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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纽南的牧师住宅是幢两层楼的石头房子,粉刷得雪白,屋后一个大花园。园里有榆树、山毛样、花坛、一口池塘和三棵截梢的橡树。虽然纽南有二千六百 人,但其中只有一百人是新教徒。泰奥多勒斯的教堂很小,纽南比埃顿这个繁荣的小市镇低了一级。纽南实际上只是排列在通往埃因霍温——该地区的首府——的大 路两旁的一小簇房屋而且。大多数的居民,是织布工和农民,他们的茅舍星散在荒原上。他们敬畏上帝,辛勤劳动,遵循祖先的生活方式和习惯过日子。

牧师住宅的前面,大门的上方,有着黑色的铁字A”1764。大门直通大路,门内一个宽大的门厅,把房子一分为二。左边的简陋楼梯把餐室和厨房分开,楼上是卧室。文森特和弟弟科尔合住一间,在起居室的上面。早晨醒来,他能够看到太陽在父亲的教堂的纤细的塔楼之上升起,给池塘投下一片优雅的、淡淡的陰影。夕陽西下时,色调比黎明对波,他坐在窗边的椅上,望着池塘水面上的色彩,那宛如一块浓艳的油毯,慢慢地溶入暮色之中。

文森特爱他的双亲,他的双亲爱他,三人都决定无论如何要相处得友好和谐。文森特吃得多,睡得香,有时在荒原上散步。他什么也不谈,不画,亦不读书。家里的人尽量对他亲切,他对他们也是这样。那是一种自觉的关系,在开口之前,他们都先对自己说:“一定要当心!我可不想破坏这融洽的关系呀!”

融洽的关系和文森特不快的心情同时并存。他与想法不同的人相处在同一个房间里,是不可能感到舒畅的。当他的父亲说:“我想读歌德的《浮士德》。已经由坦·凯特牧师翻译出来,所以一定不会太不道德的。”文森特便光火了。

他本来只打算在家呆二个星期,但他爱布拉邦特,所以想住下去。他只希望太太平平地写生,把所看到的表达出来。他没有别的愿望,不过是想深深地生活在 乡野的中心,描绘乡村生活。他要象善良的米勒老爹一样,与农人们打成一片,了解他们,描绘他们。他坚信有不少的人,他们被史到城里,困在那儿,但他们对乡 村的印象没有减退,一生都在眷恋田野和农人。

他一直知道,有朝一日,他会回到布拉邦特来,永远定居下来。但是,要不是他的双亲把他留在纽南,他是不会留在那儿的。

“门要未开着,要求关着,”他对父亲说,“让我们设法彼此了解吧。”

“对,文森特,我很想那样。我看到你的画总算渐渐有点样子了,我为此感到高兴。”

“好吧,坦白地告诉我,你是否认为我们能平安相处。你要我留下吗?”

“要。”

“多久呢?”

“你想多久就多久。这儿是你的家。在我们当中有你的一席位置。”

“要是我们的想法分歧呢?”

“那就千万不要吵架。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太太平平过日子,彼此谦让。”

“不过我能弄个工作室吗?你不会要我在住房里作画的吧。”

“我已经想到了。为什么不利用花园里的那间马房呢?你可以一人独用。不会有人来打扰你的。”

马厩就在厨房右边,但无通门。那是大屋里隔出来的小间,一扇开得高高的小窗对着花园。泥地,冬季里总是湿溅满的。“在这儿生个大火炉,文森特,把房 间烘干。地上再铺层木板,这样就很舒适了。你看怎么样?”文森特朝四下里看看。这小间简陋,很象荒原上农人们的茅舍。他能把它布置成一间真正的乡村工作 室。

“倘若那扇窗太小,”泰奥多勒斯说,“我手头有点钱,我们能把它开得大一点。”

“不,木,这样很好。在模特儿身上的光线,恰好和我在他的茅舍里作画的光线一样。”

他们搬进一只有洞的大琵琶桶,生起旺火。墙上和屋顶上的湿气烘干,泥地烤干,便铺上木头地板。文森特搬进他的小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和一些画架。他针上他的素描,在厨房隔壁的粉墙上,草草地刷上一个“高”,定居下来成为一个荷兰的米勒。

纽南周围最令人感到兴趣的是织工。他们住在草顶泥墙的小茅舍里,这些茅舍一般都是两个房间。全家住在开着小窗的房间里,陽光仪象一根银丝射进屋内。墙上有方方的壁凹,大约离地三码,当作床铺;还有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一只泥炉和一口放盘碟瓶壶的粗橱。

地是高低不平的粘土,墙是泥糊的。邻室是织布间,只有住房的三分之一左右,倾斜的屋檐使房间低去一半。

一个辛勤劳动的织工一星期能织六十英尺布。织的时候,需要一个女人帮他绕线。那匹布可使级工净赚四法郎半。他把织好的布送往厂主那儿后,要等上一、二个星期才能再接到一匹定货。文森特发现,他们和博里纳日的矿工们的精神状态不同;他们是恬静的,听不到他们讲一句对现实不满的话。他们看上去,就象拖车的马或装船运往英国的羊群那么听天由命。

文森特很快与他们交上了朋友。他发现织工们是品性简朴的人,他们只要求得到足够的活儿,以便挣得购买赖以糊口的土豆、咖啡和偶尔一片火腿的钱。他们 在织布的时候,对他的画画毫不介意,他来的时候,总是给他们的孩子带点糖果,给他们的老爷爷带袋烟草。他发现一台古老的、带绿的棕色橡木织布机,上面刻着 1730的字样。布机旁,小窗前——向外望去是一块绿色的土地——放着一张娃娃椅。娃娃坐在里面,几个小时地呆望着飞来飞去的梭子。这是一间泥地的破烂小 屋,但文森特在里面发现了某种他试图捕捉到油画布上去的宁静和美丽。

他一清早就起身,在田野里或农人和纽工的茅舍里,度过一整天。跟田里的人和织布机上的人在一起,他感到犹如在家里一般。他曾经与矿工们、挖泥炭者、 农人一起度过那么多的夜晚,在炉边沉思,那不是徒然无益的。由于一天到晚不断地目睹农人的生活,他变得那么专心于此,几乎不再想到别的东西了。他力图精益求精。

他又回到人物写生的爱好上来,但现在,与此同时又有着另一个爱好——色彩。半熟的麦田是一种深金黄的色调——红和金铜色,与天空的破碎的银白色调相对照,效果十分显著。

后景中有些妇女,轮廓很粗,很有生气,她们的脸和臂被太陽晒得黑黑的,穿着满是灰尘的粗蓝布衣裳,头发短短的头上戴着国而扁的黑色无边帽。

当他肩负画架,腋下夹着潮画布,精神饱满地在大路上摇摇晃晃走着的时候,每一幢房子的帘子从底下掀开一条缝,他受到好奇的、反感的女性眼睛的攻击。

在家里,他发觉那句老话“门要末开着,要末关着”应用在家庭关系上的时候,并非完全正确。牧师住宅内的家庭吉庆之门,习惯于处在一种有点神秘的位 置,不是明显地开着,也不是明显地关着。他的妹妹伊丽莎白厌恶他,她担心他那与众不同的行为,会毁掉她在纽南婚嫁的机会。维莱米恩虽然喜欢他,但认为他是 一个讨厌的人。他很快和弟弟科尔交上了朋友。

吃晚饭时,文森特不跟一家子同桌,而在一个角落里,碟子放在腿上,白天作的速写搁在面前的椅上,以锐利的眼光审视自己的作品,因为不完美,价值不大,便把它们撕得粉碎。

他从不跟家里人嗜苏。他们亦很少跟他交谈。他干啃面包,因为不想养成一种好吃的习惯。

偶尔,如果饭桌上提到他所喜欢的某个作家的名字时,他就转向他们,交谈片刻。但总的说来,他发觉,他们彼此交谈得愈少愈好。

他在田野里写生了大约一个月以后,开始产生一种十分奇怪的感觉:有人一直在监视他。

他知道纽南的人们在盯着他,田里的农人们偶尔倚锹休息的时候,便好奇地望着他。但这种感觉却异乎寻常。他感到不单单有人在监视,而且在钉梢。最初几 天中,他不耐烦地想摆脱这种感觉,但是,摆脱不了——一双眼睛盯着他,直穿透他的背。好几次,他环顾搜索,但什么也没有发现。有一次,当他突然转过身去的 时候,看到一个女人的白裙子在一棵树的后面消失。另一次,他从一个织工家里出来的时候,一个人影飞快地沿路匆匆跑掉。第三次,他在树林里作画,离开画架, 到池塘去喝口水。回来后,他发现未干的油画上有手指印。

他花了差不多两个星期才捉到那个女人。他在荒原上速写掘地者;离他不远有一辆破旧的被弃的货车。他在作画的时候,那个女人站在车后。他突然收拾画布和画架,佯装准备回家。那女人赶快抢先奔去。他毫不引起她怀疑地尾随着,看到她走进牧师住宅隔壁的房子。

“左边隔壁住的谁家,妈妈。文森特问,当晚他们全坐下吃饭的时候。

“贝格受家。”

“他们是谁?”

“我们对她们不太了解。有五个女儿和母亲。父亲显然已经死了。”

“她们是什么样的人?”

“很难说;她们相当神秘。”

“她们是天主教徒?”

“不,清教徒。父亲是牧师。”

“哪个姑娘还没有出嫁?”

“晤,一个也没有出嫁。你问这干什么?”

“不过好奇而已。谁养家呢?”

“没有人。她们好象很有钱。”

“我猜想你恐怕不知道姑娘们的名字吧?”

“不知道。”他的母亲好奇地望着他。

第二天,他回到田野里的老地方。他要捕捉在成熟了的麦地里或衬着山毛样枯叶的农人形象的蓝颜色。他们穿着自己织的粗布衫,经线黑色,纬线蓝色,形成了黑蓝的条纹花样。

当衬衫穿旧,由于风吹日晒而褪色的时候,便呈现出一种模模糊糊的素静雅致的色调,刚刚好透露出衣衫下的肉包。

早晨十点钟光景,他又感觉到那女人在后面。他从眼角里膘见被弃的货车后树丛里她的衣裙。

“今天我要捉住她,”他喃喃自语,“即使不得不把这张习作半途而废。”

他逐渐养成了一气呵成的习惯,在一阵热情进发之中把面前的景色画下来。老的荷兰绘画最打动他的地方,就在于这些作品画得快,大师们一笔画成,决不修改。他们迅疾地描绘,以便把原始印象原封不动地保持下来,把构思主题的情绪原封不动地保持下来。

创造性的热情使他忘记了那个女人。一小时后,他无意地朝四下里望望,看到她已经走出树林,就站在被弃的货车后面。他要扑过去抓住她,问问她为什么老是跟住他,可是他无法放下画笔。过了一会儿,他再次转身,出乎意料地发现她站在破车前,一双眼睛紧紧盯着他。这是她第一次露面。

他狂热地画着。他愈拼命地画,那女人似乎愈向他走近来。他注入在画布上的热情愈多,洞穿他背部的那双眼睛也就变得愈炽烈。他把画架朝陽光移动一下,看到她站在田里,在破车和他的中间。她似乎象一个受了催眠的女人,在梦游。她一步一步愈走愈近,每走一步便停一停,想退缩,却又稳步向前,被某种无法自制的力量推向他去。他感到她就在背后。他旋转身子,盯住她的眼睛。她的脸上露出惊慌、激动的神情,似乎陷入了某种无法自制的莫明其妙的感情之中。她没有对文森特看,而是直望着他的画。她没有作声。他返身作画,以最后一股劲儿画完。那女人没有动弹。他能够感到她的裙核磁到了他的上衣。

时近黄昏。那女人在田里已经站了许多时间。文森特精疲力尽,创造性的兴奋使他的神经接近脆弱的边缘。他站起身来,转向那女人。

她的嘴唇干燥。她用舌头舔舔上唇,然后用上唇湿湿下唇。这一点点湿气立刻消失了,她的嘴唇又干了。她的一只手按住喉咙,好象呼吸困难。她想开口,却讲不出话来。

“我是文森特·凡·高,你的邻居,”他说,“不过我猜想你是知道的。”

“对。”这句话轻得他几乎听不出来。

“你是贝格曼姊妹中的第几个?”

她摇晃了一下,一把抓住他的衣袖,使自己站稳。她又一次用干燥的舌头舔舔嘴唇,几次想讲,终于进了出来。

“玛戈特。”

“你干吗老是跟着我呢,玛戈特·贝格曼?几个星期以来,我早就知道了。”

她嘴里漏出一声哑叫。为了支撑自己,她的指甲拖入了他的手臂,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文森特跪下来,手臂枕着她的头,把她眉毛上的头发向后持去。夕陽正在西下,映红了田野和拖着疲累步子回家去的农人。只剩下了文森特和玛戈特。他仔细地看着她。她并不美。

大概三十多岁光景。她的嘴在左边嘴角上突然刹住,但右嘴角有一根细细的线差不多一直延伸到下巴。双眼下有一圈蓝色,里面有数颗肉色的小雀斑。她的皮肤刚刚开始起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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