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公(元年~三十二年)(16)
楚郤宛之难,国言未已,进胙者莫不谤令尹。沈尹戌言于子常曰:“夫左尹与中厩尹莫知其罪,而子杀之,以兴谤讟,至于今不已。戌也惑之。仁 者杀人以掩谤,犹弗为也。今吾子杀人以兴谤,而弗图,不亦异乎?夫无极,楚之谗人也,民莫不知。去朝吴,出蔡侯朱,丧太子建,杀连尹奢,屏王之耳目,使不 聪明。不然,平王之温惠共俭,有过成、庄,无不及焉。所以不获诸侯,迩无极也。今又杀三不辜,以兴大谤,几及子矣。子而不图,将焉用之?夫鄢将师矫子之 命,以灭三族,国之良也,而不愆位。吴新有君,疆埸日骇,楚国若有大事,子其危哉!知者除谗以自安也,今子爱谗以自危也,甚矣其惑也!”子常曰:“是瓦之 罪,敢不良图。”九月己未,子常杀费无极与鄢将师,尽灭其族,以说于国。谤言乃止。
冬,公如齐,齐侯请飨之。子家子曰:“朝夕立于其朝,又何飨焉?其饮酒也。”乃饮酒,使宰献,而请安。子仲之子曰重,为齐侯夫人,曰:“请使重见。”子家子乃以君出。
十二月,晋籍秦致诸侯之戍于周,鲁人辞以难。
◇昭公二十八年
【经】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葬曹悼公。公如晋,次于乾侯。夏四月丙戌,郑伯宁卒。六月,葬郑定公。秋七月癸巳,滕子宁卒。冬,葬滕悼公。
【传】二十八年春,公如晋,将如乾侯。子家子曰:“有求于人,而即其安,人孰矜之?其造于竟。”弗听。使请逆于晋。晋人曰:“天祸鲁国,君淹恤在外。君亦不使一个辱在寡人,而即安于甥舅,其亦使逆君?”使公复于竟而后逆之。
晋祁胜与邬臧通室,祁盈将执之,访于司马叔游。叔游曰:“《郑书》有之:‘恶直丑正,实蕃有徒。’无道立矣,子惧不免。《诗》曰:‘民之 多辟,无自立辟。’姑已,若何?”盈曰:“祁氏私有讨,国何有焉?”遂执之。祁胜赂荀跞,荀跞为之言于晋侯,晋侯执祁盈。祁盈之臣曰:“钧将皆死,慭使吾 君闻胜与臧之死以为快。”乃杀之。夏六月,晋杀祁盈及杨食我。食我,祁盈之党也,而助乱,故杀之。遂灭祁氏、羊舌氏。
初,叔向欲娶于申公巫臣氏,其母欲娶其党。叔向曰:“吾母多而庶鲜,吾惩舅氏矣。”其母曰:“子灵之妻杀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国、两 卿矣。可无惩乎?吾闻之:‘甚美必有甚恶,’是郑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也。子貉早死,无后,而天钟美于是,将必以是大有败也。昔有仍氏生女,鬒黑而甚 美,光可以鉴,名曰玄妻。乐正后夔取之,生伯封,实有豕心,贪婪无餍,忿类无期,谓之封豕。有穷后羿灭之,夔是以不祀。且三代之亡,共子之废,皆是物也。 女何以为哉?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义,则必有祸。”叔向惧,不敢取。平公强使取之,生伯石。伯石始生,子容之母走谒诸姑,曰:“长叔姒生男。”姑视 之,及堂,闻其声而还,曰:“是豺狼之声也。狼子野心,非是,莫丧羊舌氏矣。”遂弗视。
秋,晋韩宣子卒,魏献子为政。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司马弥牟为邬大夫,贾辛为祁大夫,司马乌为平陵大夫,魏戊为梗陽大夫,知徐吾为涂水大夫,韩固为马首大夫,孟丙为盂大夫,乐霄为铜鞮大夫,赵朝为平陽大夫,僚安为杨氏大夫。谓贾辛、司马乌为有力于王室,故举之。谓知徐吾、赵朝、韩固、魏戊,余子之不失职,能守业者也。其四人者,皆受县而后见于魏子,以贤举也。
魏子谓成鱄:“吾与戊也县,人其以我为党乎?”对曰:“何也?戊之为人也,远不忘君,近不逼同,居利思义,在约思纯,有守心而无婬行。虽 与之县,不亦可乎?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皆举亲也。夫举无他,唯善所在,亲疏一也。《诗》曰:‘唯此文王, 帝度其心。莫其德音,其德克明。克明克类,克长克君。王此大国,克顺克比。比于文王,其德靡悔。既受帝祉,施于孙子。’心能制义曰度,德正应和曰莫,照临 四方曰明,勤施无私曰类,教诲不倦曰长,赏庆刑威曰君,慈和遍服曰顺,择善而从之曰比,经纬天地曰文。九德不愆,作事无悔,故袭天禄,子孙赖之。主之举 也,近文德矣,所及其远哉!”
贾辛将适其县,见于魏子。魏子曰:“辛来!昔叔向适郑,鬷蔑恶,欲观叔向,从使之收器者而往,立于堂下。一言而善。叔向将饮酒,闻之, 曰:‘必鬷明也。’下,执其手以上,曰‘昔贾大夫恶,娶妻而美,三年不言不笑,御以如皋,射雉,获之。其妻始笑而言。贾大夫曰:“才之不可以已,我不能 射,女遂不言不笑夫!”今子少不扬,子若无言,吾几失子矣。言不可以已也如是。’遂如故知。今女有力于王室,吾是以举女。行乎!敬之哉!毋堕乃力!”
仲尼闻魏子之举也,以为义,曰:“近不失亲,远不失举,可谓义矣。”又闻其命贾辛也,以为忠:“《诗》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忠也。魏子之举也义,其命也忠,其长有后于晋国乎!”
冬,梗陽人有狱,魏戊不能断,以狱上。其大宗赂以女乐,魏子将受之。魏戊谓阎没、女宽曰:“主以不贿闻于诸侯,若受梗陽人,贿莫甚焉。吾 子必谏。”皆许诺。退朝,待于庭。馈入,召之。比置,三叹。既食,使坐。魏子曰:”吾闻诸伯叔,谚曰:‘唯食忘忧。’吾子置食之间三叹,何也?”同辞而对 曰:“或赐二小人酒,不夕食。馈之始至,恐其不足,是以叹。中置,自咎曰:‘岂将军食之,而有不足?’是以再叹。及馈之毕,愿以小人之腹为君子之心,属厌 而已。”献子辞梗陽人。
◇昭公二十九年
【经】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于郓,齐侯使高张来唁公。公如晋,次于乾侯。夏四月庚子,叔诣卒。秋七月。冬十月,郓溃。
【传】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处于郓。齐侯使高张来唁公,称主君。子家子曰:“齐卑君矣,君只辱焉。”公如乾侯。
三月己卯,京师杀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鲁之子。尹固之复也,有妇人遇之周郊,尤之,曰:“处则劝人为祸,行则数日而反,是夫也,其过三岁乎?”
夏五月庚寅,王子赵车入于鄻以叛,陰不佞败之。
平子每岁贾马,具从者之衣屦,而归之于乾侯。公执归马者,卖之,乃不归马。卫侯来献其乘马曰启服,堑而死,公将为之椟。子家子曰:“从者病矣,请以食之。”乃以帏裹之。
公赐公衍羔裘,使献龙辅于齐侯,遂入羔裘。齐侯喜,与之陽谷。公衍、公为之生也,其母偕出。公衍先生,公为之母曰:“相与偕出,请相与偕告。”三日,公为生,其母先以告,公为为兄。公私喜于陽谷而思于鲁,曰:“务人为此祸也。且后生而为兄,其诬也久矣。”乃黜之,而以公衍为大子。
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曰:“吾闻之,虫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古者畜龙,故国 有豢龙氏,有御龙氏。”献子曰:“是二氏者,吾亦闻之,而知其故,是何谓也?”对曰:“昔有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 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封诸鬷川,鬷夷氏其后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 雄,孔甲不能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以更豕韦之后。龙一雌死,潜醢以 食夏后。夏后飨之,既而使求之。惧而迁于鲁县,范氏其后也。”献子曰:“今何故无之?”对曰:“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 之。失官不食。官宿其业,其物乃至。若泯弃之,物乃坻伏,郁湮不育。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 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 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 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献子曰:“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也?”对曰:“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 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 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 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 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中行 寅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是法奸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赵氏,赵孟与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
◇昭公三十年
【经】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夏六月庚辰,晋侯去疾卒。秋八月,葬晋顷公。冬十有二月,吴灭徐,徐子章羽奔楚。
【传】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不先书郓与乾侯,非公,且征过也。
夏六月,晋顷公卒。秋八月,葬。郑游吉吊,且送葬,魏献子使士景伯诘之,曰:“悼公之丧,子西吊,子蟜送葬。今吾子无贰,何故?”对曰: “诸侯所以归晋君,礼也。礼也者,小事大,大字小之谓。事大在共其时命,字小在恤其所无。以敝邑居大国之间,共其职贡,与其备御不虞之患,岂忘共命?先王 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唯嘉好、聘享、三军之事,于是乎使卿。晋之丧事,敝邑之间,先君有所助执绋矣。若其不间,虽士大夫有所不获数矣。大国之 惠,亦庆其加,而不讨其乏,明厎其情,取备而已,以为礼也。灵王之丧,我先君简公在楚,我先大夫印段实往,敝邑之少卿也。王吏不讨,恤所无也。今大夫曰: ‘女盍从旧?’旧有丰有省,不知所从。从其丰,则寡君幼弱,是以不共。从其省,则吉在此矣。唯大夫图之。”晋人不能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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