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2)
“你什么时候必须搬出公寓?”
“他说可以到月底。我可能在那之前离开。收拾行李很容易。这里的家俱都不是我的。只有衣服,唱片和霍珀的海报,但你知道吗?那些东西可以留在这儿。我不想带走任何让我想起这儿的东西。”
我喝了几口咖啡。它比我偏爱的口味淡些。钢琴独奏结束了,接下来是一首钢琴三重奏。她再次对我说钱斯对我印象深刻。
“他想知道我怎么会找你,”她说,“我含糊其辞,说你是我一个朋友的朋友。他说我没必要雇你,我只要跟他说一声就行了。”
“可能是真的。”
“也许吧。但我不这样想。就算我真的先找他谈,假设我鼓起勇气试着跟他谈,慢慢地我可能会回心转意,这个话题可能会被放在一边。你知道,我也会把它放在一 边,不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他会想办法暗示我离开他是不可能的事。他也许不会说‘瞧,婊子,你老实待在这儿,否则我毁你的容’。他也许不会这么说,但我会听 出他的这个意思。”
“你今天听出这个意思了吗?”
“没有。关键就在这儿,我没听出来。”
她的手抓紧了我放在扶手上的胳膊。
“哦,趁我没忘,”她按着我的胳膊从沙发上站起来,穿过房间去翻钱包,然后回到沙发这儿来,递给我五张百元大钞,估计是我三天前还给她的那些。
她说:“好像应该有点奖励才对。”
“你给我的报酬已经很丰厚了。”
“但你干得太出色了。”
她一支胳膊搭在沙发背上,整个人向我靠过来。我看着她金色的发辫盘在头上,不禁想起我认识的一个女人——一个在里贝卡区有一个阁楼的雕刻家,她雕刻过一个 蛇发女妖梅杜莎的头像。同简·基恩的那座雕像一样,金也有同样宽阔的前额,高耸的颧骨。不过表情不同。简的梅杜莎看上去极度失望,金的表情却很难捉摸。
我问:“那是隐形眼镜吗?”
“什么?哦,我的眼睛。是天生的。有些怪,是吧?”
“不同寻常。”
此时,我能看懂她的表情了。我看见了期待。
“很美的眼睛。”—棒槌学堂·E书小组—
她宽宽的嘴唇泛出柔和的笑意。我略微向她靠近,她便马上投入我的怀抱,新鲜,温暖,热切。我亲吻她的嘴唇、喉咙和闭起的双眼。她的卧室宽敞,洒满阳光,地 板铺了厚厚的地毯,特大号的床还没整理,那只黑猫在一个罩着印花棉布的梳妆椅上打盹。金拉上窗帘,羞涩地瞥了我一眼,然后开始脱衣服。我们的交合有些奇 异。她曲线玲珑,带有梦幻色彩,且表现得激情洋溢。我对自己强烈的欲望感到诧异,但那完全是自然肉欲。我的心智似乎极为古怪地脱离我们的身体,一直在远处 遥望我们的举动。最后的一刻舒展、放松,最可贵的是它带来了短暂的快感。我从她身上移开,感觉像是躺在布满黄沙和枯木丛的荒漠中心。一阵令人惊奇的悲哀袭 来,喉咙深处隐隐作痛,我差点流下泪来。很快,这种感觉消失了。我不知道它从何而来,又归于何处。
“嗯,”她微笑着,翻身过来,看着我的脸,一只手放在我的胳膊上,“感觉真好,马修。”她说。
我穿上衣服,拒绝了她让我再喝一杯咖啡的提议。她在门边握着我的手,再次向我道谢,然后说找到新住处后会告诉我地址和电话。我对她说欢迎她给我打电话,任何时间、任何理由都可以。我们没有接吻。在电梯里,我想起她说过的话:“好像应该有点奖励才对。”
嗯,奖励这个词很贴切。我一路走回旅馆。途中停下两次。一次是买咖啡和三明治,一次是到麦迪逊大道的教堂,本想往募捐箱里投五十美元,但后来意识到不行。金给我的是百元整钞,我没有足够的小额钞票。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捐献十分之一的收入,以及何时养成的这个习惯。那是我离开安妮塔和孩子们搬到曼哈顿后开始做的事情之一。我不知道教堂如何使用这些 钱,我敢肯定,他们并不比我更需要钱,而且,以后我会尽可能改掉这个习惯。但每当我赚到一些钱,我都会感到一种无法承受的不安,直到把收入的十分之一交给 这个或那个教堂为止。我想这是迷信。也许我认为,一旦开始这样做就必须坚持下去,否则就会有灾祸降临。
上帝知道这毫无道理可言。不管我把所有的钱都交给教堂,还是一分不交,灾难依然会降临,并且会不断地降临。
这次的捐献只能延期了。不管怎样,我还是坐了一会儿,感谢这座空旷的教堂给我带来的宁静感。我任由自己的思绪随处游荡。几分钟后,一个老人在过道另一边独自坐下。他合上双眼,看上去十分专注。
我暗忖他是否在祈祷。我想知道祈祷是怎么回事,人们从祈祷中得到了什么。有时,在某个教堂里,我会突然很想祈祷,但我不知道如何祈祷。
如果有蜡烛可点,我就会点燃一根蜡烛,但这是圣公会教堂,没有蜡烛。
那天晚上我到圣保罗教堂参加聚会,但总是无法专心听讲。我的思绪总是游离。在讨论时,午间聚会时发过言的那个男孩讲述了他如何坚持戒酒九十天的,他再次得到了一轮掌声。
演讲人说:“知道九十天后你会得到什么吗?你的第九十一天。”
我说:“我叫马修。我无话可说。”
我很早上床。虽然入睡很快,但我总是从梦中惊醒。我越想记起那些梦境,它们就越是从我的头脑中褪去。
最后我起床出去吃早餐,然后买了报纸带回房间。离这儿几步远就有一个星期日午间聚会,我从没去过,但从聚会安排本上看到了它。当我决定要去时,它已经进行了一半。我留在房间里,把报纸看完。
以前,喝酒就可以打发时光。我过去能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坐上几个小时,咖啡里加点波本酒,不会喝醉,只是一点一点地喝,一杯接着一杯,时光就这样流逝掉。现在想不加酒如法炮制,但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三点左右,我想到了金。我把手伸向电话,想打给金,但还是放弃了。我们上床是因为那是她擅长给予、而我又无法拒绝的奖赏,我们不会因此成为情侣。那不会让我们之间产生任何特别的关系,况且,我们之间的交易已经结束了。
我想起了她的头发和简·基恩的梅杜莎,于是想给简打电话。但谈些什么呢?
我可以告诉她,我戒酒已经快七天了。自从她自己也开始去戒酒互助会后,我们一直没再联系过。他们让她远离能让她想到酒的人、物和地点,对她而言,我正在禁区之内。我今天滴酒未沾,我可以告诉她这一点,但那又怎么样?那并不代表她想要见我。况且,那也不表示我想见她。
我们曾有几个晚上在一起开怀畅饮。也许我们还可以同样愉快地在一起戒酒。但那可能会像一连五个小时坐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不加波本的咖啡一样了然无趣。
我甚至都查了她的电话号码,但最后还是没拨电话。
圣保罗教堂的演讲人讲了一个非常悲惨的故事。他吸了几年海洛因,后来戒掉了,然后又染上了酒瘾,喝得昏天黑地。他看起来像是去过地狱,而且记忆犹新。
休息期间,吉姆在咖啡机旁遇到我,问我现在怎样。我告诉他一切还好。他问我多久没喝酒了。
“今天是第七天。”我说。
“天哪,好极了,”他说,“真的好极了,马修。”
在讨论时,我想轮到我时或许应该说点什么。我不会说自己是酒鬼,因为我已经不是了,但我可以谈到这是我戒酒的第七天,或者说我来这儿感到很高兴之类的话, 但轮到我时,我还是那句老话。会后当我把折叠椅送回它们堆放的地方时,吉姆走了过来。他说:“你知道,我们有伙人每次散会后都会到科布角喝咖啡。就是为了 逛逛,聊聊。一起来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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