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第五十九章
又穷了——以溜为职业——一位典型的讨债者——不幸喜欢同伴——互相交往求得安慰——一线希望——拾到了一个银角子——比较起来看算有钱——两顿丰盛的晚餐
我为(镀金时代)写了一段时间的大块文章。C·H·韦布创办了一份很漂亮的文学周刊,叫做《加利福尼亚人》,但是质量高并不是成功的保证,办得很不景气,他把它卖给了三个印刷商,布雷特·哈特任主编,周薪二十美元,我受雇每周为它写一篇文章,挣十二美元。但是这杂志却每况愈下,印刷商们把它卖给了奥格登上尉,他是位有钱而快活的绅士,喜欢以这种昂贵的奢侈品来取乐,并不怎么在乎代价。他也很快便玩厌了这新奇的玩意儿,又把它卖还给了印刷商,这周刊便立刻平静地寿终正寝了。我又失业了。我本来不愿意重提这些往事的,要不是它们是那样恰如其分地描述了在太平洋之滨那段生活的辛酸沉浮的话。在任何别的国家,你也很难跌进这变化万端的兴亡盛衰之中的。
在两个月中,我唯一的职业就是避开熟人,因为在那段时间里,我没有挣得一分钱,没有买过一件衣物,也没有付过房租饭钱。我学会了很内行地“溜”。我从一条避静的街道溜到另一条避静的街道,每当看到一张似乎有些熟悉的面孔向我走来,就赶忙溜开。我溜去吃饭,卑贱地吃,每扒一口从慷概的女房东那里抢来的饭菜,就默不作声地道一回歉。我四处溜达,避开欢乐与灯光,直到深更半夜,才溜回床 上。我觉得比蛆虫还要下贱,还要低劣,还要卑鄙。那段时间里,我仅有一枚硬币——一枚十分的银币——我把它摸得紧紧的,无论如何也不肯花掉,以免强烈地意识到我已是完全一文不名,会考虑去自一杀。我把一切都典当光了,只剩下一身上穿的,因此我拼命抓住那十分钱,到后来都把它捏得光一溜一溜的了。
不过,我差点忘了,除了这个“溜”的职业以外,我还有个职业。那就是接待一个债主(我也被他接待),他手头有一张期票,就是我为我的“一浪一子”老同学,向弗吉尼亚那位银行老板借的四十六美元。这人每周定时来催讨一次。有时还要频繁些。他这样做完全是出于习惯,因为他明白什么也收不到。他会拿出期票,对我计算利息,每月百分之五,清楚地向我表明这期票上既无伪造的企图,也没有错讹;然后就恳求,争辩,竭尽全力地催讨任何一笔数目——任何一笔小的数目——哪怕是一美元——甚至半美元也行。这以后,他的使命就告结束,良心也安逸了。他总是立刻撇开这个话题;掏出两支雪茄,一人一支,把脚翘在窗台上,我们两人就海阔天空地谈了起来,他会从他那丰富的记忆仓库里取出许许多多稀奇的讨债历险记,对我滔一滔一不一绝地谈起来。最后,他把帽子扣在头上,快活地说一声:
“嗯,公事公办——总不能老是守着你!”——一秒钟后就走了。
想到讨账的事我心里多么难受哟!然而我却常常渴望他的到来,要是我在盼望他,而他又没来,我会同任何母亲一样忧虑不安的。但他并没有能讨到这笔债,连一分钱也没要到。我后来终于亲手还给了那位银行老板。
不幸喜欢同伴。夜晚,在冷落僻静的地方,我不时碰到另一个不幸之子。他衣着褴褛,凄凉孤独,无家可归,无亲无故,被人抛弃了。我象一个哥哥一样地可怜他。我想和他亲近,共同分享我们的不幸遭遇。互相的接近一定是双方都愿意的,总之我们经常见面,虽然看起来似乎是偶然的。尽管我们都不说话,甚至装作不认识,每当我们见面的时候,我还是觉得我俩都流露出一种沉闷的渴望,然后我们心满意足地闲逛几个小时,分得开开的,在茫茫的夜色中,借助于房子里射一出的灯光和炉边聚会透出的光亮,偷偷地瞧一眼,欣喜地分享我俩那沉默的友谊。
我们终于开口了,以后就彼此难舍难分,因为我俩的悲伤几乎是相同的。他也曾经是个记者,失了业,这就是他的经历,我所能回忆起来的就是这些。失业以后,他就一落千丈,不停地往下栽:从俄罗斯山的公寓搬到卡尼大街,从那里搬到杜邦;从杜邦搬到低矮的水手棚子;再从水手棚子搬到码头附近的货物箱和空桶里。后来,有一阵子,他在码头上靠缝补开绽的粮食口袋勉强糊口。这差事也干不成以后,他就到处寻找运气甩在他面前的东西吃。现在,他白天再也不露面了,因为记者什么人都认识,穷的和富的,高贵的和卑贱的,他无法在光天化日之下避开熟面孔。
这个要饭的布鲁彻——我这样叫他是为了方便——是个不一般的家伙。他充满希望和勇气,熟谙事理,他博览群书,是个意趣高尚的人;他聪明机智,是个幽默大师;在我的心目中,他的和善与豪爽的品一性一使他高贵无比,把他那街沿边的座位变成了王位,把他那顶一破帽子变成了王冠。
他也有过一次奇遇,这件曾触一动我的同情心的最有趣的奇遇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中。他曾经两个月没有一分钱。他在昏暗的大街上,在对他很友好的微弱灯光下游荡,到后来,这已成了他的第二需要。但他终于被迫白天出来了。原因是充足的:他已经四十八小时没沾一点食物了,他实在无法无所事事地躲着忍受那悲惨的饥饿了。他顺着一条僻静的街走着,盯着面包一皮店橱窗里的面包一皮,觉得只要能吃上一口,他可以把那条命都卖掉。看见了面包一皮使他倍觉饥饿,不过看看也好,请想一想一个人只要有了面包一皮,他会干些什么事来。不一会儿,在街中间,他看见一个亮闪闪的小点——再看一看——不会,也不能相信他的眼睛——扭过头去,擦一下眼睛,再看看。这是真的——并不虚妄,也不是饿出来的幻觉——这是一枚银角子!他一把抓起来——贪婪地盯着它;心中怀疑——咬一下——发现是真的——把跳到嗓子眼的心咽了下去,强忍住没有欢呼起来。然后他向四周看了看——没有人在看他——把那银角子扔回原地——走开几步,又走会来,装着不知道它在那里,这样,他就能再次品味发现它的那种狂欢。他围着它踱了一圈,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它;然后,手插在衣袋里溜达起来,抬头仰望天空,不时瞥它一眼,重新体会那激动人心的快乐。他终于把它捡起来走了,放在口袋里细细把一玩。他慢悠悠地穿过已经不常去的街道,在门洞和角落里停下脚步,把它拿出来看看。不久,他回到了自己的家——一个空的一乳一白色的大桶——一直忙到晚上,考虑到底用这钱来买点什么。但是,这真不容易办到。他的想法是最大限度地利用它。他知道,在矿工饭店,十美分可以买到一盘豆子,一块面包一皮,或者一个炸鱼饼和一些小菜,不过那里“一个炸鱼饼不搭面包一皮”。在彼特法国餐厅,花十美分他可已吃到一块家常小牛排,几根一胡一 罗卜和面包一皮,或者一杯咖啡——至少一品脱——一片面包一皮。不过那面包一皮片还不到八分之一英寸厚,有时候他们切的面包一皮比这还要罪过。到七点钟,他饿得象条狼一样,但他还没有拿定主意。他出来走到商人街,心里还在筹划着,嘴里嚼着一根棍子,挨饿的人都这么做。他来到了城里最有气派的马丁餐厅门前,停住脚步。在过去那些好日子里,他常来这里吃饭,马丁很熟悉他。他站在灯光照不到的地方,敬慕地望着橱窗里的鹌鹑和排骨,想象童话的时代也许还没有过去,一个王子很快就会走过来,请他进去,一爱一吃什么就吃什么。他一边用这想法自我陶醉,一边饥肠辘辘地嚼着那棍子。就在这时,他觉得有人站在他身旁,这一定没错;接着有根指头碰了碰他的手臂。他扭头往后一看,看见了一个幽灵——一个饥饿的化身!这是个六英尺高的男人,憔悴不堪,蓬头垢面,披着破布片片。他脸色苍白!两颊深陷,一双眼睛虔诚地乞求着。这个鬼影说道:
“跟我来吧——请你。”
他挽住布鲁彻的手,走到行人稀少,灯光昏暗的地方,脸对着他,乞求地伸出两手,哀求道:
“朋友——陌生人——看看我吧!生活对于你很容易——你心平气和,心满意足地走来走去,我也有过这种日子——你在那里头,吃了丰盛的晚餐,剔着牙齿,哼着小曲儿,想着愉快的事情,自以为这是个美好的世界——但你从来没有受过罪!你不知道什么叫苦难——你不知道什么叫辛酸——也不知道挨饿是什么滋味;看看我吧!陌生人,可怜可怜一个无亲无故,无家可归的人儿吧!上帝为我作证,我已经四十八小时没有吃东西了——瞧瞧我的眼睛,看我是不是在说谎!给我哪怕是世界上最少的一点钱,别让我饿死——多少都行——二十五美分就够了!行行好,陌生人—一行行好吧,请你!这对你不算什么,对我却是生命攸关。行行好吧,我给你跪下来,一舔一你面前的灰尘!我可以亲一吻你的脚印——我将敬仰你走过的地面!只要二十五美分!我正在挨饿——毁灭——一点点地给饿死!看在上帝的份上,别抛弃我!”
布鲁彻手足无措——感动了——深深地感动了。他想了一下,又寻思了一番。突然有了个主意,他说:
“跟我来。”
他挽住那流一浪一汉的手。带他来到马丁餐厅,让他坐在大理石桌旁,把菜单放在他面前,说道:
“想吃什么就点吧,朋友。算在我的账上,马丁先生。”
“好吧,布鲁彻先生,”马丁答道。
而后,布鲁彻走过去,靠在柜台上,看着那人把七十五美分一盘的荞麦饼填进去一盘又一盘,灌进去一杯又一杯的咖啡,吞进去了几块每块两美元的上等牛排;当六块五的东西给风卷残云一般吃个一精一光,那陌生人的饥饿消除了之后,布鲁彻来到彼特法国餐厅,用他那枚银角子买了一块家常小牛排,一片面包一皮,三根一胡一 萝卜,坐下来象个国王一样地享用起来!
总的看来,这件事同加利福尼亚生活中的无数的稀奇事比较起来,都同样令人迷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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