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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利沃尼亚 1

1963—1964年

曼德拉被转移到罗本岛最高治安监狱,关押在单人牢房内。这是与开普敦隔海相望的一个监禁地。

在南非大陆上,破坏活动仍继续进行。到1963年年中,大约发生了200起武装行动,其中很多是“民族之矛”的人在东开普地区干的。在西开普地区和特兰斯凯,几个白人被杀,并且发生了与警察的对抗,这些活动标志着泛非主义者大会的武装组织“波戈”(我们自己干)的出现。

5月1日通过了“90天拘留法”。沃斯特的保安警察可以不经审判直接关押人。单独禁闭、不准与外界联系,可以长达90天,而且还可以超过,直至沃斯特所说的“无限期”。在此期间,他们可以不停地审问,直到得到“满意”的答复。成百上千的男男女女突然消失,进入监狱和警察拘留所,遭受一个反对党议员所说的“令人精神崩溃的折磨”。很快就传出肉体折磨的证据:电刑、半窒息、不断殴打。9月,非洲人国民大会开普敦的一名成员路克斯马特·索旺德·思古德尔成为第一个因政治原因被关押而死于刑讯的人。

对付那些被怀疑参加非法组织者的紧急措施增加了:对宣扬“以暴力或强力”手段变革社会的人、对参加训练或得到情报用于实现共产主义或者某一非法组织的目的者,判处5年监禁直至死刑。(几个月前沃斯特列出的所谓共产主义者名单中共有208个“非白人”和129个白人。)

已经服刑期满的政治犯还可以立刻重新逮捕;一项针对罗伯特·索布克韦的法令就是如此。索布克韦在服完3年刑期后,又被被捕拘禁到罗本岛,单独关押在一所小房子里。

对这些强化警察国家的法律,一直坚决提出反对意见的是一位议员——海伦·苏兹曼。她是白人中为一个更人道的社会而努力的人士的代表。这些人中有律师、教士、工会活动家和学者。参加过破坏活动的一些白人和一两个有色人,很快也遭到围捕和90天的关押,有些人逃离南非。

沃尔特·西苏鲁不断地被骚扰。1962年他被捕6次,后来又被判6年监禁,理由是推进达到非洲人国民大会目标的活动和鼓动1961年的“待在家里”罢工。他被交保释放,等待上诉。1963年4月20日,他转入地下。两个月后,他的妻子阿伯蒂娜按90天拘留法被捕。

7月12日,保安警察进行了一次最惊人的突然袭击:西苏鲁和另外8个人在约翰内斯堡郊外利沃尼亚一所房子里被捕。曼德拉在从事地下活动期间曾住过这所房子。据说,警察曾威逼和收买一个按90天拘留法被关押的人,是他提供的情报。但是可以肯定,利沃尼亚这个政治集体中的某些人对他们的安全过于自信,在隐蔽时,他们在一个不现实的“地下”世界中活动。尽管总把政府称为“法西斯”,但他们没有以应有的警惕对待它,这个失误将继续削弱解放运动。一大批可以作为罪证的文件被警察发现。后来又有3人被逮捕。

6个被捕的白人中,有两个从拘留所逃跑,另一个在压力之下同意出庭作证,后来逃离南非。第4个因证据不足,很快被释放。剩下的两个人中,一个是莱昂内尔·伯恩斯坦,他是一个设计师,是叛国罪审判的被告之一。另一个是丹尼斯·戈德伯格,工程师,来自开普敦。

在被捕的非洲人之中,戈文·姆贝基和雷蒙德·姆拉巴来自东开普敦,埃利亚斯·莫索莱迪和安德鲁·姆兰盖尼与西苏鲁一样来自特兰斯凯。艾哈迈德·卡塔拉答是其中唯一的印度人,他从学生时代起就很活沃。他们全部按90天拘留法被关押起来,毫无音讯,与家人和律师失去了联系。他们被单独关押期间,警察忙于审问和调查。显然警察没敢虐待这些领导人,但是,莫索莱迪和姆兰盖尼还是受到折磨。

曼德拉突然从罗本岛转回到比勒陀利亚监狱。没法得知外界的任何消息,他只能猜测将会发生的事情。

在监狱里,所有的人都按种族关在各自隔离区内,但每晚都有一个相互交流的机会:狱卒的喊叫在傍晚停下来之后,歌声开始在牢房中回荡,非洲人高唱起传统的民歌和自由之歌。在熄灯前歌声逐渐消失。在寂静中,有人高喊一声“权力”——曼德拉的声音?可能吗?一个白人被拘留者惊讶地想。四周立即响起了应答:“属于人民!”

利沃尼亚案被拘留者的家属请了律师,盼望到时候能对他们进行公开审判。布拉姆·费舍尔(英国王室法律顾问)和沃农·伯朗基率领这个律师团,他们曾在叛国罪审判的辩护中起了重要作用。另外还有两名年轻律师——阿瑟·查斯卡尔森和乔治·比佐斯,他们后来为很多政治审判进行辩护。乔尔·乔夫担任被告代理人。

从一开始,处理这个案子就很棘手。政府公开宣布被捕者有罪。但是辩护团没有办法弄清到底谁将被起诉,也不知道指控的罪名。审判开庭的前一天,公诉人波西·尤塔博士告诉辩护团,到比勒陀利亚监狱,他们就能知道谁是他们的委托人。

在监狱的一间接待室,费舍尔、查斯卡尔森、比佐斯和乔夫见到了在利沃尼亚被捕者。随着前行的脚步声,曼德拉出现在他们的面前,看守跟着他既震惊又欣喜,囚犯和律师们围在一起。曼德拉和西苏鲁紧紧拥抱。大家接连与曼德拉握手。费舍尔把曼德拉介绍给查斯卡尔森和乔夫。他们吃惊地发现,曼德拉体重几乎下降了40磅,囚犯的制服短裤和衬衣显得很肥大,他的脸显出不健康的黄色。但是他的举止仍然是骄傲的,他们发现他的笑声和以前一样自信,他依然平和而轻松。

在磋商的过程中。乔夫发现曼德拉自然成为他们当中的领导者,然而他从不下命令。他总是平静地商讨、争论,最后听取他同事们的意见。他的气度甚至感染了监狱工作人员,他们对待他虽说不上尊敬,但好象认识到他是一个“大人物”。这并没有减少他们对他主张的仇恨,但包含着对这个“卡菲尔人”①的一种畏惧。有一次,当他向一个白人看守提出抱怨时,得到的反驳是:“你们当政时,对我们也会这样。”

虽然起诉的内容还不清楚,但是从向新闻界透露的消息来看,辩护团显然将进行一场艰苦的斗争才能使这些人免于死刑。

1963年10月9日,比勒陀利亚正义宫法庭周围布满了武装警察,法庭内他们也无处不在。保安警察和新闻记者们超过了到法庭旁听的白人。但是“非白人”公众席挤满了被告的家属和支持者。法庭的另一边坐着外交官和其他贵宾。

温妮·曼德拉没能出席。从1962年1月28日起两年她受禁令的限制,使她不能离开约翰内斯堡。她提出出席审判的要求被拒绝了。

被告们乘坐一辆武装护卫车到达,欢迎他们的人群高呼着:“权力,曼德拉!”“属于人民,西苏鲁!”法庭灰暗的墙壁和高高的穹型屋顶,使人想起美国南部的洛可可式建筑。从天花板垂下来一个老式电扇在检查官桌子上方慢慢旋转,摇摇晃晃,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警察背包里装着催泪弹守卫在门口。尽管有保安警察的恐吓,旁听席仍挤满了人。旁听者的姓名和住址被记录下来,他们在离开法庭时还被拍照。

夸特斯·德·韦特,德兰士瓦省大法官,穿着猩红的长袍,端坐在一个木刻的天棚下。他的对面,曼德拉和其他被告占据的被告席是一个匆忙加大的长长的大木箱。

这些人的举止很坚毅,但在几个月的单独禁闭之后,他们看上去很憔悴。布拉姆·费舍尔对他们所受的待遇提出抗议,并且要求法庭休庭并改善被告的监禁条件。他的争辩获得成功。

几周后,他们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变。特别是曼德拉,与老朋友们在一起使他变了一个人。他不再显得消瘦,又穿起三件一套的西装,重现昔日的风采。

“法庭肃静!起立!”又是警察,人群,仪式,法官堂皇就位。布拉姆·费舍尔首先集中抨击国家的起诉书。他指出这是一个写得极差的法律文件,在其明显荒谬的断言中,包括指控曼德拉所参与的那些破坏活动,实际上都发生在他被监禁很长时间之后。法官表示同意,并撤销了起诉。按照法律,被告被释放。

但是在他们作出反应之前,斯旺波尔中尉——一个最臭名昭著的警察,已经在敲击着他们的后背宣布:“我以破坏罪名逮捕你们!”他们又被粗暴地送到牢房。

12月3日上午重新审判。曼德拉带领他的同志们进入被告席,然后又是法庭起立,法官入座。宣读经过修改的起诉书:训练招募人员从事破坏活动和进行游击战,以暴力革命为目的;在外国军队进攻共和国时阴谋进行援助,以便推动共产主义;为实现这些目的,从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利比里亚、尼日利亚、突尼斯和其他地方寻求并接受款项。

然后,书记官问:“第一号被告纳尔逊·曼德拉,你申明有罪还是无罪?”

“站在被告席上的应该是政府而不是我。我申明无罪。”曼德拉坚定地说。

被告刚刚申明完毕,原告波西·尤塔就开始散发他的演讲稿:1份给法官,1份给辩护团,8份给新闻记者。他清了清喉咙,正准备宣读,被站起来向法官提抗议的费舍尔所打断。他指着尤塔前面桌子上的麦克风,问法官是否知道南非广播公司企图向全国广播起诉人的讲话——这是一个最不寻常的程序。

法官下令拆掉那个麦克风。尤塔开始发言。他宣称民族之矛的活动是企图造成“混乱、暴力起义和叛乱,随后在恰当的时候使外国军事力量侵入这个国家。”他还补充说:“在混乱、骚动和无秩序的状态中,企图建立一个过渡性的革命政府以接管行政部门并控制这个国家”。

他先断言被告对222起破坏活动负有责任,后很快又改为193起。他的结论是,被告这样策划他们的运动,以使1963年“成为他们的解放之年,摆脱所谓白人统治的枷锁”。很显然地把非洲人国民大会与泛非主义者大会混淆了,后者曾经发出过这样的号召。尤塔后来把1963年5月26日说成是“和发动游击战争相呼应的群众起义日”。这个日子的选择使被告和他们的律师感到迷惑,因为当时除炸药外,民族之矛只有一支汽步枪,曼德拉曾用它练习过打靶。

这就是公诉人对整个案件所提出的线索。虽然政府证人作证民族之矛的领导人曾指示其成员不要威胁人员的生命,尤塔仍然在谈论杀人和企图杀人。这引起辩护团的愤怒。起诉中没提出任何有证据的断言。法官承认除民族之矛外,其他组织也从事破坏活动,并承认在所提出的193起事件中,无一件造成人员死亡,而且其中只有一小部分可被证明是民族之矛的责任。

从一开始,曼德拉和他的同志们就对他们的辩护人明确表示,他们对这个审判的法律方面不感兴趣,而要将它作为一场政治斗争。他们决心骄傲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在敌人面前表现轻蔑。他们准备承认,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参加了使政府倒台为目的的政治运动;他们不同程度地了解或参与了军事和半军事性行动。如破坏活动的准备工作。他们都欢迎有这样的机会,利用法庭作讲坛向全国乃至全世界澄清他们对南非的主要政治问题所持的立场。但是在任何情况下,他们都不会泄露有关他们组织的情况,也不会透露有可能危及他人的情况。

实际上,政府诉讼的中心问题是破坏活动。除事件的数字之外,对此不仅不可能辩驳,而且被告也不打算否认。

当局对此不满意,又找来公然撒谎的证人。在173个证人中,尤塔对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是这样介绍的:这个人作证时不准旁听,因为他面临“生命的危险”。尤塔补充说,他不反对新闻界在场,只要他们不辨认这个人,只称他为“X先生”。

“X”是布鲁诺·姆托罗,他曾是纳塔尔地区的非洲人国民大会成员和工会会员。他走到法庭,一群白人保安警察陪着他,把他当作英雄。人们承认在严刑拷打和长期禁闭之下会有人垮下来;但是不可理解的是姆托罗在没有受到这种折磨的情况下,竟然故意牵连别人而且捏造证据。辩护团发现,姆托罗确实曾经为民族之矛进行过破坏活动,但是他的同志们不了解,他曾经三次犯偷窃和欺诈罪。他在提供有关曼德拉的证词时,把事实和虚构混在一起,开始描述曼德拉访问回国之后在纳塔尔地区指挥部所作的报告。

他虚构说曼德拉是共产党员。乔夫这样描述曼德拉的对策:

纳尔逊指示我们参加这个问题的讨论,并对姆托罗进行法庭反诘问。他告诉我们可以承认他在地区指挥部会议上讲过话,但我们应该否认他所提过的任何有关共产党的事情,否认他和民族之矛的成员是共产党员。我们向纳尔逊指出,这样进行反诘问就等于承认有罪;承认参加过那次会议,就会在几乎所有被指控方面被判有罪。事实上我们这样做就是在他的死刑书上签字。他泰然自若,他从没有参加过共产党,他不准备听任X先生提供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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