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新天地彩蝶轩,那20年后的和平饭店。(2)
二狗脑中浮现出这样一个景象:南疆,红土地上,月光和星光下,两个腰杆笔直的北方男人,赤身一裸一体,满身是石头棱子划出的血,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在世界最密集的雷区上,走在前面的男人,腿有点抖,还有些虚汗,走在后面的男人,胳膊下夹一着一个自己战友的人头,跟着前面的男人在一步一步的慢慢走,当前面的男人腿有些抖时,后面的男人伸手扶稳他。俩人静静的走,没有对话。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景象?
这两个男人会有什么样的情谊?
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战争更残酷。可能,也没什么能比战争更能让男人变成真正的男人。
“本来我和红兵就是最好的战友,那天过后,我觉得,无论我作什么,不论是对的还是错的,只要有红兵在我后面,我什么都不怕。只要想起那天在我身后,红兵的那只大手,就算前面有多少地雷,我也能放心的走下去,腿,不再会抖。”
“开始的时候,很多人纳闷,你沈公子怎么就那么傻,开饭店什么的赚那么多钱,都是自己一个人赚的,但却要和赵红兵两个人花呢?我总是一笑了之。首先,我和红兵是过命的一交一 情,有多少钱能买到呢?其次,我做生意也好、办事也好,之所以有信心,是因为,我始终能感觉自己的肩膀上搭着红兵的那只手。一切,都和那一夜 一样。”
那一天,二狗终于明白赵红兵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那是一个敢于自作主张亲手卸下战友遗体头颅的人。
那是一个曾赤身一裸一体夹一着战友头颅在雷区走上一夜 的人。
那是一个在以上情况下,还能照顾战友的人。
完成以上三点,还不够可怕。可怕的是在沈公子的描述中:这个人,在做以上的事的整个过程中,情绪没出现一丝丝的波动。
或许他的情绪也出现了波动。只是,别人看不出来。
那天以后二狗也明白了,能和赵红兵做对手的人,在我市,可能真的是没有。
即使张岳不是赵红兵最好的朋友,而是仇敌。他俩如果火拼一次的话,那么,谁会胜呢?
相信大家心里也早已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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