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结与国之欢心”(2)
李鸿章在与列强议和的同时,还与俄国就东北问题进行了单独会谈。
俄军侵占东北后,俄国本想一举兼并而使之变为“黄俄罗斯”。但是,由于受到东北人民的坚决抵抗和害怕引起英、日等国的强烈反对,迫使俄国决定在形式上暂时保留清朝地方政权,实际上则由俄国实行军事占领,作为公开兼并的第一步。1900 年 11 月 8 日旅大地区俄国军事长官阿历克谢耶夫胁迫盛京将军增祺的代表、已革道员周冕草签《奉天交地暂且章程》九条,其主要内容是:俄兵驻扎盛京及其他各地:华兵“一律撤散,收缴军械”,俄国派员驻盛京,预闻要公;中国驻扎巡捕马、步各队,人数多寡另行酌定。这个章程“明显破坏了中华帝国的‘独立’和中国中央政府的主权”。11月 30 日阿历克谢耶夫以此系“暂且章程”,以后尚可“再行商议酌定”为由,诱骗增祺签字。《奉天交地暂且章程》签订后,俄国外交、财政、陆军三大臣炮制了《俄国政府监理满洲之原则》,它除了包括《暂且章程》的主要内容外,还规定东三省铁路的经营和铁路设置的护路队,由财政大臣监督统辖等等。这个“监理原则”经沙皇尼古拉二世批准后,俄国政府就积极诱骗清政府进行所谓撤军交地谈判,企图弄到一张正式文据,以便使其非法侵占东北的行径披上合法的外衣。俄国政府担心在北京会商难以保密,极易受到其他列强的干预,因而要求清政府任命驻俄公使杨儒为全权大臣, 在彼得堡举行谈判。俄国驻华公使格尔思唆使李鸿章上书,劝诱清廷就范。1901 年 1 月2 日清廷在不知道《奉天交地暂且章程》的情况下,接受俄国的要求,任命杨儒为全权代表,并令杨儒在谈判中随时同奕劻、李鸿章商议。
2 月 16 日俄国正式提出书面约稿 12 条,这个约稿不仅要攫取中国东北的“兵权、利权、派官之权”,而且阴谋将蒙古、新疆以及整个中国北方划为其势力范围。俄国把胁迫清廷迅速订约的希望寄托在李鸿章身上,一面通过驻华公使格尔思恐吓李鸿章,声称“中国如听各国谗言,不愿立约,则东三省必永为俄育”:一面由华俄道胜银行经理璞科第向李鸿章行贿,声称如果李鸿章促成签:约,事后“给他或他受命的某人 50 万卢布,以示感激”。李鸿章倾向妥协,建议清廷“熟筹利害,相机因应”。清廷一面哀求俄国减轻条件,一面请各国出面向俄国求情。俄国为了诱使清廷就范,改换手法,将原来的约稿作了一些删削,于 3 月 13 日作为最后约稿抛出,勒限杨儒在14 天内签字。俄国一面胁追杨儒签字,一面恫吓李鸿章,格尔思声称“外部训条逾期不画押,东省永远不还,以后遇事俄亦不能助华。”李鸿章认为“刺目处均删除,照允无患”。他企图藉助俄国,抵制其他列强,因而主张曲询其请,签字汀约。他的这种态度,甚至受到另一位全权大臣奕劻的非议。奕劻致函荣禄说:
惟东三省事关系中外大局,前经两次详细缄达,计邀青览。合肥极盼东约早成,以为他事可以迎刃而解。殊不知各国环伺,已有责言,若竟草草画押,必致纷纷效尤。合肥更事之久,谋国之忠,弟夙所钦佩,独中俄定约一事,不免过有成见。即以近日电奏而论,大都于会衔发电后抄稿送来,弟亦无从置词,其前后电陈不无矛盾,谅在朝廷洞鉴。……惟此事画押与否,关系中国安危,亦何敢随声附和,徇一国而触各国之怒。
3 月 20 日清廷一面乞求英国联络美、德、日等国出面干预:一面恳请俄国展限改约。但是,清廷的努力毫无成果,俄国断然拒绝展限改约。而英、美、德、日等国既力劝清廷拒画俄约,又没有效法三国干涉还辽之意。清廷无计可施,便于 3 月 23 日电令奕劻、李鸿章“全权定计,朝廷实不能遥断”,奕劻、李鸿章据此电告杨儒:“内意已松”,“即酌量画押,勿误。”杨儒则坚持“未奉画押之旨,不敢擅专”,拒绝签字。3 月 26 日清廷鉴于国内的强烈反对和列强的压力,认识到“不这画押,仅只激怒于俄,画则群起效尤分据,其祸尤速”,因而指示杨儒转告俄国,“非展限改妥,无碍公约,不敢遽行画押”;饬令奕劻、李鸿章通知北京各国公使,“中国不敢遽允俄约画押,请先议公约”。俄国逼勒清政府订约的阴谋失败后,维特致电李鸿章,声称“从此应绝交,任俄所为”,并令格尔思“以后再议公约,只可凶刚,勿谓作梗”。面对清廷拒签俄约和俄国威胁恫吓,李鸿章“竟至举止改常”,既不满清廷的决策。又担心俄国报复,因而特于 3 月 31 日致电吴赫托姆斯基乞求鉴谅:“各国多方恐吓,中外大臣多信其言,我虽屡奏催,孤掌难鸣,望密劝大皇帝宽宏大度,仍守不占中国土地原议,俟公约定后,再行画押。”4 月 6 日俄国政府发表声明,宣布交收东三省的谈判暂停,等清政府稳定后再继续举行。由于拒签俄约并没有引起大祸,致使“举止改常”的李鸿章“心始释然”。
中俄关于交收东三省的谈判停顿三个多月,7 月初清廷接受刘坤一的建议,饬令奕励、李鸿章照会北京领袖公使,以公议迫使俄国撤军。李鸿章在给清廷的复电中,乘机发拽对刘坤一、张之洞以前阻签俄约的不满情绪。刘坤一、张之洞十分恼火,联衔会奏申辩,指责李鸿章“偏执已见”,“全权大臣为俄人所愚”,坚请以公议促俄撤军。清廷认为李鸿章与刘、张之间“彼此积疑,负气争论”,有害“国事”,因而降谕调停:“平心而论,李鸿章身处其难,原多委曲,然时有不受商量之失;刘坤一、张之洞虑事固深。而发言太易,亦未免责人无已。”希望他们”捐除意见”,和衷共济。请廷虽然力图调和李与刘、张的意气之争,但在政见上却支持刘,张的主张,指示李鸿章与俄使商定前约,并请各国公议,允许各国在东三省通商,企图藉各国通商互相箝制莫敢先发的均势来维持清朝在东三省的统治。李鸿章坚持己见,赞成与俄国重开谈判,但却拒绝各国公议之说。当时,正值英、日筹议建立反俄同盟,日本国内反俄情绪日益高涨,日本陆军积极备战。俄国由于尚未作好反日作战准备,倾向对日妥协,从东北部分撤军。8 月 11 日格尔思派员会见李鸿章,提出商订交还东三省的三项先决条件,即俄国有议论东三省之权,画押之先不使他国预知,不听他国指使。俄国的目的在于阻止英、日等国的干预,迫使清廷接受原约。李鸿章表示“此须请旨遵行”,并要求“酌量删改”原约。清廷认为俄国的三项先决条件,“实有难行”,指示李鸿章“与俄使婉切商办”改约。李鸿章不以为然,复奏声称“倘照来谕婉切商办,恐至百年亦不能妥定约章,东省将永远不还矣。”“事体关系重大”,“实无法与商”。
就在中俄谈判陷于停顿之际,公约谈判已近尾声。8 月 23 日奕劻、李鸿章奏请“立准画押,以保大局。否则恐别生枝节,一国悔议,各国效尤,后患何堪设想。”8 月 27 日清廷电谕奕劻、李鸿章:“公约业已定议”,即行“画押”。9 月 7 日奕劻、李鸿章代表清政府正式签订《最后议定书》,即《辛丑条约》。这个条约除正约外还有 19 个附件,主要内容为,中国赔款银4 亿 5 千万两,分 39 年还清,年息 4 厘,本息折合共达 9 亿 8 千多万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抵押:将东交民巷划为使馆区,界内由各国驻兵管理,禁止中国人居住:拆毁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的各炮台,外国军队驻扎北京和从北京至山海关沿线的 12 处要地:惩办祸首诸臣;永远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参加“与诸国仇视”的各种组织;违旨处死,各省官员对辖境内发生的“伤害诸国人民”的事件,必须立刻镇压,否则即行革职,永不叙用,外国人“遇害被虐”各城镇停止文武科考 5 年;按照外国的意愿修改通商行船条约: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列强套在中国人民身上的一副极为沉重的枷锁,也是清政府给自己立下的一纸卖身契。它既在实际上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统治,又在形式上保持了清政府的权位。从而标志着中国最终确立了半殖民地统治秩序。李鸿章作为清政府议和全权大臣,是签订这一丧权辱国条约的决策者之一和主要执行人,对于中国的沉沦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并因此而博得列强和清廷的青睐,9 月 22 日李鸿章上《和议会同画押折》,总结议和订约,其中有一段画龙点睛的话:
臣等伏查近数十年内,每有一次构衅,必多一次吃亏。上年事变之来尤为仓猝,创深痛钜,薄海惊心,今议和己成。大局少定,仍望朝廷坚持定见,外修和好,内图富强,或可渐有转机,譬诸多病之人,善自医调,犹恐或伤元气,若再好勇斗狠,必有性命之忧矣。
李鸿章以衰年而膺艰巨,忧郁积劳,时病时愈,几以为常。9 月 5 日又伤风感冒,“鼻塞声重,精神困倦。”9 月 7 日不遵医嘱,力疾前往西班牙公使馆,在《辛丑条约》上签字,返回寓所后,“寒热间作,痰咳不支,饮食不进,益觉委顿难堪。”清廷闻讯,赞许李鸿章“力疾从公”、“忠爱性成”,“著赏假二十日,安心调理,期早就痊”。李鸿章经过两旬静养,“诸病痊愈”,虽然身体软弱,“尚可力疾从公”,因而于 10 月 3 日奏报销假。李鸿章病情一经好转,就立即与俄国恢复谈判。俄国为了避免列强干涉,玩弄花招,要求在中俄两国政府间订立撤军条款,在中国政府与华俄道胜银行间订立“私方”协定,将东三省略矿及其他利益全部让归华俄道胜银行。10月 10 日华俄道胜银行驻北京代表波兹德涅耶、夫向李鸿章提出银行协定草案,坚持先订银行协定,然后再订撤:军条约。李鸿章看了这个银行协定草案后,“大发雷霆”,宣称:“协定把满洲全境交给银行支配”,这“无疑会引起别国人的抗议”,“他从来不敢对这种协定承担责任”,“他只能就矿产资源的租让权进行谈判”。10 月 14 日维特因不满李鸿章的所谓“口是心非的行动方式”,特地电告波兹德涅耶夫:如果李鸿章不老老实实地“在最近数日”签订协定,就“分文不给他”。10 月 30 日李鸿章到俄国使馆议事,俄使对之竭尽恫吓胁迫之能事,归后“呕血碗许”,从此病情恶化,经西医诊断,系“胃家小血营挣破”,即胃出血。11 月 6 日清廷发布谕旨,说李鸿章“为国宣劳,忧勤致疾,著赏假十日,安心调理,以期早日就痊,俟大局全定,荣膺懋赏,有厚望焉。”不料李鸿章一病不起,未及“荣膺懋赏”,就于 11 月 7 日离开了人世。遗折有云:
伏念臣受知最早,荣恩最深,每念时局艰危,不敢自称衰痛;惟冀稍延余息,重睹中兴,赍志以终,殁身难瞑。现值京师初复,銮辂未归。和议新成,东事尚棘,根本至计, 处处可虞。窃念多难兴邦,殷优启圣。伏读迭次谕旨,举行新政,力图自强。庆亲王等皆臣久经共事之人,此次复同更患难,定能一心勰力,翼赞讦谟,臣在九泉,庶无遗憾。
据李鸿章弥留之际在场的周馥忆述:“公临终时,两目炯炯不瞑。余抚之日:‘未了事,我辈可了,请公放心去。’目乃瞑,犹流涕,口动欲语,公伤也!”故周氏在感怀李鸿章诗中有“临终犹忆泪珠悬”句。据说,李鸿章死前倦念危局,还老泪纵横地吟成一诗:
三百年来伤国步,八千里外吊民残。
秋风宝剑孤臣泪,落日旌旗大将坛。
海外尘氛犹未息,请君莫作等闲看。
忧思惶恐,悲凉凄怆,令人感叹!
李鸿章病危和逝世之时,慈禧正在回銮道经河南的途中。据随驾的吴永记述,慈禧在得到李鸿章病危的奏报后,“甚为厪念”,“为之流涕”,说什么“大局未定,倘有不测,这如此重荷,更有何人分担。”次日,传来李鸿章逝世的消息,慈禧“震悼失次”。随扈人员,“无不拥顾错愕,如梁倾栋折,骤失倚恃者。”吴永感慨系之,评论说:“至此等关键,乃始知大臣元老为国家安危之分量。”李鸿章之死,在当时朝野引起强烈震动是可想而知的。无论如何,他是一个与晚清王朝的脉搏和命运息息相关了几十年的风云人物,又刚刚完成了一项被统治者视为“玄黄再造之功”的特殊使命,而宣明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清廷,方驾起“新政”的马车,仍然需要李鸿章这位诸于“外须和戎,内须变法”之道的洋务大师执鞭作驭。但就在这个时候,李鸿章无可挽回地死去了,在苟延残喘的清王朝的祭坛上,留下了莫大的遗憾和优渥的褒扬。清廷特旨予谥文忠,追赠太傅,晋封一等侯爵, 入祀贤良祠,原籍及“立功”省建立专祠,并将生平战功政绩,宣付国史馆立传,伊子李经述承袭一等侯爵。随后又批准在京师建立专祠,列入祀典,由地方官春秋致祭。这是有清一代汉族官僚向所未有的恩典殊荣,李鸿章却因在庚子议和中竭力维护慈禧地位而在身后获得之。1903 年李鸿章被安葬于合肥东乡大兴集夏小影。这位在风云变幻的政治舞台上活跃了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所谓“中兴元老”,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人间,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中。梁启超在获悉李鸿章死讯后,怀着敬其才、惜其识、悲其遇的复杂心情,撰成一挽联云:
回首山河非,只有夕阳好,哀哀浩劫,归辽神鹤竟何之。
李鸿章当政期间,曾经通过各种途径聚集了一笔可观的财富。梁启超说:“世人竞传李鸿章富甲天下,此其事殆不足信,大约数百万金之产业,意中事也。”其实,这也是揣测之辞,并无可靠证据。1904 年 4 月李鸿章直系子孙在分家时,曾订有一份遗产分配“合同”。美国学者福尔索姆在李经迈的儿子李国超处见到过这份“合同”,并征得主人的同意,将其收入自己的专著中。现从英文迻译如下:
合同
(一)庄田 12 块、坟田 1 块、堰堤 1 道,安徽桐城县城内产业 4 处,另加省城安庆房地产 14 处,均留作李鸿章发妻周氏祠堂开销之用。由经方经管。
(二)合肥县撮城庄田 1 处留作祭祀葬于该处之李鸿章两妾及经方发妻开销之用,由经方经管。
(三)合肥县庄田两处为经述之祭田(他葬在其中 1 处),由经述之子国杰经营。
(四)合肥县田产两处,庄田 3 处,墓地 1 处,留与经迈为其殁后之祭田及墓地,由经迈本人经管。
(五)李鸿章在合肥县、巢县、六安州、霍山县之其余田产及其在庐州府、巢县、柘皂村、六安州及霍山县之房产,均为李鸿章祭田及恒产。上述田产房产永不分割、抵押或出售,其岁人用于祭祀和维修庐州府城祠堂之外,所余部分用于扩置房地产。由国杰经管。
(六)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年后,若李鸿章祭田及恒产岁人逾 2 万担,除上述开销外,所有盈余部分由三位继承人平分,本规定永不变更。
(七)合肥县东乡李文安之墓地及祭田继续保留,不得分割、抵押或出售。
(八)上海一价值 4 万 5 千两白银之中西合壁式房产出售,其中 2 万两用于上海李氏祠堂之开销,其余 2 万 5 千两用于在上海外国租界买地建屋,该幢房屋为三位继承人之公有居处,归三人共同拥有、共同管理。
(九)江苏扬州府一当铺之收入用于省城江宁李鸿章祠堂之开销。
(十)分别位于江宁(南京)、扬州之两处房产出售,卖房所得用于扩建上海之公有居处。
(十一)根据李鸿章生前指示,江宁学馆分与国杰作宅邸,扬州一处房产分与经迈作宅邸。
这份分家“合同”,不包括金银财宝等动产,只涉及到分布在安徽和江苏两省的土地、房屋和 1 处当铺等不动产,加之没有注朋这些不动产的规模、价值,因而无法估计李鸿章遗产的总值。不过,从这份“合同”也可以看出,李鸿章虽然称不上“富甲天下”。但无疑是一位“相当富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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