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归田·旅游英伦
俾斯麦当然少不了贵族老爷的派头,但对他田庄上的农奴还算比较好。他清楚,要经营好他的庄园必须靠农奴们的苦干。他在格赖夫斯瓦尔德所学的知识大多都能派上用场,他发觉克尼普霍夫镇上农协会有不少农科书籍,便常去借阅,他认真攻读化学和复式簿记,自己管账,为了给田土合理施肥,就近向一位博士请教土壤分析。他常骑马巡视他的田庄,关心农作物生长情况,向农奴们发号施令,他逐渐对农奴、平民、粮食贩子、气候规律、庄稼长势等等都有所了解,他还搜集过一百多条农事谚语和民间俚语,大大扩充了他的语汇,加强了他的语言表达能力。在集市上他学会了在出售羊毛和别的农副产品时讨价还价,养成了他讲求实际的习惯。
与此相反,俾斯麦的哥哥对经营田庄了无兴趣,甚至像个局外人。弟弟外出办事回来时,不是跑了羊就是死了牛,或是庄稼生了虫子。俾斯麦觉得兄弟很难合作,在父亲的同意下,他们平分了家产,从此各干各的,慢慢偿还田庄历年欠下的债。俾斯麦指手画脚地管理田庄,去打猎或驾只小船到湖里去打野鸭,赶马车去拜访邻里……。这些事并不需要耗费他很多一精一力和时间。入夜,他广泛阅读,其中除李比希的《化学在农业和生理学中的应用》外,还有英国文学作品和英国史,他仔细研读了20卷本《德意志地理》,这在后来的议会讨论中,他比任何一个议员都更了解他们自己选区的情况;他阅读黑格尔的著作,也阅读批判基督教的著名人物大卫·弗里德里希·斯特劳斯和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的著作,他关心英国时事,揣摸英国罗伯特·皮尔怎么把温和派的托利党改造为保守党。他晚年说:“我今天的一般知识,是我在没有什么特别事务的年代习得的。我买过很多有关思想、事业方面的书籍,把这些书全都认真阅读过。”他有过目不忘的能力,读过的东西多能记住。后来从政,都发挥了效用。欧洲各国的政治家,对他的博闻强记心悦诚服。俾斯麦亲自经管田庄9年,其中有3年发生过农业大萧条,但他田庄上的产值却提高了1/3。他在务农上的一精一明干练和取得的成绩,令他的邻居们刮目相看。这段经历培养了他务实的作风,同时也大大改善了他家的财务状况。
务农、读书和巡游、打猎,总不能使俾斯麦体内的“力比多”完全释放。也许是寂寞的田园生活使他日久生厌。他又开始同一些朋友胡作非为。他有几个晚上去赌博,把田庄的辛苦所得输得一干二净。有一次去邻居家,把一只吓得半死的狐狸拖到客厅,并大声驱赶。还有一次,他到另一个邻居家,先到的人知道俾斯麦来了,他们用一个五屉柜将门挡住,俾斯麦推不开,便拔出手槍转到院子里,从窗口朝满是人的大客厅的天花板上连发数槍,被击碎的天花板上的粉壁灰纷纷扬扬地落到惊恐万状的那些人头上。从此,他在他的乡里有了“疯子俾斯麦”的美名。
乡里人说他见了女人是很狂的,他似乎能在社会上各阶层的女人中猎艳。1841年夏,他向一个阔佬千金奥托琳妮·冯·普特卡默尔求婚,他想方设法追求她整整半年,但是那位普特卡默尔夫人早就知道“疯子俾斯麦”及其劣迹,她通过旁人向这位想做她的夫婿的角色捎了个口信,言语委婉礼貌,意思却很清楚“不要痴心妄想!”1842年春,天气一陰一沉的时候多,俾斯麦的心情也像这天气一样,求婚遭拒,自尊心受挫。远在申豪森的父亲和身边的哥哥都认为,田庄经营上了正轨,收入颇丰。奥托何不外出走走散散心呢?
1842年某一天,俾斯麦悄然离开了波美拉尼亚。他在汉堡静候开往赫尔或利兹的班轮。汉堡是“汉萨同盟”的首倡之地。
汉萨同盟是13至17世纪北欧城市结成的商业、政治同盟,以德意志北部各城市为主。“汉萨”是中世纪德文“公所”或“公馆”的意思。汉堡和吕贝克于1241年达成协议,后来有70个城市参加,极盛时达160个城市,以吕贝克为首。同盟拥有战舰、金库,有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之权。1370年,打败丹麦,订立《斯特拉松和约》,垄断了波罗的海地区贸易,在西起伦敦,东至诺夫哥罗德的沿海各地设立商站。参加的城市均由大商人统治,手工业者和贫民起义受到残酷镇压。15世纪中叶后,英、俄、尼德兰等国经济发展,同盟内部竞争激烈,致使同盟日趋衰落,1669年解体。
俾斯麦乘的邮轮到达利兹,他兴高采烈地踏上英伦土地,得意洋洋地用口哨吹着欢快热烈的《猎人进行曲》。当他合着音乐的节拍沿街走去时,突然听到一声断喝,原来是英格兰警察出面制止他扰乱星期日宁静的行为。入乡随俗,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但到底还是觉得大煞风景,“有什么了不起,你这个鬼利兹。”他便马上跳上一辆马车到赫尔再从赫尔搭乘邮轮到爱丁堡,瞻仰司各特家乡。
爱丁堡在15世纪中叶成为苏格兰的首都,1768年作家兼编辑威廉·斯迈利在爱丁堡出版了《不列颠百科全书》首版。爱丁堡历史悠久,此时的发展接近它的黄金时代,但人口仅4万。
俾斯麦游历了爱丁堡,然后又折回英格兰的约克市,约克是英国最大的郡,分东、西、北3个区和约克市。俾斯麦本来好吃,与烤牛肉共食的约克夏布丁饱了他的口福。不知什么原因俾斯麦受到驻扎在约克郡的第二轻骑兵团的盛情款待,他们招待俾斯麦观看一种产生于14世纪的组剧“约克剧”,这种戏剧是每逢夏天基督圣体节时,由约克郡的行会组织演出。组剧由五十多个剧本构成,从人的堕落到赎罪,从天使创生到末日审判等故事,其中有6个剧本专门写约克的故事。按故事发展情节在全郡巡回演出。俾斯麦感到很快乐,对曾受警察呵叱不再耿耿于怀,而不时津津乐道地翻阅《利兹报信者》。
俾斯麦又到了宪章运动的中心曼彻斯特。英国工业革命的浪潮在这里最为集中地呈现在他的面前,使他第一次深深地感到自己的孤陋寡闻,识见浅薄。值得一提的是,俾斯麦的另外一个比他小5岁的普鲁士同乡,在他到曼彻斯特3个月后,尊父母之命到这里的纺纱厂做经商实习,他便是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俾斯麦不久便到了伦敦,在这里住了好几个星期。伦敦在11世纪成为商业和政治枢纽。18世纪发展成世界最大的海港和国际贸易中心。然而,工业的高速发展,使伦敦环境污染极为严重,伦敦上空烟尘常年与雨雾裹夹。强迫人们呼嘘毒疠,泰晤士河又黑又臭,鱼虾绝迹,河岸老鼠横行,河堤到处是老鼠洞。
俾斯麦还去参观了1834年火灾后幸存的威斯敏斯特大厅中的上议院,哥特式的新议会大厦是他到伦敦的两年前就在动工兴建。俾斯麦觉得上议院在议事时既讲究礼仪,又不十分拘束的轻松活泼的气氛十分有趣,相形之下德意志人在这种场合中显得太拘谨了。
离开伦敦后,俾斯麦到了朴次茅斯。1812年狄更斯出生在这里。1806年英国海军上将纳尔逊指挥特拉法尔加海战时的旗舰“胜利”号即停泊在这里供游人瞻仰凭吊。这次海战,英国舰船无一损失,粉碎了拿破仑入侵英伦的梦想。从而奠定了不列颠海上霸权一百余年的根基。纳尔逊在这次海战中为国捐躯。在参观这艘旗舰时俾斯麦心潮起伏,在纳尔逊身着海军上将戎装的油画前,似乎有俾斯麦家先祖们的油画若隐若现……。
在英国的最后一站是布赖顿,它位于伦敦正南边51英里处的海边,是英吉利海峡的滨海胜地,乔治四世于1783—1827年间在这里修造了许多豪华建筑。俾斯麦到英国的这年正值铁路也修到了这里,这年夏日的布赖顿显得热闹非凡。
渡轮停靠在法国的第厄普码头。第厄普也是旅游胜地,但物价低、开销小,俾斯麦在此小住了几日,在海里痛痛快快地游泳,在沙滩上舒适惬意的躺卧。然后,他到了巴黎。俾斯麦发觉法国的公路、铁路、水路辐辏于此,心想这大概也是巴黎之所以成为欧洲大陆最大城市的重要原因。俾斯麦在巴黎的名胜古迹之间徜徉,他到过协和广场法王路易十六和王后被断头机处死的地方,也瞻仰了1831年埃及赠给法王路易·菲力浦的卢克瑟尔方尖碑,在广场对面他仔细辨认着凯旋门内镂刻的当年跟随拿破仑南征北战的386名将军的名字和包括艺术杰作《马赛曲》在内的门正面、背面石栏及门楣上的浮雕,在罗浮宫他流连于科罗所绘的《拿破仑在阿尔河桥上》油画前思绪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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