卷有益”。如果将这种理念用作严肃文学的标准,应该说还是恰当的。以此衡量福莱特的作品,称之为严肃文学,也就当之无愧了。
西方的历史小说,或者更宽泛些,以历史上的往事为题材的小说,是由苏格兰的伟大诗人和小说家瓦尔特·司各特首创的。他的主要写作手法是:在真实的历史背景的天幕前开辟一个广阔的活动舞台,由历史上某些曾经叱咤风云的真实人物在关键时刻登场来勾勒出历史进程的线索,而作家虚构的普通男女的丰满生动的形象,则充任这一场场、一幕幕波澜壮阔的活剧的主角,在他们的性格冲突中展开故事的情节,用来活灵活现地再现历史,并抒发作者的某些观点及情怀。自司各特始,众多的西方历史小说家便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和效仿这一手法,用来创作历史作品,其中的佼佼者得以充实了人类的文学宝库,为我们提供了一部部影响广泛的佳作。福莱特的历史题材作品也应该跻身其中——所谓“大地的支柱”,其实质指的就是人民群众,他们也正是“无尽世界”的推动者。
奉献给读者的这部《无尽世界》的时代,是在一三二七至一三六一年之间,与其上卷《圣殿春秋》的故事,已经相隔了两百多个春秋;适逢欧洲基督教国家对位于亚洲西部的伊斯兰世界猖狂进攻的八次“十字军东征”(一二〇一至一二九一)之后,而在欧洲文艺复兴(约一三六〇至一六五〇年期间)之前。当时的欧洲尚属中世纪,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都相当落后,最大的城市巴黎也不过五万人口。这一时期发生在欧洲,尤其是英格兰的重大历史事件有:英法百年战争(一三三七至一四五三),肆虐于南欧及西欧的黑死病(十四世纪中),英格兰羊毛织染业的崛起,等等。概括起来,就是西欧各国疆域逐渐形成,王权开始巩固(贵族领主的统治转向君主的中央集权),手工业经济稳步发展,以富裕商人和手工业者为代表的市民阶层随之形成,从而出现了这一阶层同王权及教会分庭抗礼——首先从财政经济上要求话语权的局面。
小说开篇的一三二七年,在英格兰的历史上发生了一件大事:在位君主爱德华二世(一二八四至一三二七,一三〇一年成为第一位以王储身份领衔的威尔士亲王,一三〇七至一三二七年在位)被其王妃伊莎贝拉伙同其情夫罗杰·莫蒂默废黜,并遭监禁,生死不明。由于爱德华二世在位时曾经试图抵制伯爵的势力,王妃他们的这一阴谋得到了不少伯爵(包括本书中夏陵的罗兰)的暗中支持。伊莎贝拉王后一伙原想由罗杰·莫蒂默摄政,从而窃取大权,不料年仅十四五岁的爱德华三世(一三一二至一三七七,一三二七至一三七七年在位)登基后即亲政,不久便将罗杰处死,将王后软禁,只是出于自身王位的考虑,并没有对老王爱德华二世的下落予以追究。这位少年君主随后便在国内鼓励建立自治市,以增加国库/王室的税赋收入,并遏制教会统治的经济实力,以支撑他穷兵黩武的需要(彼时的苏格兰尚未与英格兰合并,双方的相互征战相当频繁);对外则为夺得自认为合法的法兰西王位而发动了长达百年的英法战争。有关老王生死的秘密,遂成为本书的一条暗线。
与《圣殿春秋》一脉相承,《无尽世界》也以“凝固的交响乐”建筑的发展为明线。不过,随着技术的发展,大教堂的修建已由早年的哥特式的崛起演变为具有超大拱顶的宏伟的罗马式了。因此,书中的第一男主人公便是建筑匠师梅尔辛,其父杰拉德爵士是个式微的小贵族,已经落魄到既无权又无钱,沦为教堂食客的地步,但仍念念不忘其祖先是建筑匠师杰克和阿莲娜女士,因此也就是他们的儿子托马斯、曾经的夏陵伯爵的嫡系后裔。梅尔辛继承了祖上的职业智慧,成为出色的建筑匠师,他在桥梁、医院、教堂建筑设计和施工中的许多创举——包括发动群众加速工程进度,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甚至说他参与了举世闻名的意大利佛罗伦萨百花圣母教堂的修建(依据史实,这座当年世界第一、如今排名全球第三的大教堂最初由坎比欧设计,并于一二九六年由他亲自监督开工,后由大画家乔托等人接手,但由于黑死病的威胁以及财政和技术上的原因,最终在布鲁内列斯基的创造性的施工下,克服了大拱顶的难题,方才于一四三六年竣工)。而他为王桥大教堂修建的高达三百零五英尺的彼时全英格兰最高大的塔楼更是贡献卓著。在作者的笔下,梅尔辛是一个“聪明但讲求实际”的心灵手巧的知识型人物,在他的面前,那些受业于牛津的死扣书本又夸夸其谈的教士,还有他那位不成器的师傅埃尔弗里克等人,都相形见绌。作为他这一重情多义的形象的反衬,是他的胞弟拉尔夫——一个“只要尊严不顾(骑士)荣誉”、睚眦必报、无恶不作的凶徒。兄弟俩从外貌到性格,都截然相反,但拉尔夫却晋升为伯爵,极具讽刺意味地反映了世道的黑暗与不公。
第一女主人公凯瑞丝益发光彩照人。她是一个有理想抱负、独立不羁的聪慧女性,颇有现代女权主义者的风范。早在少女时期,她就是她父亲羊毛商埃德蒙做生意的得力助手,掌握了阿拉伯数字及运算;后来又钻研出红绒布的染法,创出了“王桥红”的品牌;在临床医疗上,她向民间医生和异教的阿拉伯医术求教,与落后并自以为是的牛津毕业的教士医生坚决斗争,废弃了他们那套“体液”理论和只知放血、洗肠、泥罨(成分有动物粪便)的不科学疗法,在防止黑死病的扩散方面作出了令人钦佩的功绩,并总结临床经验,著书立说。她的敏锐的经济头脑后来又体现在管理女修道院的土地时采用货币地租等一系列尊重农民耕种自主权的带有前瞻性的新政上。她的标新立异,多次为她带来困境,甚至招致杀身之祸,但她始终不肯退却。即使她对婚姻的看法有失偏颇,险些断送了自己的幸福,却也折射出男女不平等的社会赘疣。这一切都表明,她是新兴市民阶层的杰出代表。或许是要向那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宣战,或许是作者对女性情有独钟,书中的主要妇女形象,无论是机灵坚韧的贫苦小女子格温达、高雅倨傲的菲莉帕夫人、精明乖戾的彼得拉妮拉,老谋持重的塞西莉亚副院长嬷嬷,明察秋毫的民间医生“智者”(原文亦含有“巫婆”之意)玛蒂,个个都聪慧过人,连娇柔懦弱的蒂莉,喜欢卖俏的安妮特,长着天使般面孔的天真的修女梅尔,以及那些几笔带过的次要女性人物,无不各具特色,跃然纸上,令人过目难忘。
与男女主人公所代表的正面力量相对立的是那些“反派人物”。首先是教会中利欲熏心的戈德温及势利猥琐的菲利蒙,他们靠阴谋在教会中得以平步青云,那个令人生厌的托钵修士默多居然能够肆无忌惮地鱼肉乡里,而白头扫罗和托马斯修士这样的正派教士却始终受到压抑——这种种事实不言自明地揭示了教会的腐朽没落:上卷中菲利普副院长那种奋发进取、严守教规的精神已经不复存在。当然还有飞扬跋扈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和罗兰伯爵以及朗费罗律师乃至韦格利采邑的总管内森这样的王公贵族及其走卒。他们与教会明争暗斗,但在压榨普通百姓上,却是沆瀣一气。
福莱特在刻画人物上有一特色,即把他们的出身、经历等等,都作出了清楚的交代,从而为他们的思想及行为提供了可靠的心理依据。如以擅长抓住对方弱点为己所用的狡诈的菲利蒙就曾自白:“我们出身贫苦的人只能使点手腕来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
贯穿全书的三派势力之间种种争斗的事实证明,王桥这样一个七千人的城镇毕竟已经超过二百户拥有马拉大车,要想阻挡其发展是不可能的,尽管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多么不屈不挠的斗争和坚忍不拔的努力。作家把目光聚焦在王桥这样一座英格兰的镇子,却以点带面,形象地图解了欧洲中世纪的的社会发展历程。
应该说,福莱特是个讲故事的能手,在这方面丝毫不比大仲马逊色,却比那位法国前辈更尊重真实的历史。书中牵连着主人公命运的一次次冲突,往往是功败垂成,进而又柳暗花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令人难以释卷。而且作家也确实具备驾驭场面的能力,大至克雷西战役(史载,该战役为英法百年战争中的著名一战,是英军取得的为数不多的胜仗之一),小到梅尔辛发明的可以转动的吊车,无一不描写得绘声绘色,具体而微,令读者如身临其境,由此可见作家在积累素材上所下的功夫——比起那些把自己封闭在象牙之塔内,只知一味发泄自己内心感受的“纯文学”作家,不是要辛苦许多么?作为一部长达八九十万字的长篇巨著,本书的结构十分严谨,凡重大事件,前面必有似是轻描淡写的铺垫,之后也有郑重其事的交代。将大教堂的窃贼活活剥皮以儆他人一节,看似残忍,实则为后来戈德温和菲利蒙的盗窃行为埋下了伏笔,并进行了反讽。尤其突出的是,作者坚持客观叙述,各种场面都由书中当事人或旁观者的视角述说,既生动亲切,又避免了作者亲自出马的唐突和可能造成的主观倾向。甚至还有“他觉得自己分身了,仿佛他在从屋角盯着自己看”这样相当现代的叙事手法。至于戈德温违反教规所豢养的宠物——那只白尾尖的黑猫,取名“大主教”,更是兼有象征和讽刺的意味。
此外,本书作为“知识的文学”,还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欧洲中世纪生活(人们的衣、食、住、行)的可靠资讯,如修道院内部的常规,宗教迷信的愚昧,家族对城镇的统治势力——王桥镇的埃德蒙家族的几位成员先后出任当地领主即修道院的副院长及教区公会的会长即市政参议一职,使我们得窥同时代的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家族之一斑,以职业或出生地或体貌特征(朗费罗即“长人”之意)指代某人——后来便发展为姓氏,如此等等,确实比任何历史教科书都要来得生动细腻。
诚然,历史小说不是也不可能等同于历史课本。首先,作家必不可免地要以现代人,至少是他本人的理念来审视历史。福莱特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认识和阐释那一时期的历史,但是并没有阉割和歪曲历史,无疑是正确的。其次,撰写历史题材的小说,一定都有借古讽今(讽喻而非讽刺)的动机和目的。请看,书中的那些人物,我们是否有似曾相识之感呢?书中的那些事件,如果抽象成真与伪、善与恶、美与丑、进步与落后、正派与阴险之间的斗争,不是时时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吗?而最重要的,是作者对人性的挖掘——这正是一部文学作品有无长久生命力的所在。固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必然会发生某些变化,但人性中的那些美好和丑陋的东西,却是“秉性难移”的,无非是以不同的形态表现出来而已。福莱特按照弗洛伊德心理学的观点,抓住人们求生存(图发展)和情与性的本能,以鲜明的爱憎歌颂了人性之美,鞭笞了人性之丑,并为书末设下了类似“大团圆”的顺乎人心的结局。对于身处弱势群体而又是社会前进动力的普通百姓,无疑具有鼓舞作用。就此而论,本书也无愧于“力量的文学”。
胡允桓
二〇〇八年冬月于北京
二〇〇八年冬月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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