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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没什么大不了的。开始时我甚至都没感到在喝酒,然后觉得有些头晕,像是要呕吐。

唔,我的身一体系统不再适应酒一精一。一个星期没喝酒了。上次整整一个星期不喝酒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我记不起来了。可能是十五年前吧。也许是二十年,或更久。

我站在那儿,前臂搭在吧台上,一只脚踩在身旁吧椅底部的横档上,努力判断自己的感觉。我认为,同几分钟前相比,现在不那么痛心了,而是有种古怪的失落感。但失落了什么呢?

“还要一杯?”

我本想点头,但还是控制住自己,摇摇头。

“现在不要,”我说,“可以给我换些一角硬币吗?我得打几个电话。”

他帮我把一元钱换成零钱,然后把公用电话的位置指给我。我把自己关在电话亭里,掏出笔记本和笔,开始打电话。

我花了几个硬币来了解谁在负责达基嫩的案子,又花了两三个硬币找这个人。最后,我终于被转接到城北分局的办公室。

我说想跟德金警探讲话,一个声音说道:“稍等,”然后,“乔,找你的。”

片刻之后,另外一个声音说:“我就是约瑟夫·德金。”

我说:“德金,我叫斯卡德。我想知道你是否抓到达基嫩凶杀案的凶手了?”

“我没听清你的名字,”他说。

“我是马修·斯卡德,我不是要从你那儿打探消息,而是要提供消息。如果你还没抓到那个皮条客的话,我可以给你些线索。”

片刻停顿之后,,他说:“我们还没抓到任何人。”

“她有一个皮条客。”

“我们知道。”

“你知道他的名字吗?”

“瞧,斯卡德先生——”

“她的皮条客叫钱斯。那也许是名,也许是姓,或只是一个绰号。犯罪记录里没有他,至少没有这个名字。”

“你是怎么知道犯罪记录的?”

“我从前是警察。瞧,德金,我有很多信息要给你。我们谈一会儿如何,你可以随便提问。”

“好吧。”—棒槌学堂·E书小组—

我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钱斯的一切都告诉了他。我向他详细描述钱斯的体貌特征和他的汽车,外加驾驶执照的号码。我说他至少控制了四个女孩,其中有位索尼娅·亨德里克斯女士,可能大家都叫她桑妮,我描述了她的长相。

“星期五晚上他把汉德瑞克斯送到中央公园西街四百四十四号。她或许住在那儿,但也有可能是去参加为一个名叫基德·巴斯科姆的职业拳击手举行的庆功宴。钱斯对巴斯科姆很感兴趣,也许那栋大楼里有人为他举行庆祝会。”

他想要插话,但我不停地讲下去。

我说:“星期五晚上钱斯得知那个叫达基嫩的女孩想要终止他们的关系。星期六下午,他到她在东三十八道街的住处找她,告诉她他没有异议。他让她月底搬出这个公寓。那是他的公寓,是他租下公寓把她安置在这里的。”

“等一下,”德金说,我听到沙沙的翻纸声,“登记的承租人是戴维·戈德曼。达基嫩的电话也列在他的名下。”

“你查到戴维·戈德曼这个人了吗?”

“还没有。”

“我猜也查不到,也许戈德曼是钱斯雇来为他做掩护的律师或会计师。我只能告诉你这些,钱斯看上去根本不像会叫戴维·戈德曼这个名字的人。”

“你说他是黑人?”

“对。”

“你见过他。”

“没错。虽然他没有固定的出入场所,但有几个地方他常去。”

我把几个地点开列给他。

“我查不到他住在哪里。我猜他是有意保密。”

“没问题,”德金说,“我们可以逆向追查。你把他的电话号码给了我们,记得吗?我们可以根据这个号码去查他的住址。”

“据我所知,那是他的代接电话服务站的号码。”

“好,他们会有他的电话。”

“也许吧。”

“你听上去似乎挺怀疑?”

“我想他不愿让别人轻易找到他,”我说。

“你是怎么发现他的?你跟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斯卡德?”

我想挂断电话。我把自己知道的情况告诉他们,但不想回答问题。但我比钱斯好找得多,如果我挂断德金的电话,他很快就会把我找去问话的。

我说:“我星期五晚上见过他。达基嫩小一姐让我给她当调停人。”

“调停什么?”

“告诉他她想要跳出火坑。她不敢亲自跟他讲。”

“所以你就替她说了。”

“对。”

“怎么,你也是皮条客吗,斯卡德?她从他那里跳槽到你那儿?”

我握着话筒的手一紧。

我说:“不,我不干那种勾当,怎么,德金?你一妈一想换个皮条客吗?”

“到底怎么——”

“小心你的臭嘴,如此而已。我可是把内幕消息都告诉你了,我本来不必给你打电话。”

他一声没吭。

我说:“金·达基嫩是我一个朋友的朋友。如果你想了解我的情况,过去有一个叫古吉科的警察,他认识我。他还在城北分局吧?”

“你是古吉科的朋友?”

“我们互不欣赏,但他可以告诉你我为人诚实。我告诉钱斯她想退出,他说他并不介意。他第二天去见她,跟她说了同样的话。结果,昨天晚上有人杀了她。你们仍旧认定死亡时间是午夜?”

“对,但只是估算。他们发现她时已是十二个小时之后了。你知道,尸体的状况几乎让验尸官考虑改行了。”

“唉。”—棒槌学堂·E书小组—

“我看最可怜的是那个旅馆服务员。她来自厄瓜多尔,我想她是非法移民,几乎不会讲英语,结果偏偏让她撞上那种惨状。”他哼着鼻子说,“你要不要看看尸体,好帮我们确认一下?保证让你看了终生难忘。”

“你们确认是她吗?”

“哦,对,”他说,“我们有她的指纹。几年前她在长岛被捕过。当街拉客,拘留十五天。此后没再被捕过。”

“后来她在室内接客,”我说。

钱斯把她安置在三十八道街的公寓里面。

“真正的纽约冒险之旅。你还知道些什么,斯卡德?如果我们需要你时怎么才能找到你?”

我没有别的信息了。我把自己的地址和电话告诉了他。彼此之间又说了几句客套话后,我挂断了电话,接着,电话铃响了起来。我的一角钱只够打三分钟电话的,我现在欠了四十五美分。我在吧台又破开一美元,将零钱放进投币口中,然后回到吧台又要了一杯酒。还是“早年时光”,直接喝,不加冰。

这回味道好些。酒一下肚,我感到体内的什么东西化开了。

聚会时,他们告诉你让你酩酊大醉的是第一杯酒。你喝了一杯,便一发不可收拾,不知不觉中,你会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直到喝醉为止。好吧,或许我不是酒鬼,因为我的情形不同。我喝了两杯,心情比没喝之前大为好转,因此,我当然没必要再喝。

然而,我给了自己一个机会。我在那儿站了一会儿,考虑是否要喝第三杯。

不。不喝了,我真的不想再喝了。我这样很好。

我在吧台上留了一美元,将其余的零钱收起,然后回家。经过阿姆斯特朗酒吧时,我没想进去。我当然没有要停下来喝一杯的欲一望。

此时,较早一期的《新闻》报应该已经出来了。我要走到街角去买吗?

不,去它的吧。

我在前台停了下来。没有留言。是雅各布当班,他正懒洋洋地一边哼着小曲,一边玩填字游戏。

我说:“嗨,雅各布,谢谢你那天晚上帮的忙。帮我打那个电话。”

“哦,没什么,”他说。

“不,是帮了大忙,”我说,“我真的很感激。”

我上楼准备就寝。我疲惫不堪,气喘吁吁。有一会儿,就在入睡前的一刻,我又一次体验到那种古怪的失落感。但我到底失落了什么?

七天,你戒了七天酒,以及大半个第八天,然后你失去了它们。

它们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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