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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初步的建设(下)(3)

万历三年,居正决心整顿驿递,这也是居正招怨的一件大事。

明代从北京到各省的交通干线都有驿站,驿站是当时的惟一交通制度。驿站有主管官吏,有马,有驴,有夫役;水驿有红船,有水夫:都很完备。马、驴从哪里来?马、驴来自民间。船只从哪里来?船只也来自民间。马、驴底草料,船只底装备,莫不来自民间。民间还要按粮出夫,马夫、水夫当然也来自民间,自备工食,三年一轮,周而复始。除开马夫、水夫以外,各驿还有馆户,专为过往人等,治造饭食,不许片刻稽留:当然馆户也是来自民间,自备工食。最初的时候,夫役还享到免粮的特权,从嘉靖二十七年议准以后,连这一点特权也取消,于是夫役不仅没有权利,只有义务,而且还要供给马、驴、红船以及其他必要的配备。交通干线附近的人民,实际成为国家底奴役,他们底地位,甚至落到清代的乌拉娃子以下。

对于交通干线附近的人民,这不能不算一种虐政,但是国家如此庞大,为维持中央和各省的交通起见,在交通工具尚未发达以前,驿站制度,纵是需要合理的调整,不是没有存在的理由。一切全看这个制度底运用。太祖时代,关于使用驿站的规定,非常严密,非有军国大事,没有使用的权利,即是公、侯、驸马、都督奉命出差的时候,也只许随带从人一名。所以驿站制度虽然存在,人民的痛苦,还得到一些缓和。有一次,吉安侯陆仲亨从陕西回京,擅行使用驿站车马,给太祖知道了,太祖痛责道:

中原兵燹以后,百姓开始复业,买马出丁,非常艰苦。倘使大家和你一样,民间卖儿鬻女,也供给不起啊!

太祖时代究竟是老远的过去了。以后的条例,便逐日地宽大!太祖时代,给驿条例只有六条:到嘉靖三十七年,便扩充到五十一条。五十一条的使用者,都有勘合,现代称为护照。勘合分为五等:温、良、恭、俭、让。北京的勘合由兵部发出,各省的勘合由巡抚和巡按发出。填发的机关,总算还有相当的限制;但是在填发的时候,便来一个宽大的作风!兵部可以填发勘合送人,各省也可填发勘合送人。领用勘合的人,没有缴还的限期,一张勘合,成为终身的护照,而且自己不用,还可转赠旁人,姓名不合,更不妨洗去重填。宽大之外,还有宽大!交通干线附近的人民,真是民不聊生。领用勘合的官员,大都既不温良,也不恭俭,更谈不到让;勘合底五个号码,只成为刻骨的讽刺。官员到了驿站以后,百般需索。他们要粮食,要柴炭,要酒席,要疏菜,要夫,要马。有时在拉到夫马以后,人民也可按照道路远近,讲明价值,经过一番磋商,索性缴纳银两,放走了事。于是官员们在沿站滋扰以外,连带也成为掳人勒赎的强盗。这一点,官员们久已视为他们应有的特权。在宽大的政体之下,没有人敢于侵犯他们底特权,以至引起自身底不利。

直到万历三年,居正提出整顿驿递的计划:

凡官员人等非奉公差,不许借行勘合;非系军务,不许擅用金鼓旗号。虽系公差人员,若轿扛夫马过溢本数者,不问是何衙门,俱不许应付。抚、按有违明旨,不行清查,兵部该科指实参治。若部、科相率欺隐,一体治罪。

抚、按、司、府各衙门所属官员,不许托故远行参谒,经扰驿递;违者抚、按参究。

有驿州、县,过往使客,该驿供送应得廪粮蔬莱,州、县止送油烛柴炭,不许重送下程纸札,如有借此科敛者,听抚、按官参究。

凡经过官员有勘合者,夫马中火,止令驿递应付,有司不许擅派里甲。其州、县、司、府官朝觐,给由入京,除本官额编门皂,量行带用外,不许分外又在里甲派取长行夫、马,及因而计路远近,折干入己。

凡官员经由地方,系京职方面以上者,虽无勘合,亦令巡路兵快防护出境,仍许住宿公馆,量给薪水烛炭,不许办送下程心红纸札,及折席折币礼物。

凡内外各官丁忧、起复、给由、升转、改调、到任等项,俱不给勘合,不许驰驿。(万历本《明会典》卷一四八)

这年又规定自京往外省者,由兵部给内勘合;其中仍须回京者,回京之日缴还勘合;无须回京者,即将该项勘合,缴所到省分抚、按衙门,年终一并缴回兵部。自外省入京者,由抚、按衙门给外勘合,至京以后,一并缴部,其中有须回省者,另由兵部于回省之日换给内勘合。

居正底规定,较之太祖时代的给驿条例,已经太宽,但是从太祖到神宗,这二百年间,整个的时代变了,一切只能做到“去泰去甚”。就是这样的规定,也还有成为具文的危险,嘉靖、隆庆年间,都曾有过类似的规定,其后只成一张废纸!但是居正手中有的是考成法,他用六科控制抚、按,用内阁控制六科,章程、条例都要切实执行,不容成为具文,这是考成法底作用。

对于万历三年整顿驿递的心情,居正自己说过:

近来驿递困敝至极,主上赫然思以厘振之,明旨屡饬,不啻三令五申矣,而犹不信!承教,谓外而方面,内而部属以上,凡得遣牌行者,有司不敢不一一应付。若如近旨,但无勘合者,皆不应付,则可尽复祖宗之旧,苏罢困之民。夫有司官卑,岂敢与大官相抗,所赖以行法振弊者,全在抚、按耳。抚、按官狃于故常,牵于私意,而责有司以奉法令,抗大官,势不能也。朝廷欲法之行,惟责之抚、按,不责之有司。异日倘有犯者,或别有所闻,则抗命之罪,必当有归。(书牍九《答总宪李渐庵言驿递条编任怨》)

丈田、赈饥、驿传诸议,读之再三,心快然如有所获。盖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究观前代,孰不以百姓安乐而阜康,闾阎愁苦而危乱者?当嘉靖中年,商贾在位,货财上流,百姓嗷嗷,莫必其命,比时景象,曾有异于汉、唐之末世乎?幸赖祖宗德泽深厚,民心爱戴已久,仅免危亡耳。隆庆间,仕路稍清,民始帖席,而纪纲不振,弊习尚存,虚文日繁,实惠日寡。天启圣明,虽在幼冲,留心治理。仆每思本朝立国规模,章程法度,尽善尽美,远过汉、唐,至于宋之懦弱牵制,尤难并语。今不必复有纷更,惟仰法我高皇帝怀保小民一念,用以对越上帝,奠安国本耳。故自受事以来,凡朝夕之所入告,教令之所敷布,惓惓以是为务,锄强戮凶,剔奸厘弊,有不得已而用威者,惟欲以安民而已。奸人不便于己,猥言时政苛猛,以摇惑众听;而迂阔虚谈之土,动引晚宋衰乱之政,以抑损上德,矫扞文罔,不知我祖宗神威圣德,元与宋不同,哺糟拾余,无裨实用,徒以惠奸宄贼良民耳。(书牍十二《答福建巡抚耿楚侗言致理安民》)

驿递条例既经整顿,以后便是执行的事了。居正认定这是一件致理安民的大业,所以始终没有放松。执行底时候,当然从自己做起。儿于回江陵应试,吩咐儿子自己雇车;父亲过生日,吩咐仆人背着寿礼,骑驴回里祝寿。万历八年,居正次弟居敬病重,回里调理,保定巡抚张卤发出勘合,居正随即缴还,并附去一封信:

亡弟南归,辱给勘合,谨缴纳。禁例申严,顷有顽仆擅行飞票,骑坐官马,即擒送锦衣,榜之至百,其同行者,俱发原籍官司重究矣。仰惟皇上子惠穷民,加意驿传,前遣皇亲于武当祈嗣,亦不敢乘传,往来皆宿食逆旅,盖上之约己厚民如此。仆忝在执政,欲为朝廷行法,不敢不以身先之。小儿去岁归试,一毫不敢惊扰有司,此台下所亲见,即亡弟归,亦皆厚给募资,不意又烦垂怜也。此后望俯谅鄙愚,家人往来,有妄意干泽者,即烦擒治,仍乞示知,以便查处,勿曲徇其请,以重仆违法之罪也。前奉旨查朝觐官遣牌驰驿者,久不闻奏报,辱在知厚,敢以直告。(书牍十二《答保定巡抚张浒东》)

惟有始终不懈,从自己做起,才算得“综核名实”,这是居正给我们的教训。在整顿驿递底当中,一切都从大官做起。外勘合由抚、按衙门发出,所以便先行整顿抚、按。甘肃巡抚侯东莱底儿子擅行驰驿,言官提出弹劾了。甘肃虽然不是最吃紧的地方,但是究在北边,而且东莱是一个应付鞑靼号称得力的边臣。居正确实感到一点困难,但是不能因为一个巡抚底原故,破坏国家底定法。没奈何,把东莱底儿子应得的官荫革去了,以后再慢慢地设法补救。保定巡抚张卤奉到居正底催促,恰好保定正在交通干线底要点,只得实行稽查。他发现违反规定的,一共十几人,一齐都奏报上去。这一次太严重了,居正只得稍行容忍,先把太仆寺和太原府的官员处分一下。他和张卤说:

两承翰示,一一领悉。前奉明旨所查,惟朝觐遣牌驰驿者,即所参苑寺、太原二人,亦足以应诏矣。若概及其他,恐干连人众,所伤者多。今姑为隐涵,后若再犯,即达官显贵,亦不能少贷矣。旧染颓俗,久难骤变,彼顽梗玩肆之人,以为法虽如是,未必行也,今量处数人,以示大信于天下,庶几有所惮而不敢犯乎!然惟在各抚、按以实奉行,不敢废格诏令可耳。今台谏诸君屡奉严旨诘责,常虑无以塞明诏,苟搜得一事,如获奇宝,一经指摘,声价颇损,故愿诸公之毋舍己以徇人也。至于三司官在本省地方,夫马廪饩,用之自不为过,惟出境则不可。若宣大之于蓟辽,则地隔两境,各有军门统属,自难以相通。若奉敕者,则不在此例矣。(书牍十二《答顺天张巡抚》)

这一次的处分,有一点出人意外的,是太原府知府上书兵部和都察院,声明并非本人有意违例,因为山西巡抚派人护送,所以竟在省外使用驿站车马。责任落到山西巡抚身上。居正当然犯不着因为这个问题,动摇边疆大臣,所以只得去信加以严重的诰诫:

太原守投揭部、院,自辩驰驿非其本意,悉由相知者差人护送。都台即欲据揭并参,不谷喻之乃止。原揭奉览。盖闻智者不先人而后己也,仁者不危身以邀恩也。夫各抚、按、司、道之公背明旨,而以传驿徇人也,冀以避怨而施德也,今既不施德于人,而又有累于己,岂不两失之乎?仁智者不为也。公尝告我曰,“今内之纪纲政事,已觉振肃,而外之吏治民风,尚未丕变,则诸大吏不以实奉行之故也。”不谷深韪其言。今若此,未可谓之奉法也!以公之高明强毅,而犹若此,况其他乎?已矣乎,吾无望于人已!恃在知厚,直献其愚。诗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幸惟原谅。(同卷《答山西徐巡抚》)

整顿驿递,当然不是一年的事。最感觉棘手的是内监和衍圣公。内监是宫内的亲信,轻易干涉不得。居正只得吩咐他们底领袖去设法。(见书牍十二《答南京守备枢使乔诚斋》)衍圣公是孔子六十四代孙尚贤。大圣底后人,因此更应为世表率,偏偏尚贤忘去这一点。每年衍圣公自曲阜入京朝贡,沿途扰不堪。山东布政据实直告居正。居正说:

承示大监、圣公横索驿递。今内官、勋臣小有违犯,动被绳治,而圣公所过,百姓如被虏贼,有司亦莫之谁何,以其为先圣之后也。夫圣人秉礼为教,志在从周,假令生今之时,亦必斤斤守朝廷之法,不可逾越,况其后裔乎?后若再行扰,亦宜一体参究,庶为持法之公也。(书牍十二《答藩伯徐中台》)

这是万历八年的事。次年,衍圣公家庭发生风波,尚贤底庶母郭氏攻歼尚贤,朝廷派员查勘。一面由居正和山东巡抚何起鸣把衍圣公每年入朝底故事,重行商定。居正说:

中间处分孔氏朝贡一节,极为得中。然仆窃以为今亲王俱不朝贡,孔氏何必亲行?朝廷亦不必借此为重。渠每岁一行,族人佃户,科派扰,不胜劳苦,沿途生事百端,军民避之,无异夷虏,及至京师,淹留数月,待私货卖尽,然后启行,此岂为观光修贡者耶?窃以为宜如王府例,每岁只差人进马入贺,不必亲行;或当朝觐之年,预期奏请,得旨而后行,亦为简便。公如以为可,疏请之。若今岁,则彼听勘未结,自不宜来矣。(书牍十三《答山东巡抚何莱山》)

商定底结果,衍圣公入朝定为三年一次。这样一来,对于衍圣公底走私夹带,当然不免发生稍许的不便,但是交通干线附近的居民,却减少了不少的惊惶。

万历三年,发生了水利问题;这一年旧事重提,再行发动疏凿泇河和胶莱河,这两件事,居正都尽了最大的努力,但是都没有成功。本来明朝的水利问题,集中在黄河,这不是因为明朝人对于水利有特别的兴趣,而是因为政治和军事的关系,不能不着重漕运;着重漕运,便不能不着重黄河。明朝的京城在北京,整个的国防形胜,也着重在北边,因此每年由南而北的漕运四百万石,成为国家底生命线。隆庆六年,居正曾和港运总督王宗沐说过:

今方内乂安,所可虑者,河漕为最。兹赖公之力,经理十七,江、淮之粟,方舟而至,来岁新运,又已戒期,计三年之后,京师之粟,将不可胜食矣,欣慰欣慰。(书牍四《答河漕总督王敬所》)

万历元年,四百万石又安稳地北上,居正又说:

四百万军储江、海并运,洪涛飞越,若涉平津,自仆有知以来,实未见有如是之盛者。一日侍上,语及今岁漕事,天颜喜悦,殿上侍臣,咸呼万岁。仆因推言,此皆督臣之功也,宜加懋赏,重任之。上深以为然。(书牍五《答河漕王敬所言漕运》)

次年,漕运还是如期北上,居正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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