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4】初恋故事
蒋西对着刘明明说:“你现在看到了,人头马不止要带回去,还有,你回去后,怎么和你爸妈说,你自己先想好了。”
“什么?”刘明明一时真是没有听明白他的话,两只眼睛看着他英俊的侧脸,一个劲儿地瞅着,好像以前都不认识他这个人似的。
蒋西拉了拉西装革履,一幅正经的口吻说:“之前,我爸可能都和你说过的。既然你家是做生意的,那么,未免不是会涉及到与一些人打交道的领域。”
“我明白你爸的意思,你们家风严厉,不准私下搞公关。你放心,我们家做生意是很正当的,从来不做偷鸡摸狗的事儿。”刘明明说。
看到她小下巴都翘了起来,好不得意的样子,看来根本都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质,蒋西只得再叹口气说:“我大舅叫你把人头马拿回去,,可绝对不是装样子的。我老实告诉你,以前,我姚叔交了个女朋友,后来,准岳丈做了错事,我姚叔二话不说,当即把准岳丈给告了。你明白了没有?”
“你意思是——”刘明明微微皱起了鼻子,“倘若我家也发生这种事儿,你也是能不管三七二十一,来个大义灭亲?”
“那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你如果不信我这样冷血心肠——”蒋西冷冷地哼了两声,“现在我带你去我大舅家看过了。知道我大舅是什么样的人吧?”
刘明明只要想到君爷那张脸,能顿时打个寒噤不止。
哪怕蒋西不会做,君爷肯定也来个更为残酷的大义灭亲。
“看来,真不是什么人,都能当你的老婆的。”刘明明心惊胆战地说,双手仿佛寒冷地拥抱了下自己。
蒋西只顾自己往下走了。
刘明明哎一声,跑上去追他,边说:“其实,我知道做你女朋友不好做,但是,想到你那个表弟未来娶的老婆,要面对这样可怕的公公,我突然觉得,其实我还是比较幸运的。”
蒋西顿时眯紧了双眼,回头看着她,突然嘴角勾了勾:“你知道我最喜欢你哪一点吗?”
“哪一点?”
“自娱的娱乐精神。”
“靠!”
外甥和女朋友走了。白露看着这对年轻人有感,问自己老公:“是不是西西蛮有眼光的?”
“什么眼光?”洛洛鼻头抬起来,恨不得找时机报复西西,此时不报仇更待何时地说,“不就是个千金大小姐吗?陆叔,你会喜欢这种女人吗?”
汗死!
沈佳音被儿子的豪言粗语给吓了一跳,刚要把口无忌惮的儿子给拉回来。
姚爷赶紧先瞪了儿子:“千金大小姐不也有好女人?洛洛,你什么时候看人的眼光喜欢先给人家贴标签了?有问题。”
洛洛才知道自己哪儿说错了话,忙着急解释:“我意思是说,她那种是暴发户的女儿。”
“人家也不算是暴发户了吧。听说从爷爷那代起,都在做酒店生意。”陆征插进来,说了句中肯的。
蒋西从小喜欢欺负他们俩是一回事,但是,他可不会像洛洛那样幼稚,说这种幼稚的显而易见属于报复的话。
洛洛扭了扭脸,看着窗外不说话了,眼看包子哥和自己都不站在同仇敌忾的阵营里。
白露姐姐其实早已习惯了被人叫做千金大小姐的调侃,说起来,她哪里算得上千金大小姐,家里根本没有一个做生意的。只不过她哥哥,比较厉害一些。人家也就误以为她在白家里是养尊处优出生的。
眉毛挑着一笑,白露的手搭在老公的肩头上拍了拍,问:“你怎么没有意见?”
“我能有什么意见?”喝了口茶水的君爷,照样天崩地裂脸不动的姿态,“日子最终是他们两个人在过的,其他人说什么话有用吗?”
一群人听了君爷这个话,有的耸肩蹙眉,有的但笑不语,还有的是看着其他人的反应一头雾水。
最终,初次来君爷家做客的吴正淳只能发出一句感叹:君爷是真正的高深莫测。
不过君爷说这话是没错的。人是蒋西自己挑的,蒋西自己满意最重要。然后,两个人要结婚,恐怕还有许多事情要理清楚吧。八成没有那么容易,这只不过是先把女朋友带给大舅和舅妈露个脸,那些长辈呢,一个个都得过目。
“快的话,可能年底结婚。”白露姐姐考虑着怎么帮老公的外甥操办婚宴了。
这种事情,到最后,肯定是要落在能干的白露姐姐肩头上。白露心里先做好预备是必要的。
“年底?可能没有那么快。”姚爷一点都不轻松地反驳。
“当初,你娶佳音的时候,不是说要办就办,有那么多条件吗?”白露问。
“你以为刘小姐是沈小姐吗?”姚爷顺带调侃起了自己老婆。
沈佳音脸蛋一红,她怎么就不一样了。
真的是不一样。洛洛找到了突破口,回头说:“我看,西西那位女朋友,肯定难侍候。”
“你怎么知道难侍候?”
“肯定的!”洛洛连说两句肯定,“到时候,婚车啦,蜜月旅行啦,要在哪个教堂举行婚礼啦。你们不信的话等着——”
沈佳音和白露姐姐听见洛洛这两句话以后,终于知道自己当初嫁这两个爷们,原来自己是如此犯贱低下,什么要求都没有。难怪姚爷都要说刘小姐不比沈小姐。
“不用担心。”洛洛眯眯笑着,看着众人那些貌似不太好看的脸色,说,“她家很有钱,不用西西表哥出钱。”
“你是不是有毛病,洛洛。”姚爷当即修理起自己儿子,斜个眼给儿子,“要不要你征征哥帮你把你脑袋修理一把。犯浑了吧你!”
两个爷当初不是因为钱的问题,仅仅是因为家风的问题,婚宴绝对是要办的再普通不过。蒋西固然不是陆家姚家的儿子,但是作为君爷的外甥,一样有所牵扯。哪容得蒋西大操大办婚宴。
到时候,恐怕西西这个婚宴水平,只能低过这两爷,超都别想超。小两口去哪里度蜜月都得好好想一想,像欧洲美国那些,是不用想的,太贵了,很容易引人闲言闲语的。
“我和你妈当年度蜜月,在国内。你陆叔和你干妈度蜜月,是等到了儿子几岁大的年纪再去补的,也在国内。你西西哥,最多拎着个背包,如果选择年底结婚的话,刚好去哈尔滨看冰雕,那算是奢侈的了。”
姚爷这一段话,意指给自己老婆出气,却明显说的众人脑袋里出现了低气压,可以想象到今后蒋西那个婚宴的悲催前景。
陆家真不是什么人都想着好,可以嫁进来的。
周司晨抬头望了下时钟,都快十一点了,他们这肯定是得走了。还有,史慕青那只妞,不知道都跑哪儿去了,说搬就搬,他这得赶着回去问问。
对自己淳哥看一眼。刚好,吴正淳也有这个撤退的意思,只是,这个刚蹭了君爷家一顿大餐,什么都没有表示,是不是太过分了些。
世界上,哪有免费吃的晚餐,对不对?
吴正淳扶了把金丝眼镜,对着君爷直接开口了:“陆队,今晚上有幸能见到并认识你太太,我很高兴。也大致明白了为什么你要找我?”
“你——知道?”君爷三个字可谓意味非常。
“是。”吴正淳这个没有犹豫的点头,似乎有些出乎众人的意料。
陆征都颇感意外,隐隐约约感觉到,吴正淳知道的,可能远比他们想象中的多,不仅仅是周司晨告诉他的那些事。
吴正淳说起缘故了:“其实,陆队知道我,了解我,更多是出自我爸吧。我爸,曾经和陆队打过交道,现在也有打交道。”
吴家父子难道是之间都交流了什么?
君爷的眼里闪过一道光,说:“老吴教授,倒是没有对我提过这个事。”
“我爸没有和我直接说,只是,可能他自己也犯浑。他那人经常这样的,总以为自己了不起,但是,一旦有自己感觉到困惑的问题时,又总是喜欢来找我。然后,因为认为他自己必须比我水平更高,否则当不起我老爸,所以,问我问题时,从来都是遮遮掩掩的。陆队就此可以放心,我爸,没有给我透露出病人的**。我这是猜出来的,来到这里以后,更确定了是怎么回事。”
吴正淳这番解释一说出来,既说明了消息的来龙去脉以后,又从侧面表明了一件事情。
一个是,老吴教授还得靠儿子解决难题,吴正淳青出于蓝胜于蓝的能力是真实的,吴正淳是比老吴教授厉害。
另一个是,或许,老吴教授从儿子口里已经得到了答案,只是,不知道有没有和君爷说过。
“吴教授既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能给我一个答复吗?”
君爷问这句话的时候,吴正淳没有看他,而是看到站在他身旁的白露姐姐。陆征站在客厅里,一样没有避嫌。只能说这家人的心脏太强大了,这种事居然当着面所有人听着说,议论,根本不怕答复或许是糟糕的,比他们想象中糟糕的多。
“陆队既然都开口问了,而且,今晚本人在陆队家里吃了一顿饭,如果不给个答案,说不过去。”吴正淳拉了拉西装的襟口。见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他一人身上,这个压力还是有的。
为了缓解气氛,吴正淳先轻咳一声,说:“不如我先给大家讲个故事吧。”
“故事?”
“虽然我不知道陆队本人为何当大夫,但是,我本人会当医生,还是有一个故事的。”
吴正淳这句话刚开口,似乎把所有人的好奇心再提高了一截。就是周司晨,都没有听到他淳哥说起这件事来,很是吃惊地听着。
“实际上,那时候我读初中,和周周还算不上很熟悉。他认识我的时候,我那时已经决定当医生了。”吴正淳这话,先是对不知情的小弟弟做交代。
回想起来,周司晨是不知道自己淳哥当年为什么立志当医生,他一直以为,吴正淳是受到自己父亲影响当医生,结果并不是,确实不可能是,只要看这对父子的从医理念都从来不一致。那么,是什么原因,让吴正淳立志从医?
“初中的时候,我们班里,有个女孩子,长得很漂亮。”吴正淳拿拳头捂住嘴角,掩饰那份尴尬,“那是我的初恋。”
所有人头顶忽然一只乌鸦飞过,呱呱呱,原来,吴正淳这个浪漫基因是这样来的。
“初恋,然后呢?”君爷都露出了一丝匪夷所思的好奇,天,该不会接下来的情节,犹如肥皂剧里的生离死别。
“有一天,大雨瓢泼。她男朋友是我朋友。那时候,初中,叫做早恋。可是没有办法,人家长的漂亮,一个俊男,一个美女,在一起了。当然,老师是睁只眼闭只眼,谁让那两人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我走在他们前面,不想看,其实那时候心里挺纠结的,因为是朋友,所以不可能去表示,自己是对朋友的女朋友有好感。看的话,不仅仅是妒忌的问题,是怕自己这种龌龊的心思被对方发现了。”
周司晨由于是第一次听自己淳哥说起这个故事,结果,听到这儿真是不免大吃一惊,吴正淳反感小闵,恐怕有这个故事的因素在里面。
吴正淳像是沉入了过去的世界里,声音低沉地继续说着:“我们走过了城市里的一条桥,那天,我们不是去上课,不是放学,只是一块出来玩。哪里想到突然下了大雨。雨一直下着,我们是去郊外玩的,所以,没有带雨具,也身上没有带多余的钱可以打出租车。后来好心人借了我们两把伞。一把我自己撑着,另一把他们两人一块撑着。我一个人在前面走的很快。”
接下来,大家在吴正淳的讲述中,可以想象这样一个场景:
一对初中生情侣走到桥半路的时候,迎面而来一辆小货车,当时,吴正淳已经走到了桥尾,所以,不知道桥面上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刘明明一时真是没有听明白他的话,两只眼睛看着他英俊的侧脸,一个劲儿地瞅着,好像以前都不认识他这个人似的。
蒋西拉了拉西装革履,一幅正经的口吻说:“之前,我爸可能都和你说过的。既然你家是做生意的,那么,未免不是会涉及到与一些人打交道的领域。”
“我明白你爸的意思,你们家风严厉,不准私下搞公关。你放心,我们家做生意是很正当的,从来不做偷鸡摸狗的事儿。”刘明明说。
看到她小下巴都翘了起来,好不得意的样子,看来根本都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质,蒋西只得再叹口气说:“我大舅叫你把人头马拿回去,,可绝对不是装样子的。我老实告诉你,以前,我姚叔交了个女朋友,后来,准岳丈做了错事,我姚叔二话不说,当即把准岳丈给告了。你明白了没有?”
“你意思是——”刘明明微微皱起了鼻子,“倘若我家也发生这种事儿,你也是能不管三七二十一,来个大义灭亲?”
“那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你如果不信我这样冷血心肠——”蒋西冷冷地哼了两声,“现在我带你去我大舅家看过了。知道我大舅是什么样的人吧?”
刘明明只要想到君爷那张脸,能顿时打个寒噤不止。
哪怕蒋西不会做,君爷肯定也来个更为残酷的大义灭亲。
“看来,真不是什么人,都能当你的老婆的。”刘明明心惊胆战地说,双手仿佛寒冷地拥抱了下自己。
蒋西只顾自己往下走了。
刘明明哎一声,跑上去追他,边说:“其实,我知道做你女朋友不好做,但是,想到你那个表弟未来娶的老婆,要面对这样可怕的公公,我突然觉得,其实我还是比较幸运的。”
蒋西顿时眯紧了双眼,回头看着她,突然嘴角勾了勾:“你知道我最喜欢你哪一点吗?”
“哪一点?”
“自娱的娱乐精神。”
“靠!”
外甥和女朋友走了。白露看着这对年轻人有感,问自己老公:“是不是西西蛮有眼光的?”
“什么眼光?”洛洛鼻头抬起来,恨不得找时机报复西西,此时不报仇更待何时地说,“不就是个千金大小姐吗?陆叔,你会喜欢这种女人吗?”
汗死!
沈佳音被儿子的豪言粗语给吓了一跳,刚要把口无忌惮的儿子给拉回来。
姚爷赶紧先瞪了儿子:“千金大小姐不也有好女人?洛洛,你什么时候看人的眼光喜欢先给人家贴标签了?有问题。”
洛洛才知道自己哪儿说错了话,忙着急解释:“我意思是说,她那种是暴发户的女儿。”
“人家也不算是暴发户了吧。听说从爷爷那代起,都在做酒店生意。”陆征插进来,说了句中肯的。
蒋西从小喜欢欺负他们俩是一回事,但是,他可不会像洛洛那样幼稚,说这种幼稚的显而易见属于报复的话。
洛洛扭了扭脸,看着窗外不说话了,眼看包子哥和自己都不站在同仇敌忾的阵营里。
白露姐姐其实早已习惯了被人叫做千金大小姐的调侃,说起来,她哪里算得上千金大小姐,家里根本没有一个做生意的。只不过她哥哥,比较厉害一些。人家也就误以为她在白家里是养尊处优出生的。
眉毛挑着一笑,白露的手搭在老公的肩头上拍了拍,问:“你怎么没有意见?”
“我能有什么意见?”喝了口茶水的君爷,照样天崩地裂脸不动的姿态,“日子最终是他们两个人在过的,其他人说什么话有用吗?”
一群人听了君爷这个话,有的耸肩蹙眉,有的但笑不语,还有的是看着其他人的反应一头雾水。
最终,初次来君爷家做客的吴正淳只能发出一句感叹:君爷是真正的高深莫测。
不过君爷说这话是没错的。人是蒋西自己挑的,蒋西自己满意最重要。然后,两个人要结婚,恐怕还有许多事情要理清楚吧。八成没有那么容易,这只不过是先把女朋友带给大舅和舅妈露个脸,那些长辈呢,一个个都得过目。
“快的话,可能年底结婚。”白露姐姐考虑着怎么帮老公的外甥操办婚宴了。
这种事情,到最后,肯定是要落在能干的白露姐姐肩头上。白露心里先做好预备是必要的。
“年底?可能没有那么快。”姚爷一点都不轻松地反驳。
“当初,你娶佳音的时候,不是说要办就办,有那么多条件吗?”白露问。
“你以为刘小姐是沈小姐吗?”姚爷顺带调侃起了自己老婆。
沈佳音脸蛋一红,她怎么就不一样了。
真的是不一样。洛洛找到了突破口,回头说:“我看,西西那位女朋友,肯定难侍候。”
“你怎么知道难侍候?”
“肯定的!”洛洛连说两句肯定,“到时候,婚车啦,蜜月旅行啦,要在哪个教堂举行婚礼啦。你们不信的话等着——”
沈佳音和白露姐姐听见洛洛这两句话以后,终于知道自己当初嫁这两个爷们,原来自己是如此犯贱低下,什么要求都没有。难怪姚爷都要说刘小姐不比沈小姐。
“不用担心。”洛洛眯眯笑着,看着众人那些貌似不太好看的脸色,说,“她家很有钱,不用西西表哥出钱。”
“你是不是有毛病,洛洛。”姚爷当即修理起自己儿子,斜个眼给儿子,“要不要你征征哥帮你把你脑袋修理一把。犯浑了吧你!”
两个爷当初不是因为钱的问题,仅仅是因为家风的问题,婚宴绝对是要办的再普通不过。蒋西固然不是陆家姚家的儿子,但是作为君爷的外甥,一样有所牵扯。哪容得蒋西大操大办婚宴。
到时候,恐怕西西这个婚宴水平,只能低过这两爷,超都别想超。小两口去哪里度蜜月都得好好想一想,像欧洲美国那些,是不用想的,太贵了,很容易引人闲言闲语的。
“我和你妈当年度蜜月,在国内。你陆叔和你干妈度蜜月,是等到了儿子几岁大的年纪再去补的,也在国内。你西西哥,最多拎着个背包,如果选择年底结婚的话,刚好去哈尔滨看冰雕,那算是奢侈的了。”
姚爷这一段话,意指给自己老婆出气,却明显说的众人脑袋里出现了低气压,可以想象到今后蒋西那个婚宴的悲催前景。
陆家真不是什么人都想着好,可以嫁进来的。
周司晨抬头望了下时钟,都快十一点了,他们这肯定是得走了。还有,史慕青那只妞,不知道都跑哪儿去了,说搬就搬,他这得赶着回去问问。
对自己淳哥看一眼。刚好,吴正淳也有这个撤退的意思,只是,这个刚蹭了君爷家一顿大餐,什么都没有表示,是不是太过分了些。
世界上,哪有免费吃的晚餐,对不对?
吴正淳扶了把金丝眼镜,对着君爷直接开口了:“陆队,今晚上有幸能见到并认识你太太,我很高兴。也大致明白了为什么你要找我?”
“你——知道?”君爷三个字可谓意味非常。
“是。”吴正淳这个没有犹豫的点头,似乎有些出乎众人的意料。
陆征都颇感意外,隐隐约约感觉到,吴正淳知道的,可能远比他们想象中的多,不仅仅是周司晨告诉他的那些事。
吴正淳说起缘故了:“其实,陆队知道我,了解我,更多是出自我爸吧。我爸,曾经和陆队打过交道,现在也有打交道。”
吴家父子难道是之间都交流了什么?
君爷的眼里闪过一道光,说:“老吴教授,倒是没有对我提过这个事。”
“我爸没有和我直接说,只是,可能他自己也犯浑。他那人经常这样的,总以为自己了不起,但是,一旦有自己感觉到困惑的问题时,又总是喜欢来找我。然后,因为认为他自己必须比我水平更高,否则当不起我老爸,所以,问我问题时,从来都是遮遮掩掩的。陆队就此可以放心,我爸,没有给我透露出病人的**。我这是猜出来的,来到这里以后,更确定了是怎么回事。”
吴正淳这番解释一说出来,既说明了消息的来龙去脉以后,又从侧面表明了一件事情。
一个是,老吴教授还得靠儿子解决难题,吴正淳青出于蓝胜于蓝的能力是真实的,吴正淳是比老吴教授厉害。
另一个是,或许,老吴教授从儿子口里已经得到了答案,只是,不知道有没有和君爷说过。
“吴教授既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能给我一个答复吗?”
君爷问这句话的时候,吴正淳没有看他,而是看到站在他身旁的白露姐姐。陆征站在客厅里,一样没有避嫌。只能说这家人的心脏太强大了,这种事居然当着面所有人听着说,议论,根本不怕答复或许是糟糕的,比他们想象中糟糕的多。
“陆队既然都开口问了,而且,今晚本人在陆队家里吃了一顿饭,如果不给个答案,说不过去。”吴正淳拉了拉西装的襟口。见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他一人身上,这个压力还是有的。
为了缓解气氛,吴正淳先轻咳一声,说:“不如我先给大家讲个故事吧。”
“故事?”
“虽然我不知道陆队本人为何当大夫,但是,我本人会当医生,还是有一个故事的。”
吴正淳这句话刚开口,似乎把所有人的好奇心再提高了一截。就是周司晨,都没有听到他淳哥说起这件事来,很是吃惊地听着。
“实际上,那时候我读初中,和周周还算不上很熟悉。他认识我的时候,我那时已经决定当医生了。”吴正淳这话,先是对不知情的小弟弟做交代。
回想起来,周司晨是不知道自己淳哥当年为什么立志当医生,他一直以为,吴正淳是受到自己父亲影响当医生,结果并不是,确实不可能是,只要看这对父子的从医理念都从来不一致。那么,是什么原因,让吴正淳立志从医?
“初中的时候,我们班里,有个女孩子,长得很漂亮。”吴正淳拿拳头捂住嘴角,掩饰那份尴尬,“那是我的初恋。”
所有人头顶忽然一只乌鸦飞过,呱呱呱,原来,吴正淳这个浪漫基因是这样来的。
“初恋,然后呢?”君爷都露出了一丝匪夷所思的好奇,天,该不会接下来的情节,犹如肥皂剧里的生离死别。
“有一天,大雨瓢泼。她男朋友是我朋友。那时候,初中,叫做早恋。可是没有办法,人家长的漂亮,一个俊男,一个美女,在一起了。当然,老师是睁只眼闭只眼,谁让那两人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我走在他们前面,不想看,其实那时候心里挺纠结的,因为是朋友,所以不可能去表示,自己是对朋友的女朋友有好感。看的话,不仅仅是妒忌的问题,是怕自己这种龌龊的心思被对方发现了。”
周司晨由于是第一次听自己淳哥说起这个故事,结果,听到这儿真是不免大吃一惊,吴正淳反感小闵,恐怕有这个故事的因素在里面。
吴正淳像是沉入了过去的世界里,声音低沉地继续说着:“我们走过了城市里的一条桥,那天,我们不是去上课,不是放学,只是一块出来玩。哪里想到突然下了大雨。雨一直下着,我们是去郊外玩的,所以,没有带雨具,也身上没有带多余的钱可以打出租车。后来好心人借了我们两把伞。一把我自己撑着,另一把他们两人一块撑着。我一个人在前面走的很快。”
接下来,大家在吴正淳的讲述中,可以想象这样一个场景:
一对初中生情侣走到桥半路的时候,迎面而来一辆小货车,当时,吴正淳已经走到了桥尾,所以,不知道桥面上发生了什么事。
微信扫码关注
随时手机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