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2)
“他何必那么做?洗过砍刀后,他只需把它放进原先的盒子里就行了。再说,如果他真把它包一皮在毛巾里,可以用干净毛巾。他没必要把用过的毛巾一起带走,除非是不想让别人找到它们。毛巾上会留下很多东西——一根一毛发、一块血渍——他知道自己或许会被列为嫌疑犯,因为他知道有什么事会把他和金联系起来。”
“我们可不确定毛巾是否真的脏了,马修。我们也不知道他是否洗过澡。”
“他把她砍得血肉模糊,喷得满墙是血,你以为他会不洗澡就走?”
“我猜不会。”
“你会把湿毛巾拿回家当纪念品吗?他是有原因的。”
“好吧。”他片刻沉默,“一精一神病也可能不想留下证据。你是说他认识她,而且有杀她的理由。你无法确定这一点。”
“他为什么让她去旅馆?”
“因为他在那儿等着。他和他的小砍刀。”
“他为什么不带着他的小砍刀到她第三十七街的住处去?”
“不到她家去?”
“对啊。我一整天都在跟一妓一女谈话。她们不喜欢应一召外出,因为那耗费时间。她们也不是一定不去,但她们通常邀请对方到她们的住处,告诉他那里有多舒服。金可能也提出来过,只是他不肯。”
“嗯,他已经付了房钱,总不能让钱白花吧。”
“他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去她那儿呢?”
他沉吟片刻。
“她有个门房,”他说,“也许他不想经过那个门房。”
“他反倒要穿过旅馆大厅,签登记卡,和前台服务员讲话。他不想经过那个门房,可能是因为门房以前见过他。否则门房可比整个旅馆所带来的风险小多了。”
“那可不一定,马修。”
“我忍不住会这么想。有人就是干了这些让人无法理解的事,除非他认识这个女孩,而且有私人原因想要她死。他有可能情绪失控。头脑清醒的人通常不会拿把砍刀大开杀戒。但他并不是一个随便挑个女人屠宰的疯子。”
“那你看呢?男朋友干的?”
“差不多。”
“她跟皮条客一刀两断,告诉男朋友说她自由了,然后他就惊慌失措了?”
“没错,我就是往这个方向考虑的。”
“然后就拿把砍刀发疯?这种行径跟你描述的那个宁愿留在老婆身边的家伙相符吗?”
“不知道。”
“你确定她有男朋友?”
“不确定。”我承认。
“那些登记卡,查尔斯·O·琼斯,以及他的那些化名——假如有化名的话。你真认为它们会使案子有所进展?”
“它们是线索。”
“你没回答我的问题。”
“那我只好说‘不’。我不认为它们一定会使案子有所进展。”
“不过你还是认为值得一试?”
“我在银河旅馆本来是想亲自查对卡片的,”我提醒他,“用我自己的时间,只是那个经理助理不让。”
“我猜我们应该去查那些卡片。”
“谢谢,乔。”
“我想我们也可以进行另外那项调查。那一带所有的一流商业旅馆,查它们六个月以来的琼斯登记卡。你要的是这些吧?”
“对。”—棒槌学堂·E书小组—
“验尸显示,她喉咙和食道里都有一精一液。你注意到了吗?”
“昨晚在档案里看到了。”
“他先要她xx交,然后用男童子军砍刀把她大卸八块。而你认为是她男友干的。”
“一精一液可能是之前的客人留下的。她是一妓一女,不缺客人。”
“大概吧,”他说,“你知道,他们现在能把一精一液分类。这跟指纹不同,更像是血型,是重要的旁证。不过你说的没错,以她的生活方式来看,就算一精一液和某个家伙不符,也不能证明他无罪。”
“而且就算相符,也不能证明他有罪。”
“没错,但他一妈一的能让那家伙头痛。真希望她挠过他,指缝里留些他的皮屑。那绝对可有用。”
“不可能事事顺心。”
“当然。如果她给他xx交,那她牙缝里该有一、两根一毛发。问题是她太淑女了。”
“没错,问题就在这里。”
“而我的问题是,我开始相信这案子确实成立,而凶手远在天边。我有一桌子的混账案子没时间处理,现在你又拿这个案子拖我后腿。”
“想想看,如果这案子破了,你该多神气。”
“功劳都归我,嗯?”
“反正总得归谁吧。”
我还有三个应一召女郎要联络,桑妮、鲁比和玛丽·卢。笔记本里记着她们的电话号码。不过这一天我跟一妓一女谈的话已经够多了。我给钱斯的联络处打电话,留言要他回电。这是星期五晚上,也许他在麦迪逊广场花园体育馆看两个孩子对打,还是只在基德·巴斯科姆上场时才去?
我拿出唐娜·坎皮恩的诗来看。在我脑海中,诗中所有的颜色都覆盖着鲜血,鲜亮的动脉血从猩红褪成深褐。我提醒自己,唐娜写诗时,金还活着。那我为什么会在字里行间感受到一丝不祥?难道她知道些什么?还是我过于敏一感?
她漏掉了金的金发,除非是用太一陽一作隐喻。我看到金色的发辫盘在她的头上,联想起简·基恩的梅杜莎。没想那么多,我便拿起话筒打了一个电话。很久没拨这个号码了,但记忆如同魔术师变出纸牌般变出她的号码。
铃响四下。当我正要挂断时,听到她低沉、有些喘息的声音。
我说:“简,我是马修·斯卡德。”
“马修!不到一个小时前,我还想到你呢。等一下,我刚进门,先把外套脱掉……好了。你怎么样?真高兴你能打电话过来。”
“我还好。你呢?”
“噢,一切照旧。过一天算一天。”
这是我们戒酒人的口头禅。
“还去参加聚会吗?”
“嗯——实际上,我刚从聚会那儿回来。你怎么样?”
“还不错。”
“那好啊。”
这天是星期几,星期五?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
“我三天没喝酒了。”我说。
“马修,,太棒了。”
有什么可棒的?
“大概吧。”我说。
“你一直在参加聚会吗?”
“算是吧,不过我恐怕还没准备好要参加所有聚会。”
我们聊了一会儿。她说或许哪天我们会在会场上遇见。我承认有可能。她戒酒近六个月,也介绍过几次经验。我说什么时候听听她的故事一定很有趣。
她说:“你要听?上帝,你也在我的故事里。”
她正要重新开始雕塑。戒酒后,她一切暂停,因为无法准确地将黏土塑造成型。但她现在在尝试,努力使之比例协调。戒酒第一,生活的其它部分慢慢复原。我怎么样?呃,我说,我有个案子,是帮一个熟人调查。我没讲细节,她也没有追问。谈话的节奏缓慢下来,偶尔出现停顿,于是我说:“我只是想打个电话问声好。”
“很高兴你打电话,马修。”
“也许哪天我们会不期而遇。”
“希望如此。”
我挂上电话,想起在她利斯本纳德街的阁楼饮酒聊天,酒一精一在血管里发挥魔力,温暖舒畅。多么美好甜蜜的夜晚啊。聚会时你会听到人们说:“清醒时最糟的一天,也比酒醉时最棒的一天一强。”
然后大家就会像吊在汽车仪器板上的塑料狗一样使劲点头。我想到和简共渡的那晚上,然后环顾我的小陋室,设法弄清这个晚上到底比那个好在哪里。我看看表。酒铺已经关门,不过酒吧还会营业好几个小时。
我待在原地。
外面,一辆巡逻车鸣着警笛呼啸而过。声音渐行渐远,时间分秒流逝,这时电话铃响了。
是钱斯。
“你一直在工作,”他赞许地说,“我接到报告。女孩都还合作吧?”
“她们很好。”
“有眉目了吗?”
“很难说。这里一点信息,那里一点情况,根本不知道如何把它们拼凑起来。你从金的公寓里拿走什么了?”
“只是一些钱。为什么这样问?”
“多少钱?”
“两百元。她把现金放在梳妆台顶层一抽一屉,那不是什么秘密,她就是放在那儿。我四处翻了翻,看她是否有私房钱,可没找到。你没搜出存折、保险箱钥匙吧?”
“没有。”
“钱呢?当然,找到了你就留着吧,我只是问问而已。”
“没钱。你只拿了那些?”
“还有一张夜总会摄影师给她和我拍的合影。没理由把那留给警察。为什么问这个?”
“只是纳闷。你在警方找到你之前就去过她那儿?”
“他们没找我,我是自愿过去的。没错,我先去过那里,而且比他们早了一步。否则那两百元就没了。”
也许是,也许不是。
我说:“你把猫带走了?”
“猫?”
“她养了只小黑猫。”
“对了,她是有只猫。不,我没把猫带走。如果想到它的话,我会给它留些食物的。怎么,它不见了?”
我说没错,小猫的秽一物盘也不见了。我问他去公寓时小猫在吗,他不知道。他没注意到有猫,也没去找。
“你知道,我动作迅速,进去后五分钟就出来了。就算小猫蹭过我的脚,我也不会留意。怎么了?杀她的不会是猫吧。”
“不是。”—棒槌学堂·E书小组—
“你不会认为她把猫也带到旅馆去了?”
“她为什么那么做?”
“老兄,我可不知道。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谈论那只猫。”
“肯定有人把它带走了。她死后,除了你以外一定还有人去过公寓,把猫带走了。”
“你确定小猫今天不在那儿?陌生人靠近时,动物都会害怕得躲起来。”
“小猫真的不在。”
“可能是警察去的时候逃掉了。门开着,猫跑了出去,再见了,小猫。”
“从没听说猫会带着自己的秽一物盘一起走。”
“也许是某个邻居拿的。听到它喵喵叫,不想让它挨饿。”
“有钥匙的邻居?”
“有些人会跟邻居交换钥匙,以防被锁在门外。要不就是邻居从门房那儿拿的钥匙。”
“可能就是这样。”
“肯定是。”
“明天我去找她的邻居问问。”
他轻轻吹起口哨:“你会追查到底的,是吧?像小猫这样的小事,你也跟狗咬骨头一样咬住不放。”
“办案就应如此。Goyakod。”
“你说什么?”
“Goyakod,”我说,然后跟他解释,“意思是:抬起屁一股去敲门(GetOffYouLAssandKnockOnDoo了s)。”
“噢,我喜欢。再说一遍。”
我又说了一遍。
“‘抬起屁一股去敲门。’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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